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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杀、侦探、性和邪教
美国现代作家,往往有种一百年前英国作家的派头,那就是把整个地球当作他们的故事背景,不仅是地理上的地球,还有历史文化方面的地球。一句话,大帝国的派头儿
我在书店闲逛时有两种状态,取决于当时钱包的厚薄。若是钱少,便会小心翼翼地挑书,前言后记看了不说,顺手还要阅读十数页,确信自己真的喜爱这本书,才买下来。往往在书店呆上两三小时,最后只买下三两本。若是钱多,就会大手大脚,看一眼内容大致顺眼,或是书名起得有文化,就毫不犹豫地把书拿起来,扔到自己堆起来的那一摞书中,心想不一定什么时候搭错了筋就会看的。在这种疯狂状态下,一小时之内买上七八十本书是常事儿。
买《名字》这本书时,我手上已抱了二十来本书,最底下一本又薄又窄,是本小32开,叫我觉得底座不稳,书在手上晃来晃去,于是把《名字》这本精装书抄过来当底座,免去耍杂技的尴尬。
一眼扫过去,此书作者是美国人。美国作家普遍文化水平高,不愿到社会上受挫,死磕校园的人很多,混着混着就混出个双博士来,要不后现代的大本营怎么在美国呢,我看原因就是文化过剩。
后现代文学的一个特征就是文化拼贴及时空错位,依我的愚见,这与那帮作家的个人知识太繁杂有直接关系,非远在中国的我辈作家所能望其项背。
两月后,翻看《名字》,虽然封面是商业书的封面,但以我的经验,国产书的封面极不可信,搞不好是本文学书。从书名看,作者似乎有语言学、历史学或哲学背景,一看译者李公绍的序言,果真被我言中了。
作者唐·德里罗,生于1936年的纽约,意大利后裔,写过12本长篇小说,福特汉姆学习神学、哲学和历史。据说在大学睡了四年,不过,这话不足信,外国作家一般比较谦虚,特别是在文化上,因为有文化的人太多,一吹牛就会露马脚,不像这里,人人都把自己以一当十地说,弄得个个跟得了精神分裂症似的。
话说回来,我虽猜中一些,但另一些没有猜中,此书的内容涉及凶杀、侦探、性、邪教等商业因素。主人公詹姆士是美国驻希腊公司的风险分析员,他去库罗斯岛看望分居的妻子和儿子,听说那里有一个叫“名字”的邪教组织杀害一位老人,通过调查,他发现该组织专门谋杀那些姓名的首字母与发生谋杀的城市名首字母相同的人,最后,詹姆士目睹一侨居希腊的美国人被打死。
小说两条线索时隐时现,异教的恐怖主义活动只是一个背景,结尾才出现中情局与暗杀,作者与其分居妻子的关系最后也没有交待,反倒是此书从语言学的角度,通过已被命名的人物与事件,谈及所有人在事件中的位置及精神状态。书中人物会四五种语言的有好几个,地点更是繁多,美国、希腊、土耳其、印度不说,那些小镇与古城更是多如牛毛。
美国现代作家,往往有种一百年前英国作家的派头,那就是把整个地球当作他们的故事背景,不仅是地理上的地球,还有历史文化方面的地球。一句话,大帝国的派头儿。
资本主义制度虽然被他们自己说得毛病颇多,依我看有一点却是无法比的,那就是具有一种自我批评、修正系统。这个系统不是精神上的,而是落实到具体程序上,使制度可随时改正错误。因而,资本主义作家要想反抗制度,很是困难,只要是忠言,就会被制度接纳、采用,直至变成制度的一部分,于是反抗成了支持。所以,资本主义作家只有一种形式的反抗,那就是自觉地不发言,远离媒体。
然而,这却是一个悖论,作为一个作家,不发言如何反抗呢?所以,从我们这里看,他们的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实是他们制度的一部分,依我看,叫做帮助改进现实主义文学更确切,这是学不来的,西瓜不能种到北极去。
《名字》的译文很好,平白流畅,可使阅读有节奏地进行。开头谈到雅典卫城,只用四个词:美丽、尊严、秩序、比例,前两个词很准确,后两个词很专业。
小说中有些句子很有意思,比如,“在查理看來,知不知道当地人的骂人话和谈论他们做爱、拉屎的用语,是衡量一个人是否尊重其它民族文化的一个标志。”这样的句子通篇皆是,虽然十分美国化,却会叫你在阅读中不时哑然失笑,可以说,我认为买这本书的钱没白花。
美国现代作家,往往有种一百年前英国作家的派头,那就是把整个地球当作他们的故事背景,不仅是地理上的地球,还有历史文化方面的地球。一句话,大帝国的派头儿
我在书店闲逛时有两种状态,取决于当时钱包的厚薄。若是钱少,便会小心翼翼地挑书,前言后记看了不说,顺手还要阅读十数页,确信自己真的喜爱这本书,才买下来。往往在书店呆上两三小时,最后只买下三两本。若是钱多,就会大手大脚,看一眼内容大致顺眼,或是书名起得有文化,就毫不犹豫地把书拿起来,扔到自己堆起来的那一摞书中,心想不一定什么时候搭错了筋就会看的。在这种疯狂状态下,一小时之内买上七八十本书是常事儿。
买《名字》这本书时,我手上已抱了二十来本书,最底下一本又薄又窄,是本小32开,叫我觉得底座不稳,书在手上晃来晃去,于是把《名字》这本精装书抄过来当底座,免去耍杂技的尴尬。
一眼扫过去,此书作者是美国人。美国作家普遍文化水平高,不愿到社会上受挫,死磕校园的人很多,混着混着就混出个双博士来,要不后现代的大本营怎么在美国呢,我看原因就是文化过剩。
后现代文学的一个特征就是文化拼贴及时空错位,依我的愚见,这与那帮作家的个人知识太繁杂有直接关系,非远在中国的我辈作家所能望其项背。
两月后,翻看《名字》,虽然封面是商业书的封面,但以我的经验,国产书的封面极不可信,搞不好是本文学书。从书名看,作者似乎有语言学、历史学或哲学背景,一看译者李公绍的序言,果真被我言中了。
作者唐·德里罗,生于1936年的纽约,意大利后裔,写过12本长篇小说,福特汉姆学习神学、哲学和历史。据说在大学睡了四年,不过,这话不足信,外国作家一般比较谦虚,特别是在文化上,因为有文化的人太多,一吹牛就会露马脚,不像这里,人人都把自己以一当十地说,弄得个个跟得了精神分裂症似的。
话说回来,我虽猜中一些,但另一些没有猜中,此书的内容涉及凶杀、侦探、性、邪教等商业因素。主人公詹姆士是美国驻希腊公司的风险分析员,他去库罗斯岛看望分居的妻子和儿子,听说那里有一个叫“名字”的邪教组织杀害一位老人,通过调查,他发现该组织专门谋杀那些姓名的首字母与发生谋杀的城市名首字母相同的人,最后,詹姆士目睹一侨居希腊的美国人被打死。
小说两条线索时隐时现,异教的恐怖主义活动只是一个背景,结尾才出现中情局与暗杀,作者与其分居妻子的关系最后也没有交待,反倒是此书从语言学的角度,通过已被命名的人物与事件,谈及所有人在事件中的位置及精神状态。书中人物会四五种语言的有好几个,地点更是繁多,美国、希腊、土耳其、印度不说,那些小镇与古城更是多如牛毛。
美国现代作家,往往有种一百年前英国作家的派头,那就是把整个地球当作他们的故事背景,不仅是地理上的地球,还有历史文化方面的地球。一句话,大帝国的派头儿。
资本主义制度虽然被他们自己说得毛病颇多,依我看有一点却是无法比的,那就是具有一种自我批评、修正系统。这个系统不是精神上的,而是落实到具体程序上,使制度可随时改正错误。因而,资本主义作家要想反抗制度,很是困难,只要是忠言,就会被制度接纳、采用,直至变成制度的一部分,于是反抗成了支持。所以,资本主义作家只有一种形式的反抗,那就是自觉地不发言,远离媒体。
然而,这却是一个悖论,作为一个作家,不发言如何反抗呢?所以,从我们这里看,他们的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实是他们制度的一部分,依我看,叫做帮助改进现实主义文学更确切,这是学不来的,西瓜不能种到北极去。
《名字》的译文很好,平白流畅,可使阅读有节奏地进行。开头谈到雅典卫城,只用四个词:美丽、尊严、秩序、比例,前两个词很准确,后两个词很专业。
小说中有些句子很有意思,比如,“在查理看來,知不知道当地人的骂人话和谈论他们做爱、拉屎的用语,是衡量一个人是否尊重其它民族文化的一个标志。”这样的句子通篇皆是,虽然十分美国化,却会叫你在阅读中不时哑然失笑,可以说,我认为买这本书的钱没白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