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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道家思想在这两千多年的历史里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中华民族。我们可以看出不同的学者对无为而治的分析都有一些共同之处:无为而治就是要较少干预,顺应事物发展规律,尊重民间自发秩序。一提到老子,人们都会很快地想起“无为”这两个字。老子的“无为而治”并不是无所作为,其实质是一种不违背自然规律的积极有为的思想,是一种在何时“有为”、在何时“无为”以及在哪些方面“有为”、在哪些方面“无为”的思考,这些思想对现代有着重大的启示。
关键词:老子;无为而治;自由;寡欲与清静
一、无为而治的提出
春秋时期特定的政治经济、社会环境,以及老子个人的特殊经历,等多种因素对“无为而治”这种治国思想的产生有着极大的推定作用。
春秋末年,中国社会处于“礼崩乐坏”的大动荡时代。统治者贪婪残暴,兼并战争日益加剧。社会动荡不息同时也是迅速发展,社会正经历着巨大而深刻的变革。经济的迅速发展造就了大批新兴地主,同时也促进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与繁荣,最终促成了社会性质和制度的深刻变化,同时也导致了政权下移和社会秩序的崩坏。老子就对自己所处时代作出了“天下无道”的论断。
二、无为而治的内容
1.寡欲与清静
“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从字里行间我们可以看出寡欲和清静无事就是“无为而治”的具体内容,这是对统治者的要求,是古代中国知识分子的传统理解。关于这些论述在其他文献书籍中都有详细的记载,在此不必赘述。
2.自由
“无为而治”不仅体现为统治者的清净、寡欲,还体现为统治者对老百姓的管理上少干预,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自由。我们对“无为而治”研究,应该在理解老子“无为而治”思想的时候打上我们时代的烙印,有意识的把老子的“无为而治”演绎为能为我们时代服务的思想。只有把老子的思想解释成能为时代所用的思想,才是真正的符合老子的本意,毕竟老子的本意就是为时代服务。他为他的时候,我们为我们的时代。我想如果不弄清这一点,只追求所谓的老子究竟讲了些什么,是毫无意义的,顶多不过是智力游戏而已。根据道家思想所建立起来的社会多或少的与根据自由主义建立起来的社会有相同地方。道家思想中的自然、无为及自化等,也与自由的一些观念有相通的地方。“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显然,这里的“我”指的是统治者或统治阶级。就是说,老子从统治或者说是治国的角度来说的,是治国的艺术或手段。
三、老子“无为而治”的思想
老子哲学的中心思想就是“道”。“道”作为一种物质性实体,既是无形的,又是有形的。“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作为规律,“道”又包括“天之道”和“人之道”两方面,世上万事万物只有依照“道”而行才是合情合理的。它有规律地永不停息地运动着,“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道”本身所体现的是“无为”。天下万物由“天之道”“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可见它的一切都是顺乎自然而达到良好的境地。因此,“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在治理國家上若能效法自然无为的法则,达到“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从而,达到老子“无为而治”思想的目的。
四、无为而治的应用
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以“无为”作为政府治理的方法的时代是西汉初年。汉年初的统治思想都是以黄老思想为主,汉初的社会经济呈现一派凋敝景象,为了尽快恢复生产,发展经济,巩固新生政权,汉初统治者吸取秦朝灭亡的历史教训,实行无为而治,采取“休养生息”、“与民休息”的黄老无为等经济政策,实行了经济的自由放任,刺激了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工商业也得到了发展,如司马迁所谓“海内为一,开关梁,驰山泽之禁,是以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这种情形,一直延续到文、景之世,使得国民经济已显现全面繁荣。同时黄老的无为而治思想对汉初法制产生深远的影响,在黄老的思想影响下,相继确立了“务在宽厚”、“约法省刑”的政治法律思想。汉朝的法律形式在秦朝律、令、制、诏等基础上,经过发展变化,逐步定型为律、令、科、比四种。同时黄老无为而治的法律政策对汉朝文景时期进行刑罚的改革以及废除酷刑提供了指导思想,并最终在法律上废除了肉刑。这也为后世确立笞、杖、徒、流、死的封建五刑体系奠定了基础。
五、结语
“无为而治”一种古老又年轻的理念,在历史长河中充满活力。汉唐的经验就是最的证明,出现了中国少有的盛世王朝。目前道家“无为而治”也逐渐人们的关注,对它了解或者研究逐渐增多。对“无为而治’进行法哲学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其存在着许多合理之处,对当代的中国的政治、经济的发展、法律的制定和修改都有着很好的启示。道家的“无为而治”的内容与西方的少政府主义有点相似,中国在发展中所出现的问题不少的政治经济问题,无为而治的运用有利于这些问题的合理解决。因此,认真分析“无为而治”的法哲学的分析,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而且具有实践价值。
参考文献
[1]陈鼓应注译.老子今注译[M].商务印书馆,2016:280.
关键词:老子;无为而治;自由;寡欲与清静
一、无为而治的提出
春秋时期特定的政治经济、社会环境,以及老子个人的特殊经历,等多种因素对“无为而治”这种治国思想的产生有着极大的推定作用。
春秋末年,中国社会处于“礼崩乐坏”的大动荡时代。统治者贪婪残暴,兼并战争日益加剧。社会动荡不息同时也是迅速发展,社会正经历着巨大而深刻的变革。经济的迅速发展造就了大批新兴地主,同时也促进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与繁荣,最终促成了社会性质和制度的深刻变化,同时也导致了政权下移和社会秩序的崩坏。老子就对自己所处时代作出了“天下无道”的论断。
二、无为而治的内容
1.寡欲与清静
“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从字里行间我们可以看出寡欲和清静无事就是“无为而治”的具体内容,这是对统治者的要求,是古代中国知识分子的传统理解。关于这些论述在其他文献书籍中都有详细的记载,在此不必赘述。
2.自由
“无为而治”不仅体现为统治者的清净、寡欲,还体现为统治者对老百姓的管理上少干预,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自由。我们对“无为而治”研究,应该在理解老子“无为而治”思想的时候打上我们时代的烙印,有意识的把老子的“无为而治”演绎为能为我们时代服务的思想。只有把老子的思想解释成能为时代所用的思想,才是真正的符合老子的本意,毕竟老子的本意就是为时代服务。他为他的时候,我们为我们的时代。我想如果不弄清这一点,只追求所谓的老子究竟讲了些什么,是毫无意义的,顶多不过是智力游戏而已。根据道家思想所建立起来的社会多或少的与根据自由主义建立起来的社会有相同地方。道家思想中的自然、无为及自化等,也与自由的一些观念有相通的地方。“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显然,这里的“我”指的是统治者或统治阶级。就是说,老子从统治或者说是治国的角度来说的,是治国的艺术或手段。
三、老子“无为而治”的思想
老子哲学的中心思想就是“道”。“道”作为一种物质性实体,既是无形的,又是有形的。“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作为规律,“道”又包括“天之道”和“人之道”两方面,世上万事万物只有依照“道”而行才是合情合理的。它有规律地永不停息地运动着,“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道”本身所体现的是“无为”。天下万物由“天之道”“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可见它的一切都是顺乎自然而达到良好的境地。因此,“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在治理國家上若能效法自然无为的法则,达到“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从而,达到老子“无为而治”思想的目的。
四、无为而治的应用
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以“无为”作为政府治理的方法的时代是西汉初年。汉年初的统治思想都是以黄老思想为主,汉初的社会经济呈现一派凋敝景象,为了尽快恢复生产,发展经济,巩固新生政权,汉初统治者吸取秦朝灭亡的历史教训,实行无为而治,采取“休养生息”、“与民休息”的黄老无为等经济政策,实行了经济的自由放任,刺激了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工商业也得到了发展,如司马迁所谓“海内为一,开关梁,驰山泽之禁,是以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这种情形,一直延续到文、景之世,使得国民经济已显现全面繁荣。同时黄老的无为而治思想对汉初法制产生深远的影响,在黄老的思想影响下,相继确立了“务在宽厚”、“约法省刑”的政治法律思想。汉朝的法律形式在秦朝律、令、制、诏等基础上,经过发展变化,逐步定型为律、令、科、比四种。同时黄老无为而治的法律政策对汉朝文景时期进行刑罚的改革以及废除酷刑提供了指导思想,并最终在法律上废除了肉刑。这也为后世确立笞、杖、徒、流、死的封建五刑体系奠定了基础。
五、结语
“无为而治”一种古老又年轻的理念,在历史长河中充满活力。汉唐的经验就是最的证明,出现了中国少有的盛世王朝。目前道家“无为而治”也逐渐人们的关注,对它了解或者研究逐渐增多。对“无为而治’进行法哲学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其存在着许多合理之处,对当代的中国的政治、经济的发展、法律的制定和修改都有着很好的启示。道家的“无为而治”的内容与西方的少政府主义有点相似,中国在发展中所出现的问题不少的政治经济问题,无为而治的运用有利于这些问题的合理解决。因此,认真分析“无为而治”的法哲学的分析,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而且具有实践价值。
参考文献
[1]陈鼓应注译.老子今注译[M].商务印书馆,2016: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