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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上海市浦东新区总工会与丽江市总工会的交流与合作,共谋发展,今年1月,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把两家总工会已维持三年的友好工会关系续签三年,并签订友好交流备忘录。备忘录的主要内容包括:及时向对方提供工作信息、总结等资料,定期沟通研究双方工作,互通信息;双方可主动邀请对方观摩参加具有重大影响的各项活动;加强工会干部培训支援,浦东新区总工会根据丽江市总工会需要,开设工会干部培训班;浦东新区总工会可安排丽江市总工会干部挂职锻炼。备忘录从2013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