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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委市政府对治理“三乱”工作十分重视,5月26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在原有治理“乱收费”工作的基础上,再取消46项收费项目,并立即开始执行,以此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为柳州市经济建设、人民生活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第二批取消收费项目如下:一、建设部门9项:工程竣工档案保证金、城市供水建设基金、勘察费、平整费、临时占地档案表格茨、临时挖掘道路档案表格费、临时占道经营摊点档案表格资、临时摊点占地许可证费、《燃气经营许可证》勘察办证费。二、公安部门8项:社会治安巡逻基金、自行车交通管理费、利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