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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业部2015年4月印发《农业部关于开展草原确权承包登记试点的通知》,决定在部分省区开展草原确权承包登记试点工作。《通知》指出,试点范围由实施草原补奖政策和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的省区,自行选择1个以上有积极性和一定基础条件的县、乡或村,开展整体试点。试点工作包括摸清草原承包基础情况、完善草原承包合同、颁发草原权属证书、加强草原确权承包档案管理、健全草原承包纠纷调处机制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