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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外国人,如果仅看这则报道的题目,未必知道广州医学会主持的这次医疗事故专家鉴定会与以往我们中国人处理医患纠纷的方法有什么重大差异。即便是中国人,如果从来没有医患纠纷的体验,仅凭道听途说的知识来读这则报道,也未必能判断这一“首次”鉴定会是否如其他无数次被媒体炒作过的“零的突破”那样,仅仅是用权威口气讲述的虚荣故事。所以,这个题目首先是写给经济学家——他们多半是只看标题的;其次是写给《财经》读者——他们大约有信心读这份刊物的文章;然后是写给偶然拿起这份杂志的路人——为他们消磨路上的时间。
我用三个关键词——“职业道德”、“竞争机制”、“程序正义”为题来评论这则报道。这样,经济学家明白我打算说的,其实是“程序正义”;匆匆路人,知道我要叙述的,是职业道德与竞争机制的关系,从而联想到某次不愉快的“购物-退货”体验;那些打算认真读完这篇报道和我这篇评论的读者,我觉得,只当他们猜不透职业道德何以就能牵涉到程序正义的时候,才有必要继续读下去。
市场经济最令人困惑的问题是什么?用布坎南的描述,是素不相识者凭了什么得以实现交易。所以,“交易”在古希腊语里带有“朋友”的含义。这又涉及哈耶克早年提出的“知识问题”:市场机制凭了什么可以让我们充分利用我们完全不知道的那些知识呢?一位医生,一辆出租车的司机,一家餐馆里煲汤的厨师,我们根据哪些理由信任他们的服务,从而充分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呢?这三类服务的供给者,他们当中的一部分,就我自己的经验而言,都欺蒙过顾客。
每个人的生命,经济学特定假设下的理性计算表明,大约价值他(她)毕生创造的收入总和。给定了人类超越有限生命的诸种方式和我们每个人选择的(或信仰的)超越方式,一个完全遵从经济学理性的个人大约愿意支付其毕生收入的三分之一,甚至更多,来购买维持其身体健康的医疗服务。让我们匡算一下:2002年,北京某个体出租车司机,35岁,税后收入为7万元,身体健康,两名子女(刚好是他们父亲的全部基因的遗传替代率),假如他突然被检查出了尿毒症,必须换肾,那么,经济学家关心他究竟愿意为那只肾支付多少钱。上述的原理表明,他大概愿意支付未来工作年龄(以55岁为限并考虑收入的下降趋势)期间的总收入(贴现后大约90万元)的三分之一,即30万元。
但是,上述匡算依赖于每个人对生命的需求弹性以及由此而导出的对维系生命的各个脏器的需求弹性。通常,这类需求弹性非常低,如果不是零的话。这意味着,当医院要求那位出租车司机支付50万元的时候,他未必掉头就走。
一家医院,如果它的“患者”的需求弹性普遍很低,那么,经济学家可以认为这医院具有垄断性的市场权力,从而在医患关系中处于有利地位。医患关系不同于股票交易,患者付了高价,却未必有相应的能力和时间从医生那里获得监督“交易”契约所必需的医护知识。故而医生的职业道德以及医院用于加强这一道德约束的制度,显得格外重要。
观察各国医疗服务的供给制度,读者不难同意下面的判断:医生挂牌竞争患者,这大概是最有利于患者的制度了。然而,制度经济学分析却不能轻易同意这样的判断。因为只有建立比较长期的医患关系,医生才可能和愿意积累关于特定患者的特定医疗服务经验。挂牌竞争的方式,或许适合于清华和北大这样的学府用来强化老师们的教学质量,或许也适合于用来强化人类平均寿命低于50岁的时代的流行病的防治质量,但未必适合于今天,在人类平均寿命高于70岁,疾病变得越来越“个性化”的时代。
这是一个日趋个性化的时代,它要求我们不断探索新的医疗服务的竞争方式。医生“走穴”是把已经积累起来的经验当做经济资源加以有效配置的方式,但“走穴医生”走了之后,患者还需要本地医院提供术后服务及各种护理。与“走穴”相比,“医生合伙人”制度是更成熟的一种竞争方式,应当成为下一阶段医疗服务体制改革的方向。与此同时,还有必要建立目前被称为“护士合伙人”制度的护理中心和社区与家庭的护理服务中心。一个配套的医疗服务的市场竞争体制,是由门诊中心(医生合伙人制度)、护理中心(护士合伙人制度)和手术中心(由资本家提供)这三类机构竞争构成的。
从道理上说,只要有了上述的三位一体竞争机制,患者便不必再担心药房的欺蒙行为。因为医、护、术这三个中心,为了维护自身名誉及与之相连的商业利益,有足够的积极性去挑选最适合患者的药房。
这样,“市场”这一奇妙的机制,就把那些我们根本无需知道的知识,通过价格和利润的“无形之手”带来为我们服务了。但是,市场是金钱导向的,它只用对金钱的竞争来强化人们的职业道德。让我们经济学家深感遗憾的事实之一是:每一类竞争机制都需要某种意义的“公平性”,例如,“市场交易”所需要的公平性是双方承认并尊重对方的产权,以及承认并尊重通过交易转让了之后的产权,以及承认并尊重通过再次交易转让了之后的产权,以及……推至无穷。这类条件,被刚刚辞世的哈佛哲学家诺齐克(Robert Nozick)称为“财产确当性(justified entittlement)”条件。不过,照他提出的这个条件来衡量,我们中国的财产,恐怕找不到任何一项是“确当的”。
竞争机制要求某种公平性,于是,由谁以及通过何种机制来提供这一公平裁判的服务?这就成为现阶段中国市场经济建设的重大问题。也因此,最近几年,法律与经济学成了研究的“热点”。
广州医学会主持的首次医疗事故鉴定会,从报道看,非常重视遵循“公平裁判”的原则,有可能成为由其他机构提供的“司法鉴定”服务的竞争对手。我们只说“有可能”,是因为这类鉴定还必须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进行,而医院往往是归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的。
竞争机制的公平性,取决于它的程序,尤其是程序里面大量细节的设置,是否满足“正义”原则。也因此,只有漫长的竞争与演化,才不断完善了使人类社会得以生存到今天的那些“最不坏”的机制。
我用三个关键词——“职业道德”、“竞争机制”、“程序正义”为题来评论这则报道。这样,经济学家明白我打算说的,其实是“程序正义”;匆匆路人,知道我要叙述的,是职业道德与竞争机制的关系,从而联想到某次不愉快的“购物-退货”体验;那些打算认真读完这篇报道和我这篇评论的读者,我觉得,只当他们猜不透职业道德何以就能牵涉到程序正义的时候,才有必要继续读下去。
市场经济最令人困惑的问题是什么?用布坎南的描述,是素不相识者凭了什么得以实现交易。所以,“交易”在古希腊语里带有“朋友”的含义。这又涉及哈耶克早年提出的“知识问题”:市场机制凭了什么可以让我们充分利用我们完全不知道的那些知识呢?一位医生,一辆出租车的司机,一家餐馆里煲汤的厨师,我们根据哪些理由信任他们的服务,从而充分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呢?这三类服务的供给者,他们当中的一部分,就我自己的经验而言,都欺蒙过顾客。
每个人的生命,经济学特定假设下的理性计算表明,大约价值他(她)毕生创造的收入总和。给定了人类超越有限生命的诸种方式和我们每个人选择的(或信仰的)超越方式,一个完全遵从经济学理性的个人大约愿意支付其毕生收入的三分之一,甚至更多,来购买维持其身体健康的医疗服务。让我们匡算一下:2002年,北京某个体出租车司机,35岁,税后收入为7万元,身体健康,两名子女(刚好是他们父亲的全部基因的遗传替代率),假如他突然被检查出了尿毒症,必须换肾,那么,经济学家关心他究竟愿意为那只肾支付多少钱。上述的原理表明,他大概愿意支付未来工作年龄(以55岁为限并考虑收入的下降趋势)期间的总收入(贴现后大约90万元)的三分之一,即30万元。
但是,上述匡算依赖于每个人对生命的需求弹性以及由此而导出的对维系生命的各个脏器的需求弹性。通常,这类需求弹性非常低,如果不是零的话。这意味着,当医院要求那位出租车司机支付50万元的时候,他未必掉头就走。
一家医院,如果它的“患者”的需求弹性普遍很低,那么,经济学家可以认为这医院具有垄断性的市场权力,从而在医患关系中处于有利地位。医患关系不同于股票交易,患者付了高价,却未必有相应的能力和时间从医生那里获得监督“交易”契约所必需的医护知识。故而医生的职业道德以及医院用于加强这一道德约束的制度,显得格外重要。
观察各国医疗服务的供给制度,读者不难同意下面的判断:医生挂牌竞争患者,这大概是最有利于患者的制度了。然而,制度经济学分析却不能轻易同意这样的判断。因为只有建立比较长期的医患关系,医生才可能和愿意积累关于特定患者的特定医疗服务经验。挂牌竞争的方式,或许适合于清华和北大这样的学府用来强化老师们的教学质量,或许也适合于用来强化人类平均寿命低于50岁的时代的流行病的防治质量,但未必适合于今天,在人类平均寿命高于70岁,疾病变得越来越“个性化”的时代。
这是一个日趋个性化的时代,它要求我们不断探索新的医疗服务的竞争方式。医生“走穴”是把已经积累起来的经验当做经济资源加以有效配置的方式,但“走穴医生”走了之后,患者还需要本地医院提供术后服务及各种护理。与“走穴”相比,“医生合伙人”制度是更成熟的一种竞争方式,应当成为下一阶段医疗服务体制改革的方向。与此同时,还有必要建立目前被称为“护士合伙人”制度的护理中心和社区与家庭的护理服务中心。一个配套的医疗服务的市场竞争体制,是由门诊中心(医生合伙人制度)、护理中心(护士合伙人制度)和手术中心(由资本家提供)这三类机构竞争构成的。
从道理上说,只要有了上述的三位一体竞争机制,患者便不必再担心药房的欺蒙行为。因为医、护、术这三个中心,为了维护自身名誉及与之相连的商业利益,有足够的积极性去挑选最适合患者的药房。
这样,“市场”这一奇妙的机制,就把那些我们根本无需知道的知识,通过价格和利润的“无形之手”带来为我们服务了。但是,市场是金钱导向的,它只用对金钱的竞争来强化人们的职业道德。让我们经济学家深感遗憾的事实之一是:每一类竞争机制都需要某种意义的“公平性”,例如,“市场交易”所需要的公平性是双方承认并尊重对方的产权,以及承认并尊重通过交易转让了之后的产权,以及承认并尊重通过再次交易转让了之后的产权,以及……推至无穷。这类条件,被刚刚辞世的哈佛哲学家诺齐克(Robert Nozick)称为“财产确当性(justified entittlement)”条件。不过,照他提出的这个条件来衡量,我们中国的财产,恐怕找不到任何一项是“确当的”。
竞争机制要求某种公平性,于是,由谁以及通过何种机制来提供这一公平裁判的服务?这就成为现阶段中国市场经济建设的重大问题。也因此,最近几年,法律与经济学成了研究的“热点”。
广州医学会主持的首次医疗事故鉴定会,从报道看,非常重视遵循“公平裁判”的原则,有可能成为由其他机构提供的“司法鉴定”服务的竞争对手。我们只说“有可能”,是因为这类鉴定还必须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进行,而医院往往是归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的。
竞争机制的公平性,取决于它的程序,尤其是程序里面大量细节的设置,是否满足“正义”原则。也因此,只有漫长的竞争与演化,才不断完善了使人类社会得以生存到今天的那些“最不坏”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