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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贵州是一个多民族地区,具有丰富的民族村寨旅游资源,充分利用这些旅游资源,将会对贵州的扶贫开发起到积极的作用。以西江苗寨为例分析贵州民族村寨的扶贫开发效应,指出影响贵州民族地区民族村寨旅游扶贫开发的主要因素是基础设施落后,贫困村民参与程度低,利益分配机制不完善,并提出相应的优化措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贫困村民的参与程度,完善利益分配机制。
关键词:民族村寨旅游;扶贫开发;效应分析;贵州
中图分类号:F59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4-0191-02
贵州是一个多民族省份,全省有49个民族,3个自治州、11个自治县,自治地方共辖46个县市,占全省县市的53.4%,民族自治地方土地面积占全省面积的55.5%。在贵州50个国家级贫困县中民族自治地方就有36个,占全省总贫困县总数的74%,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占全省总贫困人口的70%。贵州民族地区的贫困是因为生活环境差、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社会化服务水平低、居民文化素质低、增收渠道少等导致的绝对贫困。但是贵州少数民族地区拥有丰富的民族村寨旅游资源,通过对民族村寨旅游开发来提高当地居民的收入水平,使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促进贵州民族地区民族村寨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和民族地区经济的全面振兴。
一、贵州民族地区民族村寨旅游扶贫开发的效应分析——以西江苗寨为例
民族村寨旅游扶贫开发的效应主要指村寨旅游扶贫在消除贫困方面的作用和意义,同时也包括村寨旅游扶贫的负面影响。村寨扶贫开发能够充分有效地利用和保护民族地区的资源环境,发挥资源优势;发挥旅游业的关联效应和乘数效应,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繁荣,提高民族地区收入;为民族地区劳动力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分流;增加民族地区居民收入,改善群众生活,加速脱贫致富;促进民族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改善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改善贫困地区劳动力整体素质,提高人文生态环境和精神文明建设,为民族地区的更大发展奠定思想观念和人才基础;改善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和社会环境,促进民族地区横向经济联合和对外开放。
村寨旅游在发挥扶贫作用的同时,也会产生消极影响,即村寨旅游扶贫的负效应。村寨旅游扶贫的负效应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旅游开发对地区资源、环境、社会文化的消极影响;民族地区盲目开发、重复建设导致资源环境的浪费和破坏;旅游业同其他产业在资源方面的博弈竞争和抑制作用;旅游业发展过程中的“旅游飞地”现象和替代性竞争对消除贫困的负面影响。
西江苗寨位于黔东南州雷山县西江镇内,距县城36公里,平均海拔833米,行政面积38.59平方公里。西江苗寨由平寨、东引、羊排、南贵四个自然寨组成,现共有1 330户,5 414人,苗族人口占全村的99.5%,故被誉为“千户苗寨”,是中国最大的苗族古村。西江苗寨是贵州东线民族风情旅游景点,作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在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西江千户苗寨依托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围绕旅游发展的相关服务行业日益繁荣,呈现劳动力有效集聚,旅游经济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2000—2010年以来,西江苗寨游客数量和旅游综合收入不断增长,农民收入水平也呈现不断增长态势。
从雷山政府办收集的资料可以看出西江苗寨的村寨旅游游客数量从2000年的0.76万人次,发展到2010年的90.2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由2000年的17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2.8亿多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也从2000年的664元增加到2010年的2 880元。2008 年后增长非常显著,西江景区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增长55.7%,直接或间接参与旅游已经成为西江景区群众最重要的经济来源。
二、贵州民族地区民族村寨旅游扶贫开发的影响因素
(一)基础设施建设
贵州虽然民族旅游资源丰富,但是地处云贵高原,道路险峻,加上民族地区经济落后,缺乏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严重阻碍了交通、通讯、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的发展。保存相对完好的民族村寨大多处于交通不便的最偏远山区,交通成为影响民族地区村寨旅游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西江千户苗寨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基础设施建设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是贵州大多数民族地區的村寨基础设施仍处于落后状态,严重影响了当地村寨旅游地发展,制约当地居民脱贫。
(二)村寨居民参与程度
民族地区村寨居民的参与当地村寨旅游开发的程度决定村寨旅游扶贫开发的广度和深度。贵州民族地区的村寨居民贫困人口大多数知识水平较低、能力不强、信息资源落后,导致其参与村寨旅游的机会与相对富裕的机会不平等,所获收益也相差较大。相对富裕的人拥有较多的资金用于投资建设,大多拥有经营和管理能力,因此会积极参与旅游开发,从中获取大量收益,而贫穷人口没有资本和能力参与旅游开发,所获收益较少,同时还得被迫接受旅游开发中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如大量的垃圾、生态环境破坏等。西江苗寨居民在旅游开发中收入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是实地调查显示,收入水平的提高大多是占有地理优势和资源优势的居民,贫困人口的收入提高并不多,并没有完全脱贫致富。相对富裕的居民参与程度高,从旅游开发中获得大量收益,贫困人口参与程度低,从旅游开发中获得收益较低。
(三)利益分配机制
贵州民族地区的村寨旅游发展过程中存在多个行为主体,各主体因不同的利益形成不同利益主体,能否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直接关系到民族地区村寨旅游的持续发展。一般来说民族地区的当地政府占据主导地位,把握利益分配机制的权利,调节旅游开发商、企业、居民的利益分配比例,并且倾向于重视旅游开发商和投资商。从实地调研中可以看出村寨景区的大部分收入属于开发商,部分返还给当地居民,当地居民从旅游开发中所获收益并不多。
三、贵州民族地区民族村寨旅游扶贫开发优化研究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贵州民族地区村寨旅游扶贫要充分发挥去自身丰富的旅游资源和扶贫优势,争取当地政政府的支持和认同,走政府主导型的旅游扶贫开发之路。政府应充分发挥在村寨旅游扶贫中的主导地位,转变观念,统一思想,把发展村寨旅游作为当地脱贫致富的重要措施,多方筹资加强交通、水利、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同时建立村寨旅游扶贫专项资金贷款,对民族地区的旅游发展给予相应的政策倾斜。
(二)提高贫困村民的参与程度
贵州民族地区的贫困居民自身弱势限制他们参与旅游开发的能力和机会。在西江苗寨的实地调研中发现,少数民族人口的文化程度绝大多数是初中以下水平,妇女和老人的很多是文盲和半文盲,信息闭塞,对政府的扶贫政策基本不知道。语言交流存在障碍,很多老人和妇女不会讲普通话,这也严重削弱他们参与旅游开发的机会。政府要建立相应的专项教育基金,加强民族地区贫困人口的普通话培训和进行服务技能的培训,以及餐饮卫生等培训。同时扶贫基金向民族地区的贫困人口进行倾斜,提高贫困人口参与村寨旅游开发程度。
(三)完善利益分配机制
贵州民族地区村寨旅游取得一定的发展,但是存在利益分配不均、受益面窄等情况。贵州民族地区要想持续发展,带动贫困人口摆脱贫困,政府要理顺各利益主体关系,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分享机制。良好的利益分配机制要能确保参与旅游活动的农民获得合理、稳定、持续的利益回报,增加贫困人口的就业机会和支持贫困人口参与旅游商业活动,以提高当地居民参与旅游开发的兴趣。对于积极参与旅游开发的村民给予支持和奖励,对于给当地带来的负面效应给予一定的补偿,将当地居民作为利益主体的核心,才能保证村寨旅游的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蒋焕洲.貴州民族村寨旅游发展与新农村建设互动关系及实现路径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0,(22).
[2] 张伟,张建春,魏鸿雁.基于贫困人口发展的旅游扶贫效应评估——以安徽省铜锣寨风景区为例[J].旅游学刊,2005,(5):43-49.
[3] 张遵东,章立峰.贵州民族地区乡村旅游扶贫对农民收入的影响研究——以雷山县西江苗寨为例[J].贵州民族研究,2011,(6):66-71.
[4] 罗永常.民族村寨旅游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J].贵州民族研究,2003,(2):102-107.
[责任编辑 安世友]
关键词:民族村寨旅游;扶贫开发;效应分析;贵州
中图分类号:F59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4-0191-02
贵州是一个多民族省份,全省有49个民族,3个自治州、11个自治县,自治地方共辖46个县市,占全省县市的53.4%,民族自治地方土地面积占全省面积的55.5%。在贵州50个国家级贫困县中民族自治地方就有36个,占全省总贫困县总数的74%,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占全省总贫困人口的70%。贵州民族地区的贫困是因为生活环境差、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社会化服务水平低、居民文化素质低、增收渠道少等导致的绝对贫困。但是贵州少数民族地区拥有丰富的民族村寨旅游资源,通过对民族村寨旅游开发来提高当地居民的收入水平,使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促进贵州民族地区民族村寨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和民族地区经济的全面振兴。
一、贵州民族地区民族村寨旅游扶贫开发的效应分析——以西江苗寨为例
民族村寨旅游扶贫开发的效应主要指村寨旅游扶贫在消除贫困方面的作用和意义,同时也包括村寨旅游扶贫的负面影响。村寨扶贫开发能够充分有效地利用和保护民族地区的资源环境,发挥资源优势;发挥旅游业的关联效应和乘数效应,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繁荣,提高民族地区收入;为民族地区劳动力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分流;增加民族地区居民收入,改善群众生活,加速脱贫致富;促进民族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改善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改善贫困地区劳动力整体素质,提高人文生态环境和精神文明建设,为民族地区的更大发展奠定思想观念和人才基础;改善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和社会环境,促进民族地区横向经济联合和对外开放。
村寨旅游在发挥扶贫作用的同时,也会产生消极影响,即村寨旅游扶贫的负效应。村寨旅游扶贫的负效应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旅游开发对地区资源、环境、社会文化的消极影响;民族地区盲目开发、重复建设导致资源环境的浪费和破坏;旅游业同其他产业在资源方面的博弈竞争和抑制作用;旅游业发展过程中的“旅游飞地”现象和替代性竞争对消除贫困的负面影响。
西江苗寨位于黔东南州雷山县西江镇内,距县城36公里,平均海拔833米,行政面积38.59平方公里。西江苗寨由平寨、东引、羊排、南贵四个自然寨组成,现共有1 330户,5 414人,苗族人口占全村的99.5%,故被誉为“千户苗寨”,是中国最大的苗族古村。西江苗寨是贵州东线民族风情旅游景点,作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在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西江千户苗寨依托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围绕旅游发展的相关服务行业日益繁荣,呈现劳动力有效集聚,旅游经济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2000—2010年以来,西江苗寨游客数量和旅游综合收入不断增长,农民收入水平也呈现不断增长态势。
从雷山政府办收集的资料可以看出西江苗寨的村寨旅游游客数量从2000年的0.76万人次,发展到2010年的90.2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由2000年的17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2.8亿多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也从2000年的664元增加到2010年的2 880元。2008 年后增长非常显著,西江景区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增长55.7%,直接或间接参与旅游已经成为西江景区群众最重要的经济来源。
二、贵州民族地区民族村寨旅游扶贫开发的影响因素
(一)基础设施建设
贵州虽然民族旅游资源丰富,但是地处云贵高原,道路险峻,加上民族地区经济落后,缺乏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严重阻碍了交通、通讯、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的发展。保存相对完好的民族村寨大多处于交通不便的最偏远山区,交通成为影响民族地区村寨旅游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西江千户苗寨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基础设施建设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是贵州大多数民族地區的村寨基础设施仍处于落后状态,严重影响了当地村寨旅游地发展,制约当地居民脱贫。
(二)村寨居民参与程度
民族地区村寨居民的参与当地村寨旅游开发的程度决定村寨旅游扶贫开发的广度和深度。贵州民族地区的村寨居民贫困人口大多数知识水平较低、能力不强、信息资源落后,导致其参与村寨旅游的机会与相对富裕的机会不平等,所获收益也相差较大。相对富裕的人拥有较多的资金用于投资建设,大多拥有经营和管理能力,因此会积极参与旅游开发,从中获取大量收益,而贫穷人口没有资本和能力参与旅游开发,所获收益较少,同时还得被迫接受旅游开发中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如大量的垃圾、生态环境破坏等。西江苗寨居民在旅游开发中收入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是实地调查显示,收入水平的提高大多是占有地理优势和资源优势的居民,贫困人口的收入提高并不多,并没有完全脱贫致富。相对富裕的居民参与程度高,从旅游开发中获得大量收益,贫困人口参与程度低,从旅游开发中获得收益较低。
(三)利益分配机制
贵州民族地区的村寨旅游发展过程中存在多个行为主体,各主体因不同的利益形成不同利益主体,能否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直接关系到民族地区村寨旅游的持续发展。一般来说民族地区的当地政府占据主导地位,把握利益分配机制的权利,调节旅游开发商、企业、居民的利益分配比例,并且倾向于重视旅游开发商和投资商。从实地调研中可以看出村寨景区的大部分收入属于开发商,部分返还给当地居民,当地居民从旅游开发中所获收益并不多。
三、贵州民族地区民族村寨旅游扶贫开发优化研究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贵州民族地区村寨旅游扶贫要充分发挥去自身丰富的旅游资源和扶贫优势,争取当地政政府的支持和认同,走政府主导型的旅游扶贫开发之路。政府应充分发挥在村寨旅游扶贫中的主导地位,转变观念,统一思想,把发展村寨旅游作为当地脱贫致富的重要措施,多方筹资加强交通、水利、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同时建立村寨旅游扶贫专项资金贷款,对民族地区的旅游发展给予相应的政策倾斜。
(二)提高贫困村民的参与程度
贵州民族地区的贫困居民自身弱势限制他们参与旅游开发的能力和机会。在西江苗寨的实地调研中发现,少数民族人口的文化程度绝大多数是初中以下水平,妇女和老人的很多是文盲和半文盲,信息闭塞,对政府的扶贫政策基本不知道。语言交流存在障碍,很多老人和妇女不会讲普通话,这也严重削弱他们参与旅游开发的机会。政府要建立相应的专项教育基金,加强民族地区贫困人口的普通话培训和进行服务技能的培训,以及餐饮卫生等培训。同时扶贫基金向民族地区的贫困人口进行倾斜,提高贫困人口参与村寨旅游开发程度。
(三)完善利益分配机制
贵州民族地区村寨旅游取得一定的发展,但是存在利益分配不均、受益面窄等情况。贵州民族地区要想持续发展,带动贫困人口摆脱贫困,政府要理顺各利益主体关系,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分享机制。良好的利益分配机制要能确保参与旅游活动的农民获得合理、稳定、持续的利益回报,增加贫困人口的就业机会和支持贫困人口参与旅游商业活动,以提高当地居民参与旅游开发的兴趣。对于积极参与旅游开发的村民给予支持和奖励,对于给当地带来的负面效应给予一定的补偿,将当地居民作为利益主体的核心,才能保证村寨旅游的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蒋焕洲.貴州民族村寨旅游发展与新农村建设互动关系及实现路径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0,(22).
[2] 张伟,张建春,魏鸿雁.基于贫困人口发展的旅游扶贫效应评估——以安徽省铜锣寨风景区为例[J].旅游学刊,2005,(5):43-49.
[3] 张遵东,章立峰.贵州民族地区乡村旅游扶贫对农民收入的影响研究——以雷山县西江苗寨为例[J].贵州民族研究,2011,(6):66-71.
[4] 罗永常.民族村寨旅游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J].贵州民族研究,2003,(2):102-107.
[责任编辑 安世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