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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财政部党组对专员办转型工作的指示,专员办的职能应是财政部职能在地方的延伸,专员办工作要嵌入到财政部主体业务,向预算执行监督和过程控制转型。在这一原则下,专员办的财政金融监管工作如何转型以实现其职能的转变,做到财政部金融管理职能在地方的合理延伸并科学授权,成为专员办工作转型中需要认真研究和思考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