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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中医的道德观念与行为规范中,都和我国传统的伦理思想密切相关。在我国古代曾经出现了大批的儒医、道医等等,各种派别的伦理思想深深的深入到了医学领域。本文分别从道、德、礼、法四个方面对于中医医德伦理思想进行了一定的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 中医;医德;伦理思想
1 “道”和中医医德宗旨
道德伦理的立足点是在“道”上。“道”代表着世界上的最高原则和根本规律的意义。我国古代哲学家将自然界中物质的运动规律称之为天道,在整体上包含在自然科学之内。而将人类社会中的运动规律和行为规范称之为人道,包含在社会科学之内。人道是从天道演变而相应的来的,要理解中医医德伦理思想,就需要遵循相应的原则和规范,也就是从中医道德的起源开始。
中医的道德观念基础来源于天道观,所具有的最显著的特性是“生生”。中医所向往的人道精神源于天道观的“仁德”,而仁德需要通过效法和辅助天道来得以实现。人和自然和而为一是中医的道德观念,天道精神的执行要符合“中和”思想,从而达到科学和道德价值合而为一的要求。但医术和道德之间没有必然联系。
中医医德的宗旨表现在“仁”和“和”中。“仁”即关爱生命,爱人爱己,济世救人,还需要一颗仁德之心的辅助。“和”表现在整体观,健康观,治疗观,道德观上,是和谐之美的体现。中医医德伦理思想的方法,手段以及目标均统一体现在“和”上。
2 “德”和中医医德修养
周人在对天命的感悟中,领会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老子在《道德经》中说到“道生之,德畜之”。自然界中所有事物都是“依道而生,依德而养”的,朱熹认为德就是要做到心中有道,行为也就不能脱离德。故“德”是行道的心得,道是人们行为的准则,而德则是人们行为的具体体现。是我国中医医德修养的理论体系范畴中,“道”即医师,而医师的行为规范以及精神修养的外在体现就是医德。
德是道之所得,德的内涵主要包含有有两方面,其一是外得于人,其二是内得于己。故中医医德修养的学习也应该融入到这两方面中,具体而言,一方面是为人伦关系的修养体现在外,即对别人有益,对别人有恩泽,实现和他人之间的关系和谐相处,比如仁爱、义气等等。另一方面则是身心性命的修养体现在内,也就是让自身获得身心上的满足感。中医医德修养与“德”是密不可分的,比较普遍的修养方式是见素报朴,少私寡欲,都是实现清净无为的“德”的必由途径。
3 “礼”和中医医德规范
“礼”的源泉是要克制人性欲望,荀子说欲是人与生俱来的,但人也要有所追求,“欲”和“求”相互相持相长中,“礼”的地位才得以体现。“礼”的方法是求和,使人自觉遵守社会的法则。“礼”是人们内心的一种道德信仰,是辨别是非善恶的依据和尺度,是外在道德准则,因此“礼”是中医医德修养的必经之路。
在历代的中医医德的文献中,从中可以了解中医医德修养的规范,也就是礼的体现。行医施就是要符合规范,医者与患者间有规范,医家的规范如问病,情态,交流,守秘,禁忌等,也需要病家的规范的配合,如戒讳疾,慎药石,戒医规等。礼在医德中的要旨是正义,有爱,谦让,宽容,一体,戒除。著述中要遵循真言,录用其确定有效的,勿私藏,切勿违背和篡改其中的原则。达到“礼”和中医医德修养达到融会贯通的效果。
4 “法”和中医医德约束
法论伦理思想提出的基础是“人性本恶、人性利己”的思想。荀子认为人类道德中宣扬的礼义忠信等等好的道德品质都是在后天中逐渐培养的,如果仅仅是根据人性进行推导是无法得到这些品质的。而韩非子将“法”建立在人际利害关系之上,无论是君臣、父子还是夫妇,都是两者之间相互利用的关系。因此韩非子所支持的“以法为教”。在后面的《吕氏春秋》中,和韩非子的极端型法制有着一定的区别,主张的因势利导的方法,将德治和法治结合起来。
法制在根本上说是对于人性中避害的因素的利用,来强制人们并不去行恶,是一种外在的监督机制,并不能够实现由内之外的道德提升。法在中医医德体系中,主要起到的是一种导向作用,通过法律的约束来加强医者的责任心,促进他们对于自身工作的重视和规范化,尤其是我国当前处于社会转型期,法律能够引导社会整体价值观和世界观的正确形成。
总之,和西医比较而言,中医自身并没有形成符合自身特征的评价方式,在过去的发展中通常采用的是西方医学的行为规范,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中医的发展,因此构造中医医德体系对于中医的发展有着非凡的意义。要构建中医医德体系,首先需要保证医务人员对于道德的内在信仰,逐渐发展到全身心的修养,再加入外在的行为规范制度以及强制性的法律体系,帮助中医树立自信心,明确医德的正确发展方向,构建符合我国具体国情的中医医德伦理思想体系。
参考文献
[1] 程雅君;中医哲学的唯物自然观刍议——五行学说与中医学的结合[J];天府新论;2009年04期
[2] 周晓菲;中医医德伦理思想根源及其内涵研究[D];北京中医药大学;2010年
[3] 魏昊;中西方药物学起源及初步形成阶段思想差异比较研究[D];北京中医药大学;2010年
[4] 程雅君;先秦道家哲学对中医学思维方式的影响[J];河北学刊;2009年02期
【关键词】 中医;医德;伦理思想
1 “道”和中医医德宗旨
道德伦理的立足点是在“道”上。“道”代表着世界上的最高原则和根本规律的意义。我国古代哲学家将自然界中物质的运动规律称之为天道,在整体上包含在自然科学之内。而将人类社会中的运动规律和行为规范称之为人道,包含在社会科学之内。人道是从天道演变而相应的来的,要理解中医医德伦理思想,就需要遵循相应的原则和规范,也就是从中医道德的起源开始。
中医的道德观念基础来源于天道观,所具有的最显著的特性是“生生”。中医所向往的人道精神源于天道观的“仁德”,而仁德需要通过效法和辅助天道来得以实现。人和自然和而为一是中医的道德观念,天道精神的执行要符合“中和”思想,从而达到科学和道德价值合而为一的要求。但医术和道德之间没有必然联系。
中医医德的宗旨表现在“仁”和“和”中。“仁”即关爱生命,爱人爱己,济世救人,还需要一颗仁德之心的辅助。“和”表现在整体观,健康观,治疗观,道德观上,是和谐之美的体现。中医医德伦理思想的方法,手段以及目标均统一体现在“和”上。
2 “德”和中医医德修养
周人在对天命的感悟中,领会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老子在《道德经》中说到“道生之,德畜之”。自然界中所有事物都是“依道而生,依德而养”的,朱熹认为德就是要做到心中有道,行为也就不能脱离德。故“德”是行道的心得,道是人们行为的准则,而德则是人们行为的具体体现。是我国中医医德修养的理论体系范畴中,“道”即医师,而医师的行为规范以及精神修养的外在体现就是医德。
德是道之所得,德的内涵主要包含有有两方面,其一是外得于人,其二是内得于己。故中医医德修养的学习也应该融入到这两方面中,具体而言,一方面是为人伦关系的修养体现在外,即对别人有益,对别人有恩泽,实现和他人之间的关系和谐相处,比如仁爱、义气等等。另一方面则是身心性命的修养体现在内,也就是让自身获得身心上的满足感。中医医德修养与“德”是密不可分的,比较普遍的修养方式是见素报朴,少私寡欲,都是实现清净无为的“德”的必由途径。
3 “礼”和中医医德规范
“礼”的源泉是要克制人性欲望,荀子说欲是人与生俱来的,但人也要有所追求,“欲”和“求”相互相持相长中,“礼”的地位才得以体现。“礼”的方法是求和,使人自觉遵守社会的法则。“礼”是人们内心的一种道德信仰,是辨别是非善恶的依据和尺度,是外在道德准则,因此“礼”是中医医德修养的必经之路。
在历代的中医医德的文献中,从中可以了解中医医德修养的规范,也就是礼的体现。行医施就是要符合规范,医者与患者间有规范,医家的规范如问病,情态,交流,守秘,禁忌等,也需要病家的规范的配合,如戒讳疾,慎药石,戒医规等。礼在医德中的要旨是正义,有爱,谦让,宽容,一体,戒除。著述中要遵循真言,录用其确定有效的,勿私藏,切勿违背和篡改其中的原则。达到“礼”和中医医德修养达到融会贯通的效果。
4 “法”和中医医德约束
法论伦理思想提出的基础是“人性本恶、人性利己”的思想。荀子认为人类道德中宣扬的礼义忠信等等好的道德品质都是在后天中逐渐培养的,如果仅仅是根据人性进行推导是无法得到这些品质的。而韩非子将“法”建立在人际利害关系之上,无论是君臣、父子还是夫妇,都是两者之间相互利用的关系。因此韩非子所支持的“以法为教”。在后面的《吕氏春秋》中,和韩非子的极端型法制有着一定的区别,主张的因势利导的方法,将德治和法治结合起来。
法制在根本上说是对于人性中避害的因素的利用,来强制人们并不去行恶,是一种外在的监督机制,并不能够实现由内之外的道德提升。法在中医医德体系中,主要起到的是一种导向作用,通过法律的约束来加强医者的责任心,促进他们对于自身工作的重视和规范化,尤其是我国当前处于社会转型期,法律能够引导社会整体价值观和世界观的正确形成。
总之,和西医比较而言,中医自身并没有形成符合自身特征的评价方式,在过去的发展中通常采用的是西方医学的行为规范,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中医的发展,因此构造中医医德体系对于中医的发展有着非凡的意义。要构建中医医德体系,首先需要保证医务人员对于道德的内在信仰,逐渐发展到全身心的修养,再加入外在的行为规范制度以及强制性的法律体系,帮助中医树立自信心,明确医德的正确发展方向,构建符合我国具体国情的中医医德伦理思想体系。
参考文献
[1] 程雅君;中医哲学的唯物自然观刍议——五行学说与中医学的结合[J];天府新论;2009年04期
[2] 周晓菲;中医医德伦理思想根源及其内涵研究[D];北京中医药大学;2010年
[3] 魏昊;中西方药物学起源及初步形成阶段思想差异比较研究[D];北京中医药大学;2010年
[4] 程雅君;先秦道家哲学对中医学思维方式的影响[J];河北学刊;2009年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