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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大气污染以及机动车排气污染问题日益严峻。今年1月份,我国中东部地区17个省市出现了雾霾天气,长春市空气环境也连续出现重度污染。按照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长春市一季度优良天数比例仅为48.9%,这一数字为我们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敲响了警钟。那么,连续出现的雾霾天气是什么原因形成的?我省的空气质量到底怎么样?机动车的尾气排放是否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带着这些百姓关心、社会关注、政府关切的热点问题,5月13日至15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守臣带队,深入到长春、吉林两市进行了执法检查。重点对当地的热电厂、环境监测站、机动车尾气检测线以及公交集团公司等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了省政府环保、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和质监等部门以及长吉两市政府的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省内其他市(州)的人大常委会对本地区“一法一例”的贯彻实施情况也进行了自查,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供了书面报告。
贯彻实施 卓有成效
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各市(州)政府与各市(县、区)政府签订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和《主要污染物减排责任书》。2012年省政府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吉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也对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更加明确、更加严格的目标和要求。省政府还成立了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气化吉林”工程。
目前,全省电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全面实行了排污许可管理,国控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发放率达到90%以上,全省大气污染年排污收费额度近3亿元。在依法开展污染防治工作的同时,省内各地政府相继出台了一批配套的规章制度。
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多措并举综合施治。一是对火电、水泥等重点污染行业严管严治。我省26台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已有13台建成脱硝设施,综合脱硝效率达到60%以上。二是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常态化,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十一五”以来,全省查处环保违法企业1522户。三是加强清洁能源和清洁生产技术的推广使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积极推进热电联产、扩大集中供热面积,撤并小锅炉3418座,累计节约标煤264.86万吨。
全省各地通过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从源头控制“两高一资”(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性)项目新增量。“十一五”以来全省拒批建设项目165个。制定发布了《小型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四项大气污染排放控制地方标准。全省每年新增绿地面积1000公顷以上,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5%左右。与此同时,各级政府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科学规划城市发展布局,从根本上解决大气污染等一系列环境问题。
全省各地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实施公交优先、公交便民工程,宣传贯彻低碳环保、绿色出行的交通理念。省政府制定了汽油车和柴油车“国三”阶段污染物排放限值两个地方标准。全省已有80家检测机构取得了机动车环保检测资格,9个市(州)全面实施了环保标志管理。2012年,全省淘汰老旧机动车27万辆。我省计划在2015年底前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17.59万辆,截至目前全省已淘汰7.2万辆。省政府将“严格执行老旧机动车淘汰制度”列为重点督办项目,全省现有的7198辆“冒黑烟”柴油公交车是重点工作对象。
省政府分阶段逐步实施新标准监测能力建设,计划于2014年底之前全部达到国家要求。长春市已于2012年底完成,在全国率先向社会实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吉林市、长白山管委会已完成空气自动监测站的改造和建设,四平市、通化市、松原市计划于今年完成,延边州、白城市、白山市计划于2014年完成。
省政府坚持不懈地开展舆论宣传,积极开展环保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在大、中、小学校增设环保法律课程,以各种形式为载体宣传“一法一例”。
从现行环保标准的指标完成情况看,我省部分指标处于东北地区乃至全国前列,九个市(州)政府所在地空气质量全部达到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向好。
问题 不容回避
现在,环保理念已经成为全省共识,但个别地方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执法力度不够、群众参与程度不高的问题仍然存在。
能源结构不尽合理。“十一五”末期,煤炭占我省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仍高达70%以上,石油占17.3%,天然气仅占2.8%,同时能源的对外依存度过高,工业等产业和能源结构不合理使我省大气环境质量难以实现本质提升。
管理水平需要不断强化。出租车油改气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尚未建立,全省淘汰“黄标车”、更新老旧柴油公交车还没有专门的计划,除长春、吉林两市外,其他地区大气污染监测能力、执法水平急待提高。
资金投入明显不足。工业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投入不足,四平、白城等地机动车环保检测在线监控平台尚未建设,一些新技术、新设备不能及时应用,尤其是有些建设后的运行维护还缺乏必要资金。
有关法律法规需要修订。“一法一例”实施多年,有些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对一些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造成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不利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
建议 重在落实
检查组建议要继续加大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法规的工作力度,执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工作要严格把关,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政绩和经济增长。
要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燃煤型污染和“黄标车”、老旧柴油车排气污染防治仍然是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省政府要进一步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工作计划,同时继续加强综合治理,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多方面、多举措巩固和促进大气污染防治效果。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坚持发展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工业项目,努力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进一步加大对火电、钢铁、水泥和重金属等污染重点行业违法排污的监管和惩处力度。进一步加大环保培训、监测检测平台建设、科研等方面的经费保障和资金投入。
加快能源结构调整。页岩油气的开发工作要加大投入、加快推进,使之尽快转化为现实可用的能源优势。对全省能源战略规划做进一步研究,逐步降低煤炭应用比重,推广利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生物质能等清洁燃料。
在国家对环保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作出修订后,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并对《吉林省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修改完善。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今年,中国将主题定名为“同呼吸,共奋斗”。解困十面“霾”伏,迫在眉睫。环境污染不是一朝一夕造成的,而治理污染也并非一蹴而就。环境日倡导的“为改善空气质量,实现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中国而奋斗”的理念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
贯彻实施 卓有成效
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各市(州)政府与各市(县、区)政府签订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和《主要污染物减排责任书》。2012年省政府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吉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也对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更加明确、更加严格的目标和要求。省政府还成立了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气化吉林”工程。
目前,全省电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全面实行了排污许可管理,国控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发放率达到90%以上,全省大气污染年排污收费额度近3亿元。在依法开展污染防治工作的同时,省内各地政府相继出台了一批配套的规章制度。
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多措并举综合施治。一是对火电、水泥等重点污染行业严管严治。我省26台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已有13台建成脱硝设施,综合脱硝效率达到60%以上。二是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常态化,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十一五”以来,全省查处环保违法企业1522户。三是加强清洁能源和清洁生产技术的推广使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积极推进热电联产、扩大集中供热面积,撤并小锅炉3418座,累计节约标煤264.86万吨。
全省各地通过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从源头控制“两高一资”(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性)项目新增量。“十一五”以来全省拒批建设项目165个。制定发布了《小型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四项大气污染排放控制地方标准。全省每年新增绿地面积1000公顷以上,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5%左右。与此同时,各级政府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科学规划城市发展布局,从根本上解决大气污染等一系列环境问题。
全省各地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实施公交优先、公交便民工程,宣传贯彻低碳环保、绿色出行的交通理念。省政府制定了汽油车和柴油车“国三”阶段污染物排放限值两个地方标准。全省已有80家检测机构取得了机动车环保检测资格,9个市(州)全面实施了环保标志管理。2012年,全省淘汰老旧机动车27万辆。我省计划在2015年底前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17.59万辆,截至目前全省已淘汰7.2万辆。省政府将“严格执行老旧机动车淘汰制度”列为重点督办项目,全省现有的7198辆“冒黑烟”柴油公交车是重点工作对象。
省政府分阶段逐步实施新标准监测能力建设,计划于2014年底之前全部达到国家要求。长春市已于2012年底完成,在全国率先向社会实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吉林市、长白山管委会已完成空气自动监测站的改造和建设,四平市、通化市、松原市计划于今年完成,延边州、白城市、白山市计划于2014年完成。
省政府坚持不懈地开展舆论宣传,积极开展环保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在大、中、小学校增设环保法律课程,以各种形式为载体宣传“一法一例”。
从现行环保标准的指标完成情况看,我省部分指标处于东北地区乃至全国前列,九个市(州)政府所在地空气质量全部达到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向好。
问题 不容回避
现在,环保理念已经成为全省共识,但个别地方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执法力度不够、群众参与程度不高的问题仍然存在。
能源结构不尽合理。“十一五”末期,煤炭占我省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仍高达70%以上,石油占17.3%,天然气仅占2.8%,同时能源的对外依存度过高,工业等产业和能源结构不合理使我省大气环境质量难以实现本质提升。
管理水平需要不断强化。出租车油改气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尚未建立,全省淘汰“黄标车”、更新老旧柴油公交车还没有专门的计划,除长春、吉林两市外,其他地区大气污染监测能力、执法水平急待提高。
资金投入明显不足。工业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投入不足,四平、白城等地机动车环保检测在线监控平台尚未建设,一些新技术、新设备不能及时应用,尤其是有些建设后的运行维护还缺乏必要资金。
有关法律法规需要修订。“一法一例”实施多年,有些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对一些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造成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不利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
建议 重在落实
检查组建议要继续加大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法规的工作力度,执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工作要严格把关,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政绩和经济增长。
要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燃煤型污染和“黄标车”、老旧柴油车排气污染防治仍然是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省政府要进一步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工作计划,同时继续加强综合治理,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多方面、多举措巩固和促进大气污染防治效果。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坚持发展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工业项目,努力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进一步加大对火电、钢铁、水泥和重金属等污染重点行业违法排污的监管和惩处力度。进一步加大环保培训、监测检测平台建设、科研等方面的经费保障和资金投入。
加快能源结构调整。页岩油气的开发工作要加大投入、加快推进,使之尽快转化为现实可用的能源优势。对全省能源战略规划做进一步研究,逐步降低煤炭应用比重,推广利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生物质能等清洁燃料。
在国家对环保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作出修订后,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并对《吉林省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修改完善。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今年,中国将主题定名为“同呼吸,共奋斗”。解困十面“霾”伏,迫在眉睫。环境污染不是一朝一夕造成的,而治理污染也并非一蹴而就。环境日倡导的“为改善空气质量,实现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中国而奋斗”的理念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