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随着珠江三角洲地区工业化步伐进程的加快与地区经济差异扩大,发达地区农民将田地以签定合同或达成口头协议的方式租给落后地区农民耕种,出现了“代耕农”群体。由于与传统的租佃关系形成制度背景不同,产生了新型的农业租佃关系。本文分析了新型的农业租佃关系构成,与传统农业租佃关系进行了比较,并进一步对“新农村”建设中“租约”农民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