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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专项资金是指国家为了扶持、发展某项事业而专门设立的,具有专门来源和专门用途的资金。
关键词:专项资金;存在问题;解决措施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1)07-0259-01
专项资金的来源包括国家安排拨付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项目实施单位自筹资金,以及具有专门用途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群众“一事一议”资金等;使用范围及其金额由该专项资金设立机构确定。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就是加强专项资金的筹集、存储、记账、分配、使用等全过程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科学性的考核与评价以及适时采用必要的管理措施,使有限的资金发挥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一、专项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1.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
很多专项资金立项审批后,都要求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由于地方经济困难,财政收入薄弱,多数项目配套资金不能到位。信誉好一点的项目单位,上级批多少钱干多少事,信誉差一点的项目单位,项目资金一到,就用于补充单位经费不足。其表现方式主要有直接在专项资金中报销有关费用的显性挤占挪用;有与机关经费收、支混合列账,专项资金余额有数无钱的隐性挤占挪用;有巧立名目套出资金用于机关日常运行支出的故意挤占挪用;有时还有个别经办人员个人的挪用、侵占、贪污等等。
2.擅自改变项目计划和资金投向
有的专项资金管理机构或项目实施单位因原报批项目论证不科学,或项目批准后实际情况发生了变化或领导干部“拍脑袋定决策”,擅自改变项目计划和资金投向的现象时有发生。
3.一些工程项目管理尤其是小金额项目管理不规范
专项资金实施的项目,应当与其他工程项目一样,实行严格的工程管理规范。如科学论证制、民主决策制、项目业主制、招投标制、公开采购制、质量监理制、预算决算制、验收审计制、资料规范制、质量保证制等制度。但是,实施中一些项目缺少这样那样的程序和手续。如有的小金额项目的造价预算(估算)书未保留,工程结账发票不规范,不能按要求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等问题。
二、加大专项资金管理的对策措施
1.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健全内控机制
(1)管理方式上。即对项目与资金的管理,实行项目专账、资金专储、管理专人的办法。这样做,不仅在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管理上心中有数,更重要的是可以从制度上、心理上防止随意挤占挪用资金的行为。
(2)内控制度上。即项目公示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具体做法是:对当年全区拟实施的项目及其资金额度,在当地报纸等媒体上公开;乡镇、用款单位用政务公开栏予以公示;项目实施地立碑将项目实施规模、受益范围、资金开支、群众投劳等情况公开。资金开支由项目实施单位在县级主管部门报账,在报账过程中及时接受一次检查。项目竣工后,即按现行政策规定,由项目工作主管部门组织相关机构有关人员对项目质量、管理程序、财务收支等相关方面检查验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3)内部监管上。即实行年度拉網检查、信访及时查处。每年由扶贫办、监察、审计、财政、发改委共同组织检查组对项目的实施情况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以上的检查;对群众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来信来访,有关单位尽力做到及时调查处理。
(4)管理过程中。即动态监测、资料建档。各项目主管部门要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五年规划,编制自己的中期规划;各年内要进一步调查研究,当年末编定次年项目实施计划的,按程序报批后,即按计划实施;同时做好相关文字材料、统计数据、图片等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2.加大专项资金效益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专项资金从设立到使用,经历了资金筹集、管理、分配、使用多个环节,那么监管亦应当注重检查这些环节的真实性与合规性,并且注重检查与评价其效益。
我区农业专项资金来源单一,目前专项资金来源,主要是上级拨入专项款,只有少部分的本级配套专项资金。对于这些有限的专项资金,我们应努力做到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把阳光操作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要建立项目资金跟踪检查审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资金有效使用。
一是在项目实施上,要严格执行工程招标制、项目监理制、预决算审计制和项目公示制。把基础设施项目的项目内容及位置、实施规划、预算及资金来源、招投标情况、施工单位、工程监理、资金使用及决算资料等都通过镇、村公开栏在项目实施地进行全面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项目建设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增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透明度。
二是在项目验收上,统一组织验收,审计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确保项目实施质量。
三是在项目后续管理上,进一步完善项目档案管理,做到一个项目一套档案。坚持“建设与管护并重”的原则,建立工程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维修养护经费来源,确保项目工程长久发挥效益。同时要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管理民主的要求,增强项目建设透明度,让农民群众参与项目及资金管理,调动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观能动性。
3.整合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针对专项资金分散、使用管理制度不统一的实际,要整合各部门、各渠道安排的专项资金,逐步形成专项资金项目科学、安排规范、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使用管理机制。
一要加强源头管理。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集中使用”的原则,以区为单位设立专项资金单独账户,把分散在各部门的专项资金集中起来,根据发展规划和重点,统一审批,统一拨付资金,发挥专项资金的聚集功能,提高专项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益;
二要明确部门职责。在整合专项资金的基础上,要清晰界定财政与各部门的职责,明确落实各相关部门单位在项目申报、专项资金使用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
三要完善管理体制。要围绕所规划的项目,建立资金整合协调联席会议机制,形成在同一项目区内,资金统一协调互补和相关部门按职能职责分兵把关,完善投资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分工明确、相互协作的管理体制。
4.提高项目管理费标准,保障项目工作经费
目前,我区专项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屡禁不止,其根本原因是项目实施管理没有项目管理费。而在项目的立项报批争资和项目监督管理过程中,必然发生资料费、差旅费等开支。为了防止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即便财政不能配套专项资金,也应拨付必要的工作经费。
关键词:专项资金;存在问题;解决措施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1)07-0259-01
专项资金的来源包括国家安排拨付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项目实施单位自筹资金,以及具有专门用途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群众“一事一议”资金等;使用范围及其金额由该专项资金设立机构确定。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就是加强专项资金的筹集、存储、记账、分配、使用等全过程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科学性的考核与评价以及适时采用必要的管理措施,使有限的资金发挥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一、专项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1.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
很多专项资金立项审批后,都要求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由于地方经济困难,财政收入薄弱,多数项目配套资金不能到位。信誉好一点的项目单位,上级批多少钱干多少事,信誉差一点的项目单位,项目资金一到,就用于补充单位经费不足。其表现方式主要有直接在专项资金中报销有关费用的显性挤占挪用;有与机关经费收、支混合列账,专项资金余额有数无钱的隐性挤占挪用;有巧立名目套出资金用于机关日常运行支出的故意挤占挪用;有时还有个别经办人员个人的挪用、侵占、贪污等等。
2.擅自改变项目计划和资金投向
有的专项资金管理机构或项目实施单位因原报批项目论证不科学,或项目批准后实际情况发生了变化或领导干部“拍脑袋定决策”,擅自改变项目计划和资金投向的现象时有发生。
3.一些工程项目管理尤其是小金额项目管理不规范
专项资金实施的项目,应当与其他工程项目一样,实行严格的工程管理规范。如科学论证制、民主决策制、项目业主制、招投标制、公开采购制、质量监理制、预算决算制、验收审计制、资料规范制、质量保证制等制度。但是,实施中一些项目缺少这样那样的程序和手续。如有的小金额项目的造价预算(估算)书未保留,工程结账发票不规范,不能按要求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等问题。
二、加大专项资金管理的对策措施
1.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健全内控机制
(1)管理方式上。即对项目与资金的管理,实行项目专账、资金专储、管理专人的办法。这样做,不仅在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管理上心中有数,更重要的是可以从制度上、心理上防止随意挤占挪用资金的行为。
(2)内控制度上。即项目公示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具体做法是:对当年全区拟实施的项目及其资金额度,在当地报纸等媒体上公开;乡镇、用款单位用政务公开栏予以公示;项目实施地立碑将项目实施规模、受益范围、资金开支、群众投劳等情况公开。资金开支由项目实施单位在县级主管部门报账,在报账过程中及时接受一次检查。项目竣工后,即按现行政策规定,由项目工作主管部门组织相关机构有关人员对项目质量、管理程序、财务收支等相关方面检查验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3)内部监管上。即实行年度拉網检查、信访及时查处。每年由扶贫办、监察、审计、财政、发改委共同组织检查组对项目的实施情况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以上的检查;对群众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来信来访,有关单位尽力做到及时调查处理。
(4)管理过程中。即动态监测、资料建档。各项目主管部门要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五年规划,编制自己的中期规划;各年内要进一步调查研究,当年末编定次年项目实施计划的,按程序报批后,即按计划实施;同时做好相关文字材料、统计数据、图片等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2.加大专项资金效益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专项资金从设立到使用,经历了资金筹集、管理、分配、使用多个环节,那么监管亦应当注重检查这些环节的真实性与合规性,并且注重检查与评价其效益。
我区农业专项资金来源单一,目前专项资金来源,主要是上级拨入专项款,只有少部分的本级配套专项资金。对于这些有限的专项资金,我们应努力做到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把阳光操作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要建立项目资金跟踪检查审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资金有效使用。
一是在项目实施上,要严格执行工程招标制、项目监理制、预决算审计制和项目公示制。把基础设施项目的项目内容及位置、实施规划、预算及资金来源、招投标情况、施工单位、工程监理、资金使用及决算资料等都通过镇、村公开栏在项目实施地进行全面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项目建设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增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透明度。
二是在项目验收上,统一组织验收,审计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确保项目实施质量。
三是在项目后续管理上,进一步完善项目档案管理,做到一个项目一套档案。坚持“建设与管护并重”的原则,建立工程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维修养护经费来源,确保项目工程长久发挥效益。同时要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管理民主的要求,增强项目建设透明度,让农民群众参与项目及资金管理,调动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观能动性。
3.整合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针对专项资金分散、使用管理制度不统一的实际,要整合各部门、各渠道安排的专项资金,逐步形成专项资金项目科学、安排规范、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使用管理机制。
一要加强源头管理。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集中使用”的原则,以区为单位设立专项资金单独账户,把分散在各部门的专项资金集中起来,根据发展规划和重点,统一审批,统一拨付资金,发挥专项资金的聚集功能,提高专项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益;
二要明确部门职责。在整合专项资金的基础上,要清晰界定财政与各部门的职责,明确落实各相关部门单位在项目申报、专项资金使用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
三要完善管理体制。要围绕所规划的项目,建立资金整合协调联席会议机制,形成在同一项目区内,资金统一协调互补和相关部门按职能职责分兵把关,完善投资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分工明确、相互协作的管理体制。
4.提高项目管理费标准,保障项目工作经费
目前,我区专项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屡禁不止,其根本原因是项目实施管理没有项目管理费。而在项目的立项报批争资和项目监督管理过程中,必然发生资料费、差旅费等开支。为了防止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即便财政不能配套专项资金,也应拨付必要的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