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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十二五”规划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各类矛盾风险的凸显时期。在当前全力服务“十二五”规划的阶段,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解决老百姓最关切的治安问题,最关注的合法权益问题以及最关心的公平正义问题的重任。创新基层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对增强检察机关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服务好“十二五”规划都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为建设幸福广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创新基层检察文化建设,就要从强化文化功能,更新执法理念,提升检察机关形象等方面做起。
关键词:文化;检察文化;“十二五”规划
一、 文化与检察文化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血脉和灵魂,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是一个群体在一定时期内形成的思想、理念、行动、风俗、习惯、代表人物,及由这个群体整体意识所辐射出来的一切活动。文化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文化是人类创造出来的所有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既包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具有意识形态性质的部分,又包括自然科学和技术,语言和文字等非意识形态的部分。狭义上的文化则指意识形态所创造的精神财富,包括宗教、信仰、风俗习惯、道德情操、学术思想、文学艺术、科学技术等。
检察文化是“文化”一词的衍生概念,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衍生的法律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组成部分。检察文化作为检察机关建设的灵魂,是文化的本质和人的本质的统一,包含检察物质文化、行为文化、理念文化、管理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从广义上看,检察文化是指在一定国体和司法体制下的检察制度、检察实践活动及其成果的总称。立足当代中国,检察文化则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和人民民主专政条件下检察制度、检察官的检察实践活动及其成果的总称,包括检察法治理念、检察规范、检察设施、检察技术等方面,简而言之,检察文化是支配检察实践活动的价值基础和该价值基础社会化的过程或方
式。[1]狭义的检察文化仅包括检察机关的文学艺术创造活动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等精神领域的内容。
二、 基层检察文化建设的意义
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的灵魂,因此,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促进文化育检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一方面是促进和保障“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是提高检察机关的群体素质和工作效能。基层检察院作为检察体系中的最小单位,它所具有的广泛性和工作具体性,决定了它是承担检察文化建设的主要载体。基层检察院在“十二五”规划时期着力进行检察文化建设具有以下作用:
(一)统一思想意识,增强检察人员的凝聚力
检察文化建设能将检察机关的各项职能以及每位干警的思想意识统一起来,形成积极向上的合力,从而全面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职能。在检察文化建设的过程中,个人理想将集中在同一目标的信念上,自觉增加对组织目标的认同感和使命感,如此一来,检察机关内部将形成一股团结友爱,和谐融洽的良好氛围。建设优秀的检察文化还能使全体检察干警产生强烈的归属感、自豪感,身在其中的每一位干警都会自觉形成主人翁意识,对单位这个大家庭产生强烈的归属心理和知遇心理。随之,干警与干警之间紧密团结,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干,树立一种以单位为中心的共同价值取向和道德标准,为共同的工作目标而奋斗。
(二)更新执法理念,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广东省委十届八次全会提出了“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任务,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在提供司法保障上,都必须恪守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以检察文化建设促进检察机关的观念转变,是更新执法理念,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的途径之一。首先,形成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打击与保护并重的执法观念;其次,坚守“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检察精神,牢记“服务大局、让群众满意”的工作宗旨,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治检”的工作方针,秉承坚持标准、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最后,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切实保障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使发展成果变成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享受得到的实惠,确保建设幸福广东和促进人民幸福的一体推进和同步提升。[2]
(三)树立良好的检察形象,给力幸福广东建设
检察形象是检察文化的综合表现。树立良好的检察形象,不仅对检察官产生影响,在检察机关内部发挥作用,而且通过树立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良好检察形象还能对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十二五”时期,在建设幸福广东时期,在协助党委依法行政、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提高法治软实力方面,建立健全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上当好排头兵,大力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大力推行阳光检务、强化诉讼监督、扩大普法教育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等工作,展现检察文化,将检察行业特有的高尚思想品德、良好的价值观念推广到工作以外的公共生活和业余生活之中,从而促进整个社会文化的发展。
三、多种措施并举,推进基层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
随着中国文化建设的深入推进与发展,在中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稳步迈进“十二五”规划时期的大背景下,广东省领导在省委十届八次全会上提出把“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作为“十二五”发展的核心任务,这是对中央提出的“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的落实和深化。在服务和保障“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任务上,检察机关应有所作为,以加强基层检察文化建设助推“十二五”规划的目标的实现,全面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
(一) 树立核心价值观,打造独具特色的检察文化
精神文化是检察文化的核心,是检察之魂,主要包括使命、愿景、价值观、理念、精神等五项内容。其中,价值观是关于组织价值的一定信念、倾向、主张和态度的观点,起着行为导向、评判标准、评价原则的作用,是指导组织行为的一系列基本准则和
信条。[3]在检察文化当中,价值观更是核心的核心,起着提纲挈领,统帅全局的重要作用。因此,塑造检察精神文化首先就要围绕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着力打造核心价值观。
基层检察院的检察文化还应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各基层检察院根据本单位的自身特点,提炼独特的优良传统,对优秀传统进行创造加工,与时俱进,对本单位涌现的先进典型事迹,优秀检察干警,丰硕的调研成果等及时进行总结发扬。塑造检察精神文化还可以结合地域文化特色,充分提取地域文化中的积极成分,这样既可以提升检察干警对精神文化的认知,又可以为打造独具特色的检察文化注入独特的魅力。
(二)强化检察机关文化的“六大功能”
从文化学的角度进行综合分析,检察文化功能至少包括整合、导向、凝聚、激励、约束、辐射六大功能。在进行检察文化建设的过程中,注重统一检察机关的各项职能和从事检察工作人员的思想意识。通过基层院制度文化、职业操守、伦理道德规范约束每一位检察干警的言行;以沟通、交流、灌输等形式,把个体与检察机关整体融合,增强检察干警对本职工作的自豪感和使命感;采取奖惩等激励手段,激发检察人员的潜质,使其内心产生一种高昂的情绪和奋发进取的精神效应,调动检察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后,将基层检察院,检察人员的价值观、理想、信念、行为等辐射到全社会,对社会风气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深刻认识当前形势,创建学习型检察院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检察工作继往开来、创新发展的重要时期。当前,国内外形势不断发展变化,在新形势下,检察工作面临着新任务、新要求,既有良好的发展机遇和有利条件,同时也存在一系列新的考验和严峻挑战。检察机关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参与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反腐败斗争,维护司法公正,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任务艰巨而繁重。
建设学习型检察院,从根本上说是以检察发展的战略目标为全体干警的共同奋斗目标,以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整体素质为目的,以持续性的、与工作相融合的学习为特征。通过更新干警的学习观念和学习行为,营造全员学习,终身学习,共同学习的氛围,从而使学习成为一种经常化、普遍化、制度化的行为;通过提高干警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相应促进规范执法的能力;通过把学习引入工作,把学习融入组织运行的各个阶段,使学习成为创新发展、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的动力。检察干警在工作中学习,改善工作绩效,众志成城地迎接各种困难和挑战,解决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齐力推动“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的深入发展。
(四) 规范检察礼仪管理,提升检察机关形象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官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地位是崇高的.而且也是神圣的。检察官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看法[4],因此,从规范检察礼仪管理入手,展示检察队伍的精神风貌,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将成为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礼仪方面,通过规范检察官仪表礼仪、公务礼仪、接待礼仪、生活礼仪、外事礼仪,达到强化干警的司法品性和职业素养的目的;在日常的工作中,规范干警的行为举止,从细节展现良好的精神面貌,突出检察人员工作应有的文明与热情,增强亲和力,自觉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促进检察工作作风健康发展。在树立司法理念上,遵循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要求,时刻牢记实施监督要以法为据、以人为本、以理服人,惩治犯罪务求严格依法、及时准确、标本兼治,对待群众真心实意、诚实守信、恭谦礼让的服务标准,把党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庄严承诺融于各项具体检察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得到有效捍卫,争取实现人民群众物质上的幸福和精神上的幸福的双赢效果。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核心任务的开局之年,基层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的创新和发展由此也迈进一个新的台阶。基层检察文化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通过长期的不懈努力,在这一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把握科学发展的主题,着力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检察干警要从自我做起,从组织上、思想上、行动上与检察文化接轨,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建设法治广东、幸福广东的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而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注释:
[1] 《检察文化的界定、结构与功能》,徐苏林,《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
[2] 《郑红:着力营造幸福广东的良好法治环境》,《南方日报》,2011年5月15日
[3] 基层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路径探析,韩清,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年6月第3期
[4] 《论中国特色检察文化的构建》,丁育者,《金卡工程•经济与法》,2010年第9期
(作者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广东广州510700)
关键词:文化;检察文化;“十二五”规划
一、 文化与检察文化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血脉和灵魂,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是一个群体在一定时期内形成的思想、理念、行动、风俗、习惯、代表人物,及由这个群体整体意识所辐射出来的一切活动。文化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文化是人类创造出来的所有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既包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具有意识形态性质的部分,又包括自然科学和技术,语言和文字等非意识形态的部分。狭义上的文化则指意识形态所创造的精神财富,包括宗教、信仰、风俗习惯、道德情操、学术思想、文学艺术、科学技术等。
检察文化是“文化”一词的衍生概念,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衍生的法律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组成部分。检察文化作为检察机关建设的灵魂,是文化的本质和人的本质的统一,包含检察物质文化、行为文化、理念文化、管理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从广义上看,检察文化是指在一定国体和司法体制下的检察制度、检察实践活动及其成果的总称。立足当代中国,检察文化则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和人民民主专政条件下检察制度、检察官的检察实践活动及其成果的总称,包括检察法治理念、检察规范、检察设施、检察技术等方面,简而言之,检察文化是支配检察实践活动的价值基础和该价值基础社会化的过程或方
式。[1]狭义的检察文化仅包括检察机关的文学艺术创造活动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等精神领域的内容。
二、 基层检察文化建设的意义
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的灵魂,因此,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促进文化育检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一方面是促进和保障“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是提高检察机关的群体素质和工作效能。基层检察院作为检察体系中的最小单位,它所具有的广泛性和工作具体性,决定了它是承担检察文化建设的主要载体。基层检察院在“十二五”规划时期着力进行检察文化建设具有以下作用:
(一)统一思想意识,增强检察人员的凝聚力
检察文化建设能将检察机关的各项职能以及每位干警的思想意识统一起来,形成积极向上的合力,从而全面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职能。在检察文化建设的过程中,个人理想将集中在同一目标的信念上,自觉增加对组织目标的认同感和使命感,如此一来,检察机关内部将形成一股团结友爱,和谐融洽的良好氛围。建设优秀的检察文化还能使全体检察干警产生强烈的归属感、自豪感,身在其中的每一位干警都会自觉形成主人翁意识,对单位这个大家庭产生强烈的归属心理和知遇心理。随之,干警与干警之间紧密团结,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干,树立一种以单位为中心的共同价值取向和道德标准,为共同的工作目标而奋斗。
(二)更新执法理念,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广东省委十届八次全会提出了“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任务,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在提供司法保障上,都必须恪守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以检察文化建设促进检察机关的观念转变,是更新执法理念,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的途径之一。首先,形成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打击与保护并重的执法观念;其次,坚守“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检察精神,牢记“服务大局、让群众满意”的工作宗旨,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治检”的工作方针,秉承坚持标准、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最后,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切实保障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使发展成果变成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享受得到的实惠,确保建设幸福广东和促进人民幸福的一体推进和同步提升。[2]
(三)树立良好的检察形象,给力幸福广东建设
检察形象是检察文化的综合表现。树立良好的检察形象,不仅对检察官产生影响,在检察机关内部发挥作用,而且通过树立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良好检察形象还能对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十二五”时期,在建设幸福广东时期,在协助党委依法行政、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提高法治软实力方面,建立健全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上当好排头兵,大力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大力推行阳光检务、强化诉讼监督、扩大普法教育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等工作,展现检察文化,将检察行业特有的高尚思想品德、良好的价值观念推广到工作以外的公共生活和业余生活之中,从而促进整个社会文化的发展。
三、多种措施并举,推进基层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
随着中国文化建设的深入推进与发展,在中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稳步迈进“十二五”规划时期的大背景下,广东省领导在省委十届八次全会上提出把“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作为“十二五”发展的核心任务,这是对中央提出的“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的落实和深化。在服务和保障“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任务上,检察机关应有所作为,以加强基层检察文化建设助推“十二五”规划的目标的实现,全面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
(一) 树立核心价值观,打造独具特色的检察文化
精神文化是检察文化的核心,是检察之魂,主要包括使命、愿景、价值观、理念、精神等五项内容。其中,价值观是关于组织价值的一定信念、倾向、主张和态度的观点,起着行为导向、评判标准、评价原则的作用,是指导组织行为的一系列基本准则和
信条。[3]在检察文化当中,价值观更是核心的核心,起着提纲挈领,统帅全局的重要作用。因此,塑造检察精神文化首先就要围绕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着力打造核心价值观。
基层检察院的检察文化还应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各基层检察院根据本单位的自身特点,提炼独特的优良传统,对优秀传统进行创造加工,与时俱进,对本单位涌现的先进典型事迹,优秀检察干警,丰硕的调研成果等及时进行总结发扬。塑造检察精神文化还可以结合地域文化特色,充分提取地域文化中的积极成分,这样既可以提升检察干警对精神文化的认知,又可以为打造独具特色的检察文化注入独特的魅力。
(二)强化检察机关文化的“六大功能”
从文化学的角度进行综合分析,检察文化功能至少包括整合、导向、凝聚、激励、约束、辐射六大功能。在进行检察文化建设的过程中,注重统一检察机关的各项职能和从事检察工作人员的思想意识。通过基层院制度文化、职业操守、伦理道德规范约束每一位检察干警的言行;以沟通、交流、灌输等形式,把个体与检察机关整体融合,增强检察干警对本职工作的自豪感和使命感;采取奖惩等激励手段,激发检察人员的潜质,使其内心产生一种高昂的情绪和奋发进取的精神效应,调动检察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后,将基层检察院,检察人员的价值观、理想、信念、行为等辐射到全社会,对社会风气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深刻认识当前形势,创建学习型检察院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检察工作继往开来、创新发展的重要时期。当前,国内外形势不断发展变化,在新形势下,检察工作面临着新任务、新要求,既有良好的发展机遇和有利条件,同时也存在一系列新的考验和严峻挑战。检察机关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参与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反腐败斗争,维护司法公正,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任务艰巨而繁重。
建设学习型检察院,从根本上说是以检察发展的战略目标为全体干警的共同奋斗目标,以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整体素质为目的,以持续性的、与工作相融合的学习为特征。通过更新干警的学习观念和学习行为,营造全员学习,终身学习,共同学习的氛围,从而使学习成为一种经常化、普遍化、制度化的行为;通过提高干警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相应促进规范执法的能力;通过把学习引入工作,把学习融入组织运行的各个阶段,使学习成为创新发展、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的动力。检察干警在工作中学习,改善工作绩效,众志成城地迎接各种困难和挑战,解决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齐力推动“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的深入发展。
(四) 规范检察礼仪管理,提升检察机关形象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官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地位是崇高的.而且也是神圣的。检察官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看法[4],因此,从规范检察礼仪管理入手,展示检察队伍的精神风貌,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将成为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礼仪方面,通过规范检察官仪表礼仪、公务礼仪、接待礼仪、生活礼仪、外事礼仪,达到强化干警的司法品性和职业素养的目的;在日常的工作中,规范干警的行为举止,从细节展现良好的精神面貌,突出检察人员工作应有的文明与热情,增强亲和力,自觉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促进检察工作作风健康发展。在树立司法理念上,遵循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要求,时刻牢记实施监督要以法为据、以人为本、以理服人,惩治犯罪务求严格依法、及时准确、标本兼治,对待群众真心实意、诚实守信、恭谦礼让的服务标准,把党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庄严承诺融于各项具体检察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得到有效捍卫,争取实现人民群众物质上的幸福和精神上的幸福的双赢效果。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核心任务的开局之年,基层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的创新和发展由此也迈进一个新的台阶。基层检察文化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通过长期的不懈努力,在这一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把握科学发展的主题,着力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检察干警要从自我做起,从组织上、思想上、行动上与检察文化接轨,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建设法治广东、幸福广东的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而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注释:
[1] 《检察文化的界定、结构与功能》,徐苏林,《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
[2] 《郑红:着力营造幸福广东的良好法治环境》,《南方日报》,2011年5月15日
[3] 基层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路径探析,韩清,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年6月第3期
[4] 《论中国特色检察文化的构建》,丁育者,《金卡工程•经济与法》,2010年第9期
(作者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广东广州51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