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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惩戒权的有效规制有助于良好校园秩序和学生合法权益的维护。由于民事与刑事责任领域的法规范不能有效地对教育惩戒权进行规制,因而亟需发挥行政法规范的规制效能,这样也更契合教育惩戒权的教育管理属性。然而,现阶段相关教育行政法规在规制教育惩戒权的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缺陷。为了实现对教育惩戒权的全过程规制,教育惩戒权需在设定上严格遵循法律保留,在规定上不得违背上位法,在实施上符合正当程序原则与比例原则,在救济上重构校内申诉和行政申诉机制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