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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法律环境对于产业的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对于文化产业来说,其发展离不开法律体系的支撑,所以对相关法律环境进行完善是目前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工作。那么首先要对现行法律体系进行了解,发现其中的不足之处,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完善。给文化产业提供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关键词:完善;文化产业;法律
1文化产业的现阶段特征
首先,文化产业具有广泛化的特征。文化产业是综合性极强的产业,是一项针对社会的整体工程。正是因为文化产业的多层次才决定了其受众面广泛。
其次,文化具有意识形态化的特征。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有很大区别,它具有相应的意识形态以及价值取向,是一项极为特殊的产业,它的效益是通过人类的精神行为而产生,服务对象是精神生活。文化产品从本质上来说就是精神产品,文化产业中很多因素的调控依靠市场调节不能完成,所以文化产品要想达到全部市场化是不能实现的。
再次,文化产业具有高科技化的特征。随着科技的发展,文化产业也开始应用网络传输等高科技技术,先进技术的应用推动文化产业更快速的发展。科学技术在文化产业发展中不断深入,促进文化产业边界的延伸,在其表征上也具有高科技含量的特征。
最后,文化产业具有民族化的特征。在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的当代社会中,文化产业的发展一定要保持民族化,对民族产业予以重点保护。要想使自身的优势得到发挥,就要发现民族特色,致力于创造具有民族特色的产业文化,并且对传统文化进行保护以及传承。
2文化产业的立法现状
针对文化产业来说,我国目前的立法是以宪法为核心的配套法律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层面。第一是与文化产业相关的综合性法律。主要有宪法、民法等法律法规中涉及到文化产业的相关条款。第二是与文化产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条款。目前我国现行相关最重要的法律包括《文物保护法》《著作权法》《广告法》,这些法律都是具有详细管理条例的完整法律体系。第三是文化行政管理上的法规政策。为了让文化产业能够健康发展,国务院出台了很多相关的行政法规,例如《电影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等。第四是文化产业主管部门出台的相关规章制度以及管理办法等。第五是各地区为了让文化产业顺利发展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各省市、自治区都是结合地域情况进行法规的制定,所以具有较多数量的文件。
3文化产业立法存在问题
3.1体制改革不彻底
目前,我国在文化管理体制上进行较大力度的改革,但是对于一些发展机制上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在文化产业已经出台的相关法律条文中,呈现重视管理,忽略发展保障的情形,有的条款还倾向于计划经济体制。
3.2立法滞后
我国在文化产业的立法上有明显的缺失,立法调整的對象与发达国家相比较窄,覆盖面较小,没有建立起完整的文化产业法规体系。现如今,科技发展速度迅猛,很多新的文化产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这也为文化产业带来许多新的问题,但是由于严重的立法缺位,导致法律不能对问题进行相关调整。
3.3顶层立法欠缺
纵观我国目前文化产业的相关立法,大多数都是行政法规或政策,没有相关的高层立法。在很多文化产业中都缺少基本法律,依然是靠部门规章进行行为约束,这就对相关行业规范的有效性产生负面影响。除此之外,现行文化产业立法还存在质量较低的问题,不能对文化产业进行细致的规定。
4完善我国文化产业立法的措施
4.1确定立法理念
首先要对立法理念进行明确,首先,通过立法的方式对文化产业的定位进行明确,对于文化产业来说,这是发展的法律基础。其次,对政府在文化产业上的职能进行明确,目的在于解决各主管机关之间的权责混乱的问题。再次,在机制设立上采用自上而下的方式,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发挥出各个民间组织的最大作用,让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具有多结构的特性。最后,对立法改革进行探索,在进行立法时候借助招标模式让公民参与其中,对立法中的各个弊端进行破解。
4.2选择立法模式
文化产业的特点具有多元化,但是缺少相匹配的知识产权体系,这就导致法律与产业发展出现脱节现象。针对这样的现状,在立法时最好采取专项单独立法模式。在现行法律制度的基础上,整理新立法与现行法律的关系,统一协调所涉及到的各管理部门,节约立法成本。同时,对于我国产业文化发展的规划要从宏观角度进行考虑,这就需要在立法中采用专项宏观的模式,从整体上进行把握,再用相关政策进行配合,使其具有灵活性,保证国内政策能够连贯执行,避免发生发展先与立法的情况。
4.3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对于重点领域进行立法加强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首先,对保护知识产权的立法进行完善。对于现行法律中知识产权部分缺失项进行修改,积极建立起知识产权的新制度,加强打击侵权相关法律法规的操作性。其次,对文化产业投资以及税收的相关法律进行完善,对各项文化产业投资的法律地位通过立法进行明确,对产业的税收环境进行立法优化。最后,对新型领域进行相关立法,对文化产业新模式的法律规范予以重视,通过法律途径对新兴文化产业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界定。
4.4制定行业基本法律
对于我国文化产业律法的制定工作来说,形势复杂,任务繁重。很多相关法律都在初始时期,所以对于基本法律的制定必须加强,把现行效果甚佳的政策进行法律化规范,保证文化产业的法律体系具有坚实的基础。在保证政策行之有效的前提下,推动整个文化产业市场环境的健康发展。
5结束语
综上所述,文化产业是具有特殊性的产业,文化产业的顺利发展就需要法律体系进行保障,需要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对我国目前相关法律进行分析,还存在很多问题阻碍文化产业发展。针对这些问题要对相关立法进行完善,使得法律与产业相匹配,让文化产业在良好的法律环境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黎元江.关于发展文化产业的十个问题[N].光明日报,2001-08-25.
[2]乐后圣.21Century黄金产业——文化产业经济浪潮[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0.
[3]发展文化产业须健全文化产业法律体系[N].南方日报,2003-07-11.
[4]戴茸,王晓山.加拿大的多元文化政策及文化产业管理[J].中国文化产业蓝皮书,2001-2002,(213).
作者简介:
刘鹤挺(1963—),男,河北献县人,研究生,陕西省委党校法学部副教授,研究方向:法学理论、行政法。
关键词:完善;文化产业;法律
1文化产业的现阶段特征
首先,文化产业具有广泛化的特征。文化产业是综合性极强的产业,是一项针对社会的整体工程。正是因为文化产业的多层次才决定了其受众面广泛。
其次,文化具有意识形态化的特征。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有很大区别,它具有相应的意识形态以及价值取向,是一项极为特殊的产业,它的效益是通过人类的精神行为而产生,服务对象是精神生活。文化产品从本质上来说就是精神产品,文化产业中很多因素的调控依靠市场调节不能完成,所以文化产品要想达到全部市场化是不能实现的。
再次,文化产业具有高科技化的特征。随着科技的发展,文化产业也开始应用网络传输等高科技技术,先进技术的应用推动文化产业更快速的发展。科学技术在文化产业发展中不断深入,促进文化产业边界的延伸,在其表征上也具有高科技含量的特征。
最后,文化产业具有民族化的特征。在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的当代社会中,文化产业的发展一定要保持民族化,对民族产业予以重点保护。要想使自身的优势得到发挥,就要发现民族特色,致力于创造具有民族特色的产业文化,并且对传统文化进行保护以及传承。
2文化产业的立法现状
针对文化产业来说,我国目前的立法是以宪法为核心的配套法律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层面。第一是与文化产业相关的综合性法律。主要有宪法、民法等法律法规中涉及到文化产业的相关条款。第二是与文化产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条款。目前我国现行相关最重要的法律包括《文物保护法》《著作权法》《广告法》,这些法律都是具有详细管理条例的完整法律体系。第三是文化行政管理上的法规政策。为了让文化产业能够健康发展,国务院出台了很多相关的行政法规,例如《电影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等。第四是文化产业主管部门出台的相关规章制度以及管理办法等。第五是各地区为了让文化产业顺利发展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各省市、自治区都是结合地域情况进行法规的制定,所以具有较多数量的文件。
3文化产业立法存在问题
3.1体制改革不彻底
目前,我国在文化管理体制上进行较大力度的改革,但是对于一些发展机制上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在文化产业已经出台的相关法律条文中,呈现重视管理,忽略发展保障的情形,有的条款还倾向于计划经济体制。
3.2立法滞后
我国在文化产业的立法上有明显的缺失,立法调整的對象与发达国家相比较窄,覆盖面较小,没有建立起完整的文化产业法规体系。现如今,科技发展速度迅猛,很多新的文化产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这也为文化产业带来许多新的问题,但是由于严重的立法缺位,导致法律不能对问题进行相关调整。
3.3顶层立法欠缺
纵观我国目前文化产业的相关立法,大多数都是行政法规或政策,没有相关的高层立法。在很多文化产业中都缺少基本法律,依然是靠部门规章进行行为约束,这就对相关行业规范的有效性产生负面影响。除此之外,现行文化产业立法还存在质量较低的问题,不能对文化产业进行细致的规定。
4完善我国文化产业立法的措施
4.1确定立法理念
首先要对立法理念进行明确,首先,通过立法的方式对文化产业的定位进行明确,对于文化产业来说,这是发展的法律基础。其次,对政府在文化产业上的职能进行明确,目的在于解决各主管机关之间的权责混乱的问题。再次,在机制设立上采用自上而下的方式,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发挥出各个民间组织的最大作用,让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具有多结构的特性。最后,对立法改革进行探索,在进行立法时候借助招标模式让公民参与其中,对立法中的各个弊端进行破解。
4.2选择立法模式
文化产业的特点具有多元化,但是缺少相匹配的知识产权体系,这就导致法律与产业发展出现脱节现象。针对这样的现状,在立法时最好采取专项单独立法模式。在现行法律制度的基础上,整理新立法与现行法律的关系,统一协调所涉及到的各管理部门,节约立法成本。同时,对于我国产业文化发展的规划要从宏观角度进行考虑,这就需要在立法中采用专项宏观的模式,从整体上进行把握,再用相关政策进行配合,使其具有灵活性,保证国内政策能够连贯执行,避免发生发展先与立法的情况。
4.3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对于重点领域进行立法加强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首先,对保护知识产权的立法进行完善。对于现行法律中知识产权部分缺失项进行修改,积极建立起知识产权的新制度,加强打击侵权相关法律法规的操作性。其次,对文化产业投资以及税收的相关法律进行完善,对各项文化产业投资的法律地位通过立法进行明确,对产业的税收环境进行立法优化。最后,对新型领域进行相关立法,对文化产业新模式的法律规范予以重视,通过法律途径对新兴文化产业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界定。
4.4制定行业基本法律
对于我国文化产业律法的制定工作来说,形势复杂,任务繁重。很多相关法律都在初始时期,所以对于基本法律的制定必须加强,把现行效果甚佳的政策进行法律化规范,保证文化产业的法律体系具有坚实的基础。在保证政策行之有效的前提下,推动整个文化产业市场环境的健康发展。
5结束语
综上所述,文化产业是具有特殊性的产业,文化产业的顺利发展就需要法律体系进行保障,需要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对我国目前相关法律进行分析,还存在很多问题阻碍文化产业发展。针对这些问题要对相关立法进行完善,使得法律与产业相匹配,让文化产业在良好的法律环境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黎元江.关于发展文化产业的十个问题[N].光明日报,2001-08-25.
[2]乐后圣.21Century黄金产业——文化产业经济浪潮[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0.
[3]发展文化产业须健全文化产业法律体系[N].南方日报,2003-07-11.
[4]戴茸,王晓山.加拿大的多元文化政策及文化产业管理[J].中国文化产业蓝皮书,2001-2002,(213).
作者简介:
刘鹤挺(1963—),男,河北献县人,研究生,陕西省委党校法学部副教授,研究方向:法学理论、行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