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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制是1894年美国哈佛大学在实行选课的基础上产生的。它强调学生是主体,培养通才是目标。它给学生极大自由,学生根据自己的特点选择专业、课程、老师和学程,但它要求有充足高水平的教师,大量的选修课程,齐备的教学实验条件和完善的管理措施及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办学校,而不是学校办社会.目前我国高校大都还满足不了学分制所要求的条件,因此全面推行学分制暂时难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