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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待宗教极端化问题,满足宗教极端化治理的常态化、去政治化、系统化及规范化需求,具备了相应的政策支撑、国内法基础及国际法依据,是我国西部地区治理宗教极端化问题的根本出路。以法律治理学的视角审视我国西部地区的宗教极端化问题,就是要建构"三位一体"的宗教极端化法律治理体系,即在对法律治理类型予以区分定位的前提下,实施温和型法律治理(宗法文化体制的培育)、关系型法律治理(宗教法与世俗法、民间法与国家法的良性互动)、强硬型法律治理(宗教极端化的国内法、国际法治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