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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分包工程控制包括分包工程成本、安全、进度和质量控制。提高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需要加强对分包工程管理的控制。
关键词:施工企业;分包工程;控制
Abstract: Subcontracting engineering control including subcontracting engineering cost, safety, schedule and quality control. Control and improve the economic benefits of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need to strengthen subcontracting management.
Key words: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subcontracting engineering; control
中图分类号:TL372+.3
引言:2002年公司借助承建越南胡志明市环境第七标-顶管项目开始进入越南建筑领域市场,经过11年的努力,先后承建了越南西贡国际码头项目(SITV)、SP-SSA国际码头项目(SSIT)、越南盖林码头堆场项目(CICT2000)、台塑地基处理项目和越南沿海电厂海港工程项目,总计合同金额约达5亿美金。随着公司在越南开展的项目越来越多,加强对分包工程管理的控制显得尤为重要。笔者简单总结了在越南如何加强对分包工程管理控制的经验,仅供大家参考。
熟悉越南当地建筑行业法律法规和国际建筑行业通用法则的相关规定,防范分包风险。
按照公司合同管理文件规定“对外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和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合同分包风险。合同分包风险主要是施工企业在签订合同过程中的不谨慎,以及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各种不确定因素,而可能使企业承担的损失和费用。对该部分分包风险的控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分包工程决策控制:
越南的法律法规及施工企业承包合同中建设单位对分包行为往往有一定的约束,如《建筑法》、《合同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筑工程的总承包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禁止对建筑工程转包或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自行完成,以上是法律禁止性的两项条款,同时,法律允许在不违反以上两项禁止性条款的前提下双方可约定分包,即按总承包合同约定分包给相应资质条件的的分包单位,否则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因此在决策分包工程时要注意:
1、分包工程要符合当地越南法律规定,对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是自行完成,不允许分包。公司局合同管理文件也规定了主体结构工程不能进行分包,分包工程的内容主要分为劳务分包和非主体结构工程的包工包料分包。
2、依法进行分包,在同建设单位的合同中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承包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一方面应尽量取得建设单位的理解和同意,另一方面可以合理利用国际通用的游戏规则及市场普遍认同的规则。如国际通用的《FIDIC土木工程合同条款》中规定对提供劳力、根据合同规定的采购材料、合同中已被指定的分包商对工程的任何一部分进行分包三种情况无需取得建设单位同意。越南的建筑市场中,一般的纯劳力分包、纯设备租赁等方式一般不会引起建设单位的异议和不满,不会被认为是严格意义上的分包。因此在分包时,应尽量采用这些合作方式,纯劳力分包和纯设备租赁分包等方式进行工程分包。
(二)分包工程签约前风险控制
1、签约前控制。要做好对分包队伍的资质、资信、信誉、实力的调查。在日常工作中多收集一些施工单位的资料,筛选出合格的分包商以确保分包队伍的质量。目前越南片区管理总部每年定期收录有合格的材料设备分包商名录。主要从公司履约能力、工期是否能保证、 是否听从现场指挥和价格水平等四个方面来评价分包商。对于基本评价超过75分以上,可以不通过资格审查参与今后新工程的施工;75分~80分,为一星分包商/供应商;80分~90分,为二星分包商/供应商;90分以上为三星分包商。一星分包商,可以参与进行10万美元~50万美元施工项目;二星分包商,可参与进行50万~100万美元项目;三星分包商,可参与任何分包项目。星级评定,每年进行一次。凡新进入合格分包商名单的,先定为一星分包商,待每年评定时再进行调整。凡未进入星级或等级不够,参与高一级项目的分包商,必须在每项分包前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在招标过程中严格审查好分包单位签约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资格审查,避免分包商挂靠于一些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公司,签约前一定要获取对方具有法律效力的法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应文件,以明确义务主体。工程分包尽量考虑寻找越南本地合格分包商以寻求长期稳定的合作;对于特殊分包工程可以找国内分包队伍合作。
2、分包合同签约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合同宗旨要合法,特别是承包合同中建设单位明确不准分包的情况更要注意。
(2)合同要素要齐全,特别是要有风险控制条款,如对方分包单位的违约,不仅要有赔偿计算办法,而且要有赔偿得到的保证;对合同争议的诉讼地应设置在施工企业所在地,以降低诉讼成本。
(3)合同条款要明确,要能清楚的表明分包单位的施工地点、工作范围、单位价格、总价、工程量计算方式、价款结算付款方式、有关工程税金承担、纠纷处理方式,要清楚界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在工期质量安全方面要尤为注意,使分包单位承担更多的风险。尽量明确对于非预见因素的约定,如因甲方原因工程不能如期开工、工期被延误、施工内容改变、甲方拖欠工程款而使得合同条款不能如约履行的处理方式。
(4)合同条款要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尽量有利于己方,如分包工程量结算方面,若我方和业主监理检验签认的工程量大于实际工程量以实际工作量为准,若我方和业主监理检验签认的工程量少于或等于实际工程量以签认工作量为准。(不得大于业主监理签认的工程数量)。
(5)价格不宜太苛刻,以免使分包单位偷工减料及其他消极行为。
二、加强分包工程成本控制,重点在于履约过程的实际成本控制。
为便于越南片区项目管理总部对各个项目实施统一成本管理,降低工程造价,总部出台了项目成本管理办法。办法中规定“工程中标后,项目部合约/商务部门根据总工审核的施工方案编制一份标后预算,该预算经过项目部成本控制领导小组审核后,作为整个工程成本控制的指标。标后预算应当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使用费、分包工程费、大小临时设施费、财务费用、现场管理费、公司管理费、风险费、利润等内容,以便统一进行检查。”
在总部成本管理办法的要求下进行工程分包的成本控制:
(一)成本控制三级目标
第一级单价控制:对人工费、材料费、设备采购和租赁费和工程分包的费用由相关各部门控制单价,防止出现超标单价。
第二级:单项工作的价格控制。单项工作的价格由单价和数量组成。单价控制由第一级各责任部门来实施,第二级控制的主要责任人在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对每项工作严格按照标后预算的数量来进行控制。如数量超出预算额度,则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说明。 第三级控制:项目总价控制。由各单项价格汇总的项目总价,由项目部及项目总部领导进行宏观调控。在第一和第二級成本控制基础上,把握各赢利和各亏损项目的总体情况。对于赢利部分,检查是否有更大的赢利空间;对于亏损项目,要作为重点进行研究,动员各部门找出减亏的办法。
另外,项目部和项目总部应通过各种办法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广泛征集合理化建议、优化设计和技术方案、开源节流、商务索赔等办法,来确实进行项目总价的控制。
(二)单价控制
1、做好对现场相关施工人员的合同交底工作,以使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明确分包单位的施工范围、进度、质量、安全上的要求,以及工程量确认签认方法,便于对施工队伍依合同进行有效控制,并保证工程量原始资料的真实。
2、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做好分包单位施工情况特别是分包单位有违反合同条款事项的记录、整理、归集工作,以待日后双方有纠纷时有确凿的依据。
3、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依据不同的分包内容制订相应的结算程序。应由分包单位按月申报进度,按照建设单位批复情况,结合现场施工人员及有关职能人员的审核情况进行结算;对于点工,按使用台班租用设备项目,要坚持/日清月结的原则,按日记录月底及时结清;对最终结算要有再次复核办法。
(三)施工现场控制
1、做好对现场相关施工人员的合同交底工作,以使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明确分包单位的施工范围、进度、质量、安全上的要求,以及工程量确认签认方法,便于对施工队伍依合同进行有效控制,并保证工程量原始资料的真实。
2、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做好分包单位施工情况特别是分包单位有违反合同条款事项的记录、整理、归集工作,以待日后双方有纠纷时有确凿的依据。
3、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实际上是成本控制最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进度的提前或延误,直接造成工程的管理费用的减少或增加,以及对其它间接费用的造成影响。安全和质量也是成本控制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具体实施工程中,忽视安全和质量,必然造成各类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要采取措施解决这些安全和质量问题,必然带来成本增加及工期的延误与施工进度。
4、开支节流。现场不必要的开支包括各种材料的浪费、人员的窝工、设备的闲置。现场的各级管理人员应认真针对以上问题进行控制。材料控制方面,工程部门和物资部门应计算出理论的材料数量,对于实际过程中物资材料用量超出理论值的,现场各部门必须提供证据来进行合理的解释。人员和设备用度也应通过实际数量和理论值之间的比较来进行控制。
三、控制资金支出,规范付款程序,确保不超付分包工程款。
1、建立分包工程付款制度、程序,并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在越南尤其重视按合同条款按时支付。否则会影响工程进度或以后的合作机会。支付分包工程款应有现场技术员、质量员、安全员、财务人员、现场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的签认,必要时,要有人事、设备、材料、工程、质检、财务各部门的签认。要明确各有关职能人员审核的责任,技术员要对是否完成计划进度,质量员要对质量是否达到合同要求,安全员要对是否有违章行为,商务部人员要对结算内容是否符合合同内容、结算工程量是否超过建设单位批复量、是否达到控制目标、计算是否正确,财务人员要对资金是否可以安排支付、是否超额支付、是否符合合同付款条件分别作出评价,以保证所付出款项真实有效。 2、各部门应及时將分包单位财务支出及时送交财务部门入账,特别对于分包单位使用己方材料、租用本方设备、人力等需要扣款事项要及时入账。
3、要尽可能采取有效方式控制支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款用于合同项目,防止分包单位挪用后工程不能正常开展或因欠款纠纷影响工程进度。
4、建立分包单位结算及付款台账,详细记录因分包工程及分包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往来,包括工程内容、合同规定、已结算价款、领用材料款、已支付工程款、扣留工程保修金等经济事项,以便于统筹控制。
四、结语:
分包工程是施工企业的一项重要经营行为,其成本控制绝不只是在价款谈判中压低价款便大功告成,必须建立分包工程全过程的成本控制方法体系,以提高施工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 史宝朋.浅谈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J].科技致富向导.2011(08)
2 张寅.浅谈施工企业成本控制中存在的问题[J].科技致富向导.2012(10)
3 林君晓.对施工企业成本控制的思考[J].2010(12)国际会议.
4 宋逍飞.施工企业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研究[J].广西大学.2012(05)
5 东南亚片区管理办法.
6 合同管理办法06.2.7.
关键词:施工企业;分包工程;控制
Abstract: Subcontracting engineering control including subcontracting engineering cost, safety, schedule and quality control. Control and improve the economic benefits of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need to strengthen subcontracting management.
Key words: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subcontracting engineering; control
中图分类号:TL372+.3
引言:2002年公司借助承建越南胡志明市环境第七标-顶管项目开始进入越南建筑领域市场,经过11年的努力,先后承建了越南西贡国际码头项目(SITV)、SP-SSA国际码头项目(SSIT)、越南盖林码头堆场项目(CICT2000)、台塑地基处理项目和越南沿海电厂海港工程项目,总计合同金额约达5亿美金。随着公司在越南开展的项目越来越多,加强对分包工程管理的控制显得尤为重要。笔者简单总结了在越南如何加强对分包工程管理控制的经验,仅供大家参考。
熟悉越南当地建筑行业法律法规和国际建筑行业通用法则的相关规定,防范分包风险。
按照公司合同管理文件规定“对外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和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合同分包风险。合同分包风险主要是施工企业在签订合同过程中的不谨慎,以及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各种不确定因素,而可能使企业承担的损失和费用。对该部分分包风险的控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分包工程决策控制:
越南的法律法规及施工企业承包合同中建设单位对分包行为往往有一定的约束,如《建筑法》、《合同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筑工程的总承包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禁止对建筑工程转包或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自行完成,以上是法律禁止性的两项条款,同时,法律允许在不违反以上两项禁止性条款的前提下双方可约定分包,即按总承包合同约定分包给相应资质条件的的分包单位,否则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因此在决策分包工程时要注意:
1、分包工程要符合当地越南法律规定,对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是自行完成,不允许分包。公司局合同管理文件也规定了主体结构工程不能进行分包,分包工程的内容主要分为劳务分包和非主体结构工程的包工包料分包。
2、依法进行分包,在同建设单位的合同中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承包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一方面应尽量取得建设单位的理解和同意,另一方面可以合理利用国际通用的游戏规则及市场普遍认同的规则。如国际通用的《FIDIC土木工程合同条款》中规定对提供劳力、根据合同规定的采购材料、合同中已被指定的分包商对工程的任何一部分进行分包三种情况无需取得建设单位同意。越南的建筑市场中,一般的纯劳力分包、纯设备租赁等方式一般不会引起建设单位的异议和不满,不会被认为是严格意义上的分包。因此在分包时,应尽量采用这些合作方式,纯劳力分包和纯设备租赁分包等方式进行工程分包。
(二)分包工程签约前风险控制
1、签约前控制。要做好对分包队伍的资质、资信、信誉、实力的调查。在日常工作中多收集一些施工单位的资料,筛选出合格的分包商以确保分包队伍的质量。目前越南片区管理总部每年定期收录有合格的材料设备分包商名录。主要从公司履约能力、工期是否能保证、 是否听从现场指挥和价格水平等四个方面来评价分包商。对于基本评价超过75分以上,可以不通过资格审查参与今后新工程的施工;75分~80分,为一星分包商/供应商;80分~90分,为二星分包商/供应商;90分以上为三星分包商。一星分包商,可以参与进行10万美元~50万美元施工项目;二星分包商,可参与进行50万~100万美元项目;三星分包商,可参与任何分包项目。星级评定,每年进行一次。凡新进入合格分包商名单的,先定为一星分包商,待每年评定时再进行调整。凡未进入星级或等级不够,参与高一级项目的分包商,必须在每项分包前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在招标过程中严格审查好分包单位签约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资格审查,避免分包商挂靠于一些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公司,签约前一定要获取对方具有法律效力的法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应文件,以明确义务主体。工程分包尽量考虑寻找越南本地合格分包商以寻求长期稳定的合作;对于特殊分包工程可以找国内分包队伍合作。
2、分包合同签约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合同宗旨要合法,特别是承包合同中建设单位明确不准分包的情况更要注意。
(2)合同要素要齐全,特别是要有风险控制条款,如对方分包单位的违约,不仅要有赔偿计算办法,而且要有赔偿得到的保证;对合同争议的诉讼地应设置在施工企业所在地,以降低诉讼成本。
(3)合同条款要明确,要能清楚的表明分包单位的施工地点、工作范围、单位价格、总价、工程量计算方式、价款结算付款方式、有关工程税金承担、纠纷处理方式,要清楚界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在工期质量安全方面要尤为注意,使分包单位承担更多的风险。尽量明确对于非预见因素的约定,如因甲方原因工程不能如期开工、工期被延误、施工内容改变、甲方拖欠工程款而使得合同条款不能如约履行的处理方式。
(4)合同条款要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尽量有利于己方,如分包工程量结算方面,若我方和业主监理检验签认的工程量大于实际工程量以实际工作量为准,若我方和业主监理检验签认的工程量少于或等于实际工程量以签认工作量为准。(不得大于业主监理签认的工程数量)。
(5)价格不宜太苛刻,以免使分包单位偷工减料及其他消极行为。
二、加强分包工程成本控制,重点在于履约过程的实际成本控制。
为便于越南片区项目管理总部对各个项目实施统一成本管理,降低工程造价,总部出台了项目成本管理办法。办法中规定“工程中标后,项目部合约/商务部门根据总工审核的施工方案编制一份标后预算,该预算经过项目部成本控制领导小组审核后,作为整个工程成本控制的指标。标后预算应当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使用费、分包工程费、大小临时设施费、财务费用、现场管理费、公司管理费、风险费、利润等内容,以便统一进行检查。”
在总部成本管理办法的要求下进行工程分包的成本控制:
(一)成本控制三级目标
第一级单价控制:对人工费、材料费、设备采购和租赁费和工程分包的费用由相关各部门控制单价,防止出现超标单价。
第二级:单项工作的价格控制。单项工作的价格由单价和数量组成。单价控制由第一级各责任部门来实施,第二级控制的主要责任人在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对每项工作严格按照标后预算的数量来进行控制。如数量超出预算额度,则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说明。 第三级控制:项目总价控制。由各单项价格汇总的项目总价,由项目部及项目总部领导进行宏观调控。在第一和第二級成本控制基础上,把握各赢利和各亏损项目的总体情况。对于赢利部分,检查是否有更大的赢利空间;对于亏损项目,要作为重点进行研究,动员各部门找出减亏的办法。
另外,项目部和项目总部应通过各种办法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广泛征集合理化建议、优化设计和技术方案、开源节流、商务索赔等办法,来确实进行项目总价的控制。
(二)单价控制
1、做好对现场相关施工人员的合同交底工作,以使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明确分包单位的施工范围、进度、质量、安全上的要求,以及工程量确认签认方法,便于对施工队伍依合同进行有效控制,并保证工程量原始资料的真实。
2、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做好分包单位施工情况特别是分包单位有违反合同条款事项的记录、整理、归集工作,以待日后双方有纠纷时有确凿的依据。
3、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依据不同的分包内容制订相应的结算程序。应由分包单位按月申报进度,按照建设单位批复情况,结合现场施工人员及有关职能人员的审核情况进行结算;对于点工,按使用台班租用设备项目,要坚持/日清月结的原则,按日记录月底及时结清;对最终结算要有再次复核办法。
(三)施工现场控制
1、做好对现场相关施工人员的合同交底工作,以使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明确分包单位的施工范围、进度、质量、安全上的要求,以及工程量确认签认方法,便于对施工队伍依合同进行有效控制,并保证工程量原始资料的真实。
2、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做好分包单位施工情况特别是分包单位有违反合同条款事项的记录、整理、归集工作,以待日后双方有纠纷时有确凿的依据。
3、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实际上是成本控制最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进度的提前或延误,直接造成工程的管理费用的减少或增加,以及对其它间接费用的造成影响。安全和质量也是成本控制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具体实施工程中,忽视安全和质量,必然造成各类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要采取措施解决这些安全和质量问题,必然带来成本增加及工期的延误与施工进度。
4、开支节流。现场不必要的开支包括各种材料的浪费、人员的窝工、设备的闲置。现场的各级管理人员应认真针对以上问题进行控制。材料控制方面,工程部门和物资部门应计算出理论的材料数量,对于实际过程中物资材料用量超出理论值的,现场各部门必须提供证据来进行合理的解释。人员和设备用度也应通过实际数量和理论值之间的比较来进行控制。
三、控制资金支出,规范付款程序,确保不超付分包工程款。
1、建立分包工程付款制度、程序,并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在越南尤其重视按合同条款按时支付。否则会影响工程进度或以后的合作机会。支付分包工程款应有现场技术员、质量员、安全员、财务人员、现场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的签认,必要时,要有人事、设备、材料、工程、质检、财务各部门的签认。要明确各有关职能人员审核的责任,技术员要对是否完成计划进度,质量员要对质量是否达到合同要求,安全员要对是否有违章行为,商务部人员要对结算内容是否符合合同内容、结算工程量是否超过建设单位批复量、是否达到控制目标、计算是否正确,财务人员要对资金是否可以安排支付、是否超额支付、是否符合合同付款条件分别作出评价,以保证所付出款项真实有效。 2、各部门应及时將分包单位财务支出及时送交财务部门入账,特别对于分包单位使用己方材料、租用本方设备、人力等需要扣款事项要及时入账。
3、要尽可能采取有效方式控制支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款用于合同项目,防止分包单位挪用后工程不能正常开展或因欠款纠纷影响工程进度。
4、建立分包单位结算及付款台账,详细记录因分包工程及分包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往来,包括工程内容、合同规定、已结算价款、领用材料款、已支付工程款、扣留工程保修金等经济事项,以便于统筹控制。
四、结语:
分包工程是施工企业的一项重要经营行为,其成本控制绝不只是在价款谈判中压低价款便大功告成,必须建立分包工程全过程的成本控制方法体系,以提高施工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 史宝朋.浅谈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J].科技致富向导.2011(08)
2 张寅.浅谈施工企业成本控制中存在的问题[J].科技致富向导.2012(10)
3 林君晓.对施工企业成本控制的思考[J].2010(12)国际会议.
4 宋逍飞.施工企业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研究[J].广西大学.2012(05)
5 东南亚片区管理办法.
6 合同管理办法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