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功能实现效果的影响因素

来源 :法制与社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anlongdy123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党的十八大,习近平主席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奋斗目标,“法治中国”的提出就赋予了“法”很重要的角色,法治中国的实现首先依赖的就是法律“正功能”的发挥。本文指出法律功能的实现是我们必须正视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 法律功能 法治 法治中国
  作者简介:任文俊,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方向在读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3-005-02
  法律功能是指法律作为体系或部分在一定立法目的的指引下,基于其内在结构属性,而与社会单位所发生的能够通过自己的运行所造成的客观效果。法律的功能体现在各个领域,具体包括:经济领域、政治领域、公共领域等。然而,法律功能实现效果受很多因素的影响。为了能够联系实际地分析法律功能实现效果的影响因素,笔者首先要评价一下法律功能在我国的实现效果。首先是经济领域,法律的经济功能表现在能够调整经济生活,维护经济秩序。但我国的现实是存在各种恶性竞争,“毒胶囊”、“假鸡蛋”、“毒奶粉”、“地沟油”等事件层出不穷。最近有调查报告显示:我国用于出口的商品合格率接近于百分之百,而用于国内市场的商品假冒伪劣现象十分严重;其次是政治领域,法律的政治功能表现在协调政治关系,规范政治行为。2013年中央巡视工作成绩单显示的大量腐败现象并没有让我们觉得惊讶,人们甚至评论说这只是腐败的冰山一角;最后是公共领域。法律的公共功能表现在能够预防社会冲突,解决社会问题,保全社会结构。2014年是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医疗纠纷暴力伤医案件,云南、乌鲁木齐火车站暴力杀人事件,广州、杭州公交车起火事件等等。当我们看到这样的新闻不再觉得惊讶时,表明我们对这种社会状态已经习以为常,而这种习以为常的心态对我国的社会稳定是一种潜在的威胁。从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法律功能在中国的实现效果并不理想,甚至可以说是“差”!为了扭转这种局面,下面笔者就从我国的角度出发,分析法律功能实现效果的影响因素。
  一、 市场经济因素
  经济活动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它决定了法律的产生和发展。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正是经济的发展产生了法律的需求。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了具备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不得不正视的问题是在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也为法律功能的发挥,法治中国的建设带来一些阻却因素:
  (一)自上而下的经济转型方式
  中国由计划经济体制转为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并不是像西方采取的“自下而上”方式,而是通过政府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实现的。这样的转型方式在中华五千年的历史背景和封建思想的影响下,缺乏社会文化土壤的支撑,缺乏社会价值观念的支持,所以我国的市场经济的产生和发展是从中国文化系统的表层开始的,市场经济提倡的那些自由、平等、公平精神也没有成为人们思维方式的一部分,更没有成为人们生活方式的一部分。同时,由于我国历史悠久,一些传统文化对人们思维、生活方式的影响已经是根深蒂固,在市场经济要求的法治精神缺乏的情况下,市场经济也只能以适合于这种文化结构的方式缓慢地向其深层渗透。因此,市场经济提倡的这种法治精神并没有促使人们法治思维的形成。
  (二)断裂社会的形成
  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们一直都是在摸索着前进,但发展到现阶段,与经济发展需求严重脱轨的“社会体制和制度”已成为我国发展的绊脚石。从国际经验来看,人均纯收入1000-4000美元之间的发展阶段,正是一个社会迈向更加多元化、分化和冲突凸显的不稳定期。2012年我国人均GDP就已经达到6100美元,所以我国正面临着“不稳定期”的严峻考验。虽然我国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制度,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帮助后富,逐步走向共同富裕。但现实出现的问题是一种断裂社会的形成: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官民关系对立紧张、阶层意识越来越明显、大众的不满情绪膨胀且极易爆发。这种断裂社会导致官员的严重腐败、法治功能的失效、社会暴力、报复事件的频发。而针对断裂社会的形成,我国的“维稳”策略似乎也在走弯路:要么是侧重以暴制暴,以高压换取和谐,要么是花钱买平安,花费巨额的维稳费用。而这种维稳方式完全是费力不讨好:一方面争议的问题根本没有解决反而愈演愈烈,另一方面也忽略了权利的保障和民意的疏解。
  二、普法教育的缺陷及传统文化的影响
  (一)普法教育的缺陷
  虽然我国比较重视普法教育,例如有专门的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但这些举措并没有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以至于当在社会生活中遇到问题时不是借助法律途径解决,而是通过“信访”甚至是“报复社会”等极端的方式解决。这就暴露出我国普法教育的缺陷:首先,在内容方面,仅仅针对法律条文、法律制度这些写在纸上的东西进行宣传,忽略了对公民法律信仰、法治精神的深层培育。由于法律条文本身的晦澀难懂,大部分人对普法教育所宣传的内容仅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当然对其深层的法治精神更全然不知,所以更无法形成法律信仰。其次,在形式方面,有关部门仅仅采用挂条幅、领导讲话、发材料等形式完成普法教育的宣传任务。这种宣传方式就真的只是形式意义上的走过场,没有切切实实地进入群众的生活中解决问题,而这种方式的宣传效果也可想而知。
  (二)传统文化的影响
  对法律功能的实现,法治中国的建设而言,中国传统文化中既有促进其健康发展的积极因素,也有阻碍其发展的消极因素。这些消极因素包括:首先,以三纲为核心的封建主义教义,它贯穿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至今仍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很大的破坏作用。当代中国社会日常所讲的法律中的重大弊端,例如权大于法、依言不依法、依人不依法等,就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封建教义的影响;其次,儒家思想中“德主刑辅”的法律思想,偏重了道德教化的作用,将法律的作用放到次要地位,有轻视法律的意识存在;同时,权利观念淡薄,对诉讼持“轻视”态度。与轻视法律作用一样,儒家法律思想也轻诉讼。轻视以及畏惧甚至鄙视诉讼的思想是不利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   三、法律体系的不完善
  而我们也都知道“有法可依”是法律功能发挥的前提条件,没有“法”,法律功能的发挥无从谈起。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从目前我国法制建设的总体状况和真实水平来看,“有法可依”不仅在法律文本上没有得到解决,在实践中更是存在诸多问题,具体表现为:
  (一)无法可依
  虽然2011年年初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建成,但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领域仍然存在大量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例如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其中第二章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宗教信仰自由、通讯自由等,但这些权利绝大部分仅仅是写在纸上的权利,几乎没有任何的现实意义:这些基本权利有什么方式保障实现,受到不法侵害时如何在制度上得到法律的救济,这些实现权利所需的必要条件仍然缺乏有关法律予以明确具体化。
  (二) 有法不能依
  有法不能依是指在表面上存在处理相关问题的法律,但是这些法律法规有的根本就没有提供处理某类社会问题的法律规则,还有的因为相关的法律法规彼此规定冲突,使得出现具体实践中不知道应该依据何种规定解决问题的难堪局面,导致有法不能依。前者情况如“逼女车主喝农药的超载罚款”事件:我国有四个部门对货车超载有直接管辖权:公路局、运输局、道路市政管理、交管局,这四个部门管理货车超载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这四个部门不仅能管,同时还都有罚款权,运输局虽然在理论上不能直接对货车超载罚款,但对货车改装有罚款的权力,由于现实中超载货车几乎都要经过改装,所以运输局实际上也有罚款权。这样的法律规定,就导致“一个违法、多重处罚”的现象泛滥。就因为這种多头执法造成女车主难以忍受巨额的罚款,而最终以喝农药的极端方式来反抗。后者的情况如物权法的出台,其内容不仅很多与担保法相冲突,很多规定也与中国现行的财产制度存在较大的价值冲突,其实践意义大打折扣。
  (三)法治热
  从建设法治国家到“法治中国”这个概念的提出,在法治舆论的导向上,当代中国的立法和法治被国人寄托了更大的期望,但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法律的功能不是万能的,法律功能有其局限性,有些领域不适合法律来出面干涉。
  第一,让法律遍布所有领域。例如近年来全国和地方两会提出的立法要求、建议数量庞大,这些领域甚至是本应该由道德、纪律规范调整的领域,例如曾有人提出将公交车上给老人让座列为法律条文,这样的提案简直荒谬可笑,如果将这样本来属于道德领域的问题由法律来调整,那么国人的道德水平将会到达怎样一个底线?
  第二, 依靠法律解决所有问题。现在形成的思维定势是:哪个部分出现了问题、矛盾不能解决,哪里就出现新的法律文件。同样,哪个部分值得鼓励、促进,哪个部分需要保护,哪里就出现了立法,立法在人们眼中特别是权力阶层包治百病的名方良药表现在一旦出现事故就下达相关《通知》。当然,我批评的不是这种《通知》本身,而是这些通知的出现方式是“非法治”的。这种做法不是国民所期望的处理方式,国民所期待的是事先发现问题,做好防备工作,而不是一出现什么问题立马就出一个什么通知来解决。我们必须认识到法律不是解决一切问题的良药,法律有其局限性。
  参考文献:
  [1]陈金钊.法治方式对中国的冲撞及其反思.法制与社会.2010.
  [2]李洁珍.公民意识的法治功能及其实现.江西社会科学.2005(11).
  [3]潘世钦.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法治功能探析.社会主义研究.2006(6).
  [4]李佳鸿.试析法律功能.改革与开放.2010(4).
  [5]柯卫.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内涵和功能探析.求索.2011(7).
其他文献
[摘 要]当前语文教学中出现的舍“工具”而讲“人文”的现象,主要原因不在课程标准关于语文性质定位的表述,而在于一线教师对它的表述还没有准确理解,还没有在教学实践中找到贯彻工具性与人文性统一的方法。鉴于语文本体论的讨论目前还难以获得一致的结论,没必要再发起一场关于语文性质定位的论战,课程标准中关于语文性质定位的表述也暂不要改变。专家和语文教学大师们应更多地把注意力、精力放在指导一线教师把握两性统一的
经济全球化趋势逐渐加快的背景下,有不计其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处于濒危状态,随时都可能消亡。地方高校对于传承和保护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独特的优势,其应该肩负起民族
在大数据时代,大数据应用的战略价值以为世人所认可.体现在教育领域,高校教学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一方面,通过大数据的应用,可以使高校的教学决策更加科学、教学设计
新的语文课程标准指出:“教学内容的确定,教学方法的选择,评价方式的设计,都应有助于这种学习方式的形成。”评价是杠杆,具有导向作用。适应课程改革的需要,探讨如何改革语文评价办法,推动学习方式的变革,促进学生的发展,已迫切地摆在了每一个语文教育工作者面前。    一、他评与自评相结合    语文教学的学科性特点也决定了教学的方式的丰富性、广阔性和可变性。假如没有评价对象(包括教师与学生)的介入,其评价
《小学数学课程标准》指出:“自主探索”是学生学习数学的重要方式之一。在小學数学教学中,由于小学生受原有知识经验和能力的限制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提高探索能力,独立完成探索任务,养成自主探索习惯,必须依靠教师的精心组织和指导。在数学教学中如何让学生进行自主探索呢?    一、营造和谐氛围,诱发探索兴趣    心理学研究发明:学生只有在宽松、和谐、自主的环境中学习,才能思维开阔,思维活跃,主动参与学习活动,
目的 探讨舒适护理对老年股骨头置换术患者心理状态及心率的影响.方法 选取本院2018年1月~~2019年8月收治的老年股骨头置换术患者80例,采用随机双盲的研究方法平分成观察组和对
为探究吕家坨井田地质构造格局,根据钻孔勘探资料,采用分形理论和趋势面分析方法,研究了井田7
基于pin结构的a-Si:H太阳能电池中的空间电荷效应,讨论了a-Si/CuInSe2叠层太阳能电池的稳定性.采用计算机数值模拟方法,得出由光生空穴俘获产生的a-Si:H层中正空间电荷密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