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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2008年第3期《世界经济导刊》中看到一篇题为《国际收支中净误差与遗漏项目波动分析》的文章。文章主要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净误差与遗漏项目波动变化的角度来判断一国是否存在资本外逃或热钱内流的现象,据此引出人民币实际汇率的变化对我国净误差与遗漏项目的影响。
国际收支中的净误差与遗漏主要来源于两大方面:一是统计方法和数据来源等技术原因造成的误差与遗漏;二是由于管理等非技术因素造成的遗漏。其中,非技术因素造成的遗漏所反映的是一国“资本外逃”或“热钱内流”中的隐蔽部分,即非法的、躲避官方管制和监测的资本流出入(另外还有一大部分是通过合法的或貌似合法途径的资本流出入)。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给出的定义,如果一国的净误差与遗漏账户余额占该国进出口额的比重大于5%,那么该国极有可能存在资本外逃,即上面所提到的由于管理等非技术因素造成的遗漏。该文章就是从资本外逃或热钱内流的角度分析实际汇率对净误差与遗漏账户的传导机制:当一国实际汇率低估或高估时,为了消除其对实体经济产生的不良影响,名义汇率需要升值或贬值,这会另人们在实际汇率低估或高估时产生名义汇率升值或贬值的预期,从而导致热钱内流或资本外逃,进而导致该国的净误差与遗漏账户余额增多或减少。文章以图表分析的方法分析了1982--2006年我国净误差与遗漏项目的变动态势、利用均衡实际汇率理论并结合我国国情和数据的可获得性测算出了相应年份的人民币长期均衡实际汇率以及人民币实际汇率相对于均衡实际汇率的失调程度,从而得到同时期内对人民币汇率的预期。
经过对照分析,我们可以知道:1982—2006年期间,我国净误差与遗漏账户在大多数年份当中均以负值形式出现,且阶段性特征比较明显。1982--1989年为第一阶段,在这一阶段我国净误差与遗漏账户余额的正负值交替出现,且数额均较小,占我国进出口总额的比重远远小于5%,而在这一时期人民币实际汇率失调程度却很大,并且在净误差与遗漏余额为正的年份呈现出被高估的态势,在净误差与遗漏余额为负的年份呈现被低估的态势,与之前结论不太一致;1991—1999年为第二阶段,在此期间我国净误差与遗漏账户余额始终为负值,并且数额较大,除1994年以外其他年份的净误差与遗漏账户余额占我国进出口总额的比重都大于5%。1991—1995年期间人民币实际汇率存在较大程度的低估,我国净误差与遗漏项目余额逐年递减,表明资本外逃的现象开始有了一些逆转;1995--2000年人民币实际汇率存在高估与逐年递减的负的净误差与遗漏项目余额不太一致;第三阶段,2000年以来,我国净误差于遗漏账户余额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始终小于5%,并且由负值转变为正值,人民币实际汇率2002年前被高估,2002年以后被低估,在此期间人民币实际汇率失调程度对我国净误差与遗漏项目的影响效果与之前的理论分析比较吻合。因此文章得到的结论是,人民币实际汇率对我国净误差与遗漏项目的影响比较符合我们的理论分析,即当人民币实际汇率低估或高估时,我国的净误差与遗漏账户余额增多或减少,为通过人民币实际汇率变动来调节我国国际收支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笔者认为,文章使用图形对照的方式定性分析我国净误差与遗漏帐户变动和人民币实际汇率失调程度的关系,尽管得出的结论是二者相互关系跟之前的理论预期基本相同,但不免有差强人意之处。除了文中提到的1995年以前我国采用双重汇率和外汇留成制度以致人民币汇率决定的市场化程度低造成事实与理论存在差异以外,我认为还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上文中提到过的在造成国际收支中净误差与遗漏的第二个来源中,有一大部分是通过合法的或者貌似合法途径的资本流出入。这以合法的或者貌似合法的途径便是通过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资本流出入。比如,经常项目的误差和遗漏可以通过一部分高报出口低报进口的行为中表现出来。从1994年开始我国实行全新的银行结售汇制度,把原先由外汇管理部门直接审批的权力下放到外汇指定银行,放松了对经常项目的外汇管理。进出口商为了骗取出口退税和逃避进口关税,存在着高报出口和低报进口现象。表现在国际收支平衡表上,出口高报是由虚增贷方发生额和引起误差与遗漏,进口低报则是由曲解借方发生额引起误差与遗漏,两者合力作用的结果将必然导致误差与遗漏出现在借方。另外,近十几年来,我国有关部门查处的走私案件和走私总价值都并未呈下降趋势,如果将进口商品实际数量与国外商品在我国的最终销售量进行比较,实际走私有可能还要更大。走私行为对国际收支误差与遗漏的影响主要取决于其支付走私货款的方式,按国际收支统计口径,如果走私货款的支付假借贸易名义通过银行售汇支付或通过外汇黑市交易兑换,走私将会导致国际收支的误差与遗漏出现在借方。
在资本项目上,资本外逃是形成我国巨额国际收支误差与遗漏项目的重要原因。比如一些企业采取合同发票低于实际交易额的做法,使应收外汇减少,将多余部分留存境外他用,或者以高比例佣金、折扣等形式支付给境外进口商,再从其手中拿回扣,牟取私利;还有一些国内企业采取进口不到货即提前付汇,把外汇资金滞留境外进行投资和投机,通过国外子公司或关联企业,以转移定价的方式转移资本,或者将境外投资收益直接存留境外等。此外,由于目前我国许多地区都制定了引进外资的优惠政策,为享受这些优惠政策,相当多的国内企业先将资本逃出,然后在冒充假外资流回国内,资本流出未统计在内,而资本流入却统计在内,形成误差与遗漏便在所难免;第二,随着企业整体实力的提高和海外投资事业的发展,我国已投资兴办了相当多的境外企业,对这些企业,我们往往只注意他们与境外其他企业的资本交易,而忽视了他们与国内母公司之间的资本往来,这些企业因而可以采用开低价和高价发票、资产互换、现金的实际流动等种种手段来实施资本外逃。一些外商也以向我国境内投资为由,实际资本不到位而收益却按协议照常汇出,或者在资金汇入境内完成验资以后,即以预付进口货款或者投资收益的名义分批汇出,实现资本抽逃,所有这些未做记录的资本外逃在国际上收支误差与遗漏中都可能占较大的比重。
二、国际收支中净误差与遗漏账户余额又负值转为正直,也并不意味着资本外逃现象的消失,这一变化仅仅意味着热钱流入超过了资本外逃的规模。资本外逃包括“逃难资本”和“游资”两部分的内容。人民币升值压力会减少“游资”的流出,但不会对“逃难资本”流出产生明显的影响。2002年以来,尽管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出现正直,但由腐败官员引起的资本外逃仍在频繁发生,事实表明,资本外逃与热钱流入正是我国对外经济中的一个重要特点。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想通过净误差与遗漏账户余额的变动来判断一国资本外逃或热钱流人的状况。首先需要了解资本外逃和热钱流入二者之间的关系: 第一,热钱流入可能间接助长一部分非法资本外逃。这是因为,热钱流入会助长人民币实际汇率升值压力,而政府为缓解升值压力而采取的开放资本流出、鼓励资本走出去的政策有可能为非法资本外套提供可乘之机。2003年以来,为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开放对外投资和鼓励资本流出的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有可能为一些腐败官员非法向境外转移资本提供可乘之机,基于这一担心,2005年以后我国政府又进一步强化了对资本外逃的管理。
第二,大量热钱流入具有掩盖资本外逃的作用。这种状况在实施资本项目管制和本币同时面临升值压力的国家表现尤为明显。在资本项目已经开放的国家,“游资”流出通常反应在资本收支项目下,“逃难资本”流出反应在净误差与遗漏项目下,在存在严格资本项目管制的国家,“逃难资本”和“游资”都藏身于净误差与遗漏项目中,在这种情况下,受本币升值压力的影响,一旦游资流出转化为热钱流入,“逃难资本”将会隐身于热钱之中。
另外,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在净误差与遗漏中。通常也很难准确区分究竟有多大数额是统计上的误差所导致,有多少数额是被遗漏的交易。在被遗漏的交易中,有多少是披着合法交易的面纱。多少是非法的资本外逃或热钱流入也无从确定。因此,简单地把净误差与遗漏额出现在借方(呈现负值)等同于资本外逃,出现在贷方(呈现正值)就等同于国际“热钱”流入,显然有失偏颇。净误差与遗漏额不论出现在借方或贷方,只要在合理的范围内,都是可以接受的。简单地将净误差与遗漏额等同于资本外逃或国际热钱的流入都是不准确的。并且,人民币实际汇率预期也不是净误差与遗漏项目余额变动的充分条件,在上述一系列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变动的影响因素中,另外还有本文未考虑到的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人民币实际汇率预期对于净误差与遗漏项目余额的影响显然也不是十分显著的,我们只能说,在净误差与遗漏账户余额发生变动的情况下,人民币实际汇率预期的变化是其中的一个影响因素。
国际收支中的净误差与遗漏主要来源于两大方面:一是统计方法和数据来源等技术原因造成的误差与遗漏;二是由于管理等非技术因素造成的遗漏。其中,非技术因素造成的遗漏所反映的是一国“资本外逃”或“热钱内流”中的隐蔽部分,即非法的、躲避官方管制和监测的资本流出入(另外还有一大部分是通过合法的或貌似合法途径的资本流出入)。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给出的定义,如果一国的净误差与遗漏账户余额占该国进出口额的比重大于5%,那么该国极有可能存在资本外逃,即上面所提到的由于管理等非技术因素造成的遗漏。该文章就是从资本外逃或热钱内流的角度分析实际汇率对净误差与遗漏账户的传导机制:当一国实际汇率低估或高估时,为了消除其对实体经济产生的不良影响,名义汇率需要升值或贬值,这会另人们在实际汇率低估或高估时产生名义汇率升值或贬值的预期,从而导致热钱内流或资本外逃,进而导致该国的净误差与遗漏账户余额增多或减少。文章以图表分析的方法分析了1982--2006年我国净误差与遗漏项目的变动态势、利用均衡实际汇率理论并结合我国国情和数据的可获得性测算出了相应年份的人民币长期均衡实际汇率以及人民币实际汇率相对于均衡实际汇率的失调程度,从而得到同时期内对人民币汇率的预期。
经过对照分析,我们可以知道:1982—2006年期间,我国净误差与遗漏账户在大多数年份当中均以负值形式出现,且阶段性特征比较明显。1982--1989年为第一阶段,在这一阶段我国净误差与遗漏账户余额的正负值交替出现,且数额均较小,占我国进出口总额的比重远远小于5%,而在这一时期人民币实际汇率失调程度却很大,并且在净误差与遗漏余额为正的年份呈现出被高估的态势,在净误差与遗漏余额为负的年份呈现被低估的态势,与之前结论不太一致;1991—1999年为第二阶段,在此期间我国净误差与遗漏账户余额始终为负值,并且数额较大,除1994年以外其他年份的净误差与遗漏账户余额占我国进出口总额的比重都大于5%。1991—1995年期间人民币实际汇率存在较大程度的低估,我国净误差与遗漏项目余额逐年递减,表明资本外逃的现象开始有了一些逆转;1995--2000年人民币实际汇率存在高估与逐年递减的负的净误差与遗漏项目余额不太一致;第三阶段,2000年以来,我国净误差于遗漏账户余额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始终小于5%,并且由负值转变为正值,人民币实际汇率2002年前被高估,2002年以后被低估,在此期间人民币实际汇率失调程度对我国净误差与遗漏项目的影响效果与之前的理论分析比较吻合。因此文章得到的结论是,人民币实际汇率对我国净误差与遗漏项目的影响比较符合我们的理论分析,即当人民币实际汇率低估或高估时,我国的净误差与遗漏账户余额增多或减少,为通过人民币实际汇率变动来调节我国国际收支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笔者认为,文章使用图形对照的方式定性分析我国净误差与遗漏帐户变动和人民币实际汇率失调程度的关系,尽管得出的结论是二者相互关系跟之前的理论预期基本相同,但不免有差强人意之处。除了文中提到的1995年以前我国采用双重汇率和外汇留成制度以致人民币汇率决定的市场化程度低造成事实与理论存在差异以外,我认为还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上文中提到过的在造成国际收支中净误差与遗漏的第二个来源中,有一大部分是通过合法的或者貌似合法途径的资本流出入。这以合法的或者貌似合法的途径便是通过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资本流出入。比如,经常项目的误差和遗漏可以通过一部分高报出口低报进口的行为中表现出来。从1994年开始我国实行全新的银行结售汇制度,把原先由外汇管理部门直接审批的权力下放到外汇指定银行,放松了对经常项目的外汇管理。进出口商为了骗取出口退税和逃避进口关税,存在着高报出口和低报进口现象。表现在国际收支平衡表上,出口高报是由虚增贷方发生额和引起误差与遗漏,进口低报则是由曲解借方发生额引起误差与遗漏,两者合力作用的结果将必然导致误差与遗漏出现在借方。另外,近十几年来,我国有关部门查处的走私案件和走私总价值都并未呈下降趋势,如果将进口商品实际数量与国外商品在我国的最终销售量进行比较,实际走私有可能还要更大。走私行为对国际收支误差与遗漏的影响主要取决于其支付走私货款的方式,按国际收支统计口径,如果走私货款的支付假借贸易名义通过银行售汇支付或通过外汇黑市交易兑换,走私将会导致国际收支的误差与遗漏出现在借方。
在资本项目上,资本外逃是形成我国巨额国际收支误差与遗漏项目的重要原因。比如一些企业采取合同发票低于实际交易额的做法,使应收外汇减少,将多余部分留存境外他用,或者以高比例佣金、折扣等形式支付给境外进口商,再从其手中拿回扣,牟取私利;还有一些国内企业采取进口不到货即提前付汇,把外汇资金滞留境外进行投资和投机,通过国外子公司或关联企业,以转移定价的方式转移资本,或者将境外投资收益直接存留境外等。此外,由于目前我国许多地区都制定了引进外资的优惠政策,为享受这些优惠政策,相当多的国内企业先将资本逃出,然后在冒充假外资流回国内,资本流出未统计在内,而资本流入却统计在内,形成误差与遗漏便在所难免;第二,随着企业整体实力的提高和海外投资事业的发展,我国已投资兴办了相当多的境外企业,对这些企业,我们往往只注意他们与境外其他企业的资本交易,而忽视了他们与国内母公司之间的资本往来,这些企业因而可以采用开低价和高价发票、资产互换、现金的实际流动等种种手段来实施资本外逃。一些外商也以向我国境内投资为由,实际资本不到位而收益却按协议照常汇出,或者在资金汇入境内完成验资以后,即以预付进口货款或者投资收益的名义分批汇出,实现资本抽逃,所有这些未做记录的资本外逃在国际上收支误差与遗漏中都可能占较大的比重。
二、国际收支中净误差与遗漏账户余额又负值转为正直,也并不意味着资本外逃现象的消失,这一变化仅仅意味着热钱流入超过了资本外逃的规模。资本外逃包括“逃难资本”和“游资”两部分的内容。人民币升值压力会减少“游资”的流出,但不会对“逃难资本”流出产生明显的影响。2002年以来,尽管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出现正直,但由腐败官员引起的资本外逃仍在频繁发生,事实表明,资本外逃与热钱流入正是我国对外经济中的一个重要特点。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想通过净误差与遗漏账户余额的变动来判断一国资本外逃或热钱流人的状况。首先需要了解资本外逃和热钱流入二者之间的关系: 第一,热钱流入可能间接助长一部分非法资本外逃。这是因为,热钱流入会助长人民币实际汇率升值压力,而政府为缓解升值压力而采取的开放资本流出、鼓励资本走出去的政策有可能为非法资本外套提供可乘之机。2003年以来,为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开放对外投资和鼓励资本流出的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有可能为一些腐败官员非法向境外转移资本提供可乘之机,基于这一担心,2005年以后我国政府又进一步强化了对资本外逃的管理。
第二,大量热钱流入具有掩盖资本外逃的作用。这种状况在实施资本项目管制和本币同时面临升值压力的国家表现尤为明显。在资本项目已经开放的国家,“游资”流出通常反应在资本收支项目下,“逃难资本”流出反应在净误差与遗漏项目下,在存在严格资本项目管制的国家,“逃难资本”和“游资”都藏身于净误差与遗漏项目中,在这种情况下,受本币升值压力的影响,一旦游资流出转化为热钱流入,“逃难资本”将会隐身于热钱之中。
另外,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在净误差与遗漏中。通常也很难准确区分究竟有多大数额是统计上的误差所导致,有多少数额是被遗漏的交易。在被遗漏的交易中,有多少是披着合法交易的面纱。多少是非法的资本外逃或热钱流入也无从确定。因此,简单地把净误差与遗漏额出现在借方(呈现负值)等同于资本外逃,出现在贷方(呈现正值)就等同于国际“热钱”流入,显然有失偏颇。净误差与遗漏额不论出现在借方或贷方,只要在合理的范围内,都是可以接受的。简单地将净误差与遗漏额等同于资本外逃或国际热钱的流入都是不准确的。并且,人民币实际汇率预期也不是净误差与遗漏项目余额变动的充分条件,在上述一系列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变动的影响因素中,另外还有本文未考虑到的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人民币实际汇率预期对于净误差与遗漏项目余额的影响显然也不是十分显著的,我们只能说,在净误差与遗漏账户余额发生变动的情况下,人民币实际汇率预期的变化是其中的一个影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