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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战后国民政府为了在教育领域重振权威,对收复区的教职员和学生,以及抗战时期留日学生进行了一次甄审运动。由于甄审运动的不合时宜、甄审政策的模糊和不公正,以及战后复杂的国内环境,甄审运动遭到收复区教职员和学生的反对,这次运动不但没有收到应有的效应,反而加大了政府同收复区教职员以及学生的离心力,也促使了国共双方争夺中的人心向背天平的倾转。
关键词:国民政府 教育甄审 反甄审
中图分类号:K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750(2007)02-44-5
引论
抗战以来,日本环通日甚,中华大地倍受日寇欺凌。抗战八年使中国上下满目疮痍,而学校和学术机关,尤为敌人所嫉视,摧残破坏,尤感不力。我国的教育机关受到日寇的重创,真乃是“寇骑所至,庐舍为墟”,许多爱国师生受到残害,到处流离失所,不但求取知识不能,即使是最基本的生存也受到了严重的威胁。并且日寇和汉奸伪政权在沦陷区大肆推行奴化教育,力图控制民众的思想和毒害青年,这给中国教育事业带来了严重的破坏,使我国的教育事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感。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实行了全国性的复员运动,教育复员也在其列。而教育甄审就是伴随着教育复员的一项重要举措,在这场“明是非,辨忠奸,保障滞留沦陷区人士之身份”的运动中,国民政府力图以主政者的姿态来改造整个教育界,整合教育资源。但是由于其策略的失当,措施的不合时势及不得人心,因而这场运动国民政府并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相反却使它的政治权威和在民众中特别是知识分子中的向心力大打折扣。它使国民政府失去了一次重建教育和争取知识分子的契机,也是其战后国民政府迅速失去大陆的另一动因。虽然过去有过对教育甄审的研究,但是从整体上来说由于战后教育的复杂性,对战后教育的研究并不是很多。相应的对教育甄审的研究也是一个薄弱的环节,研究者并不是很多。在研究者当中,台湾中央研究院的罗久蓉的《抗战胜利后教育甄审的理论与实际》,比较全面的介绍了国民政府对“专科以上伪组织学校肄业生、毕业生及教职员的甄审”,以及教育甄审同中共之间的关系。浙江大学蔡光明的《抗战胜利后教育甄审与反甄审》,对教育甄审及其它所引起的反甄审运动进行了探讨。中国矿业大学张福运的《战后收复区反甄审运动的历史地位》,主要是从中共与国民政府权势的争夺角度来对教育甄窜进行评价,它把反甄审运动看作是“战后国共政争和学生运动的转折点”。还有王春南的《南京国民政府对抗战期间留日学生的甄审》,介绍了战后留日学生甄审的情况。以上对教育甄审的研究,要么侧重点是专科以上学生、教职员的甄审,要么焦点于国共之间的争夺上,要么是一些介绍性的文章。其实战后教育甄审是一个复杂而全面的运动。它不仅仅局限于专科以上学生、教职员,而是囊括了收复区立案之各级学校教职员及学生,但是特殊的是收复区立案之私立学校却排除于外,当然教育甄审还包括对战争期间留日学生的甄审。笔者根据看到的一些资料以及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想对战后教育甄审进行一番探讨。
一、对战后教育甄审的几个问题的界定
战后国民政府实行了教育复员运动,教育甄审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环节。首先对教育甄审概念的界定。在《抗战胜利后教育甄审的理论与实际》中,罗久蓉认为:“所谓教育甄审,是指政府对收复区各级学校及教职员所作的甄别审查。”在蔡光明的《抗战胜利后的教育甄审与反甄审》一文中他认为“教育甄审,是指政府对在收复区备案的各级学校及教职员。学生所作的甄别审查,以消除敌伪奴化教育产生的影响”。在笔者看来,教育甄审是个复杂的运动,它并不是对战后收复区各级学校及教职员的甄查审别工作,实际上在收复区立案的私立学校就免于甄审,而且甄审的对象虽然理论上囊括了收复区大、中、小学学生及教职员,但是对小学学生和教职员的甄审根本就没有真正的论及。它只是把主要对象放在了中等学校学生、教职员和专科以上学生和教职员。同时,其对象还包括了抗战期间留日回国的学生。因而,笔者认为,教育甄审是战后国民政府在教育复员运动中,对在收复区备案的各级学校的教职员和学生(立案之私立学校除外)以及抗战期间留日回国学生的甄别审查运动,它是战后国民政府在教育领域试图重振权威、整合教育资源的尝试。
其次,就是对战后教育甄审时间的界定,在大部分论述教育甄审的文章中。他们大多把教育甄审的时间界定于一九四五年十一、二月到一九四六年的七、八月。实际上,早在一九四五年九月二十日的教育复员会议上,就拟定了对“收复区中等以上学校员生之甄审”的决议。而且国民政府对留日学生的甄审也迟滞于一九四七年的七月份,显然把教育甄审的时间界定为一九四五年的十一、二到一九四六年的七、八月,显然是把对留日学生的甄审排除在教育甄审之外。因而,笔者认为,教育甄审的时间应该是酝酿于一九四五年的九月份。开始于一九四五年的十一、二月,延续到一九四七年七、八月对留日学生甄审的结束。再次就是对教育甄审有无必要性的探讨。从效果来说,教育甄审并不是一场成功的举措。它不但没有使国民政府收到应有的效应,相反却使其政治权威受到更大的质疑。但是,在教育甄审有无必要性问题上,我们却不能模糊的看待。抗战八年,如果从九一八事变算起,那就是14年,在这十四年当中,日本对中国的侵略是毒辣的。特别是对中国民众的思想毒害作用是空前的。朱家骅在战后教育复员会议开幕致词中指出:“在抗战其中,敌寇在侵占区域实施的教育政策,尤为毒辣……就时间方面来说,平津京沪敌人,曾实行八年的奴化教育,至北平、台湾、澎湖、旅顺、大连更不必说了。诚然,在这些区域内反抗侵略的,仍在不断奋斗,但是大量的青年和一般民众,已于不知不觉中受了敌伪的麻醉,在所难免……。”事实上也如此,在沦陷的八年中,一般青年和民众不受影响是不可能的,特别是在抗战中,由伪满和汪伪政权派到日本的留学生,他们的思想不能不受到日本的影响。因而,教育甄审是战后“伸张国法,维护民族气节”的使然。对在抗战多年下的民众思想统一来说是必要的。但是国民政府战后各项政策的失策(比如说接收和对汉奸处理的政策),使民众对国民政府的教育甄审越来越质疑和反感。因而战后教育甄审不是没有必要,而是国民政府教育的失策和不合时宜,才使其无果而终。
二、教育甄审政策的制订与实施
在前面我们提到,在一九四五年九月份的战后教育复员会议上就制订了教育甄审的方案。在大会上通过了15项议案,其中三项来自教育部,这三项后来成为教育甄审的所依据的办法。他们分别是《收夏区专科以上学校教职员处理办法案》、《收复区中等学校教职员甄审办法案》和《收复区中等以上学校学生甄审办法案》。后来随着形式的发展,国民政府又对甄审的措施实施了修订,下面我想分类对各方面面的甄审做一介绍。
1、教职员方面:教职员分为专科以上学校及中等学校教职员两部分。他们的甄审有所不同。对于专科以上学校的教职员,他们由“教育部组织收复区各地专科以上学校教职员甄审委员会,作详尽调查,并加审 核。”这些人员“非经甄审委员会调查审核认为并无处理汉奸条例第二条第一项所列各款情事者,一律不得再担任教育工作。”叫但是对于那些“曾经附逆而其道德行为不堪为人师表者”,根本不予甄审。
关于中等学校教职员的甄审,规定由“各省市教育厅局为甄审敌伪中等学校教职员之主持机关,各该厅局应组织敌伪中等学校教职员甄审委员会,负责办理收复区敌伪中等学校教职员之甄审事宜。”对待他们,只要他们没有附逆依据,一律参加甄审,考核通过后就可以继续服务。
2.学生方面:学生分为中等学校的学生(包括毕业生、肄业生)、专科以上学校的学生(包括毕业生、肄业生)。对于他们的甄审各有不同。下面我将分类介绍。
a、中等学校学生的甄审。规定,凡敌伪中等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都需要要甄审。毕业生由各地的甄审委员会办理,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如有必要接受培训者予以培训;至于敌伪所设中等学校肄业生之甄审,“目的则在检查程度,核定学籍。甄审办法由各省市教育厅局举行考试,并得委托各该学校与学年考试或毕业生考试合并举行。”对最后根据甄审成绩分到相当年级就读。
b.专科以上学校学生得甄审:该甄审分为对收复区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生和肄业生甄审两部分进行。关于对毕业生得甄审。规定:“收复区敌伪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生之甄审事宜,由各区教职员委员会兼办之。”但是对于那些敌伪所设具有政治性学校毕业生,以及“曾在敌伪组织担任荐任以上职务者,还有那些曾有危害国家、妨碍抗战、或凭借敌伪势力侵害人民之行为者”都不予登记审核。并且规定,收复区敌伪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生准许登记甄审后,他们应当把“国父遗教(包括三民主义、建国方略、建国大纲)以及主席所著忡国之命运》研读完毕。”并且读后要把学习心得以论文得方式提交给甄审委员会予以甄审。
对于收复医专科以上学校肄业生之甄审。规定设立南京、上海武汉、广州、平津五个地区作为肄业生的登记处所,他们由教育部的教育复员辅导委员会兼办。对于那些登记合格的学生,由教育辅导委员会送到临时大学补习班进行补习。补习期满并经甄审合格后,分发到相应学校学习毕业。对于分发到不同学校的条件根据他们甄审的成绩决定。对于那些“补习成绩均在七十五分以上者,照原肄业年级分发公私立专科以上学校肄业”;而“补习各科成绩均在六十分以上者,得报考原肄业年级高一学年或原肄业年级之转学考试,经录取者,取得其录取年级之学籍”;引对于那些甄审不合格者,他们有两种选择,一种是降级,一种是大学先修班学习。
3、对于私立学校的教职员和学生:对于私立学校教职员和学生的规定,可以说是教育甄审模糊性和不公正的体现。在教育善后复员会议上规定:“在抗战以前业已立案之私立学校,且董事会中并无组织之人物,继续至今,从无间断,既无须改组,自不受甄审。”对于私立学校的教职员,对于他服务的私立学校是“是经法定手续立案者,免于甄审;未经法定手续立案者,又未经敌伪立案者,应依法定手续审理立案,经核准后,免于甄审。”而对于学生的甄审以上面的办法办理。
4、对留日学生的甄审:对留日学生的甄审是晚于对收复区学校教职员、学生甄审的。对他们的甄审差不多是在对收复区教职员、学生甄审之后进行的。我们知道,近代以来,特别是甲午中日战后,中国就不断派出留学生到日本留学。但是七七事变后,状况却有了变化。从1938年—1946年间,中国政府派到日本留学的人数,历年都是零。但是这并不表示中国在抗战时期没有到日本留学的人数。因为,虽然国民政府是当时中国合法的政府,但是它当时偏安西南,纵然它没有向日本派遣留学生。但是当时和它并列的有伪满洲国和汪精卫的国民政府,它不能阻止它们向日本派遣留学生。实际上伪满洲国从1932年开始就向日本派遣留学生,而且在整个抗战期间,不但没有减少,而且还相应的增加。比如,1937年派了1837人,1938年1519人,1939年1182人。同时汪伪政权建立后,也不断的向日本派遣留学生。所以这么多的留学生不能不受到日本思想的影响,对其甄审似有必要。对待战后召回之留日学生及抗战期间赴日留学业已回国学生的甄审,教育部组织留日学生甄审委员会进行甄审。聘请陈大齐为主任委员,赵兰坪、吴有训、章益等人为委员进行甄审事宜。规定:“如曾早在日本专门以上学校毕业者,经甄审合格后,即由教育部按其原毕业学校性质及程度分别发给证明书,如召回学生,曾在中等以上学校肄业,经甄审合格,而愿意继续求学者,得由教育部给予证明书,自行报考相当学校。”教育部对留日学生得甄审不仅是一次学业的核查、政治的甄别、而且还是一次政训。对于被甄审之学生必须“研读国父遗教(包括三民主义、建国方略、建国大纲)及《中国之命运》并且还要上交读书报告。
以上甄审政策的制订,只是初期的决策。但是虽然形势的发展,特别是11月中旬,教育部长朱家骅到北平视察教育复员工作发现问题多多,特别是初期甄审政策的出台,反对声声不断,因而教育部不得不调整了甄审政策。因此,对教育部前后甄审政策的变更实有研究的必要。
首先,初期的甄审政策包容性非常广。在民国三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的《申报》中提到:“全国收复区国民学校教员须登记须甄审、须训练”,而且甄审对象涵盖了收复区所有中等以上学校的学生。但是后来随着形式的发展,甄审对象也不断的放宽,不但对教职员甄审的放宽,而且对于私立学校的教职员和学生免于甄审。
其次,就是甄审方针的变更。教育部在初期定的政策是“先甄审后补习”,但是虽然形势的发展,特别是学潮的不断,广大收复区教职员和学生的反对,教育部不断变更甄审对策,遂把“先甄审后补习”转变为“先补习后甄审”,也就是“在‘不使失学’之原则下予以解决……决定一面接收,一面继续上课,将补习科目配合主要科目之内,以免耽误学生,至明年学年结束,随班考试,作为甄审考试结果。”而且在“先补习后甄审”的政策下,只要使登记进入补习班的学生,均无失学的顾虑。对于那些毕业生,则实行“一面甄审,一应试”的举措。把原来“伪专科以上毕业生需甄审合格之后,各机关方得任用”的政策,变为了直接上交专业科目论文一篇,并研读国父遗教,撰写心得报告,成绩合格后即由地方发给证明文件的政策。这样就相对降低了甄审的要求。
三、教育甄审下的各界反映
战后国民政府的教育甄审是一个敏感而又复杂的运动,其实并不单单用“反对”二字加以概括它的影响。实际上它在各界的反应不一。下面将从以下几个群体来考察他们对战后教育甄审的反映。
1、政府的观点:可以说,教育甄审运动是战后国民政府力图在教育领域重振权威的体现,它对教育甄审的施行本应该是明确的。但是,作为教育甄审的发动者——国民政府却对此的举措很模糊,立场也并不是那么的坚定。早在开教育复员会议之时,在教育甄审的问题上就存在着不同的观点。“一种是主张对于收复区教育处理从严,侧重于士林气节。另一种则主张对于收复区教育处理从宽,侧重于过去沦陷区教育界反抗敌伪事实,以收拾人心。”而且在甄审的举措和政策上,教育部一再的变更,条件不断的放宽。因而,可以 说,国民政府在施行教育甄审的规划上并不是那么的充分,在实施过程中立场也并没有那么的坚定。从对学生甄审的“先甄审,后补习”到“先补习,后甄审”,从对教职员甄审的严格到对其甄审的“名存实亡”,从对私立学校甄审的放宽处理等方面来看,国民政府教育甄审政策带有很大的模糊性和暖昧性,难怪乎它在人民的反对声中不断变更举措,最终这场运动也是无果而终。
2、国统区的一些高校及知识分子:在国统区回来的一些知识分子,在对待教育甄审的问题上也是意见不一,有的主张对这些人严办,有的则主张则放宽处理。在教育复员会议上,以傅斯年为首的人认为,对待伪校和附逆的伪教职员应该严肃处理。所有在敌伪学校任重要教职员者,一律不准在今后的教育界立足。对于他的提议,王云五、许德珩等表示赞成,而且还在大会上得到“全场一致通过”而且在北大筹备复校期间,傅氏就称:“北大将来复校时,决不延聘任何伪北大之教职员”。副不仅仅北大如此,而且浙大以及广大一些院校也提出对伪教职员进行严格对待。当然反对者则认为,由于国统区根本容纳不了那么多的人员同时到来,而且都迁到大后方也不可能,而且,国家受此重创,首先应该是收买人心,而不是“离散人心”,同时他们还举出共产党的影响,认为教育甄审只会把青年知识分子推送到共产党一边。
3.收复区受甄审之教职员和学生:实际上反响最强烈的就是这一阶层了。因为教育甄审直接关系到他们的切实利益。在他们看来,教育甄审,是国民政府以“征服者的姿态”来对待他们的,“甄审对收复区青年是一个精神上的打击,只能造成失学失业”。因而,从教育甄审一出台,反对声浪就不断。北平、上海、天津等地学生组织请愿活动此起彼伏,在青岛甚至发生反甄审运动的血案。对于收复区学生的反甄审运动如此强烈的又一个原因,就是他们认为教育甄审本身就不公正。“如果收复区学生和教职员需要甄审的话,那么同样处在沦陷区的私立学校的教职员和学生为什么就能免于甄审?难道他们就没有受到奴化思想的毒害?”并且政府在甄审过程中给学生补习的科目为《三民主义》、《国父遗教》、《中国之命运》等一些党化的东西,因而对学生来说也是极大的反感。学生和教职员的反甄审运动,使政府一再的变更甄审措施,一再的放宽甄审要求,最后对甄审也是不了了之,使甄审流于形式。
4、中共的反映:战后,国内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国共双方明争暗斗,双方争夺激烈。两党抗争不仅表现在军事领域,而且还表现为对人心的争夺上。而青年知识分子是他们双方争夺的焦点。中共虽然反对“教育甄审”的进行,但是他们也认为这是一次同国民党政府争夺青年的契机。因而本着“揭露矛盾、团结大多数”的原则下,积极的宣传,向他们宣称“国民党这一套甄审办法,纯是党化收复区青年们的”,以来对学生进行多方面的教育。并且中共不但在宣传上下功夫,而且在“政治上关心学生的切实利益,思想上把握学生的不满心理并加以因势利导,组织上吸纳他们入党”。实际上,中共在反甄审运动中的政策是正确的,至少这为以后它在学运方面占了上风。在甄审的环境下,青年学生向心力的天平明显的倾向于中共。所以对待甄审,中共反映是积极的,把握了一次同国民党争取民心的契机。
四、余论
战后国民政府的教育甄审运动可以说是一次不成功的,甚至是一次得不偿失的运动。随着教职员和学生的反对,国民政府一再的退让,最后由于内战的扩大,国民政府也无暇对待这场运动,它的一系列举措也逐渐流于形式,最终也不了了之。对于它的无果而终,究其原因,大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就是国民政府甄审政策的模糊性。虽然国民政府对于教育甄市早在教育复员会议上就讨论过,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往往随着反甄审运动的发展,国民政府一再修改甄审政策。而且各个地区甄审政策不同,而且变化反复。比如说,在民国三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的《大公报》中称:“平伪校学生不甄审,接收后继续上课,以学年考试为甄审结果”,但是没有过几天,国民政府教育部就公布“全国收复区国民学校教员、学生须登记、须甄审、须训练”。因而国民政府这种政策的反复无常遭到了收复区学生、教职员的极大反感。甄审政策的模糊性还体现在它的不公正性上。本来教育甄审应该是一视同仁,但是同样是处在敌占区的立案之私立学校的学生和教职员却免于甄审,这不能不令受甄审的教职员和学生气愤。而且对于“收复区学生中的少数坏蛋——汪伪组织少青团全体人员立刻成了三青团的一部分”并且如果他们“加入三青团,过去在伪校的学籍是可以承认的”。可见这种政策操作的不公正性决定了它的失败。
其次就是收复区学生和教职员的反对。国民政府开展教育甄审运动虽然有着“明是非。辨忠奸”、“弘扬社会正气”的作用,但是它甄审政策中到处充斥着伪学校、伪教员、伪学生的字样。因而,教育甄审就不单单是排除收复区教职员和学生中奴化思想的作用了。它还体现了一种“胜利者”对待“有问题者”的人格和道德的审查。难怪乎,收复区教职员和学生把这次甄审运动看作一次对他们“精神上、道德上和人格上的侮辱”。所以自甄审政策出台始,收复区的教职员和学生就没有停止反对过。
再次就是国民党的内战政策。战后国民政府逆历史潮流而动,发动了反攻反人民的内战。虽然国民政府一再的宣称“一个国家的富强程度,前视其教育功能的发展与否为断”,而“教育关系建国之成败至关重大,故教育界人士必须认识建国时期教育之第一要义,切实负起责任,培育下一代青年,使之对于国家民族有所贡献”。但是国民政府却发动内战政策,使人民的和平梦想化为泡影。人民对他的离心力越来越大。由于忙于内战,国民政府根本没有能力应付教育甄审下的各项问题,这更加激情了人民特别使青年知识分子的反对。同时,由于中共在教育甄审运动中,把握住契机,使学生也越来越转向中共的一方,因而国民政府的甄审政策不但没有取得成效,相反却使得不偿失。
总之,战后国民政府力图在教育领域重振政府权威,整合教育资源,发动教育甄审运动。教育甄审运动实有开展的必要,但是由于国民政府在战后百废待兴的时刻,以一种“征服者”的姿态来对待收复区的教职员和学生。把“伪”字强压于收夏区教职员和学生头上,以道德标准来规范他们的言行,以国民党的党义信条来改造他们的思想。遭到了他们的反对,但是国民政府宁知不可为,反而为之。这使政府和收复区知识分子的裂隙越来越大,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权威也越来越低。可以说这也是后来国民政府在内战中人心尽失的一个重要原因。所以说,战后教育甄审是国民政府一项不合时宜的举措,它的失败是国民政府在战后教育领域权威不振的体现,是国共双方势力争夺中人心向背的转折点。
作者简介:赵飞飞,上海大学文学院研究生。
作者简介:殷昭鲁,南京大学中华民国史研究中心研究生。
责任编辑 俞 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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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民政府 教育甄审 反甄审
中图分类号:K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750(2007)02-44-5
引论
抗战以来,日本环通日甚,中华大地倍受日寇欺凌。抗战八年使中国上下满目疮痍,而学校和学术机关,尤为敌人所嫉视,摧残破坏,尤感不力。我国的教育机关受到日寇的重创,真乃是“寇骑所至,庐舍为墟”,许多爱国师生受到残害,到处流离失所,不但求取知识不能,即使是最基本的生存也受到了严重的威胁。并且日寇和汉奸伪政权在沦陷区大肆推行奴化教育,力图控制民众的思想和毒害青年,这给中国教育事业带来了严重的破坏,使我国的教育事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感。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实行了全国性的复员运动,教育复员也在其列。而教育甄审就是伴随着教育复员的一项重要举措,在这场“明是非,辨忠奸,保障滞留沦陷区人士之身份”的运动中,国民政府力图以主政者的姿态来改造整个教育界,整合教育资源。但是由于其策略的失当,措施的不合时势及不得人心,因而这场运动国民政府并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相反却使它的政治权威和在民众中特别是知识分子中的向心力大打折扣。它使国民政府失去了一次重建教育和争取知识分子的契机,也是其战后国民政府迅速失去大陆的另一动因。虽然过去有过对教育甄审的研究,但是从整体上来说由于战后教育的复杂性,对战后教育的研究并不是很多。相应的对教育甄审的研究也是一个薄弱的环节,研究者并不是很多。在研究者当中,台湾中央研究院的罗久蓉的《抗战胜利后教育甄审的理论与实际》,比较全面的介绍了国民政府对“专科以上伪组织学校肄业生、毕业生及教职员的甄审”,以及教育甄审同中共之间的关系。浙江大学蔡光明的《抗战胜利后教育甄审与反甄审》,对教育甄审及其它所引起的反甄审运动进行了探讨。中国矿业大学张福运的《战后收复区反甄审运动的历史地位》,主要是从中共与国民政府权势的争夺角度来对教育甄窜进行评价,它把反甄审运动看作是“战后国共政争和学生运动的转折点”。还有王春南的《南京国民政府对抗战期间留日学生的甄审》,介绍了战后留日学生甄审的情况。以上对教育甄审的研究,要么侧重点是专科以上学生、教职员的甄审,要么焦点于国共之间的争夺上,要么是一些介绍性的文章。其实战后教育甄审是一个复杂而全面的运动。它不仅仅局限于专科以上学生、教职员,而是囊括了收复区立案之各级学校教职员及学生,但是特殊的是收复区立案之私立学校却排除于外,当然教育甄审还包括对战争期间留日学生的甄审。笔者根据看到的一些资料以及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想对战后教育甄审进行一番探讨。
一、对战后教育甄审的几个问题的界定
战后国民政府实行了教育复员运动,教育甄审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环节。首先对教育甄审概念的界定。在《抗战胜利后教育甄审的理论与实际》中,罗久蓉认为:“所谓教育甄审,是指政府对收复区各级学校及教职员所作的甄别审查。”在蔡光明的《抗战胜利后的教育甄审与反甄审》一文中他认为“教育甄审,是指政府对在收复区备案的各级学校及教职员。学生所作的甄别审查,以消除敌伪奴化教育产生的影响”。在笔者看来,教育甄审是个复杂的运动,它并不是对战后收复区各级学校及教职员的甄查审别工作,实际上在收复区立案的私立学校就免于甄审,而且甄审的对象虽然理论上囊括了收复区大、中、小学学生及教职员,但是对小学学生和教职员的甄审根本就没有真正的论及。它只是把主要对象放在了中等学校学生、教职员和专科以上学生和教职员。同时,其对象还包括了抗战期间留日回国的学生。因而,笔者认为,教育甄审是战后国民政府在教育复员运动中,对在收复区备案的各级学校的教职员和学生(立案之私立学校除外)以及抗战期间留日回国学生的甄别审查运动,它是战后国民政府在教育领域试图重振权威、整合教育资源的尝试。
其次,就是对战后教育甄审时间的界定,在大部分论述教育甄审的文章中。他们大多把教育甄审的时间界定于一九四五年十一、二月到一九四六年的七、八月。实际上,早在一九四五年九月二十日的教育复员会议上,就拟定了对“收复区中等以上学校员生之甄审”的决议。而且国民政府对留日学生的甄审也迟滞于一九四七年的七月份,显然把教育甄审的时间界定为一九四五年的十一、二到一九四六年的七、八月,显然是把对留日学生的甄审排除在教育甄审之外。因而,笔者认为,教育甄审的时间应该是酝酿于一九四五年的九月份。开始于一九四五年的十一、二月,延续到一九四七年七、八月对留日学生甄审的结束。再次就是对教育甄审有无必要性的探讨。从效果来说,教育甄审并不是一场成功的举措。它不但没有使国民政府收到应有的效应,相反却使其政治权威受到更大的质疑。但是,在教育甄审有无必要性问题上,我们却不能模糊的看待。抗战八年,如果从九一八事变算起,那就是14年,在这十四年当中,日本对中国的侵略是毒辣的。特别是对中国民众的思想毒害作用是空前的。朱家骅在战后教育复员会议开幕致词中指出:“在抗战其中,敌寇在侵占区域实施的教育政策,尤为毒辣……就时间方面来说,平津京沪敌人,曾实行八年的奴化教育,至北平、台湾、澎湖、旅顺、大连更不必说了。诚然,在这些区域内反抗侵略的,仍在不断奋斗,但是大量的青年和一般民众,已于不知不觉中受了敌伪的麻醉,在所难免……。”事实上也如此,在沦陷的八年中,一般青年和民众不受影响是不可能的,特别是在抗战中,由伪满和汪伪政权派到日本的留学生,他们的思想不能不受到日本的影响。因而,教育甄审是战后“伸张国法,维护民族气节”的使然。对在抗战多年下的民众思想统一来说是必要的。但是国民政府战后各项政策的失策(比如说接收和对汉奸处理的政策),使民众对国民政府的教育甄审越来越质疑和反感。因而战后教育甄审不是没有必要,而是国民政府教育的失策和不合时宜,才使其无果而终。
二、教育甄审政策的制订与实施
在前面我们提到,在一九四五年九月份的战后教育复员会议上就制订了教育甄审的方案。在大会上通过了15项议案,其中三项来自教育部,这三项后来成为教育甄审的所依据的办法。他们分别是《收夏区专科以上学校教职员处理办法案》、《收复区中等学校教职员甄审办法案》和《收复区中等以上学校学生甄审办法案》。后来随着形式的发展,国民政府又对甄审的措施实施了修订,下面我想分类对各方面面的甄审做一介绍。
1、教职员方面:教职员分为专科以上学校及中等学校教职员两部分。他们的甄审有所不同。对于专科以上学校的教职员,他们由“教育部组织收复区各地专科以上学校教职员甄审委员会,作详尽调查,并加审 核。”这些人员“非经甄审委员会调查审核认为并无处理汉奸条例第二条第一项所列各款情事者,一律不得再担任教育工作。”叫但是对于那些“曾经附逆而其道德行为不堪为人师表者”,根本不予甄审。
关于中等学校教职员的甄审,规定由“各省市教育厅局为甄审敌伪中等学校教职员之主持机关,各该厅局应组织敌伪中等学校教职员甄审委员会,负责办理收复区敌伪中等学校教职员之甄审事宜。”对待他们,只要他们没有附逆依据,一律参加甄审,考核通过后就可以继续服务。
2.学生方面:学生分为中等学校的学生(包括毕业生、肄业生)、专科以上学校的学生(包括毕业生、肄业生)。对于他们的甄审各有不同。下面我将分类介绍。
a、中等学校学生的甄审。规定,凡敌伪中等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都需要要甄审。毕业生由各地的甄审委员会办理,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如有必要接受培训者予以培训;至于敌伪所设中等学校肄业生之甄审,“目的则在检查程度,核定学籍。甄审办法由各省市教育厅局举行考试,并得委托各该学校与学年考试或毕业生考试合并举行。”对最后根据甄审成绩分到相当年级就读。
b.专科以上学校学生得甄审:该甄审分为对收复区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生和肄业生甄审两部分进行。关于对毕业生得甄审。规定:“收复区敌伪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生之甄审事宜,由各区教职员委员会兼办之。”但是对于那些敌伪所设具有政治性学校毕业生,以及“曾在敌伪组织担任荐任以上职务者,还有那些曾有危害国家、妨碍抗战、或凭借敌伪势力侵害人民之行为者”都不予登记审核。并且规定,收复区敌伪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生准许登记甄审后,他们应当把“国父遗教(包括三民主义、建国方略、建国大纲)以及主席所著忡国之命运》研读完毕。”并且读后要把学习心得以论文得方式提交给甄审委员会予以甄审。
对于收复医专科以上学校肄业生之甄审。规定设立南京、上海武汉、广州、平津五个地区作为肄业生的登记处所,他们由教育部的教育复员辅导委员会兼办。对于那些登记合格的学生,由教育辅导委员会送到临时大学补习班进行补习。补习期满并经甄审合格后,分发到相应学校学习毕业。对于分发到不同学校的条件根据他们甄审的成绩决定。对于那些“补习成绩均在七十五分以上者,照原肄业年级分发公私立专科以上学校肄业”;而“补习各科成绩均在六十分以上者,得报考原肄业年级高一学年或原肄业年级之转学考试,经录取者,取得其录取年级之学籍”;引对于那些甄审不合格者,他们有两种选择,一种是降级,一种是大学先修班学习。
3、对于私立学校的教职员和学生:对于私立学校教职员和学生的规定,可以说是教育甄审模糊性和不公正的体现。在教育善后复员会议上规定:“在抗战以前业已立案之私立学校,且董事会中并无组织之人物,继续至今,从无间断,既无须改组,自不受甄审。”对于私立学校的教职员,对于他服务的私立学校是“是经法定手续立案者,免于甄审;未经法定手续立案者,又未经敌伪立案者,应依法定手续审理立案,经核准后,免于甄审。”而对于学生的甄审以上面的办法办理。
4、对留日学生的甄审:对留日学生的甄审是晚于对收复区学校教职员、学生甄审的。对他们的甄审差不多是在对收复区教职员、学生甄审之后进行的。我们知道,近代以来,特别是甲午中日战后,中国就不断派出留学生到日本留学。但是七七事变后,状况却有了变化。从1938年—1946年间,中国政府派到日本留学的人数,历年都是零。但是这并不表示中国在抗战时期没有到日本留学的人数。因为,虽然国民政府是当时中国合法的政府,但是它当时偏安西南,纵然它没有向日本派遣留学生。但是当时和它并列的有伪满洲国和汪精卫的国民政府,它不能阻止它们向日本派遣留学生。实际上伪满洲国从1932年开始就向日本派遣留学生,而且在整个抗战期间,不但没有减少,而且还相应的增加。比如,1937年派了1837人,1938年1519人,1939年1182人。同时汪伪政权建立后,也不断的向日本派遣留学生。所以这么多的留学生不能不受到日本思想的影响,对其甄审似有必要。对待战后召回之留日学生及抗战期间赴日留学业已回国学生的甄审,教育部组织留日学生甄审委员会进行甄审。聘请陈大齐为主任委员,赵兰坪、吴有训、章益等人为委员进行甄审事宜。规定:“如曾早在日本专门以上学校毕业者,经甄审合格后,即由教育部按其原毕业学校性质及程度分别发给证明书,如召回学生,曾在中等以上学校肄业,经甄审合格,而愿意继续求学者,得由教育部给予证明书,自行报考相当学校。”教育部对留日学生得甄审不仅是一次学业的核查、政治的甄别、而且还是一次政训。对于被甄审之学生必须“研读国父遗教(包括三民主义、建国方略、建国大纲)及《中国之命运》并且还要上交读书报告。
以上甄审政策的制订,只是初期的决策。但是虽然形势的发展,特别是11月中旬,教育部长朱家骅到北平视察教育复员工作发现问题多多,特别是初期甄审政策的出台,反对声声不断,因而教育部不得不调整了甄审政策。因此,对教育部前后甄审政策的变更实有研究的必要。
首先,初期的甄审政策包容性非常广。在民国三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的《申报》中提到:“全国收复区国民学校教员须登记须甄审、须训练”,而且甄审对象涵盖了收复区所有中等以上学校的学生。但是后来随着形式的发展,甄审对象也不断的放宽,不但对教职员甄审的放宽,而且对于私立学校的教职员和学生免于甄审。
其次,就是甄审方针的变更。教育部在初期定的政策是“先甄审后补习”,但是虽然形势的发展,特别是学潮的不断,广大收复区教职员和学生的反对,教育部不断变更甄审对策,遂把“先甄审后补习”转变为“先补习后甄审”,也就是“在‘不使失学’之原则下予以解决……决定一面接收,一面继续上课,将补习科目配合主要科目之内,以免耽误学生,至明年学年结束,随班考试,作为甄审考试结果。”而且在“先补习后甄审”的政策下,只要使登记进入补习班的学生,均无失学的顾虑。对于那些毕业生,则实行“一面甄审,一应试”的举措。把原来“伪专科以上毕业生需甄审合格之后,各机关方得任用”的政策,变为了直接上交专业科目论文一篇,并研读国父遗教,撰写心得报告,成绩合格后即由地方发给证明文件的政策。这样就相对降低了甄审的要求。
三、教育甄审下的各界反映
战后国民政府的教育甄审是一个敏感而又复杂的运动,其实并不单单用“反对”二字加以概括它的影响。实际上它在各界的反应不一。下面将从以下几个群体来考察他们对战后教育甄审的反映。
1、政府的观点:可以说,教育甄审运动是战后国民政府力图在教育领域重振权威的体现,它对教育甄审的施行本应该是明确的。但是,作为教育甄审的发动者——国民政府却对此的举措很模糊,立场也并不是那么的坚定。早在开教育复员会议之时,在教育甄审的问题上就存在着不同的观点。“一种是主张对于收复区教育处理从严,侧重于士林气节。另一种则主张对于收复区教育处理从宽,侧重于过去沦陷区教育界反抗敌伪事实,以收拾人心。”而且在甄审的举措和政策上,教育部一再的变更,条件不断的放宽。因而,可以 说,国民政府在施行教育甄审的规划上并不是那么的充分,在实施过程中立场也并没有那么的坚定。从对学生甄审的“先甄审,后补习”到“先补习,后甄审”,从对教职员甄审的严格到对其甄审的“名存实亡”,从对私立学校甄审的放宽处理等方面来看,国民政府教育甄审政策带有很大的模糊性和暖昧性,难怪乎它在人民的反对声中不断变更举措,最终这场运动也是无果而终。
2、国统区的一些高校及知识分子:在国统区回来的一些知识分子,在对待教育甄审的问题上也是意见不一,有的主张对这些人严办,有的则主张则放宽处理。在教育复员会议上,以傅斯年为首的人认为,对待伪校和附逆的伪教职员应该严肃处理。所有在敌伪学校任重要教职员者,一律不准在今后的教育界立足。对于他的提议,王云五、许德珩等表示赞成,而且还在大会上得到“全场一致通过”而且在北大筹备复校期间,傅氏就称:“北大将来复校时,决不延聘任何伪北大之教职员”。副不仅仅北大如此,而且浙大以及广大一些院校也提出对伪教职员进行严格对待。当然反对者则认为,由于国统区根本容纳不了那么多的人员同时到来,而且都迁到大后方也不可能,而且,国家受此重创,首先应该是收买人心,而不是“离散人心”,同时他们还举出共产党的影响,认为教育甄审只会把青年知识分子推送到共产党一边。
3.收复区受甄审之教职员和学生:实际上反响最强烈的就是这一阶层了。因为教育甄审直接关系到他们的切实利益。在他们看来,教育甄审,是国民政府以“征服者的姿态”来对待他们的,“甄审对收复区青年是一个精神上的打击,只能造成失学失业”。因而,从教育甄审一出台,反对声浪就不断。北平、上海、天津等地学生组织请愿活动此起彼伏,在青岛甚至发生反甄审运动的血案。对于收复区学生的反甄审运动如此强烈的又一个原因,就是他们认为教育甄审本身就不公正。“如果收复区学生和教职员需要甄审的话,那么同样处在沦陷区的私立学校的教职员和学生为什么就能免于甄审?难道他们就没有受到奴化思想的毒害?”并且政府在甄审过程中给学生补习的科目为《三民主义》、《国父遗教》、《中国之命运》等一些党化的东西,因而对学生来说也是极大的反感。学生和教职员的反甄审运动,使政府一再的变更甄审措施,一再的放宽甄审要求,最后对甄审也是不了了之,使甄审流于形式。
4、中共的反映:战后,国内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国共双方明争暗斗,双方争夺激烈。两党抗争不仅表现在军事领域,而且还表现为对人心的争夺上。而青年知识分子是他们双方争夺的焦点。中共虽然反对“教育甄审”的进行,但是他们也认为这是一次同国民党政府争夺青年的契机。因而本着“揭露矛盾、团结大多数”的原则下,积极的宣传,向他们宣称“国民党这一套甄审办法,纯是党化收复区青年们的”,以来对学生进行多方面的教育。并且中共不但在宣传上下功夫,而且在“政治上关心学生的切实利益,思想上把握学生的不满心理并加以因势利导,组织上吸纳他们入党”。实际上,中共在反甄审运动中的政策是正确的,至少这为以后它在学运方面占了上风。在甄审的环境下,青年学生向心力的天平明显的倾向于中共。所以对待甄审,中共反映是积极的,把握了一次同国民党争取民心的契机。
四、余论
战后国民政府的教育甄审运动可以说是一次不成功的,甚至是一次得不偿失的运动。随着教职员和学生的反对,国民政府一再的退让,最后由于内战的扩大,国民政府也无暇对待这场运动,它的一系列举措也逐渐流于形式,最终也不了了之。对于它的无果而终,究其原因,大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就是国民政府甄审政策的模糊性。虽然国民政府对于教育甄市早在教育复员会议上就讨论过,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往往随着反甄审运动的发展,国民政府一再修改甄审政策。而且各个地区甄审政策不同,而且变化反复。比如说,在民国三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的《大公报》中称:“平伪校学生不甄审,接收后继续上课,以学年考试为甄审结果”,但是没有过几天,国民政府教育部就公布“全国收复区国民学校教员、学生须登记、须甄审、须训练”。因而国民政府这种政策的反复无常遭到了收复区学生、教职员的极大反感。甄审政策的模糊性还体现在它的不公正性上。本来教育甄审应该是一视同仁,但是同样是处在敌占区的立案之私立学校的学生和教职员却免于甄审,这不能不令受甄审的教职员和学生气愤。而且对于“收复区学生中的少数坏蛋——汪伪组织少青团全体人员立刻成了三青团的一部分”并且如果他们“加入三青团,过去在伪校的学籍是可以承认的”。可见这种政策操作的不公正性决定了它的失败。
其次就是收复区学生和教职员的反对。国民政府开展教育甄审运动虽然有着“明是非。辨忠奸”、“弘扬社会正气”的作用,但是它甄审政策中到处充斥着伪学校、伪教员、伪学生的字样。因而,教育甄审就不单单是排除收复区教职员和学生中奴化思想的作用了。它还体现了一种“胜利者”对待“有问题者”的人格和道德的审查。难怪乎,收复区教职员和学生把这次甄审运动看作一次对他们“精神上、道德上和人格上的侮辱”。所以自甄审政策出台始,收复区的教职员和学生就没有停止反对过。
再次就是国民党的内战政策。战后国民政府逆历史潮流而动,发动了反攻反人民的内战。虽然国民政府一再的宣称“一个国家的富强程度,前视其教育功能的发展与否为断”,而“教育关系建国之成败至关重大,故教育界人士必须认识建国时期教育之第一要义,切实负起责任,培育下一代青年,使之对于国家民族有所贡献”。但是国民政府却发动内战政策,使人民的和平梦想化为泡影。人民对他的离心力越来越大。由于忙于内战,国民政府根本没有能力应付教育甄审下的各项问题,这更加激情了人民特别使青年知识分子的反对。同时,由于中共在教育甄审运动中,把握住契机,使学生也越来越转向中共的一方,因而国民政府的甄审政策不但没有取得成效,相反却使得不偿失。
总之,战后国民政府力图在教育领域重振政府权威,整合教育资源,发动教育甄审运动。教育甄审运动实有开展的必要,但是由于国民政府在战后百废待兴的时刻,以一种“征服者”的姿态来对待收复区的教职员和学生。把“伪”字强压于收夏区教职员和学生头上,以道德标准来规范他们的言行,以国民党的党义信条来改造他们的思想。遭到了他们的反对,但是国民政府宁知不可为,反而为之。这使政府和收复区知识分子的裂隙越来越大,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权威也越来越低。可以说这也是后来国民政府在内战中人心尽失的一个重要原因。所以说,战后教育甄审是国民政府一项不合时宜的举措,它的失败是国民政府在战后教育领域权威不振的体现,是国共双方势力争夺中人心向背的转折点。
作者简介:赵飞飞,上海大学文学院研究生。
作者简介:殷昭鲁,南京大学中华民国史研究中心研究生。
责任编辑 俞 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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