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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管理是经济管理的重要手段,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都离不开会计管理。“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这一著名论断早已被实践所证明。1985年1月21日,新中国第一部《会计法》经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同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改革开放后我国较早颁发的一部经济管理部门法律,是会计法制建设的重大突破。《会计法》的制定和施行,使我国会计工作开始步入法制化的轨道,对规范会计行为,维护财经纪律,改善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成效显著但问题也不少
《会计法》颁布实施二十年来,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会计法》的精神实质深入人心。通过广泛宣传和深入学习,各级领导,尤其是单位负责人大大地提高了对会计工作的认识,广大会计人员找准了位置和努力方向,增强了做好新形势下会计工作的信心和决心,社会各界加深了对会计工作的了解,为《会计法》的贯彻实施和会计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实践证明,《会计法》的颁布实施反映了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反映了改革的需要,其科学性、操作性和适应性经得住历史的考验。
但从会计工作现状看,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时有发生,面临的问题不容忽视。一是会计秩序差,主要表现为会计人员无证上岗。会计证年年办,无证上岗者年年有,造成会计人员管理混乱。二是会计信息假,编假表、做假账、造假证的问题屡禁不止。三是会计法执行力度不到位,现实中会计工作的违法违纪行为普遍存在,而会计执法监察大都软弱无力,表现在集中统一执法检查少、日常监督检查少、发现和查处的案件少、追究单位和有关人员法律责任少等。
二、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树立法律责任观念
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贯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思想的重要体现。会计人员是会计秩序和经济秩序的重要维护者,其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会计工作的质量,会计人员应当以《会计法》为行为准则,指导自己的执业行为,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做到自律、自重、依法理财。
一是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是该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会计法》实施以后,如果一个单位在会计方面出了问题,首先要追究单位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这就可以从组织领导上保证《会计法》和各项会计制度的正确贯彻执行。
二是对会计人员既明确了责任,又规定了保护措施。《会计法》明确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对有会计违法行为的会计人员,情节严重的,除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罚外,还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这些规定对于保证会计人员的素质,对于会计人员认真遵守《会计法》和有关会计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三是《会计法》对法律责任规定得具体、明确,便于实际操作。《会计法》对各个单位、各类人员的各种会计违法行为如何处罚、处分,都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既有经济的,又有行政的;既有对违法单位的经济处罚,又有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经济处罚,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对于违法单位及其责任人员的罚款,根据情节和危害程度,设置了不同的数额等等,便于具体执行。
总之,《会计法》明确细化了法律责任,加大了对会计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对于规范会计行为,保障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必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作者单位:通化市财政局)
一、成效显著但问题也不少
《会计法》颁布实施二十年来,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会计法》的精神实质深入人心。通过广泛宣传和深入学习,各级领导,尤其是单位负责人大大地提高了对会计工作的认识,广大会计人员找准了位置和努力方向,增强了做好新形势下会计工作的信心和决心,社会各界加深了对会计工作的了解,为《会计法》的贯彻实施和会计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实践证明,《会计法》的颁布实施反映了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反映了改革的需要,其科学性、操作性和适应性经得住历史的考验。
但从会计工作现状看,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时有发生,面临的问题不容忽视。一是会计秩序差,主要表现为会计人员无证上岗。会计证年年办,无证上岗者年年有,造成会计人员管理混乱。二是会计信息假,编假表、做假账、造假证的问题屡禁不止。三是会计法执行力度不到位,现实中会计工作的违法违纪行为普遍存在,而会计执法监察大都软弱无力,表现在集中统一执法检查少、日常监督检查少、发现和查处的案件少、追究单位和有关人员法律责任少等。
二、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树立法律责任观念
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贯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思想的重要体现。会计人员是会计秩序和经济秩序的重要维护者,其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会计工作的质量,会计人员应当以《会计法》为行为准则,指导自己的执业行为,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做到自律、自重、依法理财。
一是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是该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会计法》实施以后,如果一个单位在会计方面出了问题,首先要追究单位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这就可以从组织领导上保证《会计法》和各项会计制度的正确贯彻执行。
二是对会计人员既明确了责任,又规定了保护措施。《会计法》明确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对有会计违法行为的会计人员,情节严重的,除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罚外,还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这些规定对于保证会计人员的素质,对于会计人员认真遵守《会计法》和有关会计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三是《会计法》对法律责任规定得具体、明确,便于实际操作。《会计法》对各个单位、各类人员的各种会计违法行为如何处罚、处分,都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既有经济的,又有行政的;既有对违法单位的经济处罚,又有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经济处罚,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对于违法单位及其责任人员的罚款,根据情节和危害程度,设置了不同的数额等等,便于具体执行。
总之,《会计法》明确细化了法律责任,加大了对会计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对于规范会计行为,保障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必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作者单位:通化市财政局)