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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案例教学法是以学生为中心的一种新型教学模式,将之引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中,必将突破传统教学模式的束缚,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进而增强教学效果和教学实效。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实施意义;基本原则;实施模式
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对大学生进行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为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效,中共中央宣传部和教育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明确提出“切实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教学方法和方式”。因此,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引入案例教学法,是促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增强教学实效的重要途径。
一、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教学法的实施意义
1.有利于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从教育心理学的角度来说,兴趣是一个人倾向于认识、研究获得某种知识的心理特征,是推动人们求知欲望的一种内在力量。早在1913年,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约翰·杜威在其专著《教育中的兴趣和努力》中提出,以兴趣为基础的学习结果与仅仅以努力为基础学习的结果在质上有着根本的不同。学生对课程的内容有兴趣,思想就会活跃,思维就会敏捷,记忆就会迅速,学习效果就会大大提高;反之,就会把学习看作是一种负担,效果必然降低。当前思想政治理论课不受欢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传统的灌输教学法,严重削弱、阻隔、抹杀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因此,恰当地开展案例教学法,使学生自行进行研究和探寻,对案例抽丝剥茧、层层深入,最终得出科学的结论,就会对学习产生一种积极情感和浓厚兴趣,逐步形成敢于质疑、乐于探究、善于求知的心理倾向,从而使教学实效得到切实提高。
2.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众所周知,知识传授、能力培养、觉悟提升的三维统一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的总目标。然而,长期的教学实践证明,传统的教学模式,很难培养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因此,学生的综合素质很难得到全面提升,而案例教学法却能完成这个任务。首先,案例教学法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创新性。其原因在于案例教学在正式开始集中讨论前的几周,就会把案例材料发给学生。让学生阅读案例材料,查阅相关的资料,搜集必要的信息,并积极地思索,初步形成关于案例中的问题的原因分析和解决方案。学生要对某个问题有所解决,就必须进行大量的、充分的调研。研究是创新的基础。学生在大量阅读、思考、分析和研究中,激发创新灵感,训练创新思维,创新潜能得以发挥。其次,案例教学法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实践性。案例教学实施的过程也就是学生通过自主活动实现探求理论知识、发展能力和张扬个性的过程。学生的实践能力只有通过现实活动才能得到培养和提高。所以,它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科学方法。
3.有利于推动我国的教育改革。后现代主义课程专家多尔指出:“适应复杂多变的21世纪的需要应构建一种具有开放性、整合性、变革性的新课程体系。课程不只是特定知识体系的载体,而应成为一种师生共同探索新知的发展过程;课程发展的过程具有开放性和灵活性,不再是完全预定的、不可更改的。”现在看来,世界课程的改革是如此,世界教学改革也是如此。近些年来,许多国家都把实施案例教学作为高校教学改革的重要方面。上个世纪70年代法国就开始在大学实施了TPE(即案例学习)的教学模式,为加强效果,法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总督学局还和国家教育资料中心联合建立一个网站、专门发布有关TPE的信息和相关经验,供教师随时调阅和交流经验。因此,我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倡导案例教学法,是适应世界各国教学改革发展潮流的必然选择。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教学法的基本原则
1.时代性原则。时代是一定时期经济、政治、文化状况的总和,是一个客观的历史进程。任何思想理论要想始终保持生命力,就必须与时代发展的进程相一致,反映时代的特征。时代性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中,要体现马克思主义的时代性,就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这一主线,将案例教学同时代特点紧密结合;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让学生进行比对分析。同时在案例选取时,还应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部署,配合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结合政府的工作实际,将理论研究和问题探索结合,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典型性原则。案例教学的核心就在于通过一个或几个独特而又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让学生在案例的阅读、思考、分析、讨论中,建立起一套适合自己的完整而又严密的逻辑方法和思维方式,以提高学生运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就要求我们在选取案例时,必须使得案例具有典型性。案例的典型性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案例应具有代表性,能体现与教学目标相关的共性特征,有利于学生对相关政治理论和政治原则的提取和归纳,可为学生的具体运用打下坚实基础。二是代表性,案例要具有鲜明的特色,能体现出差异,在共性中彰显个性,这样才能加深学生对政治规律特性的把握,培养政治思维。所以我们在节选案例时,要注意围绕教学目标的重点、结合教材内容的难点、联系学生心存的疑点、选择学生关注的热点进行构想与准备。
3.方向性原则。案例教学要求我们必须牢牢把握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各门课程特有的性质和价值,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方向性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本质属性,在这个问题上,不允许有半点的含糊和动摇。因此,在选择和运用案例的时候,就不能带有随意性,更不能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对教学案例只是简单呈现,不进行价值判断。这要求我们在案例选择时,要具有方向性和科学性。激励他们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研究,解决自己所关心的重大实际问题,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终身。
三、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教学法的实施模式
1.主题教学式。主题教学式是指教师在讲完部分原理与规律后,通过案例,引导学生根据自己的需求,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知识框架和探索模式,以获得自由且具有完整思考的学习方法。这种方法以培养学生的综合学力为目的,以研究主题案例为课程方式,着重培养学生对原理与方法的掌握。其具体操作步骤是使教师在讲述完一节或者一章的内容后,归纳本节或者本章的主题,找一个特定的时间,要求学生运用相关理论对主题案例进行分析、研究。教师在授课之前,要根据课程制定教学目标,根据教学目标设定主题案例,同时要摸清学生现有的知识结构和能力水平,在此基础上,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主题案例的测试,让学生最终达到一个既定的水平。这种模式一方面有利于检测学生对于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及其实际运用能力,另一方面学生学完相关内容后整体水平状况,教师可以做到心中有数,然后针对具体情况,对症下药。
2.课堂讨论式。课堂讨论式是指任课教师在上完教材的部分内容后,根据教学的重点和难点,拟定案例,通过课堂讨论的方式,切磋琢磨,集思广益,共同提高的一种教学方法。这种方法在美国也被称为“开窍反应”法。“开窍反应”者认为,经过开窍反应的集体能够产生解决问题的办法,高于其每个成员单独工作所获得的解决办法。这种方法在实施中,由于多种想法相互比较,多种意见相互交流,多种观点相互碰撞,有助于学生各种能力的充分发展。另外,对于重点和难点,如果及时开展课堂讨论,让学生带着问题思考探索,交流学习和体会,就可以纠正有些糊涂知识或错误观点,以巩固和加深所学的知识。
3.苏格拉底式。苏格拉底式,也被称为问答式或对话式,它主要是指教师首先展示案例,通過师生双方辩论的方式,一问一答,不断揭露对方的矛盾,迫使对方不得不承认错误,从而否定自己原来已经肯定的东西,以求得一般概念的方法。这种方式实施之前,教师要将事先准备的案例提前几周发放于学生,学生在上课之前必须认真钻研,同时还要查阅大量相关资料。课堂上,教师与学生通过师问生答,针锋相对的方式,一方面可以引导学生正确看待案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另一方面还会帮助学生发现其在推理过程中发生的缺陷。最后,由教师引导学生对于案例引申出来的问题进行归纳和总结,得出一定的政治原理、原则和规律。
4.庭审观摩式。庭审观摩式主要运用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指教师针对当即具有重大影响的社会案件、校园案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组织学生到法院现场,通过庭审观摩的方式进行案例教学的方式。它一般具有规范性、直观性、真实性、丰富性、生长型和参与性等特点。这种教学方式:①可以引导学生从不同的角度看待问题。因为即便是同一案件,不同的学生由于阅历不同、立场不同、角度不同,裁定的结果必然不同。②可以引导学生关注更多的学科门类。当法官的裁决与学生的标准有冲突时,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去关注法理学;当法官的裁决与法律条文有出入时,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去关注法律解释学;当法官的裁决与实际有差别时,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去关注法社会学,等等。③可以开阔学生的社会视野,丰富学生的司法阅历和经验。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实施意义;基本原则;实施模式
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对大学生进行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为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效,中共中央宣传部和教育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明确提出“切实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教学方法和方式”。因此,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引入案例教学法,是促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增强教学实效的重要途径。
一、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教学法的实施意义
1.有利于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从教育心理学的角度来说,兴趣是一个人倾向于认识、研究获得某种知识的心理特征,是推动人们求知欲望的一种内在力量。早在1913年,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约翰·杜威在其专著《教育中的兴趣和努力》中提出,以兴趣为基础的学习结果与仅仅以努力为基础学习的结果在质上有着根本的不同。学生对课程的内容有兴趣,思想就会活跃,思维就会敏捷,记忆就会迅速,学习效果就会大大提高;反之,就会把学习看作是一种负担,效果必然降低。当前思想政治理论课不受欢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传统的灌输教学法,严重削弱、阻隔、抹杀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因此,恰当地开展案例教学法,使学生自行进行研究和探寻,对案例抽丝剥茧、层层深入,最终得出科学的结论,就会对学习产生一种积极情感和浓厚兴趣,逐步形成敢于质疑、乐于探究、善于求知的心理倾向,从而使教学实效得到切实提高。
2.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众所周知,知识传授、能力培养、觉悟提升的三维统一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的总目标。然而,长期的教学实践证明,传统的教学模式,很难培养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因此,学生的综合素质很难得到全面提升,而案例教学法却能完成这个任务。首先,案例教学法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创新性。其原因在于案例教学在正式开始集中讨论前的几周,就会把案例材料发给学生。让学生阅读案例材料,查阅相关的资料,搜集必要的信息,并积极地思索,初步形成关于案例中的问题的原因分析和解决方案。学生要对某个问题有所解决,就必须进行大量的、充分的调研。研究是创新的基础。学生在大量阅读、思考、分析和研究中,激发创新灵感,训练创新思维,创新潜能得以发挥。其次,案例教学法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实践性。案例教学实施的过程也就是学生通过自主活动实现探求理论知识、发展能力和张扬个性的过程。学生的实践能力只有通过现实活动才能得到培养和提高。所以,它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科学方法。
3.有利于推动我国的教育改革。后现代主义课程专家多尔指出:“适应复杂多变的21世纪的需要应构建一种具有开放性、整合性、变革性的新课程体系。课程不只是特定知识体系的载体,而应成为一种师生共同探索新知的发展过程;课程发展的过程具有开放性和灵活性,不再是完全预定的、不可更改的。”现在看来,世界课程的改革是如此,世界教学改革也是如此。近些年来,许多国家都把实施案例教学作为高校教学改革的重要方面。上个世纪70年代法国就开始在大学实施了TPE(即案例学习)的教学模式,为加强效果,法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总督学局还和国家教育资料中心联合建立一个网站、专门发布有关TPE的信息和相关经验,供教师随时调阅和交流经验。因此,我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倡导案例教学法,是适应世界各国教学改革发展潮流的必然选择。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教学法的基本原则
1.时代性原则。时代是一定时期经济、政治、文化状况的总和,是一个客观的历史进程。任何思想理论要想始终保持生命力,就必须与时代发展的进程相一致,反映时代的特征。时代性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中,要体现马克思主义的时代性,就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这一主线,将案例教学同时代特点紧密结合;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让学生进行比对分析。同时在案例选取时,还应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部署,配合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结合政府的工作实际,将理论研究和问题探索结合,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典型性原则。案例教学的核心就在于通过一个或几个独特而又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让学生在案例的阅读、思考、分析、讨论中,建立起一套适合自己的完整而又严密的逻辑方法和思维方式,以提高学生运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就要求我们在选取案例时,必须使得案例具有典型性。案例的典型性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案例应具有代表性,能体现与教学目标相关的共性特征,有利于学生对相关政治理论和政治原则的提取和归纳,可为学生的具体运用打下坚实基础。二是代表性,案例要具有鲜明的特色,能体现出差异,在共性中彰显个性,这样才能加深学生对政治规律特性的把握,培养政治思维。所以我们在节选案例时,要注意围绕教学目标的重点、结合教材内容的难点、联系学生心存的疑点、选择学生关注的热点进行构想与准备。
3.方向性原则。案例教学要求我们必须牢牢把握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各门课程特有的性质和价值,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方向性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本质属性,在这个问题上,不允许有半点的含糊和动摇。因此,在选择和运用案例的时候,就不能带有随意性,更不能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对教学案例只是简单呈现,不进行价值判断。这要求我们在案例选择时,要具有方向性和科学性。激励他们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研究,解决自己所关心的重大实际问题,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终身。
三、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教学法的实施模式
1.主题教学式。主题教学式是指教师在讲完部分原理与规律后,通过案例,引导学生根据自己的需求,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知识框架和探索模式,以获得自由且具有完整思考的学习方法。这种方法以培养学生的综合学力为目的,以研究主题案例为课程方式,着重培养学生对原理与方法的掌握。其具体操作步骤是使教师在讲述完一节或者一章的内容后,归纳本节或者本章的主题,找一个特定的时间,要求学生运用相关理论对主题案例进行分析、研究。教师在授课之前,要根据课程制定教学目标,根据教学目标设定主题案例,同时要摸清学生现有的知识结构和能力水平,在此基础上,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主题案例的测试,让学生最终达到一个既定的水平。这种模式一方面有利于检测学生对于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及其实际运用能力,另一方面学生学完相关内容后整体水平状况,教师可以做到心中有数,然后针对具体情况,对症下药。
2.课堂讨论式。课堂讨论式是指任课教师在上完教材的部分内容后,根据教学的重点和难点,拟定案例,通过课堂讨论的方式,切磋琢磨,集思广益,共同提高的一种教学方法。这种方法在美国也被称为“开窍反应”法。“开窍反应”者认为,经过开窍反应的集体能够产生解决问题的办法,高于其每个成员单独工作所获得的解决办法。这种方法在实施中,由于多种想法相互比较,多种意见相互交流,多种观点相互碰撞,有助于学生各种能力的充分发展。另外,对于重点和难点,如果及时开展课堂讨论,让学生带着问题思考探索,交流学习和体会,就可以纠正有些糊涂知识或错误观点,以巩固和加深所学的知识。
3.苏格拉底式。苏格拉底式,也被称为问答式或对话式,它主要是指教师首先展示案例,通過师生双方辩论的方式,一问一答,不断揭露对方的矛盾,迫使对方不得不承认错误,从而否定自己原来已经肯定的东西,以求得一般概念的方法。这种方式实施之前,教师要将事先准备的案例提前几周发放于学生,学生在上课之前必须认真钻研,同时还要查阅大量相关资料。课堂上,教师与学生通过师问生答,针锋相对的方式,一方面可以引导学生正确看待案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另一方面还会帮助学生发现其在推理过程中发生的缺陷。最后,由教师引导学生对于案例引申出来的问题进行归纳和总结,得出一定的政治原理、原则和规律。
4.庭审观摩式。庭审观摩式主要运用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指教师针对当即具有重大影响的社会案件、校园案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组织学生到法院现场,通过庭审观摩的方式进行案例教学的方式。它一般具有规范性、直观性、真实性、丰富性、生长型和参与性等特点。这种教学方式:①可以引导学生从不同的角度看待问题。因为即便是同一案件,不同的学生由于阅历不同、立场不同、角度不同,裁定的结果必然不同。②可以引导学生关注更多的学科门类。当法官的裁决与学生的标准有冲突时,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去关注法理学;当法官的裁决与法律条文有出入时,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去关注法律解释学;当法官的裁决与实际有差别时,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去关注法社会学,等等。③可以开阔学生的社会视野,丰富学生的司法阅历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