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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学的异军突起并非空穴来风,如果放到文学大历史中看,它不过是文学史传播和书写工具变革的常态现象。因此,对网络文学的学理研究,亦应当从文学史的"常变"规律来看。网络文学的崛起,其文学史意义在于恢复文学被中断的民间起源,构造一种"文学社会"的底层结构,同时,也是对文学娱乐性原初叙事伦理的恢复。网络文学的兴起与发展,得益于网络的自由,但网络文学的悖论是:自由的道德在于创造,没有创造的自由是不道德的自由。网络文学的发展,必须解决好自由与创造的关系,创造出属于网络文学的经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