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数據的流通、共享与数据要素价值的释放造就了互联网行业与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采集、分析、应用数据的能力已是竞争焦点,相关各方一直在致力于让数据更加高效与安全的流通和开放,而这需要充分对接市场需求并消除交易乱象,从政府支持、监管规范、行业自律和企业责任四个维度夯实数据交易的规范性势在必行。
把数据孤岛变成数据宝藏
数据交易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数据要素市场流通的基本方式,数据交易聚焦的不是数据本身,而是数据背后的规律和价值,让散落的数据宝藏更好实现流通是为理想状态。
中国信通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将我国的数据交易模式大致分为四种:“政府牵头或背书的交易所(中心);行业机构为主的行业数据交易模式;大型互联网公司、大型IT厂商为主导的数据交易平台;垂直数据服务商主导的市场化数据交易模式。”雄安集团数字城市公司总经理王臻对数据交易的阐释非常直白,“通过数据交易实现信息共享,从而使数据产生者、提供者获得必要的价值认同,也为使用者带来效益的增长。”
大数据交易所(中心)因所具备的权威性和合规性,对数据合规定价与流通具有重要意义,多年实践也证明,传统交易规则下的数据所有权转让模式存在具体实施上的诸多困难,依托于大型数据聚合平台的数据服务模式效率、效果更佳。2014年,全国首个大数据交易平台中关村数海大数据交易平台成立,随后贵阳大数据交易所、长江大数据交易中心、上海数据交易中心、重庆大数据交易平台、北部湾大数据交易中心、河北京津冀数据交易中心等数十个交易平台相继设立、发展,已建及筹建的平台数量(目前已超30个)可谓可观,且受到各地方政府背书、支持。但交易量并未迎来爆发,业务活跃度颇为不足。
相关探索一直在稳步推进,去年4月9日《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发布后,明确了数据要素市场化制度建设的方向和改革重点任务,各地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举措从而再度提速、施力。今年3月末成立的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则被寄予厚望,其是“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内首家基于“数据可用不可见,用途可控可计量”新型交易范式的数据交易所,发展规划包括,“建立国家数据资源流通交易体系,制定数据流通机制框架,完善市场化数据采集整合体系,建设数据交易市场风险防控体系,构建大数据资产评估定价、交易规则、标准合约政策体系,打造支持跨境数据规范流动节点和境内外数据交换枢纽”,被视为当前数字经济时代大数据交易探索的新范式。
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朱民指出,“在数据使用过程中,存在着技术、法律、经济、监管等一系列挑战,这就需要我们共同来扩大‘朋友圈’、拓展交易场景,探讨交易模式、探索交易规则、推动跨界流转,从而把中国海量的数据转换成真正的资源和生产力,成为价值创造的巨大源泉。这正是成立数据交易平台和数据交易联盟的重大意义所在。”
稳定供给的依规有序交易
经济学家很早就指出了信息(数据)的特殊之处,“信息(数据)与一般商品迥然有异,它有着难以捉摸的性质,买方在购买前因为不了解该信息(数据)无法确定信息的价值,而买方一旦获知该信息(数据),就可以复制,从而不会购买。”而且,数据交易不但隐私与安全问题突出,且数据有较高的时效性,若未得到及时的更新或运用会逐渐流失预期价值。
数据交易本身并不受到技术层面的限制,难点在于对交易的“控制”,数据交易市场应当和资本市场、土地市场一样纳入规范监管的范畴。正如上海数据交易中心首席运营官申翔宇所指出的,“数据交易应注意保护个体隐私、商业秘密与国家安全,要监管到细至单个体单数据的流动过程,还有注意细分数据分类分层分级的差异价值。”
确权是任何资源进行市场化利用的重要前提,数据交易之前自然需要数据确权,即对数据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知情权、遗忘权、修改权、删除权等一系列权利的确认,但这却是迄今混沌的难题,数据生产链条上有着众多参与者,在参与者之间进行权利与责任的划分易引发界定困难。比如数据所有权到底归属企业还是个人便一直存在争议,相关法规对此并没有进一步的明确界定。而若要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数据要素交易机构,还将面临跨境数据流动和规则方面的挑战。
市场上有越来越强劲的数据购买和交换需求,有相关法律界人士点出了略为浅显的规则,“商业数据和工业数据在没有法律法规等限制性要求的前提下,是可以交易的;但个人信息不得买卖,只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共享和转让。个人信息控制者确需共享、转让时,应充分重视相关法律风险。”
数据交易确实并不完全游走于灰色或黑色地带,但这已经对该领域造成了混沌景象。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创新发展部副部长田杰棠认为,规范数据交易的重点在于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明确交易规则并完善数据权利界定,“明确可交易数据的范围,扩大合法、可交易数据的源头供给;明确数据交易规则,让市场主体‘依规交易’;明确数据交易监管机构,保障数据市场‘有序交易’;积极培育数据服务新业态,推动数据市场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