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对农业生产要素,尤其是土地资源,实行市场配置以及规模经营的需要越来越迫切。
1 完善措施,促进农村土地规模经营
1.1 提高规模经营水平。
把农村土地流转与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各种形式的规模经营模式。鼓励农村中的种田能手、专业大户和各类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土地规模经营。结合我县确定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布局及骨干龙头企业发展,引导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向优势产业和优势区域集中。注重发挥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和农技服务机构的作用,围绕当地优势特色产品,把农民组织起来,通过统一布局、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技术培训、统一品牌、统一销售,达到规模经营的目的。
1.2 合理处置农村空置房及宅基地。
按照统一规划,集中建设、节约集约的要求,在保证农民生产生活方便的前提下,引导农民向城镇和中心村适度集中居住,促进新农村建设。鼓励迁入城镇并有固定住所的农民自愿放弃宅基地,对自愿放弃的宅基地,给予相应补偿,允许在城镇和务工地已有居所的农民出租、转让其在原籍的房屋和宅基地,但转让、出租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允许从事规模经营的农业企业有偿使用农民的宅基地和房屋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1.3 大力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
坚持“大中小型并举、高中低端并重、农工商业联动”的思路,多形式、多领域、多层次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打造区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引导社会资本和城市工商企业加入农业产业化经营。多方帮助、扶持农村中的种养、营销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扩大经营规模,增强带动能力,培育发展成为龙头企业。不断壮大已有的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以兼并、收购、参股等方式扩大规模,培育发展一批大中型龙头企业集群。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加强与农民的联结,承租农民流转的土地发展规模经营,提高产业的集中度。
2 搞好土地流转工作的几点建议
2.1 要充分认识搞好土地流转工作的重要性
当前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势头越来越好,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也都看到了好处,但是要进一步扩大新一轮农业结构调整规模,必须重视土地问题,只有土地问题解决好了,才能实现区域化、规模化经营。面对农村土地,中央、省、市都出台了一系列长期稳定家庭承包责任制和土地承包关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那就是要长期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坚持长久不变,不能侵害农民的承包权。要妥善解决农业结构调整与土地流转的关系。土地流转能够有效地解决农村土地利用的矛盾,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村分工分业的进一步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化。只有农业产业化搞好了,才能为工业的快速发展增强后劲,才能逐渐缩小城乡差距,加速中国的城镇化水平。只要土地流转工作搞好了,新一轮农业结构调整就有了良好的基础。各级干部,特别是镇、村两级干部,必须提高认识并在农业结构调整过程中正确引导土地流转。
2.2 土地流转工作要注意把握好下列几个问题
一是土地流转要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和长期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为基础。要坚持土地承包长久不变的政策,维护农户的经营自主权,流转要农民自愿,不能因农业新一轮结构调整而侵害农民的土地承包权。二是要积极主动做好群众工作。要向群众宣传新一轮农业结构调整与土地流转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政策及操作办法,消除流转农户的后顾之忧。同时要按照平等协商的原则,公平、合理地处理好流转双方的利益关系。三是要因地、因村、因户制宜,选择合适的流转形式。转包、转让、反租倒包、互换、租赁和股份制经营等形式各具特点,适合哪种就可选择哪种。
1 完善措施,促进农村土地规模经营
1.1 提高规模经营水平。
把农村土地流转与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各种形式的规模经营模式。鼓励农村中的种田能手、专业大户和各类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土地规模经营。结合我县确定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布局及骨干龙头企业发展,引导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向优势产业和优势区域集中。注重发挥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和农技服务机构的作用,围绕当地优势特色产品,把农民组织起来,通过统一布局、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技术培训、统一品牌、统一销售,达到规模经营的目的。
1.2 合理处置农村空置房及宅基地。
按照统一规划,集中建设、节约集约的要求,在保证农民生产生活方便的前提下,引导农民向城镇和中心村适度集中居住,促进新农村建设。鼓励迁入城镇并有固定住所的农民自愿放弃宅基地,对自愿放弃的宅基地,给予相应补偿,允许在城镇和务工地已有居所的农民出租、转让其在原籍的房屋和宅基地,但转让、出租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允许从事规模经营的农业企业有偿使用农民的宅基地和房屋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1.3 大力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
坚持“大中小型并举、高中低端并重、农工商业联动”的思路,多形式、多领域、多层次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打造区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引导社会资本和城市工商企业加入农业产业化经营。多方帮助、扶持农村中的种养、营销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扩大经营规模,增强带动能力,培育发展成为龙头企业。不断壮大已有的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以兼并、收购、参股等方式扩大规模,培育发展一批大中型龙头企业集群。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加强与农民的联结,承租农民流转的土地发展规模经营,提高产业的集中度。
2 搞好土地流转工作的几点建议
2.1 要充分认识搞好土地流转工作的重要性
当前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势头越来越好,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也都看到了好处,但是要进一步扩大新一轮农业结构调整规模,必须重视土地问题,只有土地问题解决好了,才能实现区域化、规模化经营。面对农村土地,中央、省、市都出台了一系列长期稳定家庭承包责任制和土地承包关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那就是要长期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坚持长久不变,不能侵害农民的承包权。要妥善解决农业结构调整与土地流转的关系。土地流转能够有效地解决农村土地利用的矛盾,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村分工分业的进一步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化。只有农业产业化搞好了,才能为工业的快速发展增强后劲,才能逐渐缩小城乡差距,加速中国的城镇化水平。只要土地流转工作搞好了,新一轮农业结构调整就有了良好的基础。各级干部,特别是镇、村两级干部,必须提高认识并在农业结构调整过程中正确引导土地流转。
2.2 土地流转工作要注意把握好下列几个问题
一是土地流转要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和长期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为基础。要坚持土地承包长久不变的政策,维护农户的经营自主权,流转要农民自愿,不能因农业新一轮结构调整而侵害农民的土地承包权。二是要积极主动做好群众工作。要向群众宣传新一轮农业结构调整与土地流转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政策及操作办法,消除流转农户的后顾之忧。同时要按照平等协商的原则,公平、合理地处理好流转双方的利益关系。三是要因地、因村、因户制宜,选择合适的流转形式。转包、转让、反租倒包、互换、租赁和股份制经营等形式各具特点,适合哪种就可选择哪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