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日前,宝丰县国土资源局按照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统一部署,圆满完成了2014年度采矿权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通过此次年检,共收回矿山环境治理保证金199.1万元,追缴补偿费1万余元。此次年检重点对宝丰县范围内持证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年度开采设计实施情况,矿产资源补偿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等法定费用缴纳情况,矿产资源储量占用登记、储量动态检测和采矿权标示牌设立情况,履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情况,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实施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