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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今年的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明确,“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要覆盖全国10%左右的县(市)”。据了解,《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制定工作已经进入最后阶段,即将下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农民养老保险处处长高帆就《指导意见》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