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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近年底,所有的食品行业都在准备跨过这个坎坷的2013年,在这一年出现的不少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尤其是学校食品安全问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关注和思考。校园食品安全紧密联系着几代人的校园经历,更关系着中国未来的健康成长。近年来,校园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中小学学生营养缺乏、一代人的健康受到威胁,面对这些触目惊心的现象,大有“食”面埋伏之感。而这种危机感这也再次提醒我们,中小学食品问题不容小视,还学生一个安全的食堂,给孩子一个健康的明天。
为此,本文将盘点近年几起关于校园食品安全的事件,希望引起大家警惕。同时,本文也将选取各地各校对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出台的新举措,以期提供一些样板经验。
事件回放
9月24日,山东临沂幼儿园儿童家长反映,9月18日起,该市沂龙湾银座双语幼儿园在校儿童群体出现腹泻发热等症状,被陆续送往当地人民医院河东区东院感染区治疗,住院儿童至少60人以上。有关部门几天来却一直未向儿童家长告知病因,引发家长不满。
6月13日下午,眉山市映天学校部分学生陆续出现发烧、腹泻、呕吐症状。事发后,学校将有症状的学生送到医院救治。据专家组调查会商,确定为沙门氏菌污染食品引起的感染性腹泻。这次食品安全事故最多时共386名学生被送至医院,学生患病率高达27%,27名学生因为这场发烧腹泻错过了中考。
5月22日,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7个乡镇的548名中小学生,在食用学生“营养餐”后,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其中20名学生情况较为严重。
4月16日,江西师范大学10余名学生集中出现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经校方调查确定为食物中毒事件。3月6日晚,南昌航空大学前湖校区多名学生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卫生部门确定为一起食用金黄色葡萄球菌污染的烤肉导致的食物中毒事件。
1月18日,海南省重点中学之一的海南省华侨中学发生一起学生食用食堂饭菜食物中毒事件,17名学生因在该校第一食堂进餐发生呕吐和腹泻症状被送医。经卫生疾控部门检验鉴定,中毒学生是副溶血弧菌引起的细菌性食物中毒。近年来,海南省发生多起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集体中毒事件。
另外,在云南富源、广西都安,河北邯郸等地也先后发生中小学生“营养餐”食物变质、中毒事件。富有戏剧性的是,就在河北邯郸某小学生食物中毒前一天,当地刚召开过全县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印发了一份《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围绕食堂管理提出了许多非常具体而明确的要求,其中第十七条规定:禁止采购火腿肠等半成品。然而,这样的要求,根本没有被学校和食堂经营者放在心上。
分析可见,上述校园食物中毒事件呈现出一列特点:地域范围广、爆发学校多、涉及人员多、爆发集中、类型全等。从乡镇幼儿园到城市大中专院校,从公立学校到私立教育机构,从“营养餐”到校园食堂,从校内小吃店到校园周边餐饮店,均存在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隐患。中毒事件一旦爆发,受害学生少则十几人,多则上百人,社会影响巨大。
而这些校园食品安全事故的背后,凸显了当前学校食品管理环节存在的诸多问题,主要有主客观两方面。客观存在资金有限,设施不到位,进入门槛低等问题;在主观上则是认识不到位、制度落实不到位、监督监管不到位和存有狭隘的功利私心等。具体包括食堂的资金投入不够,厨房餐厅设施陈旧,功能分区不合理、不明确,导致就餐环境差;人员层次不齐、管理混乱、卫生意识差,经常使用过期食品材料或者是“三无产品”;校园小吃店无证经营多,原材料采购控制难,餐饮具消毒等安全操作规范和制度的执行流于形式;“营养餐”的招标、配送、发放等过程把关不严,以至于沦为某些企业谋取私利的可耻手段。
另外,由于有关部门与学校、学校与食堂承包者之间错综的利益关系,导致对校园食品的卫生监管也流于形式,沦为“走过场”。而待到真正出了事情之后,要么是“马后炮”,要么是推卸责任,甚至压下消息,内部解决,这根本是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淡漠的表现,
难逃悠悠之口的讨伐和法律在制裁。
孩子是国家的未来,如何让他们健康成长?不断加大的投入、日益完善的长效机制、政府行动与社会公益的互动,都让我们看到各方力量正在汇聚成爱心之河,推动着学校食堂建设走向完善,共同筑起学生营养的保障线。
在整个大的背景与期待之下,各地均有相关政策出台。
北京:
政策把关,层层规范
近来,为保障中小学生的饮食安全健康,北京市教委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饮食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中要求如下:
一、学校食堂要坚持安全第一原则,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非营利性原则,学校食堂应以服务师生为宗旨;坚持质量原则,从学生健康成长出发,努力提供品种多样、结构合理、数量充足、营养丰富的饭菜。
二、提倡有条件的学校自行经营食堂,暂时无法自行经营食堂的学校可引入企业承包。无论是自办还是外包,学校管理主体不变,学校不能以包代管。自办食堂要加强食堂管理和从业人员队伍建设,不断完善食堂各项管理制度。委托承包食堂要严格执行区教委制定的资格准入和日常监管制度。学校食堂严禁承包给个人经营。严禁社会餐饮企业将所承办的学校食堂转包。
三、为保证食品质量,学校的食堂必须到合法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原材料,或参与学校所在地政府部门组织的学校食堂物资直供,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查验动物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严格索票索证制度,严禁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产品及其他不符合国家食品标准的产品进入食堂。学校对引入企业经营的食堂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具有监督职责,其选择的定点供货单位及采购品种应报学校管理部门备案。
四、推行学校食堂菜谱公开制度。各学校要根据学生年龄和身体特点,针对其身体发育过程中的营养需求,合理制定科学、营养的菜谱,并通过校园网、信息平台等途径公布执行。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营养学、烹饪方法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培训。 另外,通知要求,除寄宿制学校外,中小学原则上不得在校内开办商品部。学校内开办的商品部应以服务寄宿学生为目的,价格合理;要严格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以供应文具和生活日用品为主,严格控制和管理汉堡包、方便面等食品,不得出售碳酸饮料等不利于健康的食品饮料,预防小卖部食品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严禁出售无质量安全保障的产品;严禁出售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商品。
河南:
学校主体,领导陪餐
将用“最严厉的措施”监管学校食品安全:鼓励城市和有条件的农村学校积极引进先进规范的知名餐饮服务公司托管、经营学校食堂,杜绝唯利是图的层层转包行为;学校领导轮流在学校食堂陪餐,定期向社会和学生家长开放。
一、学校是食品安全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学校食堂许可管理,严查无证经营行为,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学校食堂,一律不得向学生供餐。
二、加强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定管理。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信誉度、食品安全风险度进行分级,建立激励机制和预警机制。今年年底,全省大、中、小学校食堂要全部达到三级以上,其中二级以上学校食堂要达到总数的40%以上。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取消等级评定。
三、我省鼓励城市和有条件的农村学校积极引进先进规范的知名餐饮服务公司托管、经营学校食堂,杜绝唯利是图的层层转包行为;积极促进学校食堂推行大宗食品原料的招标采购制度,把好食品原料安全关。
四、省内学校食堂要实行学校领导轮流陪餐、定期向社会和学生家长开放等制度,邀请学生家长或社会各界人士参观、评议学校食堂,不断提高学校食堂内部管理水平。
河南:
河南:视频监控,专项整治
广州市加强推动“食得放心”工程建设,计划年建成1000家中小学和幼托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最终实现全市中小学和幼托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视频监控全覆盖。
同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电子监管与检测能力建设。药品生产、流通企业100%实施电子监管,国家药品标准入选品种及进口的独立全项目检验能力达99%以上。涉及广州市生产企业的基本药物中标品种实现每年100%覆盖抽验,流通、使用环节的基本药物品种每3年实现一次100%覆盖抽验;开通投诉举报电话“12331”,扩大社会监督,建立一体化的投诉举报网络信息管理系统。
另外,从今年开始,广州市工商局将在广州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抽检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的食品经营店。不仅覆盖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也首次将大型零食批发市场纳入检查范围。而对于连续抽检三次不合格的商家,将被予以退市处理。
下一步,市工商局将通过严格准入管理,强化市场巡查,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检测力度,查处违法行为,加强宣传教育等方式,继续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的监管,对食品经营违法行为,从严查处,决不手软。同时,市工商局呼吁广大家长和老师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尽量到大型商场、超市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食品。市民如果怀疑校园周边店铺经营的食品存在问题,可随时拨打市工商局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工商部门将及时进行处理。
青岛:
拟出台午餐管理营养规范
吃什么才能让孩子吃得既营养又安全?青岛市教育局于10月31日举行了中小学营养午餐规范研讨会,专项研讨即将出台的《青岛市中小学生营养午餐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规范》),这在副省级以上的城市中尚属首家。据悉,青岛市已启动中小学营养午餐改造计划,并将逐步推进。其中,每校应设一名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和营养师等条款为青岛市首次提出。
拟出台的《规范》设营养、安全、管理等多个条目,对中小学生营养午餐基本要求、食谱编制原则、烹调要求等都作了详细界定。如营养午餐基本要求规定食盐要限量:每人每日午餐不宜超过3克,每周安排1到2次杂粮主食,每周不少于2次菌藻类食物;食谱编制原则规定少吃肥肉,防止摄入过多的饱和脂肪酸,黄绿色蔬菜每餐不少于50%;烹调要求规定,油炸食品每周不超过一次,炸肠、炸串、煎肠等不得作为荤菜……
目前,刚刚组建的青岛市中小学供餐机制研究课题小组负责酝酿中小学营养午餐改造计划,小组成员来自市教育局、市食安办、市食药监管局、青大附院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专家。新《规范》将于明年正式出台。
成都:
若存隐患,可约谈校长
今年7月,成都市教育局印发《成都市学校食品安全与卫生防病工作约谈制度》:媒体曝光将成约谈依据,学生家长投诉也可约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约谈。
该《制度》定辖区学校若在食品安全、饮水卫生、传染病防控等方面存在较大隐患,或者辖区学校发生食品、饮水、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情况时,将约谈相关负责人。
具体措施:
一、约谈对象不得委托他人
据介绍,当发生需要约谈的情况时,教育行政部门将书面通知约谈对象,告知约谈事项、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紧急或特殊情况下,可直接电话通知。按规定,约谈对象须准时参加约谈,不得委托他人。
成都市教育局强调,约谈对象需按照约谈内容进行汇报;约谈组织者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并提出整改要求;约谈对象就相关问题予以答复,并做出落实整改承诺;约谈组织者做好记录,形成《约谈记录》并及时发送约谈对象。
约谈内容包括:通报约谈对象在食品安全与卫生防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对其进行告诫并提出相关处理及整改建议;听取约谈对象陈述相关问题,了解整改情况;与约谈对象共同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制定下一步所要采取的措施;其他需要约谈和告知的内容。
二、约谈要求:10日内须上报落实情况
成都市教育局规定,约谈对象需在10日内将约谈要求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约谈组织者。约谈组织者负责对约谈事项、内容的后期督查工作,跟踪督查整改情况——在规定期限内按《约谈记录》整改落实到位的,终止约谈程序。对无故不参加约谈或《约谈记录》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扣除目标考核因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重大问题被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约谈的,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在约谈程序终止后,将相关材料报市教育局备案。
其实,从国家整体层面来看,我国在学校食堂管理方面已经出台多部法规:
继2002年教育部与卫生部联合印发《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后,2010年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012年5月,由教育部、中宣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对学校食堂的管理越来越重视,法规制度也越来越完备。
国之大计,在于教育,而教育之根本,在于孩子。校园食品安全关乎我们每一位孩子的健康成长,关乎责任,关乎良心。在政策层面上,我们不乏相关制度和规定,但是这些法规往往并未被真正落到实处,才导致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屡禁不止。因此,要把校园食品供应做成真正的阳光工程,在制度设计之外,操作层、监督层方面的诸多问题更值得我们的关注和反省,才不至于害了孩子,毁了未来。
(责任编校:卫风)
为此,本文将盘点近年几起关于校园食品安全的事件,希望引起大家警惕。同时,本文也将选取各地各校对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出台的新举措,以期提供一些样板经验。
事件回放
9月24日,山东临沂幼儿园儿童家长反映,9月18日起,该市沂龙湾银座双语幼儿园在校儿童群体出现腹泻发热等症状,被陆续送往当地人民医院河东区东院感染区治疗,住院儿童至少60人以上。有关部门几天来却一直未向儿童家长告知病因,引发家长不满。
6月13日下午,眉山市映天学校部分学生陆续出现发烧、腹泻、呕吐症状。事发后,学校将有症状的学生送到医院救治。据专家组调查会商,确定为沙门氏菌污染食品引起的感染性腹泻。这次食品安全事故最多时共386名学生被送至医院,学生患病率高达27%,27名学生因为这场发烧腹泻错过了中考。
5月22日,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7个乡镇的548名中小学生,在食用学生“营养餐”后,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其中20名学生情况较为严重。
4月16日,江西师范大学10余名学生集中出现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经校方调查确定为食物中毒事件。3月6日晚,南昌航空大学前湖校区多名学生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卫生部门确定为一起食用金黄色葡萄球菌污染的烤肉导致的食物中毒事件。
1月18日,海南省重点中学之一的海南省华侨中学发生一起学生食用食堂饭菜食物中毒事件,17名学生因在该校第一食堂进餐发生呕吐和腹泻症状被送医。经卫生疾控部门检验鉴定,中毒学生是副溶血弧菌引起的细菌性食物中毒。近年来,海南省发生多起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集体中毒事件。
另外,在云南富源、广西都安,河北邯郸等地也先后发生中小学生“营养餐”食物变质、中毒事件。富有戏剧性的是,就在河北邯郸某小学生食物中毒前一天,当地刚召开过全县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印发了一份《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围绕食堂管理提出了许多非常具体而明确的要求,其中第十七条规定:禁止采购火腿肠等半成品。然而,这样的要求,根本没有被学校和食堂经营者放在心上。
分析可见,上述校园食物中毒事件呈现出一列特点:地域范围广、爆发学校多、涉及人员多、爆发集中、类型全等。从乡镇幼儿园到城市大中专院校,从公立学校到私立教育机构,从“营养餐”到校园食堂,从校内小吃店到校园周边餐饮店,均存在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隐患。中毒事件一旦爆发,受害学生少则十几人,多则上百人,社会影响巨大。
而这些校园食品安全事故的背后,凸显了当前学校食品管理环节存在的诸多问题,主要有主客观两方面。客观存在资金有限,设施不到位,进入门槛低等问题;在主观上则是认识不到位、制度落实不到位、监督监管不到位和存有狭隘的功利私心等。具体包括食堂的资金投入不够,厨房餐厅设施陈旧,功能分区不合理、不明确,导致就餐环境差;人员层次不齐、管理混乱、卫生意识差,经常使用过期食品材料或者是“三无产品”;校园小吃店无证经营多,原材料采购控制难,餐饮具消毒等安全操作规范和制度的执行流于形式;“营养餐”的招标、配送、发放等过程把关不严,以至于沦为某些企业谋取私利的可耻手段。
另外,由于有关部门与学校、学校与食堂承包者之间错综的利益关系,导致对校园食品的卫生监管也流于形式,沦为“走过场”。而待到真正出了事情之后,要么是“马后炮”,要么是推卸责任,甚至压下消息,内部解决,这根本是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淡漠的表现,
难逃悠悠之口的讨伐和法律在制裁。
孩子是国家的未来,如何让他们健康成长?不断加大的投入、日益完善的长效机制、政府行动与社会公益的互动,都让我们看到各方力量正在汇聚成爱心之河,推动着学校食堂建设走向完善,共同筑起学生营养的保障线。
在整个大的背景与期待之下,各地均有相关政策出台。
北京:
政策把关,层层规范
近来,为保障中小学生的饮食安全健康,北京市教委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饮食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中要求如下:
一、学校食堂要坚持安全第一原则,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非营利性原则,学校食堂应以服务师生为宗旨;坚持质量原则,从学生健康成长出发,努力提供品种多样、结构合理、数量充足、营养丰富的饭菜。
二、提倡有条件的学校自行经营食堂,暂时无法自行经营食堂的学校可引入企业承包。无论是自办还是外包,学校管理主体不变,学校不能以包代管。自办食堂要加强食堂管理和从业人员队伍建设,不断完善食堂各项管理制度。委托承包食堂要严格执行区教委制定的资格准入和日常监管制度。学校食堂严禁承包给个人经营。严禁社会餐饮企业将所承办的学校食堂转包。
三、为保证食品质量,学校的食堂必须到合法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原材料,或参与学校所在地政府部门组织的学校食堂物资直供,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查验动物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严格索票索证制度,严禁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产品及其他不符合国家食品标准的产品进入食堂。学校对引入企业经营的食堂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具有监督职责,其选择的定点供货单位及采购品种应报学校管理部门备案。
四、推行学校食堂菜谱公开制度。各学校要根据学生年龄和身体特点,针对其身体发育过程中的营养需求,合理制定科学、营养的菜谱,并通过校园网、信息平台等途径公布执行。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营养学、烹饪方法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培训。 另外,通知要求,除寄宿制学校外,中小学原则上不得在校内开办商品部。学校内开办的商品部应以服务寄宿学生为目的,价格合理;要严格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以供应文具和生活日用品为主,严格控制和管理汉堡包、方便面等食品,不得出售碳酸饮料等不利于健康的食品饮料,预防小卖部食品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严禁出售无质量安全保障的产品;严禁出售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商品。
河南:
学校主体,领导陪餐
将用“最严厉的措施”监管学校食品安全:鼓励城市和有条件的农村学校积极引进先进规范的知名餐饮服务公司托管、经营学校食堂,杜绝唯利是图的层层转包行为;学校领导轮流在学校食堂陪餐,定期向社会和学生家长开放。
一、学校是食品安全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学校食堂许可管理,严查无证经营行为,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学校食堂,一律不得向学生供餐。
二、加强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定管理。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信誉度、食品安全风险度进行分级,建立激励机制和预警机制。今年年底,全省大、中、小学校食堂要全部达到三级以上,其中二级以上学校食堂要达到总数的40%以上。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取消等级评定。
三、我省鼓励城市和有条件的农村学校积极引进先进规范的知名餐饮服务公司托管、经营学校食堂,杜绝唯利是图的层层转包行为;积极促进学校食堂推行大宗食品原料的招标采购制度,把好食品原料安全关。
四、省内学校食堂要实行学校领导轮流陪餐、定期向社会和学生家长开放等制度,邀请学生家长或社会各界人士参观、评议学校食堂,不断提高学校食堂内部管理水平。
河南:
河南:视频监控,专项整治
广州市加强推动“食得放心”工程建设,计划年建成1000家中小学和幼托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最终实现全市中小学和幼托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视频监控全覆盖。
同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电子监管与检测能力建设。药品生产、流通企业100%实施电子监管,国家药品标准入选品种及进口的独立全项目检验能力达99%以上。涉及广州市生产企业的基本药物中标品种实现每年100%覆盖抽验,流通、使用环节的基本药物品种每3年实现一次100%覆盖抽验;开通投诉举报电话“12331”,扩大社会监督,建立一体化的投诉举报网络信息管理系统。
另外,从今年开始,广州市工商局将在广州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抽检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的食品经营店。不仅覆盖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也首次将大型零食批发市场纳入检查范围。而对于连续抽检三次不合格的商家,将被予以退市处理。
下一步,市工商局将通过严格准入管理,强化市场巡查,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检测力度,查处违法行为,加强宣传教育等方式,继续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的监管,对食品经营违法行为,从严查处,决不手软。同时,市工商局呼吁广大家长和老师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尽量到大型商场、超市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食品。市民如果怀疑校园周边店铺经营的食品存在问题,可随时拨打市工商局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工商部门将及时进行处理。
青岛:
拟出台午餐管理营养规范
吃什么才能让孩子吃得既营养又安全?青岛市教育局于10月31日举行了中小学营养午餐规范研讨会,专项研讨即将出台的《青岛市中小学生营养午餐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规范》),这在副省级以上的城市中尚属首家。据悉,青岛市已启动中小学营养午餐改造计划,并将逐步推进。其中,每校应设一名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和营养师等条款为青岛市首次提出。
拟出台的《规范》设营养、安全、管理等多个条目,对中小学生营养午餐基本要求、食谱编制原则、烹调要求等都作了详细界定。如营养午餐基本要求规定食盐要限量:每人每日午餐不宜超过3克,每周安排1到2次杂粮主食,每周不少于2次菌藻类食物;食谱编制原则规定少吃肥肉,防止摄入过多的饱和脂肪酸,黄绿色蔬菜每餐不少于50%;烹调要求规定,油炸食品每周不超过一次,炸肠、炸串、煎肠等不得作为荤菜……
目前,刚刚组建的青岛市中小学供餐机制研究课题小组负责酝酿中小学营养午餐改造计划,小组成员来自市教育局、市食安办、市食药监管局、青大附院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专家。新《规范》将于明年正式出台。
成都:
若存隐患,可约谈校长
今年7月,成都市教育局印发《成都市学校食品安全与卫生防病工作约谈制度》:媒体曝光将成约谈依据,学生家长投诉也可约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约谈。
该《制度》定辖区学校若在食品安全、饮水卫生、传染病防控等方面存在较大隐患,或者辖区学校发生食品、饮水、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情况时,将约谈相关负责人。
具体措施:
一、约谈对象不得委托他人
据介绍,当发生需要约谈的情况时,教育行政部门将书面通知约谈对象,告知约谈事项、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紧急或特殊情况下,可直接电话通知。按规定,约谈对象须准时参加约谈,不得委托他人。
成都市教育局强调,约谈对象需按照约谈内容进行汇报;约谈组织者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并提出整改要求;约谈对象就相关问题予以答复,并做出落实整改承诺;约谈组织者做好记录,形成《约谈记录》并及时发送约谈对象。
约谈内容包括:通报约谈对象在食品安全与卫生防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对其进行告诫并提出相关处理及整改建议;听取约谈对象陈述相关问题,了解整改情况;与约谈对象共同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制定下一步所要采取的措施;其他需要约谈和告知的内容。
二、约谈要求:10日内须上报落实情况
成都市教育局规定,约谈对象需在10日内将约谈要求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约谈组织者。约谈组织者负责对约谈事项、内容的后期督查工作,跟踪督查整改情况——在规定期限内按《约谈记录》整改落实到位的,终止约谈程序。对无故不参加约谈或《约谈记录》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扣除目标考核因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重大问题被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约谈的,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在约谈程序终止后,将相关材料报市教育局备案。
其实,从国家整体层面来看,我国在学校食堂管理方面已经出台多部法规:
继2002年教育部与卫生部联合印发《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后,2010年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012年5月,由教育部、中宣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对学校食堂的管理越来越重视,法规制度也越来越完备。
国之大计,在于教育,而教育之根本,在于孩子。校园食品安全关乎我们每一位孩子的健康成长,关乎责任,关乎良心。在政策层面上,我们不乏相关制度和规定,但是这些法规往往并未被真正落到实处,才导致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屡禁不止。因此,要把校园食品供应做成真正的阳光工程,在制度设计之外,操作层、监督层方面的诸多问题更值得我们的关注和反省,才不至于害了孩子,毁了未来。
(责任编校:卫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