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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这篇小文所要表达的观点是:政府应该追求“国富优先”还是“民富优先”,并不是一个很简单的“非此即彼”或“孰优孰劣”的政策选择,因其背后还涉及到十分复杂的经济学理论。
“滴流”不畅
一般意义上看,“国富优先”的主张符合标准的“滴流经济学”原理。这一理论认为,在实现国家富裕的过程之中,财富会自上而下地流向普通百姓。也因此,“精明的政府会优先追求经济整体上的快速增长,为持续减少贫困、提高人民福利创造条件。”
对于后发国家来说,以“滴流理论”为基础的“先国强后民富”路径似乎更为重要。这是因为,与先发国家不同的是,后发国家为了能够追赶先发国家,一般被迫采用“赶超战略”。“赶超战略”的核心,就是以政府强大的动员与控制力量作为后盾,进行快速资本积累与投资,以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成由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经济转型。而要做到这一点,政府一方面必须掌控全社会更多资源,另一方面施行“高积累、低消费”政策。这样做的结果,自然是国富在先,甚至为了国富,不得不在一段时期内以“民贫”为代价;等到国家完成经济转型,实现现代经济增长之后,再反过来着力于提高民众生活水平,即解决“民富”。
但是,进入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发展中国家的表现以及经济全球化后的南北失衡,使得“滴流原理”受到越来越广泛的质疑。从发展中国家的表现看,南亚与拉美地区国家实现了将近20年的经济高速增长,某种程度上部分实现了“国富”,但经济增长的成果却很少“滴流”到人民身上,而是被腐败的政府官员和买办性质的资本所截留。
最终,贫富分化不仅严重威胁着社会与政治稳定,而且也反过来连累了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正因此,不少经济学家开始反思“滴流理论”,认为“滴流”的渠道不畅,可能导致即使国家富了但其成果分配无法惠及绝大多数普通百姓,此时,作为财富创造主体的百姓,可能不再愿意进行“生产性努力”上,国家经济增长最终也因“生产性努力”减少与“分配性冲突”增加而陷入停滞。此时,“国强民不富”,并进而妨碍国家进一步走向富裕。
即使“向下滴流”畅通,也会因为国家生产能力增长先于并快于民众消费能力的增长,从而导致总需求不足问题。而要解决这个问题,一般只能靠出口来消化过剩产能。其后果除了经济对外依存度不断高企,还可能因为强调出口产品竞争力而不得不压低本国劳动力相对成本。所以,后发国家为了赶超先发国家,不得不实施“先国富后民富”的政策,但经过一段时期后,也都必须进行政策调整。
民富优先
此时政策调整的方向就应该是由“国富优先”转向“民富优先”,或者说,用民富来进一步推进国富。具体路径是:人民富裕使得百姓消费能力提升,消费能力提升推动社会总需求扩大,社会总需求扩大带动经济繁荣,经济繁荣促进国家富强。
如果说,在“国富优先”政策下,“国富”主要是靠投资拉动,是一种政府主导的供给型经济增长,此时,在“民富优先”背景下,“国富”建立在总需求尤其是消费需求推动的基础之上,是一种市场主导的需求型经济增长。前一种“国富”在后发国家经济起飞之初发挥主要作用,但因其缺陷导致实施必须有时限;而后一种“国富”则将预期在一国经济已经成功实现起飞之后发挥作用,而且将真正使经济发展建立在人民不断增加的物质文化需求之上,这种以“民富”为前提的“国富”没有实施时限。
新中国成立60年,在我看来,在追求“国富优先”上,改革前与改革后并没有多少区别,而且都取得了公认的成绩。
特别是中国近30年国家经济高速增长,更是成就了世界范围内最大规模的减少贫困运动。正因此,今天我们回过头来审视新中国60年“国强民富”战略,总体上是成功的。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国富优先”战略在中国的实施也造成了经济社会发展中结构性失衡的矛盾不断累积,尤其是导致两个比重即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以及劳动报酬占社会总收入的比重过低,这种格局反过来造成内需不足无法支撑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即妨碍国家进一步富强。正因此,调整发展思路,转而追求以民富优先,带动国家进一步发展,正当其时。
这可能才是我们今天客观看待“国富”还是“民富”应该有的态度。
“滴流”不畅
一般意义上看,“国富优先”的主张符合标准的“滴流经济学”原理。这一理论认为,在实现国家富裕的过程之中,财富会自上而下地流向普通百姓。也因此,“精明的政府会优先追求经济整体上的快速增长,为持续减少贫困、提高人民福利创造条件。”
对于后发国家来说,以“滴流理论”为基础的“先国强后民富”路径似乎更为重要。这是因为,与先发国家不同的是,后发国家为了能够追赶先发国家,一般被迫采用“赶超战略”。“赶超战略”的核心,就是以政府强大的动员与控制力量作为后盾,进行快速资本积累与投资,以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成由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经济转型。而要做到这一点,政府一方面必须掌控全社会更多资源,另一方面施行“高积累、低消费”政策。这样做的结果,自然是国富在先,甚至为了国富,不得不在一段时期内以“民贫”为代价;等到国家完成经济转型,实现现代经济增长之后,再反过来着力于提高民众生活水平,即解决“民富”。
但是,进入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发展中国家的表现以及经济全球化后的南北失衡,使得“滴流原理”受到越来越广泛的质疑。从发展中国家的表现看,南亚与拉美地区国家实现了将近20年的经济高速增长,某种程度上部分实现了“国富”,但经济增长的成果却很少“滴流”到人民身上,而是被腐败的政府官员和买办性质的资本所截留。
最终,贫富分化不仅严重威胁着社会与政治稳定,而且也反过来连累了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正因此,不少经济学家开始反思“滴流理论”,认为“滴流”的渠道不畅,可能导致即使国家富了但其成果分配无法惠及绝大多数普通百姓,此时,作为财富创造主体的百姓,可能不再愿意进行“生产性努力”上,国家经济增长最终也因“生产性努力”减少与“分配性冲突”增加而陷入停滞。此时,“国强民不富”,并进而妨碍国家进一步走向富裕。
即使“向下滴流”畅通,也会因为国家生产能力增长先于并快于民众消费能力的增长,从而导致总需求不足问题。而要解决这个问题,一般只能靠出口来消化过剩产能。其后果除了经济对外依存度不断高企,还可能因为强调出口产品竞争力而不得不压低本国劳动力相对成本。所以,后发国家为了赶超先发国家,不得不实施“先国富后民富”的政策,但经过一段时期后,也都必须进行政策调整。
民富优先
此时政策调整的方向就应该是由“国富优先”转向“民富优先”,或者说,用民富来进一步推进国富。具体路径是:人民富裕使得百姓消费能力提升,消费能力提升推动社会总需求扩大,社会总需求扩大带动经济繁荣,经济繁荣促进国家富强。
如果说,在“国富优先”政策下,“国富”主要是靠投资拉动,是一种政府主导的供给型经济增长,此时,在“民富优先”背景下,“国富”建立在总需求尤其是消费需求推动的基础之上,是一种市场主导的需求型经济增长。前一种“国富”在后发国家经济起飞之初发挥主要作用,但因其缺陷导致实施必须有时限;而后一种“国富”则将预期在一国经济已经成功实现起飞之后发挥作用,而且将真正使经济发展建立在人民不断增加的物质文化需求之上,这种以“民富”为前提的“国富”没有实施时限。
新中国成立60年,在我看来,在追求“国富优先”上,改革前与改革后并没有多少区别,而且都取得了公认的成绩。
特别是中国近30年国家经济高速增长,更是成就了世界范围内最大规模的减少贫困运动。正因此,今天我们回过头来审视新中国60年“国强民富”战略,总体上是成功的。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国富优先”战略在中国的实施也造成了经济社会发展中结构性失衡的矛盾不断累积,尤其是导致两个比重即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以及劳动报酬占社会总收入的比重过低,这种格局反过来造成内需不足无法支撑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即妨碍国家进一步富强。正因此,调整发展思路,转而追求以民富优先,带动国家进一步发展,正当其时。
这可能才是我们今天客观看待“国富”还是“民富”应该有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