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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一共有六个女儿,第五女夭折,其他五个都长大成人,并嫁给了曾国藩的世交或幕僚,也就是说都是包办婚姻、政治婚姻。
所谓“龙生龙,凤生凤”,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曾家的这几个女婿,大多不如乃父。除了四女曾纪纯的丈夫、郭嵩焘之子郭依永(字刚基)早亡,六女曾纪芬的丈夫、聂亦峰之子聂缉椝(字仲芳),在左宗棠提携下官至浙江巡抚,另外的三个女婿都是“扶不起的阿斗”。次女曾纪耀,嫁的是陈源兖之子陈远济(字松生),陈婿品行还行,却才能平平;三女曾纪琛,嫁的是罗泽南之子罗允吉(字兆升),罗婿不但才能不行,而且品行不端。还有最令曾国藩发愁的,就是曾家的长女曾纪静(字孟衡),嫁给了袁芳瑛之子袁秉桢(字榆生),此人真可谓劣迹斑斑,荒唐之极了。袁芳瑛,字挹群,号漱六,湖南湘潭人,著名藏书家,曾任翰林院编修,后官至松江知府,可惜在曾、袁两家结亲之初就去世,故对其子也无法管束了。
这位袁婿在湘潭老家就极不端正,曾纪泽听闻之后便写信告知其父。曾国藩对此高度重视,故在《谕纪泽》(同治元年五月二十四日)之中,就专门讨论如何教育这个女婿。他说:“尔信极以袁婿为虑,余亦不料其遽尔学坏至此,余即日当作信教之,尔等在家却不宜过露痕迹。……我家内外、大小,于袁婿处礼貌均不可疏忽。人所以稍顾体面者,冀人之敬重也。若人之傲惰、鄙弃业已露出,则索性荡然无耻,拚弃不顾,甘与正人为仇,而以后不可救药矣。”
大女婿学坏如此,做岳父的该怎么办?曾国藩从两方面来考虑。其一,自己作为长辈,可以出面写信教导。其二,要曾纪泽等人,在家里不露痕迹,照顾其体面,毕竟是世家子弟,体面还是要顾及的,就不会太过乱来。再者,犯错之初,总有悔改之心,故还要人去敬重他,否则恶性暴露无遗,便会荡然无耻,所谓破罐子破摔,也就不可救药了。
上面的两招如果无效,接下来还有另外两招。曾国藩在信中继续说:“若久不悛改,将来或接至皖营,延师教之亦可。大约世家子弟,钱不可多,衣不可多,事虽至小,所关颇大。”
如果亲自写信教诫还不听,就只能到军营直接加以教导,这是第三个办法。曾国藩还强调,世家子弟,特别是严父常年在外,其子便是“留守儿童”,比如曾纪泽与袁秉桢,那么就必须强调节俭:“钱不可多,衣不可多。”遗憾的是袁家不如曾家严苛,这个袁婿也是秉性难改。
据曾国藩的日记记载,同治二年五月,曾纪泽便带着袁秉桢、曾纪静夫妇来到安庆。曾国藩立即聘请老师,教其读书。然而这个女婿实在是榆木疙瘩,无心读书、科举之路。曾国藩《与澄弟》(同治二年十二月初四日)说:“袁婿读书之事抛荒太久,又心之所向不在此途,故不令其拜師上学。”“延师教之”计划宣告失败。
不喜欢读书,那么就去做事吧!总不能让日子过得太过空虚吧!也许在实际事务的忙碌之中,可以磨炼精神意志,可以改造人。于是曾国藩便使出第四招,“利用职务之便”,将女婿安排到了徐州粮台工作,让他参与实务。在这段时间里,袁婿曾经得病,做岳父的亲自前去看望,女婿也深表感动。令人遗憾的是,袁秉桢离开岳父的管控之后,就很不争气了。
同治四年二月初九日的曾国藩日记记载,袁婿“强封民房,娼妓多人”,“本日闻将带人去打保甲局”,做岳父的也只好拿出一点手段来,“派人去拿其家丁四人,杖责三百、一百不等”,“令与中军同去拿娼家哈氏女子,亦掌嘴数百,发交首县管押”。听说岳父大人的诸般处置之后,袁秉桢曾写信为自己叫屈,还在当夜吞服鸦片自杀。曾国藩第二日的日记说:“闻袁婿于昨夕吞鸦片烟服毒,有一禀呈余,又有一书与袁小荣以自鸣其屈,亦颇知自为引咎。其毒甚重,指甲已青,儿辈以药救解之,直至申刻呕吐二次,始有转机。”经此一变之后,女婿的行为有所收敛,该月十四日,便在妻子等人的陪同下,向岳父大人“谢罪”,并表示“愿图自新”,曾国藩也“为之少慰”,并将此事写于日记之中。
然而,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曾国藩的良苦用心,换来的却是绝望。袁婿的最后结局,曾国藩在家书之中作了交代,《谕纪泽纪鸿》(同治五年三月十九日)说:“袁秉桢在徐州粮台扯空银六百两,行事日益荒唐。顷令巡捕传谕,以后不许渠见我之面,入我之公馆。渠未婚而先娶妾,在金陵不住内署,不入拜年,既不认妻子,不认岳家矣。吾亦永远绝之可也。”
因为亏空白银六百两,加之“行事日益荒唐”,曾国藩只能与这个女婿一刀两断。再细想想,袁婿的劣迹还有很多,比如,未曾结婚就先娶了妾,在金陵的时候不住内署而住外头,还不向岳父拜年。此外,有一次曾纪静重病,曾国藩托人告知后,也未曾回来看望。所以说他“既不认妻子,不认岳家矣”。
那么自己的女儿怎么办呢?袁秉桢虽然荒唐,但也不好真的让她改嫁,还是要照顾到两个世家的面子。故曾国藩在此家书中说:“大女送至湘潭袁宅,不可再带至富圫,教之尽妇道。”
也就是说,先让大女儿回到湘潭袁氏的老家,实在不行则带到湘乡富圫的曾家。估计当时袁家还有其婆婆等人在,所以理论上还是要去“尽妇道”。关于此事,有人说曾国藩太过“冷血”,太过“绝情”,其实在当时环境下,也只能如此,谁叫你是侯门之女呢?再说虽与女婿已经“屏绝”,但与袁家则还当保持正常关系。比如在《谕纪泽》(同治六年二月十三日)之中,曾国藩就提及如何与袁家相处:“袁薇生入泮,此间拟三百金贺之,以表明我屏绝袁榆生,厌恶其人但并非疏远其家也。”
袁秉桢的弟弟(薇生)考中了秀才(入泮),于是要曾纪泽“三百金贺之”,这就表明曾家虽厌恶袁秉桢,但不疏远作为亲家的袁家本色。只是两家的关系,总是难以真正保全,不得不恪守妇道,住在湘潭袁家的曾纪静,即便还有来自娘家的关怀备至,必然还是度日如年。既没有子女,又加之身体原本就不好,同治九年九月,时年29岁的曾纪静去世了。该月二十六日,曾国藩的日记说:“接李少泉信,知长女适袁者于九月下旬去世,为之伤感。……不料女儿中有袁氏女之变,老境颓唐,不堪伤感。”细读这最后的八个字,其中的悲凉与无奈,也是不言而喻的。所谓白发人送黑发人,晚年丧女之痛,也只有当事人自己心里苦而已。
(摘自“什九湖湘”)
所谓“龙生龙,凤生凤”,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曾家的这几个女婿,大多不如乃父。除了四女曾纪纯的丈夫、郭嵩焘之子郭依永(字刚基)早亡,六女曾纪芬的丈夫、聂亦峰之子聂缉椝(字仲芳),在左宗棠提携下官至浙江巡抚,另外的三个女婿都是“扶不起的阿斗”。次女曾纪耀,嫁的是陈源兖之子陈远济(字松生),陈婿品行还行,却才能平平;三女曾纪琛,嫁的是罗泽南之子罗允吉(字兆升),罗婿不但才能不行,而且品行不端。还有最令曾国藩发愁的,就是曾家的长女曾纪静(字孟衡),嫁给了袁芳瑛之子袁秉桢(字榆生),此人真可谓劣迹斑斑,荒唐之极了。袁芳瑛,字挹群,号漱六,湖南湘潭人,著名藏书家,曾任翰林院编修,后官至松江知府,可惜在曾、袁两家结亲之初就去世,故对其子也无法管束了。
这位袁婿在湘潭老家就极不端正,曾纪泽听闻之后便写信告知其父。曾国藩对此高度重视,故在《谕纪泽》(同治元年五月二十四日)之中,就专门讨论如何教育这个女婿。他说:“尔信极以袁婿为虑,余亦不料其遽尔学坏至此,余即日当作信教之,尔等在家却不宜过露痕迹。……我家内外、大小,于袁婿处礼貌均不可疏忽。人所以稍顾体面者,冀人之敬重也。若人之傲惰、鄙弃业已露出,则索性荡然无耻,拚弃不顾,甘与正人为仇,而以后不可救药矣。”
大女婿学坏如此,做岳父的该怎么办?曾国藩从两方面来考虑。其一,自己作为长辈,可以出面写信教导。其二,要曾纪泽等人,在家里不露痕迹,照顾其体面,毕竟是世家子弟,体面还是要顾及的,就不会太过乱来。再者,犯错之初,总有悔改之心,故还要人去敬重他,否则恶性暴露无遗,便会荡然无耻,所谓破罐子破摔,也就不可救药了。
上面的两招如果无效,接下来还有另外两招。曾国藩在信中继续说:“若久不悛改,将来或接至皖营,延师教之亦可。大约世家子弟,钱不可多,衣不可多,事虽至小,所关颇大。”
如果亲自写信教诫还不听,就只能到军营直接加以教导,这是第三个办法。曾国藩还强调,世家子弟,特别是严父常年在外,其子便是“留守儿童”,比如曾纪泽与袁秉桢,那么就必须强调节俭:“钱不可多,衣不可多。”遗憾的是袁家不如曾家严苛,这个袁婿也是秉性难改。
据曾国藩的日记记载,同治二年五月,曾纪泽便带着袁秉桢、曾纪静夫妇来到安庆。曾国藩立即聘请老师,教其读书。然而这个女婿实在是榆木疙瘩,无心读书、科举之路。曾国藩《与澄弟》(同治二年十二月初四日)说:“袁婿读书之事抛荒太久,又心之所向不在此途,故不令其拜師上学。”“延师教之”计划宣告失败。
不喜欢读书,那么就去做事吧!总不能让日子过得太过空虚吧!也许在实际事务的忙碌之中,可以磨炼精神意志,可以改造人。于是曾国藩便使出第四招,“利用职务之便”,将女婿安排到了徐州粮台工作,让他参与实务。在这段时间里,袁婿曾经得病,做岳父的亲自前去看望,女婿也深表感动。令人遗憾的是,袁秉桢离开岳父的管控之后,就很不争气了。
同治四年二月初九日的曾国藩日记记载,袁婿“强封民房,娼妓多人”,“本日闻将带人去打保甲局”,做岳父的也只好拿出一点手段来,“派人去拿其家丁四人,杖责三百、一百不等”,“令与中军同去拿娼家哈氏女子,亦掌嘴数百,发交首县管押”。听说岳父大人的诸般处置之后,袁秉桢曾写信为自己叫屈,还在当夜吞服鸦片自杀。曾国藩第二日的日记说:“闻袁婿于昨夕吞鸦片烟服毒,有一禀呈余,又有一书与袁小荣以自鸣其屈,亦颇知自为引咎。其毒甚重,指甲已青,儿辈以药救解之,直至申刻呕吐二次,始有转机。”经此一变之后,女婿的行为有所收敛,该月十四日,便在妻子等人的陪同下,向岳父大人“谢罪”,并表示“愿图自新”,曾国藩也“为之少慰”,并将此事写于日记之中。
然而,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曾国藩的良苦用心,换来的却是绝望。袁婿的最后结局,曾国藩在家书之中作了交代,《谕纪泽纪鸿》(同治五年三月十九日)说:“袁秉桢在徐州粮台扯空银六百两,行事日益荒唐。顷令巡捕传谕,以后不许渠见我之面,入我之公馆。渠未婚而先娶妾,在金陵不住内署,不入拜年,既不认妻子,不认岳家矣。吾亦永远绝之可也。”
因为亏空白银六百两,加之“行事日益荒唐”,曾国藩只能与这个女婿一刀两断。再细想想,袁婿的劣迹还有很多,比如,未曾结婚就先娶了妾,在金陵的时候不住内署而住外头,还不向岳父拜年。此外,有一次曾纪静重病,曾国藩托人告知后,也未曾回来看望。所以说他“既不认妻子,不认岳家矣”。
那么自己的女儿怎么办呢?袁秉桢虽然荒唐,但也不好真的让她改嫁,还是要照顾到两个世家的面子。故曾国藩在此家书中说:“大女送至湘潭袁宅,不可再带至富圫,教之尽妇道。”
也就是说,先让大女儿回到湘潭袁氏的老家,实在不行则带到湘乡富圫的曾家。估计当时袁家还有其婆婆等人在,所以理论上还是要去“尽妇道”。关于此事,有人说曾国藩太过“冷血”,太过“绝情”,其实在当时环境下,也只能如此,谁叫你是侯门之女呢?再说虽与女婿已经“屏绝”,但与袁家则还当保持正常关系。比如在《谕纪泽》(同治六年二月十三日)之中,曾国藩就提及如何与袁家相处:“袁薇生入泮,此间拟三百金贺之,以表明我屏绝袁榆生,厌恶其人但并非疏远其家也。”
袁秉桢的弟弟(薇生)考中了秀才(入泮),于是要曾纪泽“三百金贺之”,这就表明曾家虽厌恶袁秉桢,但不疏远作为亲家的袁家本色。只是两家的关系,总是难以真正保全,不得不恪守妇道,住在湘潭袁家的曾纪静,即便还有来自娘家的关怀备至,必然还是度日如年。既没有子女,又加之身体原本就不好,同治九年九月,时年29岁的曾纪静去世了。该月二十六日,曾国藩的日记说:“接李少泉信,知长女适袁者于九月下旬去世,为之伤感。……不料女儿中有袁氏女之变,老境颓唐,不堪伤感。”细读这最后的八个字,其中的悲凉与无奈,也是不言而喻的。所谓白发人送黑发人,晚年丧女之痛,也只有当事人自己心里苦而已。
(摘自“什九湖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