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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跨国高等教育准入制度是政府对跨国高等教育市场的初始干预,是一种典型的政府规制手段。跨国高等教育准入的规制措施可分为直接规制与间接规制、宽松规制与严格规制、强制性规制与激励性规制等形式。跨国高等教育主要接受国和地区采取的教育准入规制措施具有其共同特征。改善中外合作办学的教育准入规制措施需要完善审批机制、建立质量评估机制并引入激励规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