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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在产业化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也日益明显,如土地规模化经营程度低;农业信息传播不畅;产业化运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本文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针对性的提出改进措施,以期推动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一、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规模化经营程度低。乡镇地区的土地经营规模比较小,信息比较闭塞,都制约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农业产业化的基本特诊就是产业化、规模化经营,一些乡镇地区用作农业生产的土地比较狭小,无法实现大面积、高效率的产业化经营。同时,乡镇地区的农业信息渠道不畅通,农业科技信息,农产品市场信息,农作物灾害以及病虫信息等无法及时传播,都会给农业产业化发展造成极大的影响,甚至是灾难性的。
(二)农业信息传播不畅。农业信息对农业产业化的影响是深刻而多方面的。它的意义主要体现在提供科技信息、市场信息和灾害性气候与病虫预报等方面。这对产业化的实施成功与否几乎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例如产业化的科学决策首先离不开信息技术的支撑;市场信息不灵,则往往导致项目选择的失误。但目前我国农村信息市场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管理机制不健全,缺乏统一的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各部门、各行业各自为政,甚至部门分割,地区封锁,缺乏整体设计与相应的法律政策协调,影响了信息市场的合理、有序交易。大多数农村地区还没有建立网络化信息市场,农业信息的采集、加工、储存和传递仍处于原始阶段,农业信息不能及时、快速、准确地传递到农民手中,农业信息难以得到有效吸收和利用。
(三)产业化运作机制不健全。有的企业由于项目选择缺乏周密的市场调查,产品科技含量不高,经不起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出现经营亏损,对农户缺乏吸引力。有的地方硬性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工商企业参与农业开发,靠“拉郞配”形式组织公司,没有完全按市场经济的办法组织适合市场经济的现代化运营公司。此外,产业化实体由于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追求,不按合同办事,造成履约率低。主要表现在当市场供不应求,市场价格高于合同价时,部分农户为了眼前利益,置合同契约不顾,谎称农产品减产等原因,偷偷将农产品高价转向市场,使企业不能及时按合同价收购原料,造成企业利益受损。此外,在原料生产过程中,为了提高产量或降低成本,部分农户不按生产规程进行生产,使企业无法获得符合质量标准的加工原料。反之,当市场供过于求时,市场价格低于合同价时,有的龙头企业又拒绝收购,或任意压级、压价、拖欠货款,变相损害农民利益。这些双方只为自己利益着想的短期行为,均影响产业化实体长远发展。
二、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措施
(一)加强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乡镇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离不开规模经营,在一些条件有限的乡镇地区,达不到很大的经营规模。可以有条件的,逐步的进行适度规模的土地产业化发展。根据乡镇农业产业化发展实际情况,发展一些乡镇企业,同时结合户籍制度、小城镇发展政策等,让农民真正意义上同土地脱钩,实现土地的集中化、产业化发展。此外,还可以对乡镇地区的耕地制度进行变革,采用耕地流转制度,从而促使一些拥有耕地却不用来进行农业发展的农民进行土地流转,实现乡镇耕地的有效利用,逐步实现小规模的产业化经营。
(二)完善农业信息市场。首先,农业信息人员要不断增强信息的商品意识和树立市场经济的观念,将过去由国家拨款,根据行政指令对信息资源进行整理、加工和收藏,无偿向社会提供服务的方式,转变为以获取效益为目标,以农民的需求为导向,根据农业信息市场的特点生产适销对路的信息产品以获取效益的运作方式。 其次,在产品开发上除保持原有的传统产品外,还要对信息产品进行二次、三次深加工,开发出具有农业特色的数据库、实物信息产品和使用配套产品,及时向各类农村用户提供适合于农村市场经济需要的新信息。其三,各地要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建立适合于本地特点的农业信息市场,充分发挥科技集市、科技大篷车的优势,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多层次、多样化的科技信息、成果转换。同时建立全国统一的农业信息市场,对各地的信息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建立和健全信息市场法规,将零星、分散、无序的信息交易加以规范,以保护信息生产者与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运作机制。农业产业化运行机制的核心问题是利益分配,完善的利益和风险运行机制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根本保证,也是制止各种机会主义行为、降低违约率的有效措施。为保证双方利益,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合同契约、订单农业、合同加服务、股份合作等形式进行利益联结。企业和农户都要提高法制观念,强化法律意识,保证企业与农户所签合同的法律效力。
(作者单位为隆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农业科,中共河北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员 )
一、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规模化经营程度低。乡镇地区的土地经营规模比较小,信息比较闭塞,都制约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农业产业化的基本特诊就是产业化、规模化经营,一些乡镇地区用作农业生产的土地比较狭小,无法实现大面积、高效率的产业化经营。同时,乡镇地区的农业信息渠道不畅通,农业科技信息,农产品市场信息,农作物灾害以及病虫信息等无法及时传播,都会给农业产业化发展造成极大的影响,甚至是灾难性的。
(二)农业信息传播不畅。农业信息对农业产业化的影响是深刻而多方面的。它的意义主要体现在提供科技信息、市场信息和灾害性气候与病虫预报等方面。这对产业化的实施成功与否几乎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例如产业化的科学决策首先离不开信息技术的支撑;市场信息不灵,则往往导致项目选择的失误。但目前我国农村信息市场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管理机制不健全,缺乏统一的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各部门、各行业各自为政,甚至部门分割,地区封锁,缺乏整体设计与相应的法律政策协调,影响了信息市场的合理、有序交易。大多数农村地区还没有建立网络化信息市场,农业信息的采集、加工、储存和传递仍处于原始阶段,农业信息不能及时、快速、准确地传递到农民手中,农业信息难以得到有效吸收和利用。
(三)产业化运作机制不健全。有的企业由于项目选择缺乏周密的市场调查,产品科技含量不高,经不起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出现经营亏损,对农户缺乏吸引力。有的地方硬性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工商企业参与农业开发,靠“拉郞配”形式组织公司,没有完全按市场经济的办法组织适合市场经济的现代化运营公司。此外,产业化实体由于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追求,不按合同办事,造成履约率低。主要表现在当市场供不应求,市场价格高于合同价时,部分农户为了眼前利益,置合同契约不顾,谎称农产品减产等原因,偷偷将农产品高价转向市场,使企业不能及时按合同价收购原料,造成企业利益受损。此外,在原料生产过程中,为了提高产量或降低成本,部分农户不按生产规程进行生产,使企业无法获得符合质量标准的加工原料。反之,当市场供过于求时,市场价格低于合同价时,有的龙头企业又拒绝收购,或任意压级、压价、拖欠货款,变相损害农民利益。这些双方只为自己利益着想的短期行为,均影响产业化实体长远发展。
二、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措施
(一)加强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乡镇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离不开规模经营,在一些条件有限的乡镇地区,达不到很大的经营规模。可以有条件的,逐步的进行适度规模的土地产业化发展。根据乡镇农业产业化发展实际情况,发展一些乡镇企业,同时结合户籍制度、小城镇发展政策等,让农民真正意义上同土地脱钩,实现土地的集中化、产业化发展。此外,还可以对乡镇地区的耕地制度进行变革,采用耕地流转制度,从而促使一些拥有耕地却不用来进行农业发展的农民进行土地流转,实现乡镇耕地的有效利用,逐步实现小规模的产业化经营。
(二)完善农业信息市场。首先,农业信息人员要不断增强信息的商品意识和树立市场经济的观念,将过去由国家拨款,根据行政指令对信息资源进行整理、加工和收藏,无偿向社会提供服务的方式,转变为以获取效益为目标,以农民的需求为导向,根据农业信息市场的特点生产适销对路的信息产品以获取效益的运作方式。 其次,在产品开发上除保持原有的传统产品外,还要对信息产品进行二次、三次深加工,开发出具有农业特色的数据库、实物信息产品和使用配套产品,及时向各类农村用户提供适合于农村市场经济需要的新信息。其三,各地要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建立适合于本地特点的农业信息市场,充分发挥科技集市、科技大篷车的优势,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多层次、多样化的科技信息、成果转换。同时建立全国统一的农业信息市场,对各地的信息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建立和健全信息市场法规,将零星、分散、无序的信息交易加以规范,以保护信息生产者与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运作机制。农业产业化运行机制的核心问题是利益分配,完善的利益和风险运行机制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根本保证,也是制止各种机会主义行为、降低违约率的有效措施。为保证双方利益,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合同契约、订单农业、合同加服务、股份合作等形式进行利益联结。企业和农户都要提高法制观念,强化法律意识,保证企业与农户所签合同的法律效力。
(作者单位为隆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农业科,中共河北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