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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聂继凯(1985-),男,山东省潍坊市人,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主要从事农村发展研究;
赵凯博(1984-),男,河北省石家庄市人,华中农业大学组织部讲师,硕士,主要从事教育学研究;
袁明宝(1984-),男,山东省潍坊市人,西南大学中国乡村建设学院讲师,博士,主要从事农村社会学、农村发展管理研究。
摘要:作为一种组织形态,村委会内部职能构成、人员配置、运行模式会对实现村民自治产生直接影响,但尚无文献对此展开系统研究。基于此,从组织视角出发,以鲁中L村为案例依托,在分析村委会运行背景发生的一系列重大变化之后,探讨了村委会组织中职能构成与设置、人员配置、外部支持和组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最后结合可行性分析,提出革新村委会行政组织结构,构建“同心圆”分类议事模式,改进村委会矩阵式行政运行机制等具体措施建议。
关键词:村委会;组织结构;职能设置;运行机制
中图分类号:C936; C912.2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5.03.007
一、问题的提出
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既需要国家宏观层面上的政策导向,也需要基层微观层面上的改革创新。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作为我国农村基层核心自治组织,不仅要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还要扮演农民与基层政府间信息传达人或沟通者的角色。所以,作为村民自治各项活动顺利推进的组织载体,村委会内部职能构成、人员配置、运行模式会对我国顺利实现新农村建设产生重要影响。进而,把村委会作为一个组织形态进行本位系统探讨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有關村委会的研究文献主要集中于村委会选举,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村委会选举制度,如董红对候选人资格、“双过半”规则和委托投票三个有争议选举制度的深入分析\[1\];村委会选举程序,如董磊明等基于江西省第四届村委会选举的调研,分析选举程序中出现的问题,并就此提出16项完善建议\[2\];村委会选举影响因素,如贺雪峰以自然村向行政村变迁为背景,剖析人际关系(由“熟人社会”向“半熟人社会”转变)对村委会选举产生的重要影响\[3\];村委会选举衍生问题,如吴思红以M富村选举为例,分析贿选问题\[4\];尚雨以山东省淄博市大旦村村委会选举为例,研究制约妇女在村委会选举中作用发挥的因素\[5\]。此外,在有关村委会其它问题的研究中,村委会与基层政府、党组织、家族、村民等组织或主体的关系处理也成为了研究焦点。如梁成意就以村委会与乡镇政府关系为研究对象,以法律视角为切入点,论证了“在立法上应规范乡镇政府指导村委会自治工作的根据与程序,明确村委会协助乡镇政府工作的范围与程序”的观点\[6\]。
综上所述,已有研究中把村委会作为一种组织形态对其展开系统本位分析的文献尚属空缺。所以,本文将以L村为案例依托,基于组织视阈,系统剖析村委会组织的运行环境、现实困境及其路径突破。
二、村委会运行的嵌入环境
改革开放至今,L村村委会运行的嵌入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农民工大量出现,村民身份日益复杂
目前,农民工占L村总人口的35.7%,其中18~50岁的人员占74.6%,男性占69.7%。学历分布为:中专及以上占8.2%,高中占16.5%,初中占56.3%,小学占14.3%,小学以下占4.7%。可见,L村农民工有以下特点:一是数量多且以青壮劳动力为主;二是文化程度较高。同时,L村村民对自身身份的定位已不再局限于单一农民身份,而呈现出集合式多身份认知,包括农民工、商人、教师、医生等身份。
(二)农业生产多元化
2000年之前,L村农业生产以粮食种植为主,结构单一。目前,L村已经形成粮食种植、药材种植、山果经济、畜牧养殖和大棚蔬菜齐头并进的农业生产新格局。同时,其农业生产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个体农户农业生产类属多样。如在L村中85%的农户同时经营3种以上的农业类属。二是农业生产仍以分散经营为主。以L村大棚蔬菜、山果种植等经济作物为例,自产自销是主要运营方式。三是农业延伸服务逐步形成。目前L村拥有两个民营农产品储存冷库,这为村民灵活选择农产品销售时间提供了便利。
(三)农村文化新旧并存、开放吸收并不断创新
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村委会选举制度的落实,L村逐步形成了契约型商业文化和以民主为核心的政治文化,同时还保留了很多传统文化,其中宗族文化(张姓、聂姓及逯姓三大宗族)最具代表性,正如杨沛艳的研究结论,宗族在我国农村仍旧发挥着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7\]。所以,新旧并存是目前L村文化的客观格局。同时,以农民工、电视、电脑为主要传播载体的城市文化对L村的影响日益加深,村民开始吸收大量外来新科技、新文化和新思想。此外,村民在劳动实践中不断创新农业生产,不仅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农业生产经验,还引入了多项农业生产技术,形成了持续创新的文化氛围。
(四)村民积极参与村务治理,民主观念深入人心
实地访谈中,编号3的L村村民坦言:以前村民对村务治理一般采取“不管、不顾、不问、不参加”的态度,村务治理基本上采取“村委会提出什么样的解决措施,村民就采取什么样的解决措施”的模式;当下村民开始考虑村委会所作决策的合理性,并积极提出自己的观点与想法。可见,村民积极参与的民主商讨、政策博弈开始产生,这为L村村民自治的真正实现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社会资本。这与刘义强基于大规模抽样调查所得的结论不谋而合,即村民开始以更加积极的心态和更加民主的方式参与村务治理,以谋求自身利益诉求的实现\[8\]。
(五)村庄矛盾呈现团体、隐蔽的特点
步入“新三农”时期,L村村庄矛盾呈现新特点,具体体现在:一是,矛盾趋于团体化。目前L村村庄矛盾以不同利益团体间的矛盾为主,这在增加了矛盾复杂性的同时也增加了冲突爆发时的量级,如每年秋季山楂收购时,L村冷藏库拥有团体之间、冷藏库团体与村民团体之间的利益冲突表现的异常复杂与严重。二是,以前村庄矛盾以私人间的打、骂、争、抢等显性形式表现出来,目前则以不同利益团体间的隐形利益角逐为主。以L村水利工程为例:在计划经济时期建设的水利工程便利了L村农业灌溉,近几年随着大棚蔬菜的蓬勃发展,这一水利工程已然崩溃,原因是菜农团体为降低大棚生产成本直接破坏水渠采集石料,目前村委会不得不重新筹资修建灌溉系统,以满足粮食种植等团体的需要。 三、村委会运行过程中的现实困境
虽然当前村委会运行的客观背景变化巨大,但L村村委会的组织构成及其运行机制却变化不大,运行中呈现的现实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村委会成员素质不高
首先,从学历水平来看,L村3名村委会成员中有两名初中毕业,一名小学毕业,文化程度偏低。其次,从工作能力来看,L村村委会成员缺乏必要的技能支持,以电脑操作为例,三个村干部中无一人熟练操作。再次,从施政能力来看,L村村委会成员执行力不足,如L村村委会近几年主要制定与落实了三项政策,兴建蔬菜大棚,建设规模杏园与桃园,截至目前桃园项目已经废止,前两项政策虽然仍在进行,但仍以自产自销的小农经营模式为主,村委会带领下形成具有议价能力的合作社道路仍未开启。
(二)村委会成员“兼职”中出现“田头论政”与“工作偏职”现象
“村委成员不脱离生产”,这是1998年《村委组织法》的规定,尽管2010年《村委组织法》中并未给予明确说明,但这一现象却依然客观存在,即“村委会成员既种自家的田,又做公家的事”\[9\],这种独特的行政模式是农村特殊环境中的特有产物。总结L村村委会成员“兼职”现象,具体表现如下:一是“田头论政”,即在农业劳动过程中或休息期间商讨和决策村委会工作,这使得村委会的决策具有了偶然性和随机性。二是“工作偏职”,即村委会工作与农业劳作中以后者为主前者为辅,这使得村委会工作成了“业余职业”,也使村委会成员对村务政策的执行难以系统实现,更成为了村委会成员自身素质难以自主提高的重要原因,正如调研中L村村委会成员所言,“自家的活(农事)还没忙完,哪还有时间去学习”。
(三)村委会成员数量设置不合理
《村委组织法》规定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自20世纪80年代至今,L村村委会成员一直由3人组成。虽然较少的人数容易达成一致意见,但面对日益增多、复杂的村庄事务和相应法定职能不断扩大的现实\[10\],L村中的“人”“事”矛盾日益突出。例如,由于人数太少,秋收时节村务被搁置一边,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一再拖延。同时,较少的村委会成员使得L村干群接触面过窄,致使村民的许多问题、意见、矛盾得不到听取和解决,随着各种张力的不断集聚,村庄中的各种冲突不断出现。
(四)村委会行政职能设置不合理,且职责划分不清
L村村委会行政职能设置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行政职能严重重叠。L村村委会组织形态仍是直线型组织,3名村委会成员处理的村务虽有差别,但区别很小。二是,落后的职位设置。随着L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出现了新的村庄事务,如“农民工”群体的出现,牧、副、渔、林业的飞速发展,农民企业家的产生等,然而L村村委会并未实时的采取或设置与之相宜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职位。行政职能的这些缺陷进一步造成了L村村委会行政职责划分不清的问题,即L村村委会成员没有划清各自村务管理的权限,在村委会成员中出现了“谁有空,谁管理,出现责任一块分摊”的隐形规定。
(五)村委会绩效评估机制与监督机制不健全甚至缺位
目前,L村村委会绩效评估指标仍未量化,以经济指标为例,规定为“经济发展”,但只是定性规定并无量化指标。整个绩效评估过程以镇政府开会,村委会汇报的方式进行,尚未形成以村民评估为主导,村委会自评、镇政府下评为辅助的系统评估体系。总之,整个绩效评估机制急需构建和完善。此外,村委会监督缺位依然明显,如L村村务公开体制至今仍未制度化、常规化。
(六)村委会外部支持力度迅速收缩,自身负荷急剧增加
农业税废止以前,镇政府和L村村委会之间的关系具有很强的行政领导属性。所以,当L村村委会遇到难以独自处理的问题时可以通过这一关系得到“上级”镇政府的指导和帮助。正如王文吉等所证实的,“乡镇政府的行政組织性质决定了它在乡村社会中占有优势性的政治、经济、组织和文化资源”,是村委会棘手问题难以独自解决时的重要依靠\[11\]。随着2006年农业税废止,两者间的行政领导关系失去了必要的关系基础,使得L村村委会寻求镇政府支持的入口极度缩小,再加之村委会人员素质不高、“工作偏职”问题存在、人员数量过少等问题,致使村委会处理村务时出现了负荷过大、力不从心的现象。根据调查中L村村委会成员的反映,现在村委会再遇到难以独自处理的棘手问题时已难以获得镇政府的具体支持,因为《村委组织法》中并未明确规定乡镇政府“指导协助”的具体内容,所以村委会不得不将这些难以独自处理的问题搁置起来,而这些搁置的问题往往演变成了村委会与村民之间矛盾激化的导火索。
四、村委会现实困境的路径突破
基于村委会运行社会环境的变化,结合以上村委会组织构成及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现实问题,以新《村委组织法》的相关规定为指导,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变革,实现村委会现实困境的突破。
(一)村委会行政组织的革新
结合镇政府与L村村委会关系的变化,村委会行政结构应由直线型组织(特点是各级单位从上到下实行垂直领导,呈金字塔结构,下属部门只接受上级的指令,各级主管负责人对所属单位的一切问题负责,见图1)转变为直线职能型组织(以直线为基础,在各级行政主管之下设置相应的职能部门,如人事、科教等部门从事专业管理,下级机构既受上级部门的管理,又受同级职能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见图2),以通过调整组织结构、明确权责关系、配置合理人员等措施提升L村村委会独立治理村务能力,降低对上级镇政府的依赖。具体调整内容包括:在保留原来村民小组的基础上委任各村民小组组长担任科教等不同职务(经济一职除外);再将细化的职务分成三组,分别统属于村长、副主任、委员;其中村长兼任经济一职,工商一职由一名村民小组组长担任,农业一职由一名村民小组组长与两名村民担任(三人职权等同,三人分别担任种植业委员、林业委员、养殖业委员);村长、副主任和村委委员的产生途径从图2中村民以上担任职务的人员中由全体村民直选产生(民监会除外),也可从村民中直接选举;科教等同级职务的任职者从全体村民中选出;民监会中的村民代表会成员从全体村民中直接选出。
赵凯博(1984-),男,河北省石家庄市人,华中农业大学组织部讲师,硕士,主要从事教育学研究;
袁明宝(1984-),男,山东省潍坊市人,西南大学中国乡村建设学院讲师,博士,主要从事农村社会学、农村发展管理研究。
摘要:作为一种组织形态,村委会内部职能构成、人员配置、运行模式会对实现村民自治产生直接影响,但尚无文献对此展开系统研究。基于此,从组织视角出发,以鲁中L村为案例依托,在分析村委会运行背景发生的一系列重大变化之后,探讨了村委会组织中职能构成与设置、人员配置、外部支持和组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最后结合可行性分析,提出革新村委会行政组织结构,构建“同心圆”分类议事模式,改进村委会矩阵式行政运行机制等具体措施建议。
关键词:村委会;组织结构;职能设置;运行机制
中图分类号:C936; C912.2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5.03.007
一、问题的提出
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既需要国家宏观层面上的政策导向,也需要基层微观层面上的改革创新。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作为我国农村基层核心自治组织,不仅要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还要扮演农民与基层政府间信息传达人或沟通者的角色。所以,作为村民自治各项活动顺利推进的组织载体,村委会内部职能构成、人员配置、运行模式会对我国顺利实现新农村建设产生重要影响。进而,把村委会作为一个组织形态进行本位系统探讨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有關村委会的研究文献主要集中于村委会选举,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村委会选举制度,如董红对候选人资格、“双过半”规则和委托投票三个有争议选举制度的深入分析\[1\];村委会选举程序,如董磊明等基于江西省第四届村委会选举的调研,分析选举程序中出现的问题,并就此提出16项完善建议\[2\];村委会选举影响因素,如贺雪峰以自然村向行政村变迁为背景,剖析人际关系(由“熟人社会”向“半熟人社会”转变)对村委会选举产生的重要影响\[3\];村委会选举衍生问题,如吴思红以M富村选举为例,分析贿选问题\[4\];尚雨以山东省淄博市大旦村村委会选举为例,研究制约妇女在村委会选举中作用发挥的因素\[5\]。此外,在有关村委会其它问题的研究中,村委会与基层政府、党组织、家族、村民等组织或主体的关系处理也成为了研究焦点。如梁成意就以村委会与乡镇政府关系为研究对象,以法律视角为切入点,论证了“在立法上应规范乡镇政府指导村委会自治工作的根据与程序,明确村委会协助乡镇政府工作的范围与程序”的观点\[6\]。
综上所述,已有研究中把村委会作为一种组织形态对其展开系统本位分析的文献尚属空缺。所以,本文将以L村为案例依托,基于组织视阈,系统剖析村委会组织的运行环境、现实困境及其路径突破。
二、村委会运行的嵌入环境
改革开放至今,L村村委会运行的嵌入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农民工大量出现,村民身份日益复杂
目前,农民工占L村总人口的35.7%,其中18~50岁的人员占74.6%,男性占69.7%。学历分布为:中专及以上占8.2%,高中占16.5%,初中占56.3%,小学占14.3%,小学以下占4.7%。可见,L村农民工有以下特点:一是数量多且以青壮劳动力为主;二是文化程度较高。同时,L村村民对自身身份的定位已不再局限于单一农民身份,而呈现出集合式多身份认知,包括农民工、商人、教师、医生等身份。
(二)农业生产多元化
2000年之前,L村农业生产以粮食种植为主,结构单一。目前,L村已经形成粮食种植、药材种植、山果经济、畜牧养殖和大棚蔬菜齐头并进的农业生产新格局。同时,其农业生产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个体农户农业生产类属多样。如在L村中85%的农户同时经营3种以上的农业类属。二是农业生产仍以分散经营为主。以L村大棚蔬菜、山果种植等经济作物为例,自产自销是主要运营方式。三是农业延伸服务逐步形成。目前L村拥有两个民营农产品储存冷库,这为村民灵活选择农产品销售时间提供了便利。
(三)农村文化新旧并存、开放吸收并不断创新
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村委会选举制度的落实,L村逐步形成了契约型商业文化和以民主为核心的政治文化,同时还保留了很多传统文化,其中宗族文化(张姓、聂姓及逯姓三大宗族)最具代表性,正如杨沛艳的研究结论,宗族在我国农村仍旧发挥着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7\]。所以,新旧并存是目前L村文化的客观格局。同时,以农民工、电视、电脑为主要传播载体的城市文化对L村的影响日益加深,村民开始吸收大量外来新科技、新文化和新思想。此外,村民在劳动实践中不断创新农业生产,不仅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农业生产经验,还引入了多项农业生产技术,形成了持续创新的文化氛围。
(四)村民积极参与村务治理,民主观念深入人心
实地访谈中,编号3的L村村民坦言:以前村民对村务治理一般采取“不管、不顾、不问、不参加”的态度,村务治理基本上采取“村委会提出什么样的解决措施,村民就采取什么样的解决措施”的模式;当下村民开始考虑村委会所作决策的合理性,并积极提出自己的观点与想法。可见,村民积极参与的民主商讨、政策博弈开始产生,这为L村村民自治的真正实现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社会资本。这与刘义强基于大规模抽样调查所得的结论不谋而合,即村民开始以更加积极的心态和更加民主的方式参与村务治理,以谋求自身利益诉求的实现\[8\]。
(五)村庄矛盾呈现团体、隐蔽的特点
步入“新三农”时期,L村村庄矛盾呈现新特点,具体体现在:一是,矛盾趋于团体化。目前L村村庄矛盾以不同利益团体间的矛盾为主,这在增加了矛盾复杂性的同时也增加了冲突爆发时的量级,如每年秋季山楂收购时,L村冷藏库拥有团体之间、冷藏库团体与村民团体之间的利益冲突表现的异常复杂与严重。二是,以前村庄矛盾以私人间的打、骂、争、抢等显性形式表现出来,目前则以不同利益团体间的隐形利益角逐为主。以L村水利工程为例:在计划经济时期建设的水利工程便利了L村农业灌溉,近几年随着大棚蔬菜的蓬勃发展,这一水利工程已然崩溃,原因是菜农团体为降低大棚生产成本直接破坏水渠采集石料,目前村委会不得不重新筹资修建灌溉系统,以满足粮食种植等团体的需要。 三、村委会运行过程中的现实困境
虽然当前村委会运行的客观背景变化巨大,但L村村委会的组织构成及其运行机制却变化不大,运行中呈现的现实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村委会成员素质不高
首先,从学历水平来看,L村3名村委会成员中有两名初中毕业,一名小学毕业,文化程度偏低。其次,从工作能力来看,L村村委会成员缺乏必要的技能支持,以电脑操作为例,三个村干部中无一人熟练操作。再次,从施政能力来看,L村村委会成员执行力不足,如L村村委会近几年主要制定与落实了三项政策,兴建蔬菜大棚,建设规模杏园与桃园,截至目前桃园项目已经废止,前两项政策虽然仍在进行,但仍以自产自销的小农经营模式为主,村委会带领下形成具有议价能力的合作社道路仍未开启。
(二)村委会成员“兼职”中出现“田头论政”与“工作偏职”现象
“村委成员不脱离生产”,这是1998年《村委组织法》的规定,尽管2010年《村委组织法》中并未给予明确说明,但这一现象却依然客观存在,即“村委会成员既种自家的田,又做公家的事”\[9\],这种独特的行政模式是农村特殊环境中的特有产物。总结L村村委会成员“兼职”现象,具体表现如下:一是“田头论政”,即在农业劳动过程中或休息期间商讨和决策村委会工作,这使得村委会的决策具有了偶然性和随机性。二是“工作偏职”,即村委会工作与农业劳作中以后者为主前者为辅,这使得村委会工作成了“业余职业”,也使村委会成员对村务政策的执行难以系统实现,更成为了村委会成员自身素质难以自主提高的重要原因,正如调研中L村村委会成员所言,“自家的活(农事)还没忙完,哪还有时间去学习”。
(三)村委会成员数量设置不合理
《村委组织法》规定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自20世纪80年代至今,L村村委会成员一直由3人组成。虽然较少的人数容易达成一致意见,但面对日益增多、复杂的村庄事务和相应法定职能不断扩大的现实\[10\],L村中的“人”“事”矛盾日益突出。例如,由于人数太少,秋收时节村务被搁置一边,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一再拖延。同时,较少的村委会成员使得L村干群接触面过窄,致使村民的许多问题、意见、矛盾得不到听取和解决,随着各种张力的不断集聚,村庄中的各种冲突不断出现。
(四)村委会行政职能设置不合理,且职责划分不清
L村村委会行政职能设置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行政职能严重重叠。L村村委会组织形态仍是直线型组织,3名村委会成员处理的村务虽有差别,但区别很小。二是,落后的职位设置。随着L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出现了新的村庄事务,如“农民工”群体的出现,牧、副、渔、林业的飞速发展,农民企业家的产生等,然而L村村委会并未实时的采取或设置与之相宜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职位。行政职能的这些缺陷进一步造成了L村村委会行政职责划分不清的问题,即L村村委会成员没有划清各自村务管理的权限,在村委会成员中出现了“谁有空,谁管理,出现责任一块分摊”的隐形规定。
(五)村委会绩效评估机制与监督机制不健全甚至缺位
目前,L村村委会绩效评估指标仍未量化,以经济指标为例,规定为“经济发展”,但只是定性规定并无量化指标。整个绩效评估过程以镇政府开会,村委会汇报的方式进行,尚未形成以村民评估为主导,村委会自评、镇政府下评为辅助的系统评估体系。总之,整个绩效评估机制急需构建和完善。此外,村委会监督缺位依然明显,如L村村务公开体制至今仍未制度化、常规化。
(六)村委会外部支持力度迅速收缩,自身负荷急剧增加
农业税废止以前,镇政府和L村村委会之间的关系具有很强的行政领导属性。所以,当L村村委会遇到难以独自处理的问题时可以通过这一关系得到“上级”镇政府的指导和帮助。正如王文吉等所证实的,“乡镇政府的行政組织性质决定了它在乡村社会中占有优势性的政治、经济、组织和文化资源”,是村委会棘手问题难以独自解决时的重要依靠\[11\]。随着2006年农业税废止,两者间的行政领导关系失去了必要的关系基础,使得L村村委会寻求镇政府支持的入口极度缩小,再加之村委会人员素质不高、“工作偏职”问题存在、人员数量过少等问题,致使村委会处理村务时出现了负荷过大、力不从心的现象。根据调查中L村村委会成员的反映,现在村委会再遇到难以独自处理的棘手问题时已难以获得镇政府的具体支持,因为《村委组织法》中并未明确规定乡镇政府“指导协助”的具体内容,所以村委会不得不将这些难以独自处理的问题搁置起来,而这些搁置的问题往往演变成了村委会与村民之间矛盾激化的导火索。
四、村委会现实困境的路径突破
基于村委会运行社会环境的变化,结合以上村委会组织构成及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现实问题,以新《村委组织法》的相关规定为指导,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变革,实现村委会现实困境的突破。
(一)村委会行政组织的革新
结合镇政府与L村村委会关系的变化,村委会行政结构应由直线型组织(特点是各级单位从上到下实行垂直领导,呈金字塔结构,下属部门只接受上级的指令,各级主管负责人对所属单位的一切问题负责,见图1)转变为直线职能型组织(以直线为基础,在各级行政主管之下设置相应的职能部门,如人事、科教等部门从事专业管理,下级机构既受上级部门的管理,又受同级职能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见图2),以通过调整组织结构、明确权责关系、配置合理人员等措施提升L村村委会独立治理村务能力,降低对上级镇政府的依赖。具体调整内容包括:在保留原来村民小组的基础上委任各村民小组组长担任科教等不同职务(经济一职除外);再将细化的职务分成三组,分别统属于村长、副主任、委员;其中村长兼任经济一职,工商一职由一名村民小组组长担任,农业一职由一名村民小组组长与两名村民担任(三人职权等同,三人分别担任种植业委员、林业委员、养殖业委员);村长、副主任和村委委员的产生途径从图2中村民以上担任职务的人员中由全体村民直选产生(民监会除外),也可从村民中直接选举;科教等同级职务的任职者从全体村民中选出;民监会中的村民代表会成员从全体村民中直接选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