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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社区是居民自治组织,具有自组织性。社区治理是由下向上自主秩序的生成过程。社区治理自组织的动力是社区共同利益。社区治理自组织的序参量是社区精英、社区组织、社区参与、社区规范。社区自组织治理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提高社区自组织能力,实现社区的和谐有序,加快社会发展。
关键词: 社区治理;自组织;机理;序参量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5-000-01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社区的稳定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社区治理是在社区地域范围内,社区组织针对社区公共问题,共同完成社区社会事务管理,实现社区和谐的过程。社区自组织治理是社区治理的新模式。
一、社区的自组织性
自组织是指系统演化过程中,在没有外部力量强行驱使的情况下,系统内部各要素协调动作,导致在时间上、空间上或功能上的联合行动,形成有序结构[1]。社区是指一定数量居民组成的、具有内在互动关系与文化维系力的生活共同体。构成社区的要素主要包括地域环境、经济、人口、社会活动、组织结构和社区资源等要素,这些要素相互作用、影响,使社区成为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社区是一个开放的、自主的系统,具有自组织性。社区居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实现社区和谐。
二、社区治理的自组织动力
社区治理自组织的动力是社区共同利益。社区是一个社会共同体,社区居民在共同体中生活形成共同利益。居民在自觉或不自觉地以社区共同利益为目标来展开行动。社区居民基于社区共同利益,自发地组织起来,进行协商,实现社区的和谐有序[2]。社区共同利益也是发展的,当初级利益需求得到满足,会演进出高级利益需求,促进社区自组织向高级阶段发展。社区治理是由下向上自主秩序的生成过程。
社区治理本身就是自组织发展演化过程,遵循自组织发展的内在规律。一方面,社区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社区组织、社区居委会的主体作用,加强社区居民、社区组织、居委会间的相互沟通与协商,群策群力,服务与管理社区,创建社区的和谐秩序;另一方面,社区加强内部与外界的联系,特别是加强社区与政府间联系,保持社区与政府的平等合作关系,充分利用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良好的法律秩序、充足的公共物品以及所需的财政支持。社区居民基于社区共同利益,利用社区内外部资源,实现社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三、社区治理自组织的序参量
1.社区精英
社区精英主要是指在社区中具有重要地位,能够发挥影响力的一部分群体。社区精英来自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在社区生活的某一个或几个领域拥有优势资源,并且可以通过其自身的能力和影响力,为社区居民争取发展资源,并能激发社区成员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参与到社区公共事务中,推动社区建设向良性发展。社区精英具备组织能力、号召力、以及公众权威,在社区治理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2.社区组织
社区组织是指社区内人们依托社区,按照一定的原则组织起来、从事经济活动或社会公共事务的共同体,是社区建设与管理的主体[3]。社区组织是一个完整的有机的社区组织系统,这些社区组织执行着一定的社会功能,完成特定的社会目标,并通过各自不同的关系而相互联结成社会系统。我国的社区组织包括社区党组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家属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和社区社会组织等。居民通过社区组织表达自己的意愿,社区组织之间通过协商管理社区事务。
3.社区参与
社区参与是政府、企业及社区社会组织介入社区建设的过程、方式和手段,也是社区居民参加社区建设计划、项目等各类公共事务与公益活动的行为及其过程。居民在社区中的参与居于主导地位,居民是社区生活的主体,可以作为某个企业或组织的成员参与到社区建设中,也可以组合成多种类型的非正式组织参与到社区事务中。政府为社区建设制定相关政策及运作法规,进行发动宣传、培训、规划以及尽可能地提供经费方面的支持。企业为社区提供经济资源、人力资源、物力资源和智力资源。社会组织为社区提供各种社会性事务的服务,如社会服务、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等。
4.社区规范
社区规范是指社区内存在的各种正式和非正式的规范的综合,是人们参与社区生活的行为准则。社区自治章程、居民公约等社区规范,反映出社区活动是否有序,以及有序程度的高低,也反映出社区自组织的成熟度。
社区自组织治理能够提升社区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实现社区善治。社区是居民自治组织。社区自组织将个体力量凝聚起来,强调平等主体的协商和合作,提高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社区自组织形成的自发秩序能够不断地自我完善、自我拓展,能够有效解决社区内部的复杂问题。社区居民与社区组织平等协商处理社区事务,在交往中建立信任与合作,强化社区秩序,提升社区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社区自组织使社区居民有效地参与社区公共决策,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形成以居民为中心,面向居民需要的、为居民提供公共产品的、富有发展活力的社区公共事务管理体系,实现社区善治。
参考文献:
[1]宋爱忠.自组织理论视域下的政府与市场关系[J].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15(6).
[2]孙璇.社区治理转型与新秩序的构建[J].江汉大学学报,2015(6).
[3]郑晓林.浅谈社区民间组织在构建和谐社区中的作用[J].新农村,2016(1).
作者简介:张建利(1972-),男,陕西西安人,博士,西安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城市管理。
基金项目:西安市软科学研究项目“西安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研究——西安市社区治理的自组织机制研究”(SF1506(3))。
关键词: 社区治理;自组织;机理;序参量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5-000-01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社区的稳定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社区治理是在社区地域范围内,社区组织针对社区公共问题,共同完成社区社会事务管理,实现社区和谐的过程。社区自组织治理是社区治理的新模式。
一、社区的自组织性
自组织是指系统演化过程中,在没有外部力量强行驱使的情况下,系统内部各要素协调动作,导致在时间上、空间上或功能上的联合行动,形成有序结构[1]。社区是指一定数量居民组成的、具有内在互动关系与文化维系力的生活共同体。构成社区的要素主要包括地域环境、经济、人口、社会活动、组织结构和社区资源等要素,这些要素相互作用、影响,使社区成为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社区是一个开放的、自主的系统,具有自组织性。社区居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实现社区和谐。
二、社区治理的自组织动力
社区治理自组织的动力是社区共同利益。社区是一个社会共同体,社区居民在共同体中生活形成共同利益。居民在自觉或不自觉地以社区共同利益为目标来展开行动。社区居民基于社区共同利益,自发地组织起来,进行协商,实现社区的和谐有序[2]。社区共同利益也是发展的,当初级利益需求得到满足,会演进出高级利益需求,促进社区自组织向高级阶段发展。社区治理是由下向上自主秩序的生成过程。
社区治理本身就是自组织发展演化过程,遵循自组织发展的内在规律。一方面,社区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社区组织、社区居委会的主体作用,加强社区居民、社区组织、居委会间的相互沟通与协商,群策群力,服务与管理社区,创建社区的和谐秩序;另一方面,社区加强内部与外界的联系,特别是加强社区与政府间联系,保持社区与政府的平等合作关系,充分利用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良好的法律秩序、充足的公共物品以及所需的财政支持。社区居民基于社区共同利益,利用社区内外部资源,实现社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三、社区治理自组织的序参量
1.社区精英
社区精英主要是指在社区中具有重要地位,能够发挥影响力的一部分群体。社区精英来自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在社区生活的某一个或几个领域拥有优势资源,并且可以通过其自身的能力和影响力,为社区居民争取发展资源,并能激发社区成员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参与到社区公共事务中,推动社区建设向良性发展。社区精英具备组织能力、号召力、以及公众权威,在社区治理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2.社区组织
社区组织是指社区内人们依托社区,按照一定的原则组织起来、从事经济活动或社会公共事务的共同体,是社区建设与管理的主体[3]。社区组织是一个完整的有机的社区组织系统,这些社区组织执行着一定的社会功能,完成特定的社会目标,并通过各自不同的关系而相互联结成社会系统。我国的社区组织包括社区党组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家属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和社区社会组织等。居民通过社区组织表达自己的意愿,社区组织之间通过协商管理社区事务。
3.社区参与
社区参与是政府、企业及社区社会组织介入社区建设的过程、方式和手段,也是社区居民参加社区建设计划、项目等各类公共事务与公益活动的行为及其过程。居民在社区中的参与居于主导地位,居民是社区生活的主体,可以作为某个企业或组织的成员参与到社区建设中,也可以组合成多种类型的非正式组织参与到社区事务中。政府为社区建设制定相关政策及运作法规,进行发动宣传、培训、规划以及尽可能地提供经费方面的支持。企业为社区提供经济资源、人力资源、物力资源和智力资源。社会组织为社区提供各种社会性事务的服务,如社会服务、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等。
4.社区规范
社区规范是指社区内存在的各种正式和非正式的规范的综合,是人们参与社区生活的行为准则。社区自治章程、居民公约等社区规范,反映出社区活动是否有序,以及有序程度的高低,也反映出社区自组织的成熟度。
社区自组织治理能够提升社区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实现社区善治。社区是居民自治组织。社区自组织将个体力量凝聚起来,强调平等主体的协商和合作,提高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社区自组织形成的自发秩序能够不断地自我完善、自我拓展,能够有效解决社区内部的复杂问题。社区居民与社区组织平等协商处理社区事务,在交往中建立信任与合作,强化社区秩序,提升社区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社区自组织使社区居民有效地参与社区公共决策,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形成以居民为中心,面向居民需要的、为居民提供公共产品的、富有发展活力的社区公共事务管理体系,实现社区善治。
参考文献:
[1]宋爱忠.自组织理论视域下的政府与市场关系[J].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15(6).
[2]孙璇.社区治理转型与新秩序的构建[J].江汉大学学报,2015(6).
[3]郑晓林.浅谈社区民间组织在构建和谐社区中的作用[J].新农村,2016(1).
作者简介:张建利(1972-),男,陕西西安人,博士,西安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城市管理。
基金项目:西安市软科学研究项目“西安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研究——西安市社区治理的自组织机制研究”(SF15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