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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平湖市政府和平湖市法院高度重视人大意见,在反复协商研究后,建立了府院联席会议制度。
从今年5月开始,平湖市人大联合相关部门就“规范行政执法 推动依法行政”课题开展调研,并提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机制等意见建议。
根据该制度规定,联席会议总召集人为市长,召集人为分管副市长、法院院长,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法院行政庭与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制度。联席会议由市政府、法院共同召集,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市政府或法院提议召开专题会议。
同时,该制度规定了法院以及行政机关应当相互通报、交流,法院要及时向行政机关通报、交流行政审判工作部署及新颁布的重要相关司法解释及其他司法规范性文件,行政诉讼案件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基本情况及审理、审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等。行政机关要及时向法院通报、交流市政府法制工作部署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事项和举措,以及新颁布的与司法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等。 朱俊彦
衢江区:创新“清单式”履职机制
近年来,衢州市衢江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代表履职新思路、新方法,以“清单式”履职机制为抓手,不断激发代表履职活力。
列出“活动”清单,划好履职“责任田”。区人大常委会每年都下发代表履职实践活动意见,指导代表做好闭会期间履职活动“规定动作”。
列出“服务”清单,搭建履职“连心桥”。根据区委下发的《衢江区人大系统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见》,坚持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每位人大代表联系5名选民,做好法律政策宣传、民意收集和为民办事等工作。每年制定省、市、区、乡四级人大代表全员进站方案,开展代表定期接待选民活动,并对联系和接待情况进行认真登记,对问题做好督促办理。
列出“学习”清单,提升履职“软实力”。区人大常委会每年根据人大工作实际需要,为代表开出学习清单,要求学习新出台或是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和中央及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重要精神,同时加强督查考核,要求代表将学习情况记入代表履职手册,年终报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委。 程 明
从今年5月开始,平湖市人大联合相关部门就“规范行政执法 推动依法行政”课题开展调研,并提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机制等意见建议。
根据该制度规定,联席会议总召集人为市长,召集人为分管副市长、法院院长,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法院行政庭与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制度。联席会议由市政府、法院共同召集,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市政府或法院提议召开专题会议。
同时,该制度规定了法院以及行政机关应当相互通报、交流,法院要及时向行政机关通报、交流行政审判工作部署及新颁布的重要相关司法解释及其他司法规范性文件,行政诉讼案件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基本情况及审理、审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等。行政机关要及时向法院通报、交流市政府法制工作部署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事项和举措,以及新颁布的与司法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等。 朱俊彦
衢江区:创新“清单式”履职机制
近年来,衢州市衢江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代表履职新思路、新方法,以“清单式”履职机制为抓手,不断激发代表履职活力。
列出“活动”清单,划好履职“责任田”。区人大常委会每年都下发代表履职实践活动意见,指导代表做好闭会期间履职活动“规定动作”。
列出“服务”清单,搭建履职“连心桥”。根据区委下发的《衢江区人大系统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见》,坚持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每位人大代表联系5名选民,做好法律政策宣传、民意收集和为民办事等工作。每年制定省、市、区、乡四级人大代表全员进站方案,开展代表定期接待选民活动,并对联系和接待情况进行认真登记,对问题做好督促办理。
列出“学习”清单,提升履职“软实力”。区人大常委会每年根据人大工作实际需要,为代表开出学习清单,要求学习新出台或是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和中央及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重要精神,同时加强督查考核,要求代表将学习情况记入代表履职手册,年终报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委。 程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