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已于1980年4月1日在我国开始生效。但是三年多来的实践证明,我国仍有80%以上的渔船,作业号灯的间距和高度都没有达到《规则》的要求。本文从我国客观实际出发,提出缩小渔船作业号灯的间距(由原来的2米缩小为1米左右),、从而也降低桅的高度。这样既避免了渔船作业号灯改装上一些无法克服的困难,又保证了渔船原有的稳性,也基本满足《规则》的要求。除此而外,本文还对渔船号灯的规格、数量、位置等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本文不仅适应于我国中、小型渔船,也将适用于第三世界和其他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