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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重在探讨理学与宋代之前哲学思想的关系,以推理阐释的方式论证了理学是以孔孟的“人性伦理”为核心,参考老庄哲学的宇宙论与认识论为之作出了修正。
【关键词】:理学;孔孟儒学;老庄思想;融合;修正
宋明理学作为维护封建社会后期政治统治的思想武器,在中国历史上粉墨登场并生生不息地演绎了七百多年绝非偶然。一切事物的发展皆有其运行规律,理学是在旧有思潮中孕育的,是“旧思想经全盛以后,如果之极熟而致烂,如血之凝固而成瘀,则反动不得不起”(1)的产物。不能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必然受时代所驱而变革,理学是思想史演进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孔孟在修正自身适应时代的同时必然要融合其他,尤其是与其相辅相成的老庄思想。
一 对孔孟儒学的修正
从董仲舒开始,上层社会逐渐摸索出可用儒家思想这一法宝来统治人民,令社会井然有序。尽管从汉代中叶起便强调“独尊儒术”,儒家却并没有享受到一统地位。释道思想与之并行发展,并一度于隋唐风靡一时,被上层社会广泛容纳,这必然引发思想界的斗争。理学应运而生。李泽厚认为:
儒学传统中没有像佛学那么细密严谨的思辨理论体系。自南朝到韩愈,儒学反佛多从社会效用、现实利害立论,进行外在批判,真能入室操戈,吸收改造释道哲理,进行内在批判的,则要等到宋明理学了。[2]
宋明理学谈性说理,归根到底是为了重建社会的伦常秩序。宋明理学从表面上看重在重释孔孟,尤其是孔子仁之说、孟子性善论,然理学家是如何阐释的呢?首先他们将“理”等同儒家之“性”,如程颐论“性即理”:
性即理也,所谓理,性也。天下之理,原其所自,未有不善,喜怒哀乐之未发何尝不善?发而中节,则无往而不善。发而不中节,然后为不善。
性即是理,理则自尧舜至于途人一也。才禀于气,气有清浊,禀其清者为贤,禀其浊者为愚。[3]
程氏在诠释孟子性善论时将其与“理”结合起来,然而理是什么呢?从理学家的那些言论中我们可以看出,理即客观的高于一切的规律,不可见却支配着万物,广泛地存在于宇宙中一切事物之中。他们认为性即理,理没有不善,也就是性是善的。但世间“不善”是何道理?后天才、气不同是他们给出的答案。才气即今所谓物质之差异性,包括喜怒哀乐在内的差异性皆需“中节”,即合乎性与理。
对于仁,其解释如程颢《识仁篇》:
学者须先识仁。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智、信皆仁也。识得此理,以诚敬存之而已,不须防检,不须穷索。[3]
这些言语表达了理学家对仁的体认,仁即理。这样孔子仁之内核“义、礼、智、信”皆为理。既然是理,那么就是客观的,高于一切的,规律性的。
通过以上的论述,很明显,理学家们通过其对儒学的新解,使儒学获得如佛学般细致缜密的富有逻辑的思辨性,使儒学更具说服性。
二 对老庄道家的融合
常言“道理”二字,然之所以于后世并用成词,其正揭示了道与理的同一性。道家不同于儒家,它是思辨的。其内核为:注重自然,反对失性。提出“道法自然”,指出“天性”该是自然的,尊重自然就要保有天性,即“道”等于“自然”等于“天性”。
先秦道家思想,通过它缜密的逻辑论证了“道”与“自然”,所关注的是应顺应规律,这是哲学的范畴;而先秦儒家思想里,论证了“仁”、“性”等命题,所关注的是使人具有“仁心”、“恻隐之心”,这是伦理的范畴。先秦道家认为因仁义出而天下扰,是害“性”的,从《庄子》一书中,我们常可见道学常拿着儒家仁义来做他们批判的靶子的。
但是,至宋代儒道两家已经过长期的斗争,士大夫发现儒道对于文人的精神滋养带有一定的互补性,因而他们更多的是多元化地吸收儒释道的思想。苏轼即是典型代表,其思想中儒释道的成分皆有,但对儒释道又都有怀疑。这样的士大夫绝非仅东坡而是一个群体,其结果必然是:融合后的新思想诞生。
他们熟读孔孟却也受老庄影响,长期熏陶自然会将庄子所批判的“仁义”害“性”,转变为“仁义”即“性”,这样“理”、“性”、“仁”、“道”有等同的内核:皆为规律性的,自然而然的,本该如此的,换句话说就是客观的。他们认为是“理”统治这个世界,比如朱熹论“理一分殊”明确指出:“有此理后,方有此气”、“人物之生必禀此理,然后有性,必禀此气,然后有形”、“如阴阳五行错综不失条绪,便是理。若气不结聚时,理亦无所附著” 、“先有知觉之理,理未知觉,气聚成形,理与气合便能知觉”[4]……朱熹理与气的论证实质都归结于一点:理统治气,先有理,再有气。气即大千世界,是物质实体;理是认识论里的规律,为意识层面的客观存在,这就陷入了我们常说的“客观唯心主义”。通过以上论证可见理学是结合了道家“不可道”之“道”的规律性来使人为伦理的孔孟本體化。
上文提到理学家吸收融合了道家认识世界的方式,其结果表现在他们日常的行为方式上:格物致知。从理学家的论著来看,“知”是个体与生俱来的,不是由外在得来的,因为万物的“理”是同一的,即所谓“理一”,而我们只是暂时迷惑而已,即程颐所谓“致知在格物,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因物而迁,迷而不知,则天理灭矣。故圣人欲格之。”[3]那么,要抛开被“迷而不知”的境地就要“格物”,因此程颐又说“须是今曰格一件,明曰格一件,积习既多,然后脱然自有贯通处。”[3]指明格物要有自然科学的精神,日日勤于思考,所见事物的终极之理多了就自然能体会出共有之“理”来。
然而我们不能不说这种观物的方式,源自道家。《庄子》中许许多多小故事形象化地将哲学思维孕育其中。“庖丁解牛”的故事自是读书人耳熟能详的,它揭示了小小庖厨解剖牛技能超群竟达到与道合一。这个寓言绝非孤立无缘,在《庄子·达生》篇中,我们还可见梓庆削木为鐻的故事,工倕画图,“指与物化”写其创造技能的精巧纯熟,达到与创造对象融合为一的化境……这些故事都在阐述道家在由“道”而生万物的宇宙观之下如何利用法则,即自我行为要达到合规律与合目的、意识与无意识的高度统一。这种体物方式影响了中华民族的审美方式——物我合一。物我合一启发了文人文艺创作的意象论,极大地丰富了他们的表现性。同样地,理学家们也视其为自己解释伦理道德的契机。
程颢在《秋日偶成》里写道:
闲来无事不从容,睡觉东窗日已红。万物静观皆自得,四时佳兴与人同。
道通天地有形外,思入风云变态中。富贵不淫贫贱乐,男儿到此是豪雄。[3]
程氏看来,学习是一种寻求达到“与天地同流”的道德境界的途径,道德才是终极目的,这里“通天地”、“入风云”已然进入了“天人一体”的精神愉悦的境地。又有《朱子语类》卷三十三记“因为与万物为一,无所窒碍,胸中泰然,岂有不乐!”[6]
综上,理学是宋代思想家修正孔孟儒学使之规律化的结果,其中融合了老庄的宇宙论及认识论。但不可避免的是,尽管理学融合他说,其理论体系仍有诸多的漏洞,思想逻辑体系之不细密性必然遭到不断的修正,在修正中走向瓦解,这也许就是佛教所谓:万事万物皆因缘和合而生,没有自性。即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的转移为转移。
参考文献:
[1]《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梁启超著,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第1版。
[2]《中国古代思想史论》,李泽厚著,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第1版。
[3]《二程集》,程颐程颢著,中华书局1981年7月版。
[4]《朱子全书》,朱熹著,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1版。
[5]《庄子今注今译》,陈鼓应注释,中华书局 2009年第2版。
[7]《朱子语类》,黎靖德著,中华书局1986年版。
【关键词】:理学;孔孟儒学;老庄思想;融合;修正
宋明理学作为维护封建社会后期政治统治的思想武器,在中国历史上粉墨登场并生生不息地演绎了七百多年绝非偶然。一切事物的发展皆有其运行规律,理学是在旧有思潮中孕育的,是“旧思想经全盛以后,如果之极熟而致烂,如血之凝固而成瘀,则反动不得不起”(1)的产物。不能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必然受时代所驱而变革,理学是思想史演进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孔孟在修正自身适应时代的同时必然要融合其他,尤其是与其相辅相成的老庄思想。
一 对孔孟儒学的修正
从董仲舒开始,上层社会逐渐摸索出可用儒家思想这一法宝来统治人民,令社会井然有序。尽管从汉代中叶起便强调“独尊儒术”,儒家却并没有享受到一统地位。释道思想与之并行发展,并一度于隋唐风靡一时,被上层社会广泛容纳,这必然引发思想界的斗争。理学应运而生。李泽厚认为:
儒学传统中没有像佛学那么细密严谨的思辨理论体系。自南朝到韩愈,儒学反佛多从社会效用、现实利害立论,进行外在批判,真能入室操戈,吸收改造释道哲理,进行内在批判的,则要等到宋明理学了。[2]
宋明理学谈性说理,归根到底是为了重建社会的伦常秩序。宋明理学从表面上看重在重释孔孟,尤其是孔子仁之说、孟子性善论,然理学家是如何阐释的呢?首先他们将“理”等同儒家之“性”,如程颐论“性即理”:
性即理也,所谓理,性也。天下之理,原其所自,未有不善,喜怒哀乐之未发何尝不善?发而中节,则无往而不善。发而不中节,然后为不善。
性即是理,理则自尧舜至于途人一也。才禀于气,气有清浊,禀其清者为贤,禀其浊者为愚。[3]
程氏在诠释孟子性善论时将其与“理”结合起来,然而理是什么呢?从理学家的那些言论中我们可以看出,理即客观的高于一切的规律,不可见却支配着万物,广泛地存在于宇宙中一切事物之中。他们认为性即理,理没有不善,也就是性是善的。但世间“不善”是何道理?后天才、气不同是他们给出的答案。才气即今所谓物质之差异性,包括喜怒哀乐在内的差异性皆需“中节”,即合乎性与理。
对于仁,其解释如程颢《识仁篇》:
学者须先识仁。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智、信皆仁也。识得此理,以诚敬存之而已,不须防检,不须穷索。[3]
这些言语表达了理学家对仁的体认,仁即理。这样孔子仁之内核“义、礼、智、信”皆为理。既然是理,那么就是客观的,高于一切的,规律性的。
通过以上的论述,很明显,理学家们通过其对儒学的新解,使儒学获得如佛学般细致缜密的富有逻辑的思辨性,使儒学更具说服性。
二 对老庄道家的融合
常言“道理”二字,然之所以于后世并用成词,其正揭示了道与理的同一性。道家不同于儒家,它是思辨的。其内核为:注重自然,反对失性。提出“道法自然”,指出“天性”该是自然的,尊重自然就要保有天性,即“道”等于“自然”等于“天性”。
先秦道家思想,通过它缜密的逻辑论证了“道”与“自然”,所关注的是应顺应规律,这是哲学的范畴;而先秦儒家思想里,论证了“仁”、“性”等命题,所关注的是使人具有“仁心”、“恻隐之心”,这是伦理的范畴。先秦道家认为因仁义出而天下扰,是害“性”的,从《庄子》一书中,我们常可见道学常拿着儒家仁义来做他们批判的靶子的。
但是,至宋代儒道两家已经过长期的斗争,士大夫发现儒道对于文人的精神滋养带有一定的互补性,因而他们更多的是多元化地吸收儒释道的思想。苏轼即是典型代表,其思想中儒释道的成分皆有,但对儒释道又都有怀疑。这样的士大夫绝非仅东坡而是一个群体,其结果必然是:融合后的新思想诞生。
他们熟读孔孟却也受老庄影响,长期熏陶自然会将庄子所批判的“仁义”害“性”,转变为“仁义”即“性”,这样“理”、“性”、“仁”、“道”有等同的内核:皆为规律性的,自然而然的,本该如此的,换句话说就是客观的。他们认为是“理”统治这个世界,比如朱熹论“理一分殊”明确指出:“有此理后,方有此气”、“人物之生必禀此理,然后有性,必禀此气,然后有形”、“如阴阳五行错综不失条绪,便是理。若气不结聚时,理亦无所附著” 、“先有知觉之理,理未知觉,气聚成形,理与气合便能知觉”[4]……朱熹理与气的论证实质都归结于一点:理统治气,先有理,再有气。气即大千世界,是物质实体;理是认识论里的规律,为意识层面的客观存在,这就陷入了我们常说的“客观唯心主义”。通过以上论证可见理学是结合了道家“不可道”之“道”的规律性来使人为伦理的孔孟本體化。
上文提到理学家吸收融合了道家认识世界的方式,其结果表现在他们日常的行为方式上:格物致知。从理学家的论著来看,“知”是个体与生俱来的,不是由外在得来的,因为万物的“理”是同一的,即所谓“理一”,而我们只是暂时迷惑而已,即程颐所谓“致知在格物,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因物而迁,迷而不知,则天理灭矣。故圣人欲格之。”[3]那么,要抛开被“迷而不知”的境地就要“格物”,因此程颐又说“须是今曰格一件,明曰格一件,积习既多,然后脱然自有贯通处。”[3]指明格物要有自然科学的精神,日日勤于思考,所见事物的终极之理多了就自然能体会出共有之“理”来。
然而我们不能不说这种观物的方式,源自道家。《庄子》中许许多多小故事形象化地将哲学思维孕育其中。“庖丁解牛”的故事自是读书人耳熟能详的,它揭示了小小庖厨解剖牛技能超群竟达到与道合一。这个寓言绝非孤立无缘,在《庄子·达生》篇中,我们还可见梓庆削木为鐻的故事,工倕画图,“指与物化”写其创造技能的精巧纯熟,达到与创造对象融合为一的化境……这些故事都在阐述道家在由“道”而生万物的宇宙观之下如何利用法则,即自我行为要达到合规律与合目的、意识与无意识的高度统一。这种体物方式影响了中华民族的审美方式——物我合一。物我合一启发了文人文艺创作的意象论,极大地丰富了他们的表现性。同样地,理学家们也视其为自己解释伦理道德的契机。
程颢在《秋日偶成》里写道:
闲来无事不从容,睡觉东窗日已红。万物静观皆自得,四时佳兴与人同。
道通天地有形外,思入风云变态中。富贵不淫贫贱乐,男儿到此是豪雄。[3]
程氏看来,学习是一种寻求达到“与天地同流”的道德境界的途径,道德才是终极目的,这里“通天地”、“入风云”已然进入了“天人一体”的精神愉悦的境地。又有《朱子语类》卷三十三记“因为与万物为一,无所窒碍,胸中泰然,岂有不乐!”[6]
综上,理学是宋代思想家修正孔孟儒学使之规律化的结果,其中融合了老庄的宇宙论及认识论。但不可避免的是,尽管理学融合他说,其理论体系仍有诸多的漏洞,思想逻辑体系之不细密性必然遭到不断的修正,在修正中走向瓦解,这也许就是佛教所谓:万事万物皆因缘和合而生,没有自性。即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的转移为转移。
参考文献:
[1]《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梁启超著,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第1版。
[2]《中国古代思想史论》,李泽厚著,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第1版。
[3]《二程集》,程颐程颢著,中华书局1981年7月版。
[4]《朱子全书》,朱熹著,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1版。
[5]《庄子今注今译》,陈鼓应注释,中华书局 2009年第2版。
[7]《朱子语类》,黎靖德著,中华书局198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