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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有的质量规制政策下,食品质量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的原因是强制性公共规制难以有效地介入食品供应链的质量生产过程。对供应链生产过程的公共规制失灵,为被规制者以质量手段谋求利益最大化留下了充分的对策性空间。由供应链核心厂商实施的私人质量规制,以其信息成本优势、对策性行为少和规制的可持续性,能够有效地弥补公共规制对供应链的质量规制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