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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8亿元,是2014年我国P2P网贷的成交量,较2013年增长181.8%。这意味着什么?当这个问题抛向短融网CEO王坤时,他告诉《经济》记者,“截至去年末,我国人民币的存款余额大概113.86万亿元,大部分人的钱在银行里还只是拿着非常低的利息,基本上没有太多收益可言,这些钱都在寻找出口。但是至少还有90%的人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P2P。”
“自生长”的窘境
我国有近2000家的P2P网贷运营平台,它们历经了8年的“自生长”模式,所谓“法无禁止皆可为”,这些P2P 企业在8年里没有准入门槛、没有运行规则,也没有外部监管。你我贷创始人严定贵向《经济》记者解释道,“这种生长模式对于行业而言,就如同窗户打开了,进来的不只是新鲜空气,还有苍蝇、蚊子。”
由于准入门槛过低,导致了行业内鱼龙混杂,“一部分缺乏经营经验及能力的企业甚至是非法集资、诈骗的平台,直接导致了近几年P2P行业跑路事件的多发。”拍拍贷CEO张俊说道。但是,平台资金池的问题、自融资的问题、平台自担保的问题也对行业的经营发展带来了极大的风险,而乱象的逐步显现更将直接影响市场对P2P行业的信任与选择。
积木盒子CEO董骏也向《经济》记者感慨称,P2P面临的最大困难就是如何自律,一边是利益的诱惑、一边是竞争对手的博弈,企业如何冷静地走好中间的路非常重要。一方面是迅猛发展、光彩照人,另一方面则是“跑路、失联”,负面消息连续爆出。这也使得整个P2P行业正在经历一场信任危机。
征信系统缺失,导致风险的无法管控,董骏指出,“困扰P2P行业最大的问题不是需求、不是技术,而是信任。”
值得关注的是,在行业乱象衍生信任危机时,越来越多的“正规军”——银行,加入阵营并抛出了橄榄枝。银行进入P2P行业究竟是“联姻”还是“招安”?
“联姻”与“招安”的博弈
“P2P本来做的就是银行剩下的生意,银行不愿意做或者银行风控等没法满足的这部分市场,但实际上P2P平台和银行的客户有很大程度的重叠,在这方面如果P2P和银行合作,空间是非常大的。”王坤对此表示。
作为P2P企业,严定贵表示,想要挪用客户的资金,无论是第三方支付平台还是P2P本身都是有机会的。每一个企业在成长中都存在很多的诱惑,擅自挪用资金会造成更严重的危害。“你我贷与招商银行的合作,就是为了硬性地把客户资金交给银行这个托管方,来避免我们头脑发热的机会,把企业该做的事情做好,不该做的就让出去。”
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为企业,也出现过跑路、倒闭等情况,严定贵指出,除了避免第三方平台倒闭带来的连带风险,客户信息的保密度也尤为重要,“一些第三方支付平台实际上也在做P2P 的业务,如果说把这些客户信息都交给第三方支付平台,有可能会给自己制造一些竞争者,但是相对来说,银行一般不会跟自己的业务做正面的竞争。银行的资金委托管理会为P2P平台的每个客户开辟一个二级账户,信息保密度也相对较好,这样对投资人来说也更安全。”
除了增信,同银行合作也为P2P企业带来一定的连带效应,董骏表示,积木盒子选择与民生银行的资金托管合作,看重的是其更强的抗风险能力和保障经营的稳健性,“银行作为主流金融机构,除了提供资金结算、管理服务,还是所有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枢纽。”
民生银行资金托管平台相关负责人也表示,P2P行业引入商业银行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无论是对于融资人还是投资人,乃至平台本身都是一个质的提升,除了在一定程度上注入了银行信用,平台资质和公信力大幅提升外,商业银行也拥有大量的项目基础资产和理财客户,这些资源是平台项目撮合的基础。”
但是对于很多P2P企业来说,资金托管都交给银行来做,其托管价格是高于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假如一家平台的交易量不够大,银行托管的成本很难摊薄,这会让小平台和新平台的利润空间进一步受挤压。如何权衡规范整个P2P行业的制度,既不压制企业的发展和创新,又能合理地促进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全面净化?
监管,开启马太效应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日前也发表了对P2P平台的监管思路,明确了应该合理设定业务边界的4条红线:一是要明确平台的中介性;二是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三是不得搞资金池;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且在实现行业规范之后,银监会与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或将开展资金托管业务。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招商银行前行长马蔚华提案建议,加快落实P2P行业监管,要明确准入和退出规则。但如何监管却是门艺术。
还没有出台的监管细则,究竟会不会给P2P曾经的“自由”带上“脚镣”?
“加强监管要通过限制以诈骗为目的的人进入P2P行业,在源头上摆正P2P的发展方向,也让从业者更容易把握政策环境。”如果P2P行业永远面临着政策的不确定性,也无益于行业的良性发展,董骏认为。
“我们也期待着细化的执行政策尽早出台。当然随着行业监管的严格,P2P行业必然会经历一次巨大的震荡和洗牌过程,但这是必须的也是行业健康发展的保证。当然面对P2P这一新兴金融服务模式,监管政策的设置上还应更多考虑行业实际情况,从保护新兴金融服务模式的角度上出发,给予行业发展足够的可创新空间。”张俊表示,在对行业的监管规则设置上,应当结合当前现状对不同运营模式的平台分类监管,严格细化企业准入门槛,或将帮助P2P行业摆脱目前鱼龙混杂的现实情况。
除了对企业经营合规性进行监管,严定贵还认为,对于企业本身的经营能力和专业水平,也要有一定的监管设置,“P2P平台通过投资人的资金去运营,如果平台本身不具备专业水平且没有风控能力,那么很可能将投资人的钱全部亏掉,对投资人造成危害。所以对于监管层来说,在这方面,还是需要设置一定门槛的。”
遏制行业欺诈但不遏制创新是王坤对监管细则的期待,“监管层既要保护投资人利益,又不能变相利用国家政策背书,如果监管层对于这两个方向是有摇摆的,新政策就很难出台。打击集资诈骗,要在立法层面进行管控,这对于行业发展是很有益处的。除此之外,国家制定法规需要有信息披露,否则会留下隐患,隐藏风险。其次,如果门槛过高,或许会遏制新兴P2P企业的创新,因为创新有很大程度来自于草根。”
“也许再过5年、10年,没有一个平台能够欺骗投资人的钱,不久的将来,P2P给投资人的理财收益是非常一致的,投资人的收益都会平均。”王坤笑着说,P2P的红利进入全民时代,正是大家所期待的。
“自生长”的窘境
我国有近2000家的P2P网贷运营平台,它们历经了8年的“自生长”模式,所谓“法无禁止皆可为”,这些P2P 企业在8年里没有准入门槛、没有运行规则,也没有外部监管。你我贷创始人严定贵向《经济》记者解释道,“这种生长模式对于行业而言,就如同窗户打开了,进来的不只是新鲜空气,还有苍蝇、蚊子。”
由于准入门槛过低,导致了行业内鱼龙混杂,“一部分缺乏经营经验及能力的企业甚至是非法集资、诈骗的平台,直接导致了近几年P2P行业跑路事件的多发。”拍拍贷CEO张俊说道。但是,平台资金池的问题、自融资的问题、平台自担保的问题也对行业的经营发展带来了极大的风险,而乱象的逐步显现更将直接影响市场对P2P行业的信任与选择。
积木盒子CEO董骏也向《经济》记者感慨称,P2P面临的最大困难就是如何自律,一边是利益的诱惑、一边是竞争对手的博弈,企业如何冷静地走好中间的路非常重要。一方面是迅猛发展、光彩照人,另一方面则是“跑路、失联”,负面消息连续爆出。这也使得整个P2P行业正在经历一场信任危机。
征信系统缺失,导致风险的无法管控,董骏指出,“困扰P2P行业最大的问题不是需求、不是技术,而是信任。”
值得关注的是,在行业乱象衍生信任危机时,越来越多的“正规军”——银行,加入阵营并抛出了橄榄枝。银行进入P2P行业究竟是“联姻”还是“招安”?
“联姻”与“招安”的博弈
“P2P本来做的就是银行剩下的生意,银行不愿意做或者银行风控等没法满足的这部分市场,但实际上P2P平台和银行的客户有很大程度的重叠,在这方面如果P2P和银行合作,空间是非常大的。”王坤对此表示。
作为P2P企业,严定贵表示,想要挪用客户的资金,无论是第三方支付平台还是P2P本身都是有机会的。每一个企业在成长中都存在很多的诱惑,擅自挪用资金会造成更严重的危害。“你我贷与招商银行的合作,就是为了硬性地把客户资金交给银行这个托管方,来避免我们头脑发热的机会,把企业该做的事情做好,不该做的就让出去。”
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为企业,也出现过跑路、倒闭等情况,严定贵指出,除了避免第三方平台倒闭带来的连带风险,客户信息的保密度也尤为重要,“一些第三方支付平台实际上也在做P2P 的业务,如果说把这些客户信息都交给第三方支付平台,有可能会给自己制造一些竞争者,但是相对来说,银行一般不会跟自己的业务做正面的竞争。银行的资金委托管理会为P2P平台的每个客户开辟一个二级账户,信息保密度也相对较好,这样对投资人来说也更安全。”
除了增信,同银行合作也为P2P企业带来一定的连带效应,董骏表示,积木盒子选择与民生银行的资金托管合作,看重的是其更强的抗风险能力和保障经营的稳健性,“银行作为主流金融机构,除了提供资金结算、管理服务,还是所有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枢纽。”
民生银行资金托管平台相关负责人也表示,P2P行业引入商业银行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无论是对于融资人还是投资人,乃至平台本身都是一个质的提升,除了在一定程度上注入了银行信用,平台资质和公信力大幅提升外,商业银行也拥有大量的项目基础资产和理财客户,这些资源是平台项目撮合的基础。”
但是对于很多P2P企业来说,资金托管都交给银行来做,其托管价格是高于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假如一家平台的交易量不够大,银行托管的成本很难摊薄,这会让小平台和新平台的利润空间进一步受挤压。如何权衡规范整个P2P行业的制度,既不压制企业的发展和创新,又能合理地促进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全面净化?
监管,开启马太效应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日前也发表了对P2P平台的监管思路,明确了应该合理设定业务边界的4条红线:一是要明确平台的中介性;二是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三是不得搞资金池;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且在实现行业规范之后,银监会与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或将开展资金托管业务。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招商银行前行长马蔚华提案建议,加快落实P2P行业监管,要明确准入和退出规则。但如何监管却是门艺术。
还没有出台的监管细则,究竟会不会给P2P曾经的“自由”带上“脚镣”?
“加强监管要通过限制以诈骗为目的的人进入P2P行业,在源头上摆正P2P的发展方向,也让从业者更容易把握政策环境。”如果P2P行业永远面临着政策的不确定性,也无益于行业的良性发展,董骏认为。
“我们也期待着细化的执行政策尽早出台。当然随着行业监管的严格,P2P行业必然会经历一次巨大的震荡和洗牌过程,但这是必须的也是行业健康发展的保证。当然面对P2P这一新兴金融服务模式,监管政策的设置上还应更多考虑行业实际情况,从保护新兴金融服务模式的角度上出发,给予行业发展足够的可创新空间。”张俊表示,在对行业的监管规则设置上,应当结合当前现状对不同运营模式的平台分类监管,严格细化企业准入门槛,或将帮助P2P行业摆脱目前鱼龙混杂的现实情况。
除了对企业经营合规性进行监管,严定贵还认为,对于企业本身的经营能力和专业水平,也要有一定的监管设置,“P2P平台通过投资人的资金去运营,如果平台本身不具备专业水平且没有风控能力,那么很可能将投资人的钱全部亏掉,对投资人造成危害。所以对于监管层来说,在这方面,还是需要设置一定门槛的。”
遏制行业欺诈但不遏制创新是王坤对监管细则的期待,“监管层既要保护投资人利益,又不能变相利用国家政策背书,如果监管层对于这两个方向是有摇摆的,新政策就很难出台。打击集资诈骗,要在立法层面进行管控,这对于行业发展是很有益处的。除此之外,国家制定法规需要有信息披露,否则会留下隐患,隐藏风险。其次,如果门槛过高,或许会遏制新兴P2P企业的创新,因为创新有很大程度来自于草根。”
“也许再过5年、10年,没有一个平台能够欺骗投资人的钱,不久的将来,P2P给投资人的理财收益是非常一致的,投资人的收益都会平均。”王坤笑着说,P2P的红利进入全民时代,正是大家所期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