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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公共物品理论、城市治理理论以及利益相关者理论等,从理论上探讨以城市品牌为导向的体育赛事治理的主体要求.研究认为以城市品牌为导向的体育赛事属于纯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培育多元化治理主体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城市政府、赛事所有权人和赛事组委会、赞助商、社会组织、城市居民、媒体以及赛事参与者和赛事观众是以城市品牌为导向的体育赛事核心利益相关者,也是核心治理主体.以城市品牌为导向的体育赛事治理中强调多元治理主体合作、共同参与和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