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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西方法学高等教育相比,我国总体教育水平偏低。我国长期采取的专业型教育模式由于忽视法律职业教育,导致我们当前高等法学教育存在教育质量偏低、法学毕业生职业能力不足、市场竞争力弱等缺点。为此,我们需要汲取西方高等法学教育中的有益因素,重新确立多层次的教学目标,走专业教育和职业教育兼顾之路,以提高我国法学教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