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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出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也必须不断的改革和完善。本文在分析当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不足上,探讨了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措施,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问题;措施
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得到不断发展,建设工程的规模也不断扩大。但是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下,也给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迎来了很大的挑战。如何解决当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弊端,并根据工程的长期特点,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新机制,切实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是当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必须研究和探索的课题。
1 目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存在的问题
1.1 不利于强化参建各方人员的质量责任意识
一方面,质量监督人员仅仅凭着短暂的施工现场察看,不可能查出工程存在的所有质量问题:另一方面,现有模式削弱了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意识,加剧了参建各方对质量监督人员的依赖心理。这样容易直接造成发生质量问题的责任方往往无人追究责任,长此以往,使得各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越发淡薄,甚至为了隐瞒质量问题,参建各方串通一气蒙骗质量监督人员。
1.2 不利于质量监督机构集中精力进行违规查处
目前,建设工程总量迅猛提高,人均监督建筑面积已经达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平方米。如此庞大的工程量,质量监督人员均需参加每个工程的重要会议,已经是疲于奔命,在施工现场很少有时间对照设计图纸和验收规范进行细致的抽查。在高强度的工作负荷下,监督人员更难抽出时间和精力去应对情况复杂的违规处罚工作。在处理违规问题时,也往往是查出问题,仅仅是签发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当罚不罚现象时有发生,降低了政府监督的严肃性,也助长了一些参建责任主体的违规风气,影响了健康规范的工程建设秩序的建立。
1.3 不利于社会公众正确认识质量监督机构的职能
质量监督机构因为参加总监组织的基础、主体分部验收和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这就使得社会各界容易把质量监督机构定位于一般质量责任主体。工程质量一旦出现问题,第一反应就是找质量监督机构问责。这一现状的产生,一方面是基层质量监督工作不被社会公众所理解和支持,质量问题的出现往往造成公众对政府的偏见和误解,使得质量监督人員承担着不公正的舆论压力:另一方面,由于一直以来行业自律不够,质量监督人员为了抓好工程质量,频繁地介入具体的重复检查工作,不但工作越位,而且容易损害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偏见和误解的升级。
1.4 不利于充分体现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优越性
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是政府实施质量监管、对工程进行准入与准出的两个重要手段,但是实践过程中,很多工程都是先施工后办施工许可证,备案机关也仅仅是办理资料登记手续,无形之中,使政府对质量监管的主要手段——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基本上只是通过质量监督机构对施工过程中的行为监督和实体抽查来具体实施,久而久之,遂使得管理部门和被管理部门都认为,工程质量管不好就是质量监督机构的事,从而使质量监督机构非责任主体的定位变得越来越不清晰,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优越性无法得到充分体现。
2 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措施
2.1 实行全面质量监督管理模式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内容除了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外,应突出全过程、全方位参与工程建设各个行业主体的质量行为的监督管理。
对施工前的质量监督管理,首先是对有关设计、勘察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设计、勘察单位的质量好坏将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因此,从设计阶段就应开始实行监理,监理公司要从方案设计到施工图设计进行全面检查。其次是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重点是施工招投标的监督,实现市场监督与质量监督的有效结合,通过质量监督审查,促进市场竞争的规范化和良性运转,通过市场有效运作,保证质量监督的有效性。第三是对合同文本的监督,重点是施工合同的监督,把质量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落实到合同条款中,以合同的法律效力约束各建设主体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
对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质量监督工程人员要对监督的工程质量承担监督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站在公众和社会的立场上对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监督管理。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应围绕三大部分的现场监督,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巡回监督管理,而三大部分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在对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中重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影响结构安全的主要部位。现场实体质量的检查方法应采用科学的监测仪器和设备,提供准确可靠、有说服力的数据。
2.2 建立以巡查为主的差别化监督管理机制
监督分为“监”和“督”,“监”是指监视、检查;“督”是指督促,即敦促对方按照规定的要求去做。“监”是手段,“督”是目的。在平时的质监工作中,要建立以随机巡查为主的监督机制。具体做法:监督巡查的方式采取事先不告知、不定期、不定部位的随机方式进行.监督巡查的频率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信用、质量保证能力、前次监督检查情况等确定;监督巡查的参加人员按工程的类别和难易程度确定;监督巡查的内容应结合当前的工作重点开展,同时结合地方相关标准,在监督巡查时应将其作为检查的重点,以促进并贯彻执行;监督巡查中一旦发现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质量事故,或责任主体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立即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理:监督巡查记录应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重要内容。按照突出重点、宽严适度的监督原则,应建立差别化的监督管理机制,总的原则是:诚信获利,失信惩治。对质量管理和信誉好的企业,评优评奖向其倾斜,检查频率减少;对列入质量管理存在问题和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则重点加强监管。一句话,差别化监督机制使政府监督目标更加明确。
2.3 由以定性检查为主转变到以定量检查为主
现行的验收标准规定工程质量检测可分为基本试验、施工试验和与竣工工程有关安全、使用功能抽样检测3个部分。为提高监督巡查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辅以必要的精确检测仪器,重点对承重构件的混凝土强度、主要受力钢筋的数量和位置、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楼板厚度、承重砌体的砂浆强度、建筑和安装工程中影响安全及使用功能的部位,对工程实体部位的质量有怀疑的应进行定量监督检测。
2.4 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诚信评价监督体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通过强化不良记录管理,加大对工程质量投诉问题查处力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把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入档,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加强对不良记录的公示和社会监督,形成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及中介机构的建设工程质量诚信评价监督体系,并为社会提供各方责任主体质量信誉信息平台,从而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信用意识和信用水平,规范信用秩序,推进行业诚信的品牌效应,以此推动工程质量的提高。
2.5 建立高效运行、监督有力的质量监督管理体制
首先,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法制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规范质量监督工作的准则、内容、程序、工作方式,严格履行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责,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发挥投资效益。其次,要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提高监管水平。执法主体的素质是提高工程质量监管水平的关键,没有一支好的执法队伍,就不可能实现执法的公平公正。因此,当务之急就是要加强质量监督队伍的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素质。要建立对执行队伍的监督机制,规范其执法行为。要在质量监督工作中,继续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透明的原则,尽快建立建设工程质量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地评价建设工程的真实状况,提高执法主体的综合管理水平。
2.6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
广泛依靠行业组织来加强行业管理,是一项带有根本性意义的工作。行业协会是一个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处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中介结构,它既为政府宏观调控服务,又为企业和市场服务,其主要任务是承担过去由政府职能部门负责的具体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活动,发挥行业协会在建设市场中的专业管理作用,对建设工程组织实施阶段的质量进行直接监管,为参加协会的同行业企业服务。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移,行业协会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所以,行业协会也要完善职能,逐步增强其民间性、公正性、自律性,扩大服务领域,在工作中发展成长,以其自身的工作绩效来增强会员单位对协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以灵活高效的工作来赢得政府和社会的信任和美誉。
3 结语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的层次多、范围大、角度广。作为政府方面必须严格履行为市场经济服务的职能,不断改革和深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为建设事业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同时,企业自身的质量监督管理也要到位,根据工程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监督模式,建立起一种“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只有这样,才能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精品工程。
参考文献
[1] 工地张继民;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监督控制[D]北京交通大学;2010年
[2] 蔡杰,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改革创新实践探索[J]福建工程学院学报,2010(06):79—81.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问题;措施
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得到不断发展,建设工程的规模也不断扩大。但是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下,也给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迎来了很大的挑战。如何解决当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弊端,并根据工程的长期特点,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新机制,切实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是当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必须研究和探索的课题。
1 目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存在的问题
1.1 不利于强化参建各方人员的质量责任意识
一方面,质量监督人员仅仅凭着短暂的施工现场察看,不可能查出工程存在的所有质量问题:另一方面,现有模式削弱了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意识,加剧了参建各方对质量监督人员的依赖心理。这样容易直接造成发生质量问题的责任方往往无人追究责任,长此以往,使得各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越发淡薄,甚至为了隐瞒质量问题,参建各方串通一气蒙骗质量监督人员。
1.2 不利于质量监督机构集中精力进行违规查处
目前,建设工程总量迅猛提高,人均监督建筑面积已经达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平方米。如此庞大的工程量,质量监督人员均需参加每个工程的重要会议,已经是疲于奔命,在施工现场很少有时间对照设计图纸和验收规范进行细致的抽查。在高强度的工作负荷下,监督人员更难抽出时间和精力去应对情况复杂的违规处罚工作。在处理违规问题时,也往往是查出问题,仅仅是签发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当罚不罚现象时有发生,降低了政府监督的严肃性,也助长了一些参建责任主体的违规风气,影响了健康规范的工程建设秩序的建立。
1.3 不利于社会公众正确认识质量监督机构的职能
质量监督机构因为参加总监组织的基础、主体分部验收和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这就使得社会各界容易把质量监督机构定位于一般质量责任主体。工程质量一旦出现问题,第一反应就是找质量监督机构问责。这一现状的产生,一方面是基层质量监督工作不被社会公众所理解和支持,质量问题的出现往往造成公众对政府的偏见和误解,使得质量监督人員承担着不公正的舆论压力:另一方面,由于一直以来行业自律不够,质量监督人员为了抓好工程质量,频繁地介入具体的重复检查工作,不但工作越位,而且容易损害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偏见和误解的升级。
1.4 不利于充分体现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优越性
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是政府实施质量监管、对工程进行准入与准出的两个重要手段,但是实践过程中,很多工程都是先施工后办施工许可证,备案机关也仅仅是办理资料登记手续,无形之中,使政府对质量监管的主要手段——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基本上只是通过质量监督机构对施工过程中的行为监督和实体抽查来具体实施,久而久之,遂使得管理部门和被管理部门都认为,工程质量管不好就是质量监督机构的事,从而使质量监督机构非责任主体的定位变得越来越不清晰,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优越性无法得到充分体现。
2 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措施
2.1 实行全面质量监督管理模式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内容除了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外,应突出全过程、全方位参与工程建设各个行业主体的质量行为的监督管理。
对施工前的质量监督管理,首先是对有关设计、勘察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设计、勘察单位的质量好坏将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因此,从设计阶段就应开始实行监理,监理公司要从方案设计到施工图设计进行全面检查。其次是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重点是施工招投标的监督,实现市场监督与质量监督的有效结合,通过质量监督审查,促进市场竞争的规范化和良性运转,通过市场有效运作,保证质量监督的有效性。第三是对合同文本的监督,重点是施工合同的监督,把质量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落实到合同条款中,以合同的法律效力约束各建设主体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
对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质量监督工程人员要对监督的工程质量承担监督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站在公众和社会的立场上对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监督管理。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应围绕三大部分的现场监督,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巡回监督管理,而三大部分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在对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中重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影响结构安全的主要部位。现场实体质量的检查方法应采用科学的监测仪器和设备,提供准确可靠、有说服力的数据。
2.2 建立以巡查为主的差别化监督管理机制
监督分为“监”和“督”,“监”是指监视、检查;“督”是指督促,即敦促对方按照规定的要求去做。“监”是手段,“督”是目的。在平时的质监工作中,要建立以随机巡查为主的监督机制。具体做法:监督巡查的方式采取事先不告知、不定期、不定部位的随机方式进行.监督巡查的频率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信用、质量保证能力、前次监督检查情况等确定;监督巡查的参加人员按工程的类别和难易程度确定;监督巡查的内容应结合当前的工作重点开展,同时结合地方相关标准,在监督巡查时应将其作为检查的重点,以促进并贯彻执行;监督巡查中一旦发现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质量事故,或责任主体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立即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理:监督巡查记录应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重要内容。按照突出重点、宽严适度的监督原则,应建立差别化的监督管理机制,总的原则是:诚信获利,失信惩治。对质量管理和信誉好的企业,评优评奖向其倾斜,检查频率减少;对列入质量管理存在问题和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则重点加强监管。一句话,差别化监督机制使政府监督目标更加明确。
2.3 由以定性检查为主转变到以定量检查为主
现行的验收标准规定工程质量检测可分为基本试验、施工试验和与竣工工程有关安全、使用功能抽样检测3个部分。为提高监督巡查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辅以必要的精确检测仪器,重点对承重构件的混凝土强度、主要受力钢筋的数量和位置、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楼板厚度、承重砌体的砂浆强度、建筑和安装工程中影响安全及使用功能的部位,对工程实体部位的质量有怀疑的应进行定量监督检测。
2.4 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诚信评价监督体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通过强化不良记录管理,加大对工程质量投诉问题查处力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把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入档,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加强对不良记录的公示和社会监督,形成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及中介机构的建设工程质量诚信评价监督体系,并为社会提供各方责任主体质量信誉信息平台,从而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信用意识和信用水平,规范信用秩序,推进行业诚信的品牌效应,以此推动工程质量的提高。
2.5 建立高效运行、监督有力的质量监督管理体制
首先,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法制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规范质量监督工作的准则、内容、程序、工作方式,严格履行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责,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发挥投资效益。其次,要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提高监管水平。执法主体的素质是提高工程质量监管水平的关键,没有一支好的执法队伍,就不可能实现执法的公平公正。因此,当务之急就是要加强质量监督队伍的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素质。要建立对执行队伍的监督机制,规范其执法行为。要在质量监督工作中,继续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透明的原则,尽快建立建设工程质量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地评价建设工程的真实状况,提高执法主体的综合管理水平。
2.6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
广泛依靠行业组织来加强行业管理,是一项带有根本性意义的工作。行业协会是一个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处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中介结构,它既为政府宏观调控服务,又为企业和市场服务,其主要任务是承担过去由政府职能部门负责的具体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活动,发挥行业协会在建设市场中的专业管理作用,对建设工程组织实施阶段的质量进行直接监管,为参加协会的同行业企业服务。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移,行业协会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所以,行业协会也要完善职能,逐步增强其民间性、公正性、自律性,扩大服务领域,在工作中发展成长,以其自身的工作绩效来增强会员单位对协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以灵活高效的工作来赢得政府和社会的信任和美誉。
3 结语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的层次多、范围大、角度广。作为政府方面必须严格履行为市场经济服务的职能,不断改革和深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为建设事业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同时,企业自身的质量监督管理也要到位,根据工程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监督模式,建立起一种“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只有这样,才能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精品工程。
参考文献
[1] 工地张继民;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监督控制[D]北京交通大学;2010年
[2] 蔡杰,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改革创新实践探索[J]福建工程学院学报,2010(06):7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