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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末以来,我国互联网产业蓬勃发展,产值逐年提高,链条不断延长,其中网络文学有偿阅读模式浮出水面并逐步成熟。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中国网民网络文学使用率已经达到42%,用户数2.48亿,较上年同期增长6.4%,产值突破10亿大关。
所谓网络文学,从形式上看,是指首发于互联网,以网络作为创作、展示、传播平台,借助超文本链接等形式表现的文学作品;从内容上看,具有平民性、交互性、后现代性,已不仅仅是传统文学的电子化。这其中,尤以网络小说数量最多、规模最大、影响力最广。红极一时的小说《盗墓笔记》、电视剧《步步惊心》、网游《星辰变》均来自网络小说,而网络小说的背后推手正是有偿阅读模式。
一、有偿阅读模式溯源
20世纪90年代初,最早的中文网络小说诞生。在这一阶段,作者的创作往往出于个人爱好,行文个性化色彩较为浓重,读者较少,同时也是完全免费的。这一时期的作品以留美网络作者少君在网络上发表的《奋斗与平等》为代表。
到了90年代末,网络小说开始逐渐进入公众视野。1998年痞子蔡的《第一次亲密接触》被多个网络论坛或社群争相转载,潜在的消费群体开始形成。同时,出现了一批个人自办的文学网站,为网络小说的发表提供了新平台,逐步改变了BBS在刊载网络小说中一统天下的局面。
早期的文学网站数量较多、良莠不齐,内容上多出于创办者个人喜好。经过几年的发展和兼并,到1999年年底形成了“榕树下”“文学城”“黄金书屋”“书路”“卧虎居”等几家大文学网站瓜分市场的局面。为了争夺读者、提高影响力,各文学网站在提高连载速度、开发订阅功能、扩大小说数量、购买独家版权等方面展开激烈竞争,大大增加了网站的运营成本,免费提供阅读资源的模式越发难以为继,收费成为迫切需要。
21世纪初,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网民数量的剧增,网络小说有偿阅读的时代开始到来。最先“吃螃蟹”的是博库中文网,但这一尝试并未成功。首先,读者习惯于免费浏览网络信息,收费造成大量读者流失;其次,互联网技术尚未成熟,网速较慢,影响阅读体验;再次,网友盗版并免费分享的问题十分严重,加之没有方便可靠的支付方式,投资方很快以盈利模式不清晰为由终止投资。但网络小说商业化迈出了至关重要的第一步。
2002年9月,读写网和明杨·全球中文品书网首次提出VIP的概念,有偿阅读开始确立了以作者更新字数和读者数量为标准的计费模式。这一模式在运作初期产生了诸多问题:网站急功近利,设置的公众章节过少或缺失,根基浅薄、缺少读者积累;以手机短信作为支付平台,重复扣费现象严重,导致网民不信任;作者分红过低,严重打击小说创作者的积极性等。
2003年10月,起点中文网充分吸取前人的经验教训,终于推出了较为可行的有偿阅读模式。自此,网络小说从遵循情感逻辑的“表达”文学,开始朝着追求市场逻辑的“制造”文学不断迈进,走上了一条“以工厂化的方式批量生产,以专业化的方式推广营销”的商业之路。
这种有偿阅读模式,因单个网民每次支付金额较少又被称为微支付模式。商业文学网站根据网络小说的点击数量、更新速度、已有字数、内容设计、题材选择、行文风格等标准,确定是否签约作品,被签约的作品将被分为免费的以引发读者兴趣的公众章节和有偿阅读的VIP章节,网站根据每章字数收费,每千字每读者3—5分不等,作者收入则是签约作品产生收入的提成(比例从50%到70%不等)和各项奖励。读者如欲阅读收费章节,需通过充值注册成为文学网站的会员,目前支付宝、网络银行、手机充值卡、固定电话、汇款、游戏卡等多种方式都可实现充值,兑换比例约为1元兑换100虚拟币。有的网站还会推出会员等级制度,等级越高购买单位数量小说价格越低,以鼓励读者提高一次充值额度和每月花销额度。
经过10年的发展,网络小说有偿阅读模式逐渐形成系统。除作品质量和长度以外,作者的其他情况开始与物质奖励挂钩,如起点中文网曾推出全年杰出新人奖、出版奖,晋江文学网也曾推出全勤奖、续约奖。除付费阅读本身以外,读者对小说的喜好程度也可以用货币来表示,如起点的月票制度、晋江的霸王票制度等。经济关系与物质利益已经全方位、多层次地介入了网络小说,将其推向商业化和产业化。
二、作者与作品的爆炸式增长
由于无法产生商业价值,网络小说创作在很长时间内都被看作一种不入流、不讨好的业余爱好。而随着有偿阅读的盛行,网络作者开始成为一种正式职业,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文学爱好者放下顾虑、投身文坛,职业、半职业作者数量显著增长。十几年来,通过网络小说创作得到文坛认可或是成为社会名流的新锐作者不计其数,比如,早期的李寻欢、安妮宝贝、宁财神、慕容雪村,现今的天下霸唱、桐华等。作者和作品数量呈现出爆炸性增长态势,仅起点中文网一家网站就拥有36万名作者、3000万注册用户、超过25万部原创小说,总字数超过210亿字,已出版实体小说超过3000部,网络小说业空前繁荣。
但同时也应看到,网络作者内部分化明显。一方面,少数网络作者获得巨额收益,据《2013年第八届网络富豪榜》显示,《斗罗大陆》《酒神》的作者唐家三少仅过去一年的单年度版税收入就达到2650万元,《武动乾坤》《斗破苍穹》的作者天蚕土豆,单年版税2000万元,排名第二,此外还有数名作者版税超过千万。另一方面,绝大多数网络作者收入状况并不乐观。中国作者网副主编马季根据自己的长期研究指出“幸运儿只是少数”:在注册的超过200万网络作者中,通过网络写作(在线收费、下线出版和影视、游戏改编等)获得经济收入的人数只有10万人,月平均收入在一万元及以上的只有500人左右。部分文学网站通过夸大福利水平、提高收入预期来吸引作者注册,作者则常常被少数成功案例所营造的海市蜃楼所迷惑,时有出现盲目辞职写作,甚至辍学写作等不理智的行为。
有偿阅读按字数计费的方式,推动着网络小说朝着超级长篇化方向演进。在传统文学领域,20万字以上便可称长篇小说,而网路小说则动辄百万。如起点总字数排行榜的第一名《从零开始》达到了1641万字,100万字以上的小说有5700篇之多。在有偿阅读时代,不仅作者的收入水平与小说长度直接相关,与作者分成的商业文学网站也乐于出台各种规章制度和福利优惠鼓励作者“凑字”,如晋江文学网规定30万字以内只能作为公共章节,不得参与收费阅读,又如起点网设立“完本奖”,规定“凡签约并遵守起点电子分成协议的起点作者在签约作品上架销售半年期间内,凡每月完成更新四万字的签约作品,即可获得协议稿酬40%的稿酬奖励”。在利润的驱动下,网络小说篇幅不断加长。 与超级长篇相呼应的是快速更新,产生了被称为写作舒马赫的奇异现象。信息爆炸时代的读者面对着浩如烟海而又日新月异的作品,注意力极易分散,而以网络为载体的小说在销售中却恰处于劣势地位——不同于传统图书先完结后出版、钱货两清的模式,网络小说往往以在线连载、按章节计费为特征,这就意味着读者喜新厌旧、终止阅读的成本大幅降低。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部作品不能保持稳定而高速的更新,则难以维持读者黏性,盈利更无从谈起。在这种压力下,作者长期处于一种被催促的状态,以惊人的速度批量生产网络小说,仅起点中文网每天新增字数就多达3500万。网络作者一月几十万字的更新超过了传统作者一年的创作总和,网络写作似乎成了一种“体力活”。如前文提到的唐家三少已经连续86个月每天在起点中文网连载,平均日更7000字;网络作者富豪榜第七位(单年版税890万元)的骷髅精灵,更爆料称业内的“极限写作速度”据说可以达到一天7万字。
这种快节奏生产的超级长篇往往具有情节重复、描写冗赘的弊端,呈现出从价值中心主义向情节中心主义,甚至无中心发展的趋势。时下有相当一部分网络作者为了不断吸引读者购买章节,几乎将全部精力放在维持小说的刺激性、紧张性上,换言之,很多网络小说的内部情节始终是在同一层次上展开,只能算是“足够长的刺激人的段子”。
三、“读者至上”的影响
有偿阅读模式下的网络小说不可避免地深受市场规约,读者需求成为了创作的第一要务。在纸质图书时代,“为读者服务”的“读者”定位是模糊的,因而作者考虑的实际上是整体的阅读期待。而在网络连载时代,交互性使得读者的好恶可以快速而直接地呈现在作者面前。再加上经济利益的考量,很少有人可以不受干扰。
笔者在晋江和起点等网站阅读小说时,常常见到用加更、特殊情节等福利呼唤月票或霸王票的作者,也常常见到被读者的不满甚至辱骂气得不想更新的作者,“读者至上”使网络小说的互动性逐渐演变为一种强迫性和交易性。
尤其不容忽视的是,网络小说的消费者以年轻人为主体,他们的审美情趣和娱乐需求具有时代特性。一方面,电子媒介时代的强势到来和印刷媒介的相对衰落,极大地改变了当今青少年的思维模式和审美方式,图像、视频等热媒介的泛滥使他们习惯于接受直观而有刺激性的信息,而逐渐不习惯于在文字等冷媒介的环境下思考并得出抽象的信息。按照尼尔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中的说法,这是一群喜欢看而不是想的受众。
另一方面,大众文化在他们身上留下了深刻烙印。大众文化的消费者往往不再以信息获取、陶冶情操为艺术的目的,而是倾向于追求情感宣泄和角色扮演,在观赏或阅读中获得现实生活里不可能实现的体验。事实上,从利维斯主义到法兰克福学派,一直在分析与批判商业化背景下的文化娱乐化、娱乐麻醉化,匿名且成本低廉的网络出版只不过将这种“娱乐至死”推向了新的高峰。
与这种读者审美需求相呼应,相当一部分网络小说出现了风格挑逗化、内容幻想化的倾向。网络小说随处可见的暴力色情描写或尔虞我诈的情节,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消费者通过刺激的故事逃避乏味的现实。幻想化是另一特性,记录梦境的文本几乎可以视作网络小说的本体,读者徜徉在“他者”的梦境中,不受超我的道德指责,获得代替性的满足。当批评者指责网络小说缺乏底蕴、拒绝崇高的时候,往往忽视了网络小说本来就不是致力于引导思考、反映现实的严肃文学,只不过是读者付费、作者胡编的高产白日梦,不需要也不可能承载并启迪任何深切的人文关怀。
四、主体性的双重消解
网络小说在诞生初期代表了一种来自民间的、具有草根活力的有机文学,但到今天已经逐渐演变为一种单纯满足受众心理需要而批量生产的商品。从“创造”到“生产”,这种工业化、模式化的过程造成了对作者创作主体性和读者审美主体性的双重消解。
文学,在传统批评家的眼中本是一种具有灵韵(aura)的存在,即文化文本和实践中的权威性、自洽性和间离性。换言之,文学本应是有机状态下自然自发的产物,然而在有偿阅读模式下的强势读者使得创作变成一种迎合,从而使作品丧失了本真性。网络小说发展至今日,商业化已经对其选题和风格上的创新和突破产生抑制作用。
晋江、红袖等文学网站上的小说分类有几十种之多,但热门的不外乎玄幻、穿越、同人(由现有的原创作品甚至现实里已知的人物、故事衍生出来的文章及其他如图片影音游戏等)几种。陶东风先生在《中国文学已经进入装神弄鬼的时代》中,将这一怪象视为 “我们这个时代艺术想象力的极度贫乏”的结果,但笔者并不完全赞同这一意见。窃以为小说的雷同本来是可以通过不同作者的多元喜好得以避免的,出现题材单一、创作跟风,其实是网络作者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而规避风险的结果。骷髅精灵就曾直言,“2004、2005年的时候还想写点儿自己的东西,而现在创新变成了一种危机,开一本书如果不成功,几百万字就白费了,所以大家宁可保险一点,张三换李四、怪兽换恐龙”,这就严重妨碍了网络文学的多样性。更值得注意的是,在当今良莠不齐、整体水平偏低的网络文坛上,只有资深作者、职业作者、名气作者才有足够的写作能力和读者影响力改变现状、推动创新,而出于强烈利益考量而畏于改变的恰恰也是他们。这种局面使商业化的网络小说发展陷入恶性循环。晋江文学网等网站已经开始设立创新奖等,鼓励作者开拓新领域,这种方式是否奏效还有待进一步观察。在市场经济时代,创新的代价需要成熟的体制予以补偿,而不能仅靠小部分先行者的自觉和牺牲。
在这一模式化的过程中,受到冲击和消解的不仅是作者的自主性,同样也是看似被充分尊重的读者的主体性。作为文化工业产品的网络小说早就被“预先消化(predigested)”过了,读者的反应与其说是在与文本的互动中产生的,不如说是被商业化社会的无意识结构事先设定的,消费者与生产者存在某种默契和约定并在实现它的过程中获得快感。因此,这种看到开头就可以猜到结尾的阅读,不能提供给人们有深度的思考,而是通过刺激性的描述和幻想性的情节让人们暂时逃避枯燥生活,在享受虚假的情感慰藉之后再回到乏味的工作中去。
生活中常常有这样一些人,他们在白天的工作与学习中碌碌无为,在夜间的小说、游戏和动漫虚拟世界里却异常活跃,这种分裂也许就是文化工业生产的消费品对人们的麻醉、操控和二次异化。传统硬工业把工作中的人变成工具,而文化软工业则负责在剩下的时间里把人变成被预设的木偶。
以有偿阅读为核心的网络小说商业化进程是一柄双刃剑,需要我们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行业自律,同时打造文化品牌,提高读者素养,充分发扬商业化在激励作者创作、引领网络小说全面繁荣等方面的积极性作用。尽量避免市场化带来的利润至上、忽视意义等弊端,从而推动网络文学整体质量提高,与传统文学互相补充,共同促进文化发展繁荣。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
(责任编辑陈琰娇)
所谓网络文学,从形式上看,是指首发于互联网,以网络作为创作、展示、传播平台,借助超文本链接等形式表现的文学作品;从内容上看,具有平民性、交互性、后现代性,已不仅仅是传统文学的电子化。这其中,尤以网络小说数量最多、规模最大、影响力最广。红极一时的小说《盗墓笔记》、电视剧《步步惊心》、网游《星辰变》均来自网络小说,而网络小说的背后推手正是有偿阅读模式。
一、有偿阅读模式溯源
20世纪90年代初,最早的中文网络小说诞生。在这一阶段,作者的创作往往出于个人爱好,行文个性化色彩较为浓重,读者较少,同时也是完全免费的。这一时期的作品以留美网络作者少君在网络上发表的《奋斗与平等》为代表。
到了90年代末,网络小说开始逐渐进入公众视野。1998年痞子蔡的《第一次亲密接触》被多个网络论坛或社群争相转载,潜在的消费群体开始形成。同时,出现了一批个人自办的文学网站,为网络小说的发表提供了新平台,逐步改变了BBS在刊载网络小说中一统天下的局面。
早期的文学网站数量较多、良莠不齐,内容上多出于创办者个人喜好。经过几年的发展和兼并,到1999年年底形成了“榕树下”“文学城”“黄金书屋”“书路”“卧虎居”等几家大文学网站瓜分市场的局面。为了争夺读者、提高影响力,各文学网站在提高连载速度、开发订阅功能、扩大小说数量、购买独家版权等方面展开激烈竞争,大大增加了网站的运营成本,免费提供阅读资源的模式越发难以为继,收费成为迫切需要。
21世纪初,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网民数量的剧增,网络小说有偿阅读的时代开始到来。最先“吃螃蟹”的是博库中文网,但这一尝试并未成功。首先,读者习惯于免费浏览网络信息,收费造成大量读者流失;其次,互联网技术尚未成熟,网速较慢,影响阅读体验;再次,网友盗版并免费分享的问题十分严重,加之没有方便可靠的支付方式,投资方很快以盈利模式不清晰为由终止投资。但网络小说商业化迈出了至关重要的第一步。
2002年9月,读写网和明杨·全球中文品书网首次提出VIP的概念,有偿阅读开始确立了以作者更新字数和读者数量为标准的计费模式。这一模式在运作初期产生了诸多问题:网站急功近利,设置的公众章节过少或缺失,根基浅薄、缺少读者积累;以手机短信作为支付平台,重复扣费现象严重,导致网民不信任;作者分红过低,严重打击小说创作者的积极性等。
2003年10月,起点中文网充分吸取前人的经验教训,终于推出了较为可行的有偿阅读模式。自此,网络小说从遵循情感逻辑的“表达”文学,开始朝着追求市场逻辑的“制造”文学不断迈进,走上了一条“以工厂化的方式批量生产,以专业化的方式推广营销”的商业之路。
这种有偿阅读模式,因单个网民每次支付金额较少又被称为微支付模式。商业文学网站根据网络小说的点击数量、更新速度、已有字数、内容设计、题材选择、行文风格等标准,确定是否签约作品,被签约的作品将被分为免费的以引发读者兴趣的公众章节和有偿阅读的VIP章节,网站根据每章字数收费,每千字每读者3—5分不等,作者收入则是签约作品产生收入的提成(比例从50%到70%不等)和各项奖励。读者如欲阅读收费章节,需通过充值注册成为文学网站的会员,目前支付宝、网络银行、手机充值卡、固定电话、汇款、游戏卡等多种方式都可实现充值,兑换比例约为1元兑换100虚拟币。有的网站还会推出会员等级制度,等级越高购买单位数量小说价格越低,以鼓励读者提高一次充值额度和每月花销额度。
经过10年的发展,网络小说有偿阅读模式逐渐形成系统。除作品质量和长度以外,作者的其他情况开始与物质奖励挂钩,如起点中文网曾推出全年杰出新人奖、出版奖,晋江文学网也曾推出全勤奖、续约奖。除付费阅读本身以外,读者对小说的喜好程度也可以用货币来表示,如起点的月票制度、晋江的霸王票制度等。经济关系与物质利益已经全方位、多层次地介入了网络小说,将其推向商业化和产业化。
二、作者与作品的爆炸式增长
由于无法产生商业价值,网络小说创作在很长时间内都被看作一种不入流、不讨好的业余爱好。而随着有偿阅读的盛行,网络作者开始成为一种正式职业,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文学爱好者放下顾虑、投身文坛,职业、半职业作者数量显著增长。十几年来,通过网络小说创作得到文坛认可或是成为社会名流的新锐作者不计其数,比如,早期的李寻欢、安妮宝贝、宁财神、慕容雪村,现今的天下霸唱、桐华等。作者和作品数量呈现出爆炸性增长态势,仅起点中文网一家网站就拥有36万名作者、3000万注册用户、超过25万部原创小说,总字数超过210亿字,已出版实体小说超过3000部,网络小说业空前繁荣。
但同时也应看到,网络作者内部分化明显。一方面,少数网络作者获得巨额收益,据《2013年第八届网络富豪榜》显示,《斗罗大陆》《酒神》的作者唐家三少仅过去一年的单年度版税收入就达到2650万元,《武动乾坤》《斗破苍穹》的作者天蚕土豆,单年版税2000万元,排名第二,此外还有数名作者版税超过千万。另一方面,绝大多数网络作者收入状况并不乐观。中国作者网副主编马季根据自己的长期研究指出“幸运儿只是少数”:在注册的超过200万网络作者中,通过网络写作(在线收费、下线出版和影视、游戏改编等)获得经济收入的人数只有10万人,月平均收入在一万元及以上的只有500人左右。部分文学网站通过夸大福利水平、提高收入预期来吸引作者注册,作者则常常被少数成功案例所营造的海市蜃楼所迷惑,时有出现盲目辞职写作,甚至辍学写作等不理智的行为。
有偿阅读按字数计费的方式,推动着网络小说朝着超级长篇化方向演进。在传统文学领域,20万字以上便可称长篇小说,而网路小说则动辄百万。如起点总字数排行榜的第一名《从零开始》达到了1641万字,100万字以上的小说有5700篇之多。在有偿阅读时代,不仅作者的收入水平与小说长度直接相关,与作者分成的商业文学网站也乐于出台各种规章制度和福利优惠鼓励作者“凑字”,如晋江文学网规定30万字以内只能作为公共章节,不得参与收费阅读,又如起点网设立“完本奖”,规定“凡签约并遵守起点电子分成协议的起点作者在签约作品上架销售半年期间内,凡每月完成更新四万字的签约作品,即可获得协议稿酬40%的稿酬奖励”。在利润的驱动下,网络小说篇幅不断加长。 与超级长篇相呼应的是快速更新,产生了被称为写作舒马赫的奇异现象。信息爆炸时代的读者面对着浩如烟海而又日新月异的作品,注意力极易分散,而以网络为载体的小说在销售中却恰处于劣势地位——不同于传统图书先完结后出版、钱货两清的模式,网络小说往往以在线连载、按章节计费为特征,这就意味着读者喜新厌旧、终止阅读的成本大幅降低。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部作品不能保持稳定而高速的更新,则难以维持读者黏性,盈利更无从谈起。在这种压力下,作者长期处于一种被催促的状态,以惊人的速度批量生产网络小说,仅起点中文网每天新增字数就多达3500万。网络作者一月几十万字的更新超过了传统作者一年的创作总和,网络写作似乎成了一种“体力活”。如前文提到的唐家三少已经连续86个月每天在起点中文网连载,平均日更7000字;网络作者富豪榜第七位(单年版税890万元)的骷髅精灵,更爆料称业内的“极限写作速度”据说可以达到一天7万字。
这种快节奏生产的超级长篇往往具有情节重复、描写冗赘的弊端,呈现出从价值中心主义向情节中心主义,甚至无中心发展的趋势。时下有相当一部分网络作者为了不断吸引读者购买章节,几乎将全部精力放在维持小说的刺激性、紧张性上,换言之,很多网络小说的内部情节始终是在同一层次上展开,只能算是“足够长的刺激人的段子”。
三、“读者至上”的影响
有偿阅读模式下的网络小说不可避免地深受市场规约,读者需求成为了创作的第一要务。在纸质图书时代,“为读者服务”的“读者”定位是模糊的,因而作者考虑的实际上是整体的阅读期待。而在网络连载时代,交互性使得读者的好恶可以快速而直接地呈现在作者面前。再加上经济利益的考量,很少有人可以不受干扰。
笔者在晋江和起点等网站阅读小说时,常常见到用加更、特殊情节等福利呼唤月票或霸王票的作者,也常常见到被读者的不满甚至辱骂气得不想更新的作者,“读者至上”使网络小说的互动性逐渐演变为一种强迫性和交易性。
尤其不容忽视的是,网络小说的消费者以年轻人为主体,他们的审美情趣和娱乐需求具有时代特性。一方面,电子媒介时代的强势到来和印刷媒介的相对衰落,极大地改变了当今青少年的思维模式和审美方式,图像、视频等热媒介的泛滥使他们习惯于接受直观而有刺激性的信息,而逐渐不习惯于在文字等冷媒介的环境下思考并得出抽象的信息。按照尼尔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中的说法,这是一群喜欢看而不是想的受众。
另一方面,大众文化在他们身上留下了深刻烙印。大众文化的消费者往往不再以信息获取、陶冶情操为艺术的目的,而是倾向于追求情感宣泄和角色扮演,在观赏或阅读中获得现实生活里不可能实现的体验。事实上,从利维斯主义到法兰克福学派,一直在分析与批判商业化背景下的文化娱乐化、娱乐麻醉化,匿名且成本低廉的网络出版只不过将这种“娱乐至死”推向了新的高峰。
与这种读者审美需求相呼应,相当一部分网络小说出现了风格挑逗化、内容幻想化的倾向。网络小说随处可见的暴力色情描写或尔虞我诈的情节,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消费者通过刺激的故事逃避乏味的现实。幻想化是另一特性,记录梦境的文本几乎可以视作网络小说的本体,读者徜徉在“他者”的梦境中,不受超我的道德指责,获得代替性的满足。当批评者指责网络小说缺乏底蕴、拒绝崇高的时候,往往忽视了网络小说本来就不是致力于引导思考、反映现实的严肃文学,只不过是读者付费、作者胡编的高产白日梦,不需要也不可能承载并启迪任何深切的人文关怀。
四、主体性的双重消解
网络小说在诞生初期代表了一种来自民间的、具有草根活力的有机文学,但到今天已经逐渐演变为一种单纯满足受众心理需要而批量生产的商品。从“创造”到“生产”,这种工业化、模式化的过程造成了对作者创作主体性和读者审美主体性的双重消解。
文学,在传统批评家的眼中本是一种具有灵韵(aura)的存在,即文化文本和实践中的权威性、自洽性和间离性。换言之,文学本应是有机状态下自然自发的产物,然而在有偿阅读模式下的强势读者使得创作变成一种迎合,从而使作品丧失了本真性。网络小说发展至今日,商业化已经对其选题和风格上的创新和突破产生抑制作用。
晋江、红袖等文学网站上的小说分类有几十种之多,但热门的不外乎玄幻、穿越、同人(由现有的原创作品甚至现实里已知的人物、故事衍生出来的文章及其他如图片影音游戏等)几种。陶东风先生在《中国文学已经进入装神弄鬼的时代》中,将这一怪象视为 “我们这个时代艺术想象力的极度贫乏”的结果,但笔者并不完全赞同这一意见。窃以为小说的雷同本来是可以通过不同作者的多元喜好得以避免的,出现题材单一、创作跟风,其实是网络作者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而规避风险的结果。骷髅精灵就曾直言,“2004、2005年的时候还想写点儿自己的东西,而现在创新变成了一种危机,开一本书如果不成功,几百万字就白费了,所以大家宁可保险一点,张三换李四、怪兽换恐龙”,这就严重妨碍了网络文学的多样性。更值得注意的是,在当今良莠不齐、整体水平偏低的网络文坛上,只有资深作者、职业作者、名气作者才有足够的写作能力和读者影响力改变现状、推动创新,而出于强烈利益考量而畏于改变的恰恰也是他们。这种局面使商业化的网络小说发展陷入恶性循环。晋江文学网等网站已经开始设立创新奖等,鼓励作者开拓新领域,这种方式是否奏效还有待进一步观察。在市场经济时代,创新的代价需要成熟的体制予以补偿,而不能仅靠小部分先行者的自觉和牺牲。
在这一模式化的过程中,受到冲击和消解的不仅是作者的自主性,同样也是看似被充分尊重的读者的主体性。作为文化工业产品的网络小说早就被“预先消化(predigested)”过了,读者的反应与其说是在与文本的互动中产生的,不如说是被商业化社会的无意识结构事先设定的,消费者与生产者存在某种默契和约定并在实现它的过程中获得快感。因此,这种看到开头就可以猜到结尾的阅读,不能提供给人们有深度的思考,而是通过刺激性的描述和幻想性的情节让人们暂时逃避枯燥生活,在享受虚假的情感慰藉之后再回到乏味的工作中去。
生活中常常有这样一些人,他们在白天的工作与学习中碌碌无为,在夜间的小说、游戏和动漫虚拟世界里却异常活跃,这种分裂也许就是文化工业生产的消费品对人们的麻醉、操控和二次异化。传统硬工业把工作中的人变成工具,而文化软工业则负责在剩下的时间里把人变成被预设的木偶。
以有偿阅读为核心的网络小说商业化进程是一柄双刃剑,需要我们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行业自律,同时打造文化品牌,提高读者素养,充分发扬商业化在激励作者创作、引领网络小说全面繁荣等方面的积极性作用。尽量避免市场化带来的利润至上、忽视意义等弊端,从而推动网络文学整体质量提高,与传统文学互相补充,共同促进文化发展繁荣。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
(责任编辑陈琰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