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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差距呈拉大的趋势,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率偏低,就业不够充分……浙江省人大通过执法检查和认真审议,聚焦当前残疾人工作的难点和问题,同时就进一步落实残疾人法律法规、确保残疾人权益建言献策。
为进一步深入推动残疾人各项法定权益的落实,在2014至2015年连续开展执法调研活动的基础上,今年3月至5月,省人大赴杭州、衢州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市、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汇报和部分省人大代表、残疾人工作者及残疾人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实地视察了部分康复、托养中心的建设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十二五”期间,浙江全省各级部门全面实施保障残疾人权益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坚持“缩小差距、协调发展、共享小康、走在前列”,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以深入实施全省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推进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区)”创建和筹办第八届全国残奥会为主要抓手,不断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使残疾人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残疾人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然而,扶残助残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与法律法规要求和残疾人深切期盼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法律法规没有完全实施到位,残疾人的增收问题依然是难点,要做好残疾人工作,让每个残疾人都能共享高水平全面小康,浙江还有短板要补。
残疾人就业渠道少、限制多
目前,通过强化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手段,残疾人的收入水平有了明显提高,2015年底,我省已全面消除了年收入4600元以下的贫困残疾人。但总体来看,残疾人的生活水平依然偏低,城乡残疾人家庭收入水平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58.4%和83.19%,甚至还存在拉大的趋势。
残疾人仍然是社会最困难的群体。检查组在衢州检查时看到,该市的困难群体中,残疾人占大多数,低保人员中有三分之一是残疾人。解决残疾人增收难的问题,依然是残疾人工作的重点。
我省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体系已日渐完善,残疾人增收难点主要表现在“造血”能力不足上。有数据表明,全省劳动年龄段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持证残疾人有36万,而实际在业残疾人只有27.8万,约有四分之一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残疾人未实现就业。
残疾人就业的渠道少、限制多,各地人大执法检查发现,在经济下行期间,集中就业萎缩趋势加剧。以衢州市为例,近几年集中就业率每年减少10%左右。
而在集中就业中发挥主要作用的福利企业,曾经是接收残疾人的大户,近几年也因为生产经营的困境,现行国家退税政策缺乏吸引力,数量呈减少趋势。2006年,全省福利企业有3181家,到2015年,只剩下了1721家,10年时间减少了46%,相比历史最高时期的5262家,仅剩三分之一。
一些福利企业直接关闭,还有一些福利企业通过转制、改造成为了一般企业,但对残疾人的安置却没有跟上。福利企业安置的残疾人职工数从2006年的9.86万人减至2015年的5.94万人,占全省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总数的比例由33.9%降至10.8%。
据统计,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率仅为0.73%,与法律法规规定的1.5%差距较大。同时,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作用发挥不够明显,残疾人就业低端化、不稳定、收入增长缓慢依然是各地共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有待加强
残疾人作为特殊的群体,要重拾信心,走出家门,融入社会,不仅需要人们的理解和关怀,更加需要通过康复增强体魄,需要有适合他们出行的无障碍环境。但目前,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依旧是短板中的短板。
2015年,全省只有27.93%的残疾人得到过康复服务,有康复意愿的残疾人康复满足率为59.56%,全省每百名残疾人拥有的康复和托养床位数只有0.3张,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及精神、智力残疾人享受托养、庇护服务比例仅有47.9%。
一些地方还缺乏必要的康复托养服务设施。检查发现,少数市县级的“十二五”规划的建设项目尚未立项或在申报立项中。已建成的设施,存在管理不规范、功能布局不合理等问题,未能发挥应有作用。
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不完善是此次检查中发现的全省共性问题。目前多数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总体还不能有效满足残疾人出行基本需求。
杭州是全国无障碍建设先进城市,为了配合G20峰会召开,执法检查组对杭州进行了重点检查,也发现了一些薄弱环节。有的已建无障碍设施未达到设计规范要求,地下通道无坡道、无电梯;有的盲道半路中断,有的甚至把盲道延伸至建筑物、绿地等障碍物;有的无障碍厕位轮椅无法进入等等。
一些地方还反映,有的无障碍设施使用率不高,个别垂直电梯,从来没有使用过;在无障碍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上也存在着问题,有的道路坡道被损毁,有的盲道被车辆占用;而市内公共交通工具,虽然有免费乘坐的政策,但坐轮椅的残疾人却没法享受。
此外,不少地方有了硬件,但却陷入没人服务的困境。康复、托养、特殊教育、信息化等人才专业化程度不高、数量不足的状况,长期困扰着我省为残疾人服务能力的提高。
据统计,全省残联系统在编的各类专职人员与残疾人的比例为1∶2100,远低于全国1∶882的平均水平。特别是残疾人康复方面人才,总量不足、专业人才结构不合理、学科领军人才匮乏等问题更为突出,与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康复需求存在较大差距。 一些地方反映,当前部分残疾人服务机构服务水平不高、提供精准服务能力不强,残疾人工作基层组织力量和专业人才力量不足,特别是残疾人预防和康复机构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聋儿语训老师每月工资加特教补贴仅为2800元。”金华市康复中心的职工工资表明,待遇低、专业技术职称晋升渠道不畅是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也是今后工作应该努力改善的地方。
依法保障“吃、住、医、行”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主任委员楼志浪在执法检查中指出,全面小康既是每个地区、每个民族、每个阶层和每个家庭的小康,也是每个残疾人的小康,要把残疾人事业作为整个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要让每一个残疾人共享全面小康,除了深化认识,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还应该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让残疾人有更多的获得感。
衣食住行,温饱先行。解决“吃”的问题,是一切问题的基础。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扶贫和保障依然是重中之重的工作。
做好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不仅是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增加收入的有效方式,也是促进残疾人自尊自强、融入社会,共建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要依法推进按比例就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好头,力争至2018年,所有省级党政机关、市级残工委成员单位至少安排一名残疾人。
另外,应该拓宽残疾人的就业渠道,针对残疾人自身的不同情况,精准扶持,帮助他们实现增收。对一些有能力自主创业的残疾人,要积极鼓励,加大扶持力度,通过税收优惠、担保贷款等方式予以支持。针对一些不便出行的残疾人,应该帮助他们网络就业、社区就业、居家就业。要依法征收和用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提高其用于就业创业和培训的比例。
做好就业增收工作的同时,还要做好兜底保障,只有建立完善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才能逐步缩小残疾人生活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真正使残疾人与全省人民一道共奔小康。检查报告强调,其中的重点是贯彻落实省政府全面小康和两项补贴制度文件,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
温饱问题解决了,但没有家,人就像落叶飘在风中,没有落地的踏实。做好残疾人基本住房保障工作,能让残疾人有避风的港湾。“要摸清底数,政府兜底解决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和贫困残疾人无房户的基本住房问题。”检查组强调,要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给予优先轮候、优先选房、优先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等政策。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时,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安排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
除了吃和住,医疗康复服务是残疾人绕不开的弯。大多数残疾人都需要生理、心理的康复服务和一些辅助性设施的帮助。检查组指出,要健全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制度。全面实施儿童基本康复服务与补贴制度,深化“助听、助明、助行”行动,让残疾人从小就能获得帮助。同时,要加快康复托养服务设施建设,增加康复托养床位,充分发挥现有康复托养设施的作用,已建的要尽快投入使用。专业的康复人才不可替代,要理顺康复机构体制机制,加强康复人才队伍培养,让更多人愿意投身到残疾人康复工作中来。
残疾人除了需要生活的保障,还需要社会的认可,他们也希望走出家门,融入社会,而首要的就是要给他们出行的方便。加强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是造福每位残疾人的工程。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使用”,并进一步加强无障碍设施的使用和维护管理,让无障碍设施真正有用,并且真正发挥作用。
检查组也要求各地积极创建国家无障碍环境市县。杭州市要做好表率,做好迎接G20和亚运会的城市公共道路、车站、景区和重要场馆周边环境的无障碍设施改造,并吸收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参加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检查或体验。要让更多的残疾人朋友能够随时走出家门。另外,对因城市设施改造时毁损或移除的设施,要及时恢复或补设。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也要齐头并进,不落下。
残疾人工作千丝万缕,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除了全社会共同的努力,还需要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强有力保障。执法检查报告建议,要推动省政府尽快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办法;省财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计生等部门也要以现有法律法规为依托,建立健全相应的康复、教育、就业等配套制度。
“我们也将根据立法条件,推动省人大常委会适时修改完善《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 省人大内司委的工作人员表示。
为进一步深入推动残疾人各项法定权益的落实,在2014至2015年连续开展执法调研活动的基础上,今年3月至5月,省人大赴杭州、衢州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市、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汇报和部分省人大代表、残疾人工作者及残疾人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实地视察了部分康复、托养中心的建设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十二五”期间,浙江全省各级部门全面实施保障残疾人权益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坚持“缩小差距、协调发展、共享小康、走在前列”,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以深入实施全省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推进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区)”创建和筹办第八届全国残奥会为主要抓手,不断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使残疾人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残疾人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然而,扶残助残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与法律法规要求和残疾人深切期盼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法律法规没有完全实施到位,残疾人的增收问题依然是难点,要做好残疾人工作,让每个残疾人都能共享高水平全面小康,浙江还有短板要补。
残疾人就业渠道少、限制多
目前,通过强化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手段,残疾人的收入水平有了明显提高,2015年底,我省已全面消除了年收入4600元以下的贫困残疾人。但总体来看,残疾人的生活水平依然偏低,城乡残疾人家庭收入水平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58.4%和83.19%,甚至还存在拉大的趋势。
残疾人仍然是社会最困难的群体。检查组在衢州检查时看到,该市的困难群体中,残疾人占大多数,低保人员中有三分之一是残疾人。解决残疾人增收难的问题,依然是残疾人工作的重点。
我省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体系已日渐完善,残疾人增收难点主要表现在“造血”能力不足上。有数据表明,全省劳动年龄段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持证残疾人有36万,而实际在业残疾人只有27.8万,约有四分之一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残疾人未实现就业。
残疾人就业的渠道少、限制多,各地人大执法检查发现,在经济下行期间,集中就业萎缩趋势加剧。以衢州市为例,近几年集中就业率每年减少10%左右。
而在集中就业中发挥主要作用的福利企业,曾经是接收残疾人的大户,近几年也因为生产经营的困境,现行国家退税政策缺乏吸引力,数量呈减少趋势。2006年,全省福利企业有3181家,到2015年,只剩下了1721家,10年时间减少了46%,相比历史最高时期的5262家,仅剩三分之一。
一些福利企业直接关闭,还有一些福利企业通过转制、改造成为了一般企业,但对残疾人的安置却没有跟上。福利企业安置的残疾人职工数从2006年的9.86万人减至2015年的5.94万人,占全省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总数的比例由33.9%降至10.8%。
据统计,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率仅为0.73%,与法律法规规定的1.5%差距较大。同时,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作用发挥不够明显,残疾人就业低端化、不稳定、收入增长缓慢依然是各地共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有待加强
残疾人作为特殊的群体,要重拾信心,走出家门,融入社会,不仅需要人们的理解和关怀,更加需要通过康复增强体魄,需要有适合他们出行的无障碍环境。但目前,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依旧是短板中的短板。
2015年,全省只有27.93%的残疾人得到过康复服务,有康复意愿的残疾人康复满足率为59.56%,全省每百名残疾人拥有的康复和托养床位数只有0.3张,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及精神、智力残疾人享受托养、庇护服务比例仅有47.9%。
一些地方还缺乏必要的康复托养服务设施。检查发现,少数市县级的“十二五”规划的建设项目尚未立项或在申报立项中。已建成的设施,存在管理不规范、功能布局不合理等问题,未能发挥应有作用。
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不完善是此次检查中发现的全省共性问题。目前多数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总体还不能有效满足残疾人出行基本需求。
杭州是全国无障碍建设先进城市,为了配合G20峰会召开,执法检查组对杭州进行了重点检查,也发现了一些薄弱环节。有的已建无障碍设施未达到设计规范要求,地下通道无坡道、无电梯;有的盲道半路中断,有的甚至把盲道延伸至建筑物、绿地等障碍物;有的无障碍厕位轮椅无法进入等等。
一些地方还反映,有的无障碍设施使用率不高,个别垂直电梯,从来没有使用过;在无障碍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上也存在着问题,有的道路坡道被损毁,有的盲道被车辆占用;而市内公共交通工具,虽然有免费乘坐的政策,但坐轮椅的残疾人却没法享受。
此外,不少地方有了硬件,但却陷入没人服务的困境。康复、托养、特殊教育、信息化等人才专业化程度不高、数量不足的状况,长期困扰着我省为残疾人服务能力的提高。
据统计,全省残联系统在编的各类专职人员与残疾人的比例为1∶2100,远低于全国1∶882的平均水平。特别是残疾人康复方面人才,总量不足、专业人才结构不合理、学科领军人才匮乏等问题更为突出,与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康复需求存在较大差距。 一些地方反映,当前部分残疾人服务机构服务水平不高、提供精准服务能力不强,残疾人工作基层组织力量和专业人才力量不足,特别是残疾人预防和康复机构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聋儿语训老师每月工资加特教补贴仅为2800元。”金华市康复中心的职工工资表明,待遇低、专业技术职称晋升渠道不畅是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也是今后工作应该努力改善的地方。
依法保障“吃、住、医、行”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主任委员楼志浪在执法检查中指出,全面小康既是每个地区、每个民族、每个阶层和每个家庭的小康,也是每个残疾人的小康,要把残疾人事业作为整个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要让每一个残疾人共享全面小康,除了深化认识,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还应该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让残疾人有更多的获得感。
衣食住行,温饱先行。解决“吃”的问题,是一切问题的基础。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扶贫和保障依然是重中之重的工作。
做好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不仅是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增加收入的有效方式,也是促进残疾人自尊自强、融入社会,共建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要依法推进按比例就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好头,力争至2018年,所有省级党政机关、市级残工委成员单位至少安排一名残疾人。
另外,应该拓宽残疾人的就业渠道,针对残疾人自身的不同情况,精准扶持,帮助他们实现增收。对一些有能力自主创业的残疾人,要积极鼓励,加大扶持力度,通过税收优惠、担保贷款等方式予以支持。针对一些不便出行的残疾人,应该帮助他们网络就业、社区就业、居家就业。要依法征收和用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提高其用于就业创业和培训的比例。
做好就业增收工作的同时,还要做好兜底保障,只有建立完善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才能逐步缩小残疾人生活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真正使残疾人与全省人民一道共奔小康。检查报告强调,其中的重点是贯彻落实省政府全面小康和两项补贴制度文件,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
温饱问题解决了,但没有家,人就像落叶飘在风中,没有落地的踏实。做好残疾人基本住房保障工作,能让残疾人有避风的港湾。“要摸清底数,政府兜底解决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和贫困残疾人无房户的基本住房问题。”检查组强调,要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给予优先轮候、优先选房、优先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等政策。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时,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安排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
除了吃和住,医疗康复服务是残疾人绕不开的弯。大多数残疾人都需要生理、心理的康复服务和一些辅助性设施的帮助。检查组指出,要健全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制度。全面实施儿童基本康复服务与补贴制度,深化“助听、助明、助行”行动,让残疾人从小就能获得帮助。同时,要加快康复托养服务设施建设,增加康复托养床位,充分发挥现有康复托养设施的作用,已建的要尽快投入使用。专业的康复人才不可替代,要理顺康复机构体制机制,加强康复人才队伍培养,让更多人愿意投身到残疾人康复工作中来。
残疾人除了需要生活的保障,还需要社会的认可,他们也希望走出家门,融入社会,而首要的就是要给他们出行的方便。加强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是造福每位残疾人的工程。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使用”,并进一步加强无障碍设施的使用和维护管理,让无障碍设施真正有用,并且真正发挥作用。
检查组也要求各地积极创建国家无障碍环境市县。杭州市要做好表率,做好迎接G20和亚运会的城市公共道路、车站、景区和重要场馆周边环境的无障碍设施改造,并吸收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参加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检查或体验。要让更多的残疾人朋友能够随时走出家门。另外,对因城市设施改造时毁损或移除的设施,要及时恢复或补设。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也要齐头并进,不落下。
残疾人工作千丝万缕,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除了全社会共同的努力,还需要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强有力保障。执法检查报告建议,要推动省政府尽快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办法;省财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计生等部门也要以现有法律法规为依托,建立健全相应的康复、教育、就业等配套制度。
“我们也将根据立法条件,推动省人大常委会适时修改完善《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 省人大内司委的工作人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