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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报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中指出:“加强对权力的制衡和监督……发挥司法机关和行政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我国审计在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方面的要求,赋予了审计新的职责。2004年年初,国务院领导在审计署视察时,再次重申了审计监督的重要性,提出“审计是权力制约机制和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的卫士,是领导和民众的眼睛。”可以看出,在新的政治经济环境下,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审计提出了新的要求,体现了中央对审计用于权力控制的迫切需要。在本文,笔者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