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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垄断是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其实质是政治国家的公权力凭借强有力的国家强制力对市民社会私权利的干涉和管制,使公权力和私权利都背离了原有的法律运行轨迹和市民社会的经济规律.因此,经济民主便是对行政垄断予以规制当然的价值取向,在规制模式的选择上,则应建立一个有效的、有高度独立性和极大权威性的反垄断法主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