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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不仅是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目标,也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和计划生育工作者的愿望,围绕群众生育服务、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三大系列,扎扎实实做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使计划生育家庭切实享受到国家政策的温暖。
关键词:计划生育;人口;优质服务
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使计划生育工作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围绕群众生育服务、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三大系列做好优质服务,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使计划生育事业真正成为造福于人民的事业。
一、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现实意义
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就是通过深化宣传,向广大群众传播科学的生育、节育和不育知识,树立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把技术服务从单纯落实节育措施拓展到避孕节育全程服务、优生优育服务、生殖保健服务,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需要为出发点,以服务和管理相结合的系统为依托,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
(一)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是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两个转变”的重要途径。
目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稳定低生育水平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如果仍然单纯依靠行政手段来完成这一项任务就难以奏效,势必使党群、干群关系紧张,计划生育工作的路子也越走越窄。为此,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加快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两个转变”,将政府的决策与群众的利益有机结合起来,从过去以政府的计划和决策者的要求为中心开展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转变到以群众利益和需求为重点,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在工作方式上、思路上、观念上实现根本转变,变“管理”为“服务、”变“制约”为“激励”,完全树立“服务”意识。
(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是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和维护公民权益的必然要求。
“以人为本”是现代行政管理的鲜明特点,公民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要求行政管理必须向依法行政和寓管理于服务转变。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做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就必须在保证公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开展工作。既要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又要采取具体措施保证公民享受到自己的权利。一要维护公民的生存权,包括生命权和健康权。各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要把预防出生缺陷、保障生殖健康和加强妇幼保健等任务列入工作日程。二要维护公民的人身权,包括名誉权和申诉权。计划生育干部必须摒弃简单粗暴、强迫命令的工作方式。三要维护公民的参与权。使公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掌握健康状况和自主选择避孕方法的要求得到充分满足。
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重点工作
(一)实施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工程,广泛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
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是指需要采取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夫妻在计划生育服务人员的指导下,比较充分地了解多种避孕方法的优点、缺点、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知识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地选择适合自己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方法的活动。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尊重育龄群众计划生育的权利,是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主要内容。
(二)以查环查孕查病(“三查”)治疗为切入点,实施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
结合“三查”服务,普及防病知识,开展妇女生殖道疾病和其它常见妇女病普查和防治工作。在确保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的基础上,与卫生部门密切合作,形成预防与防治相结合的防治体系,努力减少生殖道感染对育龄妇女健康的不良影响,促进避孕节育措施和出生人口素质的提高。通过“三查”服务,使广大育龄妇女得到更多的实惠,才能充分调动她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使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得到全面的开展。
(三)积极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在实现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之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将转向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要以农村地区为重点,以可以预防的严重、高发的先天性疾病为突破口,加强遗传与优生咨询、婚前教育与检查、孕产期保健、产前诊断与筛查、新接生法、新生儿疫病筛查等工作,提倡住院分娩,进一步降低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出生缺陷发生率,全面提高我县出生人口素质。
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保证条件
(一)争取领导重视。
一是争取党政领导把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列入“三个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优质服务列入计划生育工作重要内容;并制定开展优质服务工作目标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列入考核内容,认真兑现奖惩。二是加强部门配合,提高服务水平。坚持以优质服务为方向,以育龄妇女为中心,实行政府牵头,计划生育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规范服务、群众参与的管理和服务体制。
(二)转变工作作风。
要把抓行风,树形象作为机关作风转变的关键,深入开展党的宗旨、职业道德、依法行政和廉洁自律教育,大力实施“民心工程”,使计生干部不断增强群众观念、服务观念、法制观念和创新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简称“一法三规一条例”)的先后颁布实施,使计划生育各项工作步入了依法管理、规范服务的法制化轨道。我们要以贯彻落实“一法三规一条例”为契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进一步做好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
(三)提高队伍素质。
事业成败的关键在人,要抓好计划生育,开展优质服务工作,最重要的是要建设好各级计生工作队伍。目前,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各项制度进行改革的主要时期,要抓住这一重要的历史机遇,在提高队伍素质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加强对计生干部队伍的管理,做到任务到人,责任明确,经常考评,严格奖惩。积极争取文化素质高、热爱计划生育事业的人员,充实到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并通过竞争上岗,优胜劣汰的方式,吸收工作责任心强、医德高尚、技术精湛、工作能力强的医务人员组成新的计划生育服务队伍;进一步健全基层服务网络,较好的解决基层想服务、能服务、会服务、服好务的问题。
参考文献:
1. 陈瑄,《超低生育水平下的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复旦大学,2003年。
2.杨发祥,《当代中国计划生育史研究》,浙江大学,2003年。
3.庄渝霞,《社会生育成本研究》,厦门大学,2006年。
关键词:计划生育;人口;优质服务
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使计划生育工作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围绕群众生育服务、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三大系列做好优质服务,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使计划生育事业真正成为造福于人民的事业。
一、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现实意义
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就是通过深化宣传,向广大群众传播科学的生育、节育和不育知识,树立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把技术服务从单纯落实节育措施拓展到避孕节育全程服务、优生优育服务、生殖保健服务,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需要为出发点,以服务和管理相结合的系统为依托,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
(一)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是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两个转变”的重要途径。
目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稳定低生育水平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如果仍然单纯依靠行政手段来完成这一项任务就难以奏效,势必使党群、干群关系紧张,计划生育工作的路子也越走越窄。为此,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加快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两个转变”,将政府的决策与群众的利益有机结合起来,从过去以政府的计划和决策者的要求为中心开展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转变到以群众利益和需求为重点,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在工作方式上、思路上、观念上实现根本转变,变“管理”为“服务、”变“制约”为“激励”,完全树立“服务”意识。
(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是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和维护公民权益的必然要求。
“以人为本”是现代行政管理的鲜明特点,公民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要求行政管理必须向依法行政和寓管理于服务转变。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做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就必须在保证公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开展工作。既要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又要采取具体措施保证公民享受到自己的权利。一要维护公民的生存权,包括生命权和健康权。各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要把预防出生缺陷、保障生殖健康和加强妇幼保健等任务列入工作日程。二要维护公民的人身权,包括名誉权和申诉权。计划生育干部必须摒弃简单粗暴、强迫命令的工作方式。三要维护公民的参与权。使公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掌握健康状况和自主选择避孕方法的要求得到充分满足。
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重点工作
(一)实施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工程,广泛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
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是指需要采取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夫妻在计划生育服务人员的指导下,比较充分地了解多种避孕方法的优点、缺点、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知识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地选择适合自己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方法的活动。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尊重育龄群众计划生育的权利,是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主要内容。
(二)以查环查孕查病(“三查”)治疗为切入点,实施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
结合“三查”服务,普及防病知识,开展妇女生殖道疾病和其它常见妇女病普查和防治工作。在确保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的基础上,与卫生部门密切合作,形成预防与防治相结合的防治体系,努力减少生殖道感染对育龄妇女健康的不良影响,促进避孕节育措施和出生人口素质的提高。通过“三查”服务,使广大育龄妇女得到更多的实惠,才能充分调动她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使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得到全面的开展。
(三)积极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在实现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之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将转向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要以农村地区为重点,以可以预防的严重、高发的先天性疾病为突破口,加强遗传与优生咨询、婚前教育与检查、孕产期保健、产前诊断与筛查、新接生法、新生儿疫病筛查等工作,提倡住院分娩,进一步降低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出生缺陷发生率,全面提高我县出生人口素质。
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保证条件
(一)争取领导重视。
一是争取党政领导把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列入“三个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优质服务列入计划生育工作重要内容;并制定开展优质服务工作目标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列入考核内容,认真兑现奖惩。二是加强部门配合,提高服务水平。坚持以优质服务为方向,以育龄妇女为中心,实行政府牵头,计划生育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规范服务、群众参与的管理和服务体制。
(二)转变工作作风。
要把抓行风,树形象作为机关作风转变的关键,深入开展党的宗旨、职业道德、依法行政和廉洁自律教育,大力实施“民心工程”,使计生干部不断增强群众观念、服务观念、法制观念和创新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简称“一法三规一条例”)的先后颁布实施,使计划生育各项工作步入了依法管理、规范服务的法制化轨道。我们要以贯彻落实“一法三规一条例”为契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进一步做好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
(三)提高队伍素质。
事业成败的关键在人,要抓好计划生育,开展优质服务工作,最重要的是要建设好各级计生工作队伍。目前,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各项制度进行改革的主要时期,要抓住这一重要的历史机遇,在提高队伍素质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加强对计生干部队伍的管理,做到任务到人,责任明确,经常考评,严格奖惩。积极争取文化素质高、热爱计划生育事业的人员,充实到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并通过竞争上岗,优胜劣汰的方式,吸收工作责任心强、医德高尚、技术精湛、工作能力强的医务人员组成新的计划生育服务队伍;进一步健全基层服务网络,较好的解决基层想服务、能服务、会服务、服好务的问题。
参考文献:
1. 陈瑄,《超低生育水平下的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复旦大学,2003年。
2.杨发祥,《当代中国计划生育史研究》,浙江大学,2003年。
3.庄渝霞,《社会生育成本研究》,厦门大学,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