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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3月11日经国务院第373号令公布,自2003年6月1日起实施。制定这个条例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为了让广大读者了解条例的大致内容,我们把条例的主要章节及条款以问答的形式进行了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