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法律英语具有大量使用长句、被动句、复合句等句法特征,因此在进行法律英语翻译时,掌握其句法特征将有助于对法律文本进行更好的理解和翻译。
关键词:法律英语;句法;翻译
法律英语是表述法律的工具。法律英语经过漫长的发展演变逐渐形成了自己特定的表达模式和规范,其产生和形成都与语言所处的历史、社会、政治、法律等有着紧密的联系。仅从语言本身的变化来看,它包括着语音、形态、句法、词汇、语义等方面的变化[1]。因此,在法律英语的学习和使用过程中,法律文本的翻译是人们不可回避的、难度极大的一项工作。法律英语翻译同时涉足三个领域,即法律学界、语言学界和翻译学界。在英汉、汉英翻译中,
翻译者除了要掌握一定程度的法律知识之外,尽可能发挥翻译的社会功能条件下,实现语际的尽可能完善的意义转换,寻求尽可能准确的意义对应外[2],还要擅长法律英语这一特殊用途英语。法律英语作为专门英语的分支学科之一,具有专门用途英语的一般特点,即法律英语的课程设置是为了满足学习者的特定需要;学习重点是与该专业相适应的语言、技巧、语篇以及体裁;材料的真实性,即材料来自于立法文件、司法文件以及法学家的论著。
英美法学界所公认的法律英语主要是指律师、法官、法学工作者所使用的习惯语言。它有其独特的词法与句法规则,而这些规则又是准确理解法律英语原文、书写法律英语文书和进行法律英语翻译的关键。法律翻译通常包括的内容很多,如立法性文件的翻译,合同翻译,诉讼类文书翻译,法庭口译,法学论文翻译,涉外公证文书翻译等等。法律法规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和至高的权威性、庄严性,其实施是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的。因此,法律语言的表达必须反映出法律权威性、庄严性和规范性。与此相对应,法律法规的译文也应当体现出其应当具有的法律风格,这也是法律法规翻译与其它文体翻译的区别之所在。
法律的最重要准则是公正性,因此法律翻译也必须体现这一原则。法律英语是以英语共同语为基础,在立法和司法等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具有法律专业特点的语言。因此,在法律英语中不仅有众多的具有法律专门意义的特殊词汇,而且由于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法令或契约等法律文书所表述的内容必须准确、严密、客观和规范,不容许丝毫的引伸、推理或抒发和表达感情,因而在法律英语中又形成了许多其特有的句法特点,这些句法特点在翻译过程中必须受到充分重视。法律的权威性不仅体现在法律的内容方面,而且体现在法律内容的表现形式方面,也就是无论是在立法活动中,还是在司法活动中,法律英语的使用都应当显示其庄严性、权威性。法律英语在法律事务领域长期履行社会功能的过程中,渐渐地形成了这个学科领域的种种特点,表现在诸如词语的运用方面和句法的结构等多个方面,词语选用的合法性、词语意义的法定性、规范性、权威性,法律英语中的句子结构就其长度和使用从句的连续性要复杂得多。在翻译过程中,仔细分析影响法律英语翻译效果的多种因素,有利于提高译者的翻译能力和翻译水平。影响法律英语翻译的句法特征包括:
1.长句。法律英语的句法特点是和法律英语的文体特征密切相联的,长句是法律英语的最大特征。与科技英语、商务英语相比较而言,法律英语中的句子结构就其长度和使用从句的连续性要复杂得多。正式的法律条规和文本中由于对中心词的限定过多,对某一法律概念成立的条件限定很多,所以法律英语的长句居多,短句相对较少。
长句在法律英语文体中很常见,很多法律文书的制定者都倾向于使用远远超出英语句子的平均长度的句子,往往一个句子就是一个段落,长达数十上百个字的长句比比皆是。长句结构复杂,能负载的含义多,包含的信息量也大,长句可以用来表达复杂的思想,叙事具体,说理严密,层次分明。法律英语中的长句主要指多重复合句,除主谓结构外,还有许多修饰成分,如从句、短语等,其主从关系有各种连接词贯通以表示逻辑关系,句子结构严谨。长句多为复合句,有很多的从句和修饰语,结构上相互重叠,前后编插。长句中插入的从句和修饰成分会造成句子在视觉上支离破碎,但它们却都有严密的逻辑结构。在理解和翻译这种句子时,可以通过调整句子中心、结构、长度以及必要的词汇增减来实现。特别是在理解法律条文时,应清楚其主要由假设与法律适用两部分组成。组织时长句可以借助于分段和标点符号使其更易理解。另外,组织一个长句比组成一段话相对逻辑性更强,也就减少了产生歧义的可能性。法律文本的主题严肃,又意蕴深刻,结构严谨,复杂的客体关系,需要周密严谨的叙述,语句也就相应的变得复杂冗长。
2.被动句。法律英语句子中大量地使用被动句是因为法律文书的客观性所决定的。诉讼法律关系本身的特点是行为的对象更受注意,以及主体一方的恒定性[4]。对于法律文书来说,行为主体是至关重要的。但是,在有些情况下无法或不能直接地说明行为主体时,采用被动语态则能更好地适应这一点,在法律英语中使用被动句型正是实现这一目的的一个重要手段。因此相对于普通英语而言,法律英语中有大量的被动句型,这主要是为了突出其正式性。在法律英语中不仅可以将汉语中带有“被、让、由”等表被动意义的词的句子表述为被动句,而且还可以大量地将汉语中的主动句,无主句以及“是…的”判断句等用被动句来表示,构成了法律英语句型结构的又一大特色。
3.复合句。法律英语是一种高度概括的语言,在表达比较复杂的含义时常常大量使用复合句,包含许多修饰成分和专有的表达方式,具有很强的逻辑性和连贯性[5]。为了使法律文本明确清晰,排除一切可能产生的歧义和误解,严格界定各方的义务和权利,法律英语的句式中常常使用大量结构复杂,重叠的状语来修饰条款中的动词。如大量地使用状语,多个状语同时修饰一个动词,或者一个状语包含另一个状语的现象也很常见。与此同时,法律英语中除了一方面在句首使用状语分句,另一方面在句子的内部使用层层限制修饰的关系分句外,还大量地使用由状语分句和关系分句以及其他一些分句构成的综合复杂句,以达到准确、严密和不产生歧义的目的。
很多法律英语的句子中都会使用关系分句,这样增加了句子的复杂性,反映了法律英语句子步步为营的特点,从而达到了表述严谨,语意严密的效果。关系分句的使用使得法律英语中的长句的形成不仅来源于冗长而复杂的状语分句,也体现在句子内部起修饰、限制作用的各种关系分句中。状语分句的使用在法律文书中关于义务部分的陈述是至关重要的,它是享受权利的前提和条件。在法律英语中关于义务的陈述表现在句子结构上,往往使用条件状语分句或让步状语分句,也成为法律英语长句多的主要原因。法律英语的正式条文法规中,一般只采用有条件的,符合逻辑推理的,能出现或产生真实结果的条件状语从句,而很少使用虚拟语气的句子,但虚拟语气的句子有时候也出现在律师的陈述与辩状及案情的推测中。
4.定语从句。法律英语较之普通英语更准确,限定更严谨所以限定性定语从句运用得比较普遍,而作为补充、说明、解释性的非限制性定语从句用得比较少。在我们日常接触使用的英语中,定语从句常用关系代词that来连接,用来修饰限定前面的词或词组。例如:It was the only cotton mill that there was then.在这个句子中,that所引导的定语从句there was then是用来限定前面的名词cotton mill的。这是在日常英语中常用的规则。但是在法律英语中,由于语言的严密性,准确性要求较高,因此对关系代词的使用就有着较严格的要求,使用更为严密的关系代词引导定语从句,修饰限定前面的词语。因此在法律英语中,在使用定语从句时, "that"一般用"such....as...."来代替。例如在The WTO Agreement to which China accedes shall be the WTO Agreement as rectified, amended or otherwise modified by such legal instruments as may have entered into force before the date of accession. This Protocol, which shall include the commitments referred to in paragraph 342 of the Working Party Report, shall be an integral part of the WTO Agreement一句中,legal instruments是被修饰限定的词语,而may have entered into force before the date of accession则是具体说明限定legal instruments的定语从句,而关系代词则是前面的"such...as..."。.所以在法律英语中,为了达到更准确,更严密的语言文字的要求,我们应该使用such...as...来引导定语从句,而不能使用我们平时所常用的that。
参考文献:
[1]魏小璞.语言与法律--兼谈法律英语的历史嬗变[J]宁夏社会科学,2005.(5).134-137.
[2]Robert C. Berring and Edinger, Finding the law, 11th edition, USA: West Group, 1999.
[3]赵宝河.法律语言的语言特征[J].池州师专学报,2005.(2).76-77.
[4]王雅琴.谈法律英语的教学[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1.(3).22-25.
[5]张瑞嵘.法律英语的语言特点及教学方法浅探[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2004.(2).106-108.
(作者单位: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涉外经济贸易系)
关键词:法律英语;句法;翻译
法律英语是表述法律的工具。法律英语经过漫长的发展演变逐渐形成了自己特定的表达模式和规范,其产生和形成都与语言所处的历史、社会、政治、法律等有着紧密的联系。仅从语言本身的变化来看,它包括着语音、形态、句法、词汇、语义等方面的变化[1]。因此,在法律英语的学习和使用过程中,法律文本的翻译是人们不可回避的、难度极大的一项工作。法律英语翻译同时涉足三个领域,即法律学界、语言学界和翻译学界。在英汉、汉英翻译中,
翻译者除了要掌握一定程度的法律知识之外,尽可能发挥翻译的社会功能条件下,实现语际的尽可能完善的意义转换,寻求尽可能准确的意义对应外[2],还要擅长法律英语这一特殊用途英语。法律英语作为专门英语的分支学科之一,具有专门用途英语的一般特点,即法律英语的课程设置是为了满足学习者的特定需要;学习重点是与该专业相适应的语言、技巧、语篇以及体裁;材料的真实性,即材料来自于立法文件、司法文件以及法学家的论著。
英美法学界所公认的法律英语主要是指律师、法官、法学工作者所使用的习惯语言。它有其独特的词法与句法规则,而这些规则又是准确理解法律英语原文、书写法律英语文书和进行法律英语翻译的关键。法律翻译通常包括的内容很多,如立法性文件的翻译,合同翻译,诉讼类文书翻译,法庭口译,法学论文翻译,涉外公证文书翻译等等。法律法规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和至高的权威性、庄严性,其实施是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的。因此,法律语言的表达必须反映出法律权威性、庄严性和规范性。与此相对应,法律法规的译文也应当体现出其应当具有的法律风格,这也是法律法规翻译与其它文体翻译的区别之所在。
法律的最重要准则是公正性,因此法律翻译也必须体现这一原则。法律英语是以英语共同语为基础,在立法和司法等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具有法律专业特点的语言。因此,在法律英语中不仅有众多的具有法律专门意义的特殊词汇,而且由于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法令或契约等法律文书所表述的内容必须准确、严密、客观和规范,不容许丝毫的引伸、推理或抒发和表达感情,因而在法律英语中又形成了许多其特有的句法特点,这些句法特点在翻译过程中必须受到充分重视。法律的权威性不仅体现在法律的内容方面,而且体现在法律内容的表现形式方面,也就是无论是在立法活动中,还是在司法活动中,法律英语的使用都应当显示其庄严性、权威性。法律英语在法律事务领域长期履行社会功能的过程中,渐渐地形成了这个学科领域的种种特点,表现在诸如词语的运用方面和句法的结构等多个方面,词语选用的合法性、词语意义的法定性、规范性、权威性,法律英语中的句子结构就其长度和使用从句的连续性要复杂得多。在翻译过程中,仔细分析影响法律英语翻译效果的多种因素,有利于提高译者的翻译能力和翻译水平。影响法律英语翻译的句法特征包括:
1.长句。法律英语的句法特点是和法律英语的文体特征密切相联的,长句是法律英语的最大特征。与科技英语、商务英语相比较而言,法律英语中的句子结构就其长度和使用从句的连续性要复杂得多。正式的法律条规和文本中由于对中心词的限定过多,对某一法律概念成立的条件限定很多,所以法律英语的长句居多,短句相对较少。
长句在法律英语文体中很常见,很多法律文书的制定者都倾向于使用远远超出英语句子的平均长度的句子,往往一个句子就是一个段落,长达数十上百个字的长句比比皆是。长句结构复杂,能负载的含义多,包含的信息量也大,长句可以用来表达复杂的思想,叙事具体,说理严密,层次分明。法律英语中的长句主要指多重复合句,除主谓结构外,还有许多修饰成分,如从句、短语等,其主从关系有各种连接词贯通以表示逻辑关系,句子结构严谨。长句多为复合句,有很多的从句和修饰语,结构上相互重叠,前后编插。长句中插入的从句和修饰成分会造成句子在视觉上支离破碎,但它们却都有严密的逻辑结构。在理解和翻译这种句子时,可以通过调整句子中心、结构、长度以及必要的词汇增减来实现。特别是在理解法律条文时,应清楚其主要由假设与法律适用两部分组成。组织时长句可以借助于分段和标点符号使其更易理解。另外,组织一个长句比组成一段话相对逻辑性更强,也就减少了产生歧义的可能性。法律文本的主题严肃,又意蕴深刻,结构严谨,复杂的客体关系,需要周密严谨的叙述,语句也就相应的变得复杂冗长。
2.被动句。法律英语句子中大量地使用被动句是因为法律文书的客观性所决定的。诉讼法律关系本身的特点是行为的对象更受注意,以及主体一方的恒定性[4]。对于法律文书来说,行为主体是至关重要的。但是,在有些情况下无法或不能直接地说明行为主体时,采用被动语态则能更好地适应这一点,在法律英语中使用被动句型正是实现这一目的的一个重要手段。因此相对于普通英语而言,法律英语中有大量的被动句型,这主要是为了突出其正式性。在法律英语中不仅可以将汉语中带有“被、让、由”等表被动意义的词的句子表述为被动句,而且还可以大量地将汉语中的主动句,无主句以及“是…的”判断句等用被动句来表示,构成了法律英语句型结构的又一大特色。
3.复合句。法律英语是一种高度概括的语言,在表达比较复杂的含义时常常大量使用复合句,包含许多修饰成分和专有的表达方式,具有很强的逻辑性和连贯性[5]。为了使法律文本明确清晰,排除一切可能产生的歧义和误解,严格界定各方的义务和权利,法律英语的句式中常常使用大量结构复杂,重叠的状语来修饰条款中的动词。如大量地使用状语,多个状语同时修饰一个动词,或者一个状语包含另一个状语的现象也很常见。与此同时,法律英语中除了一方面在句首使用状语分句,另一方面在句子的内部使用层层限制修饰的关系分句外,还大量地使用由状语分句和关系分句以及其他一些分句构成的综合复杂句,以达到准确、严密和不产生歧义的目的。
很多法律英语的句子中都会使用关系分句,这样增加了句子的复杂性,反映了法律英语句子步步为营的特点,从而达到了表述严谨,语意严密的效果。关系分句的使用使得法律英语中的长句的形成不仅来源于冗长而复杂的状语分句,也体现在句子内部起修饰、限制作用的各种关系分句中。状语分句的使用在法律文书中关于义务部分的陈述是至关重要的,它是享受权利的前提和条件。在法律英语中关于义务的陈述表现在句子结构上,往往使用条件状语分句或让步状语分句,也成为法律英语长句多的主要原因。法律英语的正式条文法规中,一般只采用有条件的,符合逻辑推理的,能出现或产生真实结果的条件状语从句,而很少使用虚拟语气的句子,但虚拟语气的句子有时候也出现在律师的陈述与辩状及案情的推测中。
4.定语从句。法律英语较之普通英语更准确,限定更严谨所以限定性定语从句运用得比较普遍,而作为补充、说明、解释性的非限制性定语从句用得比较少。在我们日常接触使用的英语中,定语从句常用关系代词that来连接,用来修饰限定前面的词或词组。例如:It was the only cotton mill that there was then.在这个句子中,that所引导的定语从句there was then是用来限定前面的名词cotton mill的。这是在日常英语中常用的规则。但是在法律英语中,由于语言的严密性,准确性要求较高,因此对关系代词的使用就有着较严格的要求,使用更为严密的关系代词引导定语从句,修饰限定前面的词语。因此在法律英语中,在使用定语从句时, "that"一般用"such....as...."来代替。例如在The WTO Agreement to which China accedes shall be the WTO Agreement as rectified, amended or otherwise modified by such legal instruments as may have entered into force before the date of accession. This Protocol, which shall include the commitments referred to in paragraph 342 of the Working Party Report, shall be an integral part of the WTO Agreement一句中,legal instruments是被修饰限定的词语,而may have entered into force before the date of accession则是具体说明限定legal instruments的定语从句,而关系代词则是前面的"such...as..."。.所以在法律英语中,为了达到更准确,更严密的语言文字的要求,我们应该使用such...as...来引导定语从句,而不能使用我们平时所常用的that。
参考文献:
[1]魏小璞.语言与法律--兼谈法律英语的历史嬗变[J]宁夏社会科学,2005.(5).134-137.
[2]Robert C. Berring and Edinger, Finding the law, 11th edition, USA: West Group, 1999.
[3]赵宝河.法律语言的语言特征[J].池州师专学报,2005.(2).76-77.
[4]王雅琴.谈法律英语的教学[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1.(3).22-25.
[5]张瑞嵘.法律英语的语言特点及教学方法浅探[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2004.(2).106-108.
(作者单位: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涉外经济贸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